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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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良莠。
剿撫兼施。
乃旅京紳商學界。
屢次開會。
聚集多人。
投遞呈詞。
是不知該省匪徒構亂情形。
暨朝廷綏靖地方深意。
徒滋擾亂。
京畿重地。
亟應保<?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治安。
尤須嚴加防範。
着學部嚴饬各學堂管理各員。
認真約束學生。
照常上課。
不準随意出堂。
幹預外事。
并着民政部。
步軍統領衙門。
嚴行禁止聚血■乣開會。
多派兵警。
加意彈壓。
如仍有開會演說。
紛遞呈詞者。
立即勸阻解散。
傥或不遵。
即行分别拏辦。
并将自稱四川代表劉聲元、嚴密查拏。
押解回籍。
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各該衙門務當實力奉行。
毋稍疏忽。
現月 ○禦史陳善同奏、川省路事日棘。
請将辦理不之大臣。
量予懲處。
并饬妥速設法維持。
以安人心而弭巨變。
竊維國以民為本。
自古未有得民心而國不興者。
即未有失民心而國不危者。
傳曰。
血■乣怒難犯。
書曰民可近不可下。
此中消息至微。
有天下者。
不可不察也。
此次以鐵路幹蝱滟戋歸國有政策。
本極相宜。
稍有知識。
孰不贊成。
比者屢诏蠲除各項雜捐。
所以恤民者。
固已仁至義盡。
而湘粵等省。
人心惶騙。
擾擾不靖。
川患且日以加劇者。
則以郵傳大臣盛宣懷。
于此事之辦理。
實有未善也。
各路商辦之局。
其始皆曆奉先皇帝谕旨。
根據大清商律。
如欲改歸官辦。
自應統籌全局。
劃定年限。
分期分段。
量力遞收。
于國于民。
方為兩利。
今盛宣懷事前毫無豫備。
徒仰仗借款。
突然将批準各案。
奏請一律取銷各該路以十餘年之經營。
千數百萬之籌集。
一旦盡取諸其懷而奪之。
而所訂借款合同。
利率之高。
虛折之多。
抵押之钜。
債權之重又着着失敗。
予人口實。
各該省人民痛念前勞怵心後禍。
宜其奔走駭告。
岌岌若不終日也。
查給事中石長信之請定幹路枝路辦法。
在四月初七日。
郵傳部之覆。
奏宣布國有政策。
在十一日。
而借款合同之簽押在二十二日。
一似政策之改定。
實緣借款而發生也者。
舉辦此等大事。
乃平時漫無布置。
出以猝遽如此。
反使朝廷減輕民累之恉。
為之晦沒不彰。
而複不能審慎臨機。
強令宜歸工程。
每月工項。
仍由川款開支。
實與五月二十一日上谕、川路現存七百餘萬。
願否入股。
或辦實業。
并聽其便等語。
大相違背。
必欲使我皇上體恤商民之恩。
壅遏之不使下逮。
陷朝廷以不信。
示天下以可疑。
君■羊起抵抗。
何怪其然。
幸以國家三百年來。
深仁厚澤。
淪浃人心。
故雖血■乣怨交集于盛宣懷。
終無敢有歸怨朝廷者。
比閑川省風潮日烈。
樂以盛宣懷喪權誤國。
欲得而甘心。
月餘已來。
屢開全省股東大會。
每次到者近萬人。
誓與路為存亡。
在場之人。
無不為之泣下。
合十餘州縣地方。
并相約不納錢糧。
不上捐輸。
學堂停課。
商民罷市。
各戶恭設先皇帝靈位。
朝夕痛哭。
人無樂生之心。
士懷必死之志。
悉慘蕭條。
如經大劫。
至可憐念。
夫今日皇皇失所之窮民。
皆國家慽■氂■巙慽■氂■巙在疚之赤子。
而業已情形狼狽至此。
臣知我皇上聞之。
必有恻然動念者。
若不亟為拯救。
萬一相持不解。
稍延時日。
或有不軌之徒。
從中鼓惑。
強者并命于尋仇。
弱者絕望于逃死。
血■乣志一暌。
全體瓦解。
終非國家福也。
現在湘鄂争路餘波。
尚未大熄。
而雨水為災。
幾近十省。
盜匪成君■羊。
流亡彳滟扁野。
若川省小有風鶴之警。
恐由滇藏以至沿江沿海。
必有起而應之者。
