卷之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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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革黨在鄂肇亂瑞澂張彪。
倉皇出走。
省城遂陷漢陽漢口相繼不保。
晶■宜據瑞澂電奏。
語涉含糊。
與傳聞情形。
大不相同。
究竟如何起事。
駐鄂陸軍營隊血■乣多。
未必全與匪通。
何至無一用命者。
張彪當時曾否率軍拒敵。
何以曾不移時。
遂相率棄城而遁。
漢陽兵工等廠如何失守。
着袁世凱到鄂後。
将瑞澂、張彪、失陷省城。
及一切實在情形。
确切詳細查明具奏。
毋得稍有徇隐。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張人駿、電奏、鄂省變亂。
裕甯官錢局大受影響。
持票兌現者。
紛至沓來。
應接不暇。
甯省造币分廠。
尚有造成新币一百餘萬。
請饬度支部飛饬該分廠。
盡數撥交大清交通二分行。
及裕甯總局。
以備應付鈔票行用等語。
着度支部迅速酌核辦理。
○又谕、電寄張鳴岐、據電奏、粵省财政奇绌。
請将應支公費。
首先減半開支。
并請責成各司道将一切行政軍宜。
通盤籌畫等語。
辦理各項要政。
本有先後次第。
現在軍務倥<?目辟>■匆心<?夗貝>。
财政孔棘。
需款甚繁。
不得不審度财力。
移緩就急。
所有該省一切行政經費。
着該督分别緩急。
酌核奏明辦理。
○又谕、電寄趙爾豐、三次電奏均悉。
據報連日剿辦情形。
并克複新津各節。
辦理似尚得手。
工滟隁雅一帶。
匪勢尚盛。
并有知州德龍被戕情事。
現在武昌失守鄂軍難再調撥陝省路遠。
亦屬緩不濟急。
仍着趙爾豐督饬各軍。
就現有兵力。
妥速進攻。
毋稍疏懈。
并将被戕之工滟隁州知州德龍死事情形查明奏報。
又聞犍為聚匪萬餘。
圍攻朱軍萬分危急。
叙州亦異常吃緊。
川東石滟駁隊防軍如能抽撥。
迅速赴援。
庶免疏虞。
并着妥速籌辦。
○又谕、電寄沈秉<?辶黎>方■土、據電奏、桂省梧州龍州為全省咽喉。
密饬文武各員。
分别嚴防等語。
布置尚屬妥協。
至條陳各節。
不為無見。
前經分别辦理矣。
○又谕、電寄朱家寶、據電奏、湖北有變。
皖實首當其沖。
水陸各軍。
不敷分布。
拟請添募防勇五營。
填紮各屬。
惟添兵設防。
需款甚钜。
拟請将本年未解京饷等項。
及未解代解賠款。
一并截留。
但各款現尚虛懸。
目下待用孔亟。
請先由部撥現銀五十萬兩。
由上海大清銀行迅彙來皖等語。
着準其添募五營。
所請截留京饷賠款等項。
着度支部迅速議奏。
至添撥兵輪駐泊九江。
并請将原駐安慶大通蕪湖各兵輪暫歸調遣各節。
着海軍部知道。
尋奏、截留京饷洋款。
及部撥現銀各節。
均難照準拟于江南息借洋款項下。
酌量分撥濟用。
從之。
○又谕、電寄孫寶琦、據電奏、五鎮分調京鄂。
東省為京畿門戶。
必賴重兵鎮壓。
請酌留一半等語。
着軍咨府陸軍部酌核辦理。
至所請添巡防十營。
期厚兵力之處。
着照所請。
○又谕、電寄錢能訓、據電奏、鄂省變起倉猝。
陝省交界要隘。
亟應防範。
惟兵力單肬■閑。
不敷分布。
現拟召募馬步防營八隊克日編練。
于舊有防營互調換防。
選擇精勁之師。
填紮興安商州一帶。
以固門戶。
并選派記名提督開缺曹州鎮總兵萬本華統率全省馬步防營。
至應需兵饷。
即在土稅項下核實支用。
作正開銷等語。
着照所請。