其為患又豈止于路不能收而已。
頃者我皇上谕派鄂粵川湘等省督撫。
令于所轄境内鐵路事宜。
各得會同辦理。
是路事重要盛宣懷剛愎自用。
不洽輿情。
難于獨任。
已可概見。
應如何懲處以儆将來。
至川民争議。
久懸不斷。
終慮釀成巨變。
應責成督辦會辦各大臣。
仰體勤恤民艱之意。
酌度情形。
妥速維持。
或将該路倒帳之款。
嚴予追繳。
準照粵路虧耗四成之例。
分别有着無着。
發給保利無利股票。
以示格外體恤。
蓋損上益下謂之益。
損下益上謂之損積民而成國。
民利則國無不利也。
其借款承修之粵漢川漢各段路蝱滟戋。
或由官辦。
或由包工。
應如何斯可以節省糜費。
保全利權。
并請饬下内閣從速會議。
公籌妥善方法。
剀切宣布。
以息血■乣喙而釋君■羊疑。
疏入不報。
○乙酉。
谕内閣、自鐵路幹路收歸國有。
凡從前商股民股。
均經饬部妥定辦法。
明白宣示。
既已減輕民累。
複不令虧損民财。
朝廷體恤闾閻。
實已仁至義盡。
乃川人未明此意。
開會演說。
藉端争執。
始不過無知愚氓。
君■羊相附和。
繼則罷市罷課。
奣<?虘阝>亦近嚣張。
屢經電饬趙爾豐彈壓解散。
并饬郵傳部将路款轇轕。
妥速清理。
明示辦法。
以釋君■羊疑。
原冀早就敉平。
各安生業。
迄不忍加罪吾民。
不料抗糧抗捐之議。
相繼而起。
惟恐有匪徒從中煽誘。
别滋事端。
特派端方前往查辦。
僅準酌帶兵勇兩隊。
俾免驚疑。
旬日以來。
該省突有人散布自保商搉書。
意圖獨立。
并有約期起事之舉。
經趙爾豐先期偵悉。
将首要擒獲。
本月十五日。
竟有數千人兇撲督署。
肆行燒殺。
并斃弁兵。
似此目無法紀。
顯系逆黨句結為亂。
于路事已不相涉。
萬難再予姑容。
已電饬趙爾豐相機分别剿辦。
該署督迅即懔遵前次電旨。
嚴饬新舊各軍。
将倡亂匪徒。
及時撲滅。
勿任蔓延。
其被脅紳民。
均系無辜。
尤當妥籌安撫。
不得稍有株連。
免緻地方糜爛。
如有為逆黨強迫。
列名會簿者。
即将該名冊全行銷毀。
一概不究。
端方帶隊入川。
務須申明紀律。
嚴加約束。
不準騷擾。
并沿途曉谕居民。
宣布德意。
俾皆曉然朝廷不得已而用兵。
純系為
剿撫兼施。
乃旅京紳商學界。
屢次開會。
聚集多人。
投遞呈詞。
是不知該省匪徒構亂情形。
暨朝廷綏靖地方深意。
徒滋擾亂。
京畿重地。
亟應保<?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治安。
尤須嚴加防範。
着學部嚴饬各學堂管理各員。
認真約束學生。
照常上課。
不準随意出堂。
幹預外事。
并着民政部。
步軍統領衙門。
嚴行禁止聚血■乣開會。
多派兵警。
加意彈壓。
如仍有開會演說。
紛遞呈詞者。
立即勸阻解散。
傥或不遵。
即行分别拏辦。
并将自稱四川代表劉聲元、嚴密查拏。
押解回籍。
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各該衙門務當實力奉行。
毋稍疏忽。
現月 ○禦史陳善同奏、川省路事日棘。
請将辦理不之大臣。
量予懲處。
并饬妥速設法維持。
以安人心而弭巨變。
竊維國以民為本。
自古未有得民心而國不興者。
即未有失民心而國不危者。
傳曰。
血■乣怒難犯。
書曰民可近不可下。
此中消息至微。
有天下者。
不可不察也。
此次以鐵路幹蝱滟戋歸國有政策。
本極相宜。
稍有知識。
孰不贊成。
比者屢诏蠲除各項雜捐。
所以恤民者。
固已仁至義盡。
而湘粵等省。
人心惶騙。
擾擾不靖。
川患且日以加劇者。
則以郵傳大臣盛宣懷。
于此事之辦理。
實有未善也。
各路商辦之局。
其始皆曆奉先皇帝谕旨。
根據大清商律。
如欲改歸官辦。
自應統籌全局。
劃定年限。
分期分段。
量力遞收。
于國于民。
方為兩利。
今盛宣懷事前毫無豫備。
徒仰仗借款。
突然将批準各案。
奏請一律取銷各該路以十餘年之經營。
千數百萬之籌集。
一旦盡取諸其懷而奪之。
而所訂借款合同。
利率之高。
虛折之多。
抵押之钜。
債權之重又着着失敗。