○又谕、電寄馮汝骙、據電奏、援鄂兩營現饬駐浔。
認真防範。
并請饬派兵輪馳駐九江以資防守等語。
九江地方關系重要。
所有派出兩營。
準其暫緩赴鄂。
請派兵輪一節。
着海軍部知道。
○又谕、電寄餘誠格、據電奏、湘防危迫。
籌款尤難。
請将湘省應解京饷。
各省協饷。
練兵經費。
邊防經費。
順天備荒經費。
京師大學堂經費。
鐵路經費。
鹽厘厘金等銀共四十四萬餘兩。
一并緩解。
以資應用等語。
着度支部議奏。
尋奏、暫準緩解十萬兩。
從之。
○又谕、餘誠格據電奏悉。
袁世凱前已有旨補授湖廣總督。
谕令迅速赴任矣。
至稱湖南防務吃緊。
請饬薩鎮冰統率兵輪。
扼駐金口上遊。
以防上竄等語。
着海軍部知道。
○又谕、餘誠格電奏、湖南毗連川鄂。
軍事方殷。
需員襄理。
請調江蘇在籍廣西道員馮應龍、道員用卸署思恩府知府餘炳忠、分省道員楊介康。
湖南回籍副将王雲貴、差委補用。
藉收臂助等語。
着照所請。
○又谕、電寄昆源、電奏鄂亂孔亟。
夢寐難安。
請負弩前驅赴援等語。
現在牧政緊要。
昆源着毋庸赴鄂。
○給事中高潤生奏、去年資政院開會伊始因新内閣未立。
各部大臣提出議案。
率皆以例行公事敷衍塞責。
緻各議員紛紛陳請。
馴至指摘政府。
溢量要求并晶■宜次質問軍機大臣。
該大臣等窘迫萬狀。
耽延推宕閉會之期已迫。
而豫算要案。
反以草草通過。
至今不能确實成立。
現在會期又屆。
此次議員所亟思提為議案者。
諒必以借款收路與親貴内閣為三大問題。
借款一項臣于四月初十日曾奏請俟資政院開會之時。
将開支表冊。
即行交議并速立審計院。
俾與該院合而為完全監督财政機關。
既以服國民之心。
且以杜外人之口。
收路。
一項。
定為政策。
自難再議更張。
然亦須統籌全局。
妥商辦法。
總以不失信于民。
不巧取于民為最要。
似不得任首發難端力護前過之一二大臣。
主張不恤人言。
專恃壓力。
一有激動。
相持不下。
反緻無可轉圜。
川路已然可為前鑒。
至親貴内閣一項。
用人大權本非臣民所應妄議。
惟具瞻所在。
似亦必兼采血■乣望。
不拘一格。
并明定責任。
與鄉帶責任。
以餍服天下之心。
果使輔弓滟<??兪>滟弓得人。
權衡至當。
事無可議。
想臣民當亦不敢多求請特饬總協理大臣與各國務大臣詳籌妥訂。
編成議案。
作為政府提出之件。
于資政院開會之初即先行交議。
令議員等從容議決。
疏入留中禦史史履晉奏、竊自鐵路國有政策宣布以來。
全國嘩然。
民心大失。
以緻四川糜爛。
湖北遂乘機起事。
趙爾豐之激變。
瑞澂之潛逃。
固罪無可逭。
而罪魁禍首。
則實為盛宣懷。
夫各省商辦鐵路。
為世诟病。
授人以口實者。
約居多半。
或款不足而先事鋪張。
竭小民之脂膏。
供個人之擇霍。
或款已集而互争權利。
因私家之水火。
誤工事之進行。
而所舉總理部中一奏之後。
遂诿卸責任。
絕不督催監察。
認真整頓。
此其過豈盡在各省商辦之人哉。
乃盛宣懷昧于血■乣怒難犯。
專欲難成之理。
欲快其獨攬利權。
調劑私人之計。
一旦發難。
未經閣議。
遽将先朝谕旨一概取銷。
所定接收給票之法又不一律以緻人心憤激。
大起風潮。
而猶不悔禍。
迨事變猝起。
複主持嚴辦。
一味壓制。
壓力愈大反動力亦愈大革黨土匪遂乘隙煽惑。
釀成大亂。
盛宣懷之肉。
豈足食乎。
為今之計。
亟宜收拾民心。
變通辦法。
明谕全國。
凡各省商辦鐵路。
已開工者照常動工。
未開工者迅速趕造股款不足。
由國家補助。
而關于幹蝱滟戋各路限三四年内一律造成。
不得延誤。
原舉總理有較事不實。
血■乣望不服者。
撤換再舉。
不得瞻徇情面。
即以督辦大臣專任監督稽察之責。
不另派總辦提調等官。
以免多所耗費。
則民心大定。
亂事自已。
至釀禍之人。
如何懲處。
宜乾斷迅行。
疏入留中。
禦史蕭丙炎奏、近日大清總銀行及北京儲蓄銀行執票取銀者。
幾于給不暇給。
甚至取銀圓者則以銀折付。
取現金者仍以票交。
于是市面恐慌。
竟有不用該銀行紙币之說。
謠言四起。
人心皇皇。
恐大亂之作。
必自此始矣爰就管見所及。
亟拟辦法四端。
兩銀行本為度支部所統屬。
該銀行等發出紙币若幹。
外來存款若幹。
原有現銀若幹。
由該部核數多寡通盤籌備。
出示曉谕。
明告以行銀不足。
尚有部庫。
部庫不足。
尚有内帑。
如是則償有着落通國皆知。
取無擁擠。
君■羊疑自釋。
此臣所謂維持信用者一也。
查外洋當用兵之時。
往往發行不換紙币。
以濟急需所謂不換紙币者即永遠用此紙币作為現銀。
不準持票兌銀者也。
現宜由度支部趕造不換紙币。
以應各處之軍需。
而補銀行之不足。
此臣所謂維持信用者二也。
無論如何支绌。
萬不能借外國之現銀。
以應付本國之紙币。
如借外債。
則外國之信用益重。
而本國之信用轉輕。
應由度支部認真稽核。
切實嚴禁。
此臣所謂維持信用者三也。
京師地廣人血■乣。
良莠不齊。
難保無匪徒藉端煽惑。
訛言流布。
皂白不分。
不惟大清銀行受其影響。
各城銀号錢店亦皆被其實害。
連日倒閉錢鋪。
不下一二十家。
而一切交易。
非現錢不行。
殊屬不成市面。
應由民政部速行出示。
谕令各鋪戶照常使用銀票錢票。
此臣所謂維持信用者四也。
似于人心市面。
兩有裨益。
下度支部知之。
○又奏、請饬禁止京中米石運往天津售賣。
下所司知之。
○辛酉。
谕内閣、電寄袁世凱、現在武昌漢口。
事機緊迫。
該督夙秉公忠。
勇于任事。
着即迅速調治。
力疾就道。
用副朝廷優加倚任之至意。
○又谕、電寄岑春火滟宣、據電奏、因疾再請開缺等語。
覽奏殊深廑系。
該督向來勇于任事。
現在川事緊急。
諒亦不忍漠視。
務即體念時艱。
振厲精神。
迅速起程。
稍釋朝廷西顧之憂。
毋得再行渎請。
○又谕、電寄端方、據電奏、鄂軍自宜至涪。
曆經山僻險灘。
備嘗辛苦。
奮勇異常。
經過地方。
紀律嚴明。
恪守規則。
懇傳旨嘉獎。
以作士氣等語。
所有協統鄧承拔。
标統曾廣大。
管帶董海瀾。
李錦标以及标隊官排長目兵等均着傳旨嘉獎。
○又谕張人駿電奏、甯省現因鄂事。
鈔票失信。
請援照廣東成案。
添鑄舊制銀元。
由裕甯官銀錢局籌備現銀。
交江甯造币廠即日代為附鑄。
随時發用等語。
着度支部速議具奏。
尋奏、應如所請行。
從之。
○又谕、電寄張人駿、電奏悉。
江南防務吃緊。
所有饷械局巡防營務處。
均準暫照舊辦理。
○又谕趙爾巽、電奏、奉省現币缺乏不敷周轉。
請援前案開鑄舊小銀圓。
趕籌接濟等語。
着度支部速議具奏。
尋奏、應如所請行。
從之。
○又谕、電寄鐵良等、鐵良、張勳電奏均悉。
昨據張人駿電奏、甯省巡防隊。
平時僅敷分防。
有事實難調集。
請照從前湘軍營制。
每營五百人。
添招十營。
按月給饷。
已經允準。
饬令張勳統率訓練。
如所添防營仍不敷分布。
着鐵良、張人駿、張勳、會商再行酌量添募。
惟所需饷項。
必須豫為籌備。
方能濟用現值部庫支绌。
無款可撥。
并着由該督移緩就急。
設法籌措。
以應急需。
○又谕、電寄餘誠格、據電奏、請将丁憂回籍貴州按察使王正雅留于湖南辦理軍務。
并将所派援蜀軍隊。
仍饬回駐常德一帶。
扼要防守各等語。
着照所請。
○又谕、馮汝骙電奏、長江一帶。