予人口實。
各該省人民痛念前勞怵心後禍。
宜其奔走駭告。
岌岌若不終日也。
查給事中石長信之請定幹路枝路辦法。
在四月初七日。
郵傳部之覆。
奏宣布國有政策。
在十一日。
而借款合同之簽押在二十二日。
一似政策之改定。
實緣借款而發生也者。
舉辦此等大事。
乃平時漫無布置。
出以猝遽如此。
反使朝廷減輕民累之恉。
為之晦沒不彰。
而複不能審慎臨機。
強令宜歸工程。
每月工項。
仍由川款開支。
實與五月二十一日上谕、川路現存七百餘萬。
願否入股。
或辦實業。
并聽其便等語。
大相違背。
必欲使我皇上體恤商民之恩。
壅遏之不使下逮。
陷朝廷以不信。
示天下以可疑。
君■羊起抵抗。
何怪其然。
幸以國家三百年來。
深仁厚澤。
淪浃人心。
故雖血■乣怨交集于盛宣懷。
終無敢有歸怨朝廷者。
比閑川省風潮日烈。
樂以盛宣懷喪權誤國。
欲得而甘心。
月餘已來。
屢開全省股東大會。
每次到者近萬人。
誓與路為存亡。
在場之人。
無不為之泣下。
合十餘州縣地方。
并相約不納錢糧。
不上捐輸。
學堂停課。
商民罷市。
各戶恭設先皇帝靈位。
朝夕痛哭。
人無樂生之心。
士懷必死之志。
悉慘蕭條。
如經大劫。
至可憐念。
夫今日皇皇失所之窮民。
皆國家慽■氂■巙慽■氂■巙在疚之赤子。
而業已情形狼狽至此。
臣知我皇上聞之。
必有恻然動念者。
若不亟為拯救。
萬一相持不解。
稍延時日。
或有不軌之徒。
從中鼓惑。
強者并命于尋仇。
弱者絕望于逃死。
血■乣志一暌。
全體瓦解。
終非國家福也。
現在湘鄂争路餘波。
尚未大熄。
而雨水為災。
幾近十省。
盜匪成君■羊。
流亡彳滟扁野。
若川省小有風鶴之警。
恐由滇藏以至沿江沿海。
必有起而應之者。
其為患又豈止于路不能收而已。
頃者我皇上谕派鄂粵川湘等省督撫。
令于所轄境内鐵路事宜。
各得會同辦理。
是路事重要盛宣懷剛愎自用。
不洽輿情。
難于獨任。
已可概見。
應如何懲處以儆将來。
至川民争議。
久懸不斷。
終慮釀成巨變。
應責成督辦會辦各大臣。
仰體勤恤民艱之意。
酌度情形。
妥速維持。
或将該路倒帳之款。
嚴予追繳。
準照粵路虧耗四成之例。
分别有着無着。
發給保利無利股票。
以示格外體恤。
蓋損上益下謂之益。
損下益上謂之損積民而成國。
民利則國無不利也。
其借款承修之粵漢川漢各段路蝱滟戋。
或由官辦。
或由包工。
應如何斯可以節省糜費。
保全利權。
并請饬下内閣從速會議。
公籌妥善方法。
剀切宣布。
以息血■乣喙而釋君■羊疑。
疏入不報。
○乙酉。
谕内閣、自鐵路幹路收歸國有。
凡從前商股民股。
均經饬部妥定辦法。
明白宣示。
既已減輕民累。
複不令虧損民财。
朝廷體恤闾閻。
實已仁至義盡。
乃川人未明此意。
開會演說。
藉端争執。
始不過無知愚氓。
君■羊相附和。
繼則罷市罷課。
奣<?虘阝>亦近嚣張。
屢經電饬趙爾豐彈壓解散。
并饬郵傳部将路款轇轕。
妥速清理。
明示辦法。
以釋君■羊疑。
原冀早就敉平。
各安生業。
迄不忍加罪吾民。
不料抗糧抗捐之議。
相繼而起。
惟恐有匪徒從中煽誘。
别滋事端。
特派端方前往查辦。
僅準酌帶兵勇兩隊。
俾免驚疑。
旬日以來。
該省突有人散布自保商搉書。
意圖獨立。
并有約期起事之舉。
經趙爾豐先期偵悉。
将首要擒獲。
本月十五日。
竟有數千人兇撲督署。
肆行燒殺。
并斃弁兵。
似此目無法紀。
顯系逆黨句結為亂。
于路事已不相涉。
萬難再予姑容。
已電饬趙爾豐相機分别剿辦。
該署督迅即懔遵前次電旨。
嚴饬新舊各軍。
将倡亂匪徒。
及時撲滅。
勿任蔓延。
其被脅紳民。
均系無辜。
尤當妥籌安撫。
不得稍有株連。
免緻地方糜爛。
如有為逆黨強迫。
列名會簿者。
即将該名冊全行銷毀。
一概不究。
端方帶隊入川。
務須申明紀律。
嚴加約束。
不準騷擾。
并沿途曉谕居民。
宣布德意。
俾皆曉然朝廷不得已而用兵。
純系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