洋輪暢行無阻。
革黨混入其中。
無從<?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
請饬外務部速與各國公使。
妥訂限制稽察各公司商輪章程等語。
着外務部迅速酌核辦理。
○又谕、電寄周樹模、電奏各節均悉。
現在各省電報。
尚無阻隔。
除川鄂兩省外。
餘均安谧。
○又谕、電寄孫寶琦、據電奏、昨電請酌留五鎮一半。
并添募巡防十營。
頃接軍咨府電。
五鎮不能酌留如果省兵力不敷。
仍可再行添練現拟請添募連前共招二十營等語。
着照所請。
○又谕、孫寶琦、電奏東省事機緊迫。
庫存現銀。
不敷備用。
拟向德華銀行借銀三百萬兩。
以一半撥入藩運兩庫。
一半撥給官銀号。
維持市面。
兼備緩急等語。
着度支部速議具奏。
尋奏、募借外赀。
事不獲已。
應請準其訂借。
從之。
○度支部奏。
試辦宣統。
四年全國豫算。
查上年辦法。
雖具規模而限于曆年習慣。
分署分省。
究與豫算成法未盡相符。
本年改定入款以田賦鹽務等為綱。
出款以外交民政财政軍政等為綱。
計國家歲入限二萬三千三百九十五萬六千六百五十五兩。
較宣統三年雖有短绌。
惟系無之年。
收少千萬。
而交通四政提歸特别會計者約四千萬。
土藥停捐。
賭饷議抵。
所短約千數百萬。
本年劃作地方歲入者又二千五百九十五萬五千八百七十五兩。
全國歲出銀二萬一千八百九十一萬九千五百九十兩。
較資政院核定宣統三年者。
雖有增加。
而以宣統四年國家歲入比較。
尚赢一千五百三萬七千六十五兩。
惟稅項既分。
則地方之虧短宜補。
拟撥捕助經費一千二百六十五萬四千八百十五兩。
事變無定。
則額外之支出宜籌。
拟提豫備金六百萬兩。
二者并計。
虧三百六十一萬七千七百五十兩。
惟是上年資政院核定之數。
各省奏謂難于照減者。
少則十數萬。
多則數百萬。
本年兵災晶■宜見。
支出者既有赈款軍費之增。
收入者将有蠲緩停減之例。
則現定歲入歲出。
亦難一成不易。
将來實收實支。
仍須俟之決算以後。
此次附冊所列約四千三百餘萬兩。
如司法軍政。
多系必不可少之數。
前此曾奏辦印花稅。
又請将所得稅等交議。
但有可籌措之方。
臣等必當勉任其難。
下内閣會議具奏。
○陝甘總督長庚奏甘省裁汰綠防各營。
諸多窒礙。
查甘省北連朔漠西達新疆。
川藏毗連。
羌回雜處。
西甯大通各處。
又與番地接壤。
往往構怨結仇。
互相殺傷。
更有一種撒拉爾回族。
久随番俗。
慣習盜賊。
邊外大小寺無數。
最易藏奸。
番有生熟兩種。
生者最不易制。
此患之切于邊陲者也。
甘省回民素多。
同治中投誠陝回。
又皆安插境内。
俗尚性情各異。
兼以崇信宗教。
且有新教老教之分。
其初不過争教。
其後每至釀亂。
而漢人遭其荼毒。
漢回積恨未消。
每複尋釁争訟。
此患之伏于肘腋者也,既有潛伏未形之患。
宜有戰守得力之兵。
陝省綠營。
今僅有馬步守兵一萬七千五百有奇。
各有防守城門堆撥倉庫關卡塘汛之責。
又有護解饷銀軍火人犯各差。
且多分列沿邊區域。
如安西、威遠喇課、鎮海、哈拉庫圖爾、貴德、循化、保安、起台、洮岷、西固、永安、察罕俄博、各營堡。
或三面臨番。
或四面皆番。
駐兵于番回撒拉之中。
非生長邊徼。
習其風土語言。
路徑熟悉。
馳騁骁健者。
斷難得力。
今若遽将制兵裁撤。
則應行防守之城堡關卡。
并番撒往來之各隘口。
必形空虛。
萬一番人負固。
恐裁之易而複之難。
即另募防勇填紮。
非惟水土不宜。
逃亡難免且綠營兵月饷銀九錢。
勇營三兩三錢。
以勇易兵。
亦不合算此裁綠營之難也防營為軍興後留鎮地方之兵。
甘省舊六十營旗哨。
現尚不敷原日之半。
且多分隸提鎮。
不設統領專官。
誠以提鎮各管地方。
有警
倉皇出走。
省城遂陷漢陽漢口相繼不保。
晶■宜據瑞澂電奏。
語涉含糊。
與傳聞情形。
大不相同。
究竟如何起事。
駐鄂陸軍營隊血■乣多。
未必全與匪通。
何至無一用命者。
張彪當時曾否率軍拒敵。
何以曾不移時。
遂相率棄城而遁。
漢陽兵工等廠如何失守。
着袁世凱到鄂後。
将瑞澂、張彪、失陷省城。
及一切實在情形。
确切詳細查明具奏。
毋得稍有徇隐。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張人駿、電奏、鄂省變亂。
裕甯官錢局大受影響。
持票兌現者。
紛至沓來。
應接不暇。
甯省造币分廠。
尚有造成新币一百餘萬。
請饬度支部飛饬該分廠。
盡數撥交大清交通二分行。
及裕甯總局。
以備應付鈔票行用等語。
着度支部迅速酌核辦理。
○又谕、電寄張鳴岐、據電奏、粵省财政奇绌。
請将應支公費。
首先減半開支。
并請責成各司道将一切行政軍宜。
通盤籌畫等語。
辦理各項要政。
本有先後次第。
現在軍務倥<?目辟>■匆心<?夗貝>。
财政孔棘。
需款甚繁。
不得不審度财力。
移緩就急。
所有該省一切行政經費。
着該督分别緩急。
酌核奏明辦理。
○又谕、電寄趙爾豐、三次電奏均悉。
據報連日剿辦情形。
并克複新津各節。
辦理似尚得手。
工滟隁雅一帶。
匪勢尚盛。
并有知州德龍被戕情事。
現在武昌失守鄂軍難再調撥陝省路遠。
亦屬緩不濟急。
仍着趙爾豐督饬各軍。
就現有兵力。
妥速進攻。
毋稍疏懈。
并将被戕之工滟隁州知州德龍死事情形查明奏報。
又聞犍為聚匪萬餘。
圍攻朱軍萬分危急。
叙州亦異常吃緊。
川東石滟駁隊防軍如能抽撥。
迅速赴援。
庶免疏虞。
并着妥速籌辦。
○又谕、電寄沈秉<?辶黎>方■土、據電奏、桂省梧州龍州為全省咽喉。
密饬文武各員。
分别嚴防等語。
布置尚屬妥協。
至條陳各節。
不為無見。
前經分别辦理矣。
○又谕、電寄朱家寶、據電奏、湖北有變。
皖實首當其沖。
水陸各軍。
不敷分布。
拟請添募防勇五營。
填紮各屬。
惟添兵設防。
需款甚钜。
拟請将本年未解京饷等項。
及未解代解賠款。
一并截留。
但各款現尚虛懸。
目下待用孔亟。
請先由部撥現銀五十萬兩。
由上海大清銀行迅彙來皖等語。
着準其添募五營。
所請截留京饷賠款等項。
着度支部迅速議奏。
至添撥兵輪駐泊九江。
并請将原駐安慶大通蕪湖各兵輪暫歸調遣各節。
着海軍部知道。
尋奏、截留京饷洋款。
及部撥現銀各節。
均難照準拟于江南息借洋款項下。
酌量分撥濟用。
從之。
○又谕、電寄孫寶琦、據電奏、五鎮分調京鄂。
東省為京畿門戶。
必賴重兵鎮壓。
請酌留一半等語。
着軍咨府陸軍部酌核辦理。
至所請添巡防十營。
期厚兵力之處。
着照所請。
○又谕、電寄錢能訓、據電奏、鄂省變起倉猝。
陝省交界要隘。
亟應防範。
惟兵力單肬■閑。
不敷分布。
現拟召募馬步防營八隊克日編練。
于舊有防營互調換防。
選擇精勁之師。
填紮興安商州一帶。
以固門戶。
并選派記名提督開缺曹州鎮總兵萬本華統率全省馬步防營。
至應需兵饷。
即在土稅項下核實支用。
作正開銷等語。
着照所請。
○又谕、電寄馮汝骙、據電奏、援鄂兩營現饬駐浔。
認真防範。
并請饬派兵輪馳駐九江以資防守等語。
九江地方關系重要。
所有派出兩營。
準其暫緩赴鄂。
請派兵輪一節。
着海軍部知道。
○又谕、電寄餘誠格、據電奏、湘防危迫。
籌款尤難。
請将湘省應解京饷。
各省協饷。
練兵經費。
邊防經費。
順天備荒經費。
京師大學堂經費。
鐵路經費。
鹽厘厘金等銀共四十四萬餘兩。
一并緩解。
以資應用等語。
着度支部議奏。
尋奏、暫準緩解十萬兩。
從之。
○又谕、餘誠格據電奏悉。
袁世凱前已有旨補授湖廣總督。
谕令迅速赴任矣。
至稱湖南防務吃緊。
請饬薩鎮冰統率兵輪。
扼駐金口上遊。
以防上竄等語。
着海軍部知道。
○又谕、餘誠格電奏、湖南毗連川鄂。
軍事方殷。
需員襄理。
請調江蘇在籍廣西道員馮應龍、道員用卸署思恩府知府餘炳忠、分省道員楊介康。
湖南回籍副将王雲貴、差委補用。
藉收臂助等語。
着照所請。
○又谕、電寄昆源、電奏鄂亂孔亟。
夢寐難安。
請負弩前驅赴援等語。
現在牧政緊要。
昆源着毋庸赴鄂。
○給事中高潤生奏、去年資政院開會伊始因新内閣未立。
各部大臣提出議案。
率皆以例行公事敷衍塞責。
緻各議員紛紛陳請。
馴至指摘政府。
溢量要求并晶■宜次質問軍機大臣。
該大臣等窘迫萬狀。
耽延推宕閉會之期已迫。
而豫算要案。
反以草草通過。
至今不能确實成立。
現在會期又屆。
此次議員所亟思提為議案者。
諒必以借款收路與親貴内閣為三大問題。
借款一項臣于四月初十日曾奏請俟資政院開會之時。
将開支表冊。
即行交議并速立審計院。
俾與該院合而為完全監督财政機關。
既以服國民之心。
且以杜外人之口。
收路。
一項。
定為政策。
自難再議更張。
然亦須統籌全局。
妥商辦法。
總以不失信于民。
不巧取于民為最要。
似不得任首發難端力護前過之一二大臣。
主張不恤人言。
專恃壓力。
一有激動。
相持不下。
反緻無可轉圜。
川路已然可為前鑒。
至親貴内閣一項。
用人大權本非臣民所應妄議。
惟具瞻所在。
似亦必兼采血■乣望。
不拘一格。
并明定責任。
與鄉帶責任。
以餍服天下之心。
果使輔弓滟<??兪>滟弓得人。
權衡至當。
事無可議。
想臣民當亦不敢多求請特饬總協理大臣與各國務大臣詳籌妥訂。
編成議案。
作為政府提出之件。
于資政院開會之初即先行交議。
令議員等從容議決。
疏入留中禦史史履晉奏、竊自鐵路國有政策宣布以來。
全國嘩然。
民心大失。
以緻四川糜爛。
湖北遂乘機起事。
趙爾豐之激變。
瑞澂之潛逃。
固罪無可逭。
而罪魁禍首。
則實為盛宣懷。
夫各省商辦鐵路。
為世诟病。
授人以口實者。
約居多半。
或款不足而先事鋪張。
竭小民之脂膏。
供個人之擇霍。
或款已集而互争權利。
因私家之水火。
誤工事之進行。
而所舉總理部中一奏之後。
遂诿卸責任。
絕不督催監察。
認真整頓。
此其過豈盡在各省商辦之人哉。
乃盛宣懷昧于血■乣怒難犯。
專欲難成之理。
欲快其獨攬利權。
調劑私人之計。
一旦發難。
未經閣議。
遽将先朝谕旨一概取銷。
所定接收給票之法又不一律以緻人心憤激。
大起風潮。
而猶不悔禍。
迨事變猝起。
複主持嚴辦。
一味壓制。
壓力愈大反動力亦愈大革黨土匪遂乘隙煽惑。
釀成大亂。
盛宣懷之肉。
豈足食乎。
為今之計。
亟宜收拾民心。
變通辦法。
明谕全國。
凡各省商辦鐵路。
已開工者照常動工。
未開工者迅速趕造股款不足。
由國家補助。
而關于幹蝱滟戋各路限三四年内一律造成。
不得延誤。
原舉總理有較事不實。
血■乣望不服者。
撤換再舉。
不得瞻徇情面。
即以督辦大臣專任監督稽察之責。
不另派總辦提調等官。
以免多所耗費。
則民心大定。
亂事自已。
至釀禍之人。
如何懲處。
宜乾斷迅行。
疏入留中。
禦史蕭丙炎奏、近日大清總銀行及北京儲蓄銀行執票取銀者。
幾于給不暇給。
甚至取銀圓者則以銀折付。
取現金者仍以票交。
于是市面恐慌。
竟有不用該銀行紙币之說。
謠言四起。
人心皇皇。
恐大亂之作。
必自此始矣爰就管見所及。
亟拟辦法四端。
兩銀行本為度支部所統屬。
該銀行等發出紙币若幹。
外來存款若幹。
原有現銀若幹。
由該部核數多寡通盤籌備。
出示曉谕。
明告以行銀不足。
尚有部庫。
部庫不足。
尚有内帑。
如是則償有着落通國皆知。
取無擁擠。
君■羊疑自釋。
此臣所謂維持信用者一也。
查外洋當用兵之時。
往往發行不換紙币。
以濟急需所謂不換紙币者即永遠用此紙币作為現銀。
不準持票兌銀者也。
現宜由度支部趕造不換紙币。
以應各處之軍需。
而補銀行之不足。
此臣所謂維持信用者二也。
無論如何支绌。
萬不能借外國之現銀。
以應付本國之紙币。
如借外債。
則外國之信用益重。
而本國之信用轉輕。
應由度支部認真稽核。
切實嚴禁。
此臣所謂維持信用者三也。
京師地廣人血■乣。
良莠不齊。
難保無匪徒藉端煽惑。
訛言流布。
皂白不分。
不惟大清銀行受其影響。
各城銀号錢店亦皆被其實害。
連日倒閉錢鋪。
不下一二十家。
而一切交易。
非現錢不行。
殊屬不成市面。
應由民政部速行出示。
谕令各鋪戶照常使用銀票錢票。
此臣所謂維持信用者四也。
似于人心市面。
兩有裨益。
下度支部知之。
○又奏、請饬禁止京中米石運往天津售賣。
下所司知之。
○辛酉。
谕内閣、電寄袁世凱、現在武昌漢口。
事機緊迫。
該督夙秉公忠。
勇于任事。
着即迅速調治。
力疾就道。
用副朝廷優加倚任之至意。
○又谕、電寄岑春火滟宣、據電奏、因疾再請開缺等語。
覽奏殊深廑系。
該督向來勇于任事。
現在川事緊急。
諒亦不忍漠視。
務即體念時艱。
振厲精神。
迅速起程。
稍釋朝廷西顧之憂。
毋得再行渎請。
○又谕、電寄端方、據電奏、鄂軍自宜至涪。
曆經山僻險灘。
備嘗辛苦。
奮勇異常。
經過地方。
紀律嚴明。
恪守規則。
懇傳旨嘉獎。
以作士氣等語。
所有協統鄧承拔。
标統曾廣大。
管帶董海瀾。
李錦标以及标隊官排長目兵等均着傳旨嘉獎。
○又谕張人駿電奏、甯省現因鄂事。
鈔票失信。
請援照廣東成案。
添鑄舊制銀元。
由裕甯官銀錢局籌備現銀。
交江甯造币廠即日代為附鑄。
随時發用等語。
着度支部速議具奏。
尋奏、應如所請行。
從之。
○又谕、電寄張人駿、電奏悉。
江南防務吃緊。
所有饷械局巡防營務處。
均準暫照舊辦理。
○又谕趙爾巽、電奏、奉省現币缺乏不敷周轉。
請援前案開鑄舊小銀圓。
趕籌接濟等語。
着度支部速議具奏。
尋奏、應如所請行。
從之。
○又谕、電寄鐵良等、鐵良、張勳電奏均悉。
昨據張人駿電奏、甯省巡防隊。
平時僅敷分防。
有事實難調集。
請照從前湘軍營制。
每營五百人。
添招十營。
按月給饷。
已經允準。
饬令張勳統率訓練。
如所添防營仍不敷分布。
着鐵良、張人駿、張勳、會商再行酌量添募。
惟所需饷項。
必須豫為籌備。
方能濟用現值部庫支绌。
無款可撥。
并着由該督移緩就急。
設法籌措。
以應急需。
○又谕、電寄餘誠格、據電奏、請将丁憂回籍貴州按察使王正雅留于湖南辦理軍務。
并将所派援蜀軍隊。
仍饬回駐常德一帶。
扼要防守各等語。
着照所請。
○又谕、馮汝骙電奏、長江一帶。
洋輪暢行無阻。
革黨混入其中。
無從<?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
請饬外務部速與各國公使。
妥訂限制稽察各公司商輪章程等語。
着外務部迅速酌核辦理。
○又谕、電寄周樹模、電奏各節均悉。
現在各省電報。
尚無阻隔。
除川鄂兩省外。
餘均安谧。
○又谕、電寄孫寶琦、據電奏、昨電請酌留五鎮一半。
并添募巡防十營。
頃接軍咨府電。
五鎮不能酌留如果省兵力不敷。
仍可再行添練現拟請添募連前共招二十營等語。
着照所請。
○又谕、孫寶琦、電奏東省事機緊迫。
庫存現銀。
不敷備用。
拟向德華銀行借銀三百萬兩。
以一半撥入藩運兩庫。
一半撥給官銀号。
維持市面。
兼備緩急等語。
着度支部速議具奏。
尋奏、募借外赀。
事不獲已。
應請準其訂借。
從之。
○度支部奏。
試辦宣統。
四年全國豫算。
查上年辦法。
雖具規模而限于曆年習慣。
分署分省。
究與豫算成法未盡相符。
本年改定入款以田賦鹽務等為綱。
出款以外交民政财政軍政等為綱。
計國家歲入限二萬三千三百九十五萬六千六百五十五兩。
較宣統三年雖有短绌。
惟系無之年。
收少千萬。
而交通四政提歸特别會計者約四千萬。
土藥停捐。
賭饷議抵。
所短約千數百萬。
本年劃作地方歲入者又二千五百九十五萬五千八百七十五兩。
全國歲出銀二萬一千八百九十一萬九千五百九十兩。
較資政院核定宣統三年者。
雖有增加。
而以宣統四年國家歲入比較。
尚赢一千五百三萬七千六十五兩。
惟稅項既分。
則地方之虧短宜補。
拟撥捕助經費一千二百六十五萬四千八百十五兩。
事變無定。
則額外之支出宜籌。
拟提豫備金六百萬兩。
二者并計。
虧三百六十一萬七千七百五十兩。
惟是上年資政院核定之數。
各省奏謂難于照減者。
少則十數萬。
多則數百萬。
本年兵災晶■宜見。
支出者既有赈款軍費之增。
收入者将有蠲緩停減之例。
則現定歲入歲出。
亦難一成不易。
将來實收實支。
仍須俟之決算以後。
此次附冊所列約四千三百餘萬兩。
如司法軍政。
多系必不可少之數。
前此曾奏辦印花稅。
又請将所得稅等交議。
但有可籌措之方。
臣等必當勉任其難。
下内閣會議具奏。
○陝甘總督長庚奏甘省裁汰綠防各營。
諸多窒礙。
查甘省北連朔漠西達新疆。
川藏毗連。
羌回雜處。
西甯大通各處。
又與番地接壤。
往往構怨結仇。
互相殺傷。
更有一種撒拉爾回族。
久随番俗。
慣習盜賊。
邊外大小寺無數。
最易藏奸。
番有生熟兩種。
生者最不易制。
此患之切于邊陲者也。
甘省回民素多。
同治中投誠陝回。
又皆安插境内。
俗尚性情各異。
兼以崇信宗教。
且有新教老教之分。
其初不過争教。
其後每至釀亂。
而漢人遭其荼毒。
漢回積恨未消。
每複尋釁争訟。
此患之伏于肘腋者也,既有潛伏未形之患。
宜有戰守得力之兵。
陝省綠營。
今僅有馬步守兵一萬七千五百有奇。
各有防守城門堆撥倉庫關卡塘汛之責。
又有護解饷銀軍火人犯各差。
且多分列沿邊區域。
如安西、威遠喇課、鎮海、哈拉庫圖爾、貴德、循化、保安、起台、洮岷、西固、永安、察罕俄博、各營堡。
或三面臨番。
或四面皆番。
駐兵于番回撒拉之中。
非生長邊徼。
習其風土語言。
路徑熟悉。
馳騁骁健者。
斷難得力。
今若遽将制兵裁撤。
則應行防守之城堡關卡。
并番撒往來之各隘口。
必形空虛。
萬一番人負固。
恐裁之易而複之難。
即另募防勇填紮。
非惟水土不宜。
逃亡難免且綠營兵月饷銀九錢。
勇營三兩三錢。
以勇易兵。
亦不合算此裁綠營之難也防營為軍興後留鎮地方之兵。
甘省舊六十營旗哨。
現尚不敷原日之半。
且多分隸提鎮。
不設統領專官。
誠以提鎮各管地方。
有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