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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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章制。
均有牽動。
而浙省清理财政局原編豫算在先。
祇就元年分原有各軍隊計畫編列。
資政院又據原編之冊。
加以核減。
情事既不相同。
豫算安能适用。
當此時艱孔亟。
未能擴張兵備。
以策進行。
奚可減縮軍儲。
自甘退步。
惟有仰懇俯準查照浙江清理财政改編軍政費豫算冊。
經此次極力削減數目。
作為浙江省試辦宣統三年軍政費豫算定額。
饬部查核立案。
下部知之。
官報 ○陝西巡撫恩壽奏、陝西府州縣公費。
饬清理财政局會同監理官。
悉心酌拟。
以缺分之繁肬■閑。
定公費之多寡下部知之。
現月 ○浙江提法使李傳元解職。
以杭嘉湖道啟約為浙江提法使。
現月 ○予故大理寺卿李聯琇入祀名宦祠。
從江蘇巡撫程德全請也。
官報 ○甲辰。
監國攝政王代詣乾清宮。
德國使臣雷克司暨參贊随員等觐見。
官報 ○谕軍機大臣等、禦史張瑞蔭奏、請将明儒鹿善繼從祀孔廟。
着禮部議奏。
○東三省總督錫良奏、東三省總督公費。
應自接到部文之日起。
查照資政院核減之數辦理。
下部知之。
摺包 ○又奏、奉省文報局。
即系專辦驿傳事務。
自應遵照奏定官制。
改歸勸業道管理。
以重職守。
報聞。
摺包 ○乙巳。
法部奏、編訂提法司辦事畫一章程八十五條。
拟請頒行通咨各省。
一體遵行。
以資法守。
從之。
官報 ○大理院奏、各省高等審判廳成立。
亟應将大理院分院事宜。
提前籌設。
拟請于甘肅省設一分院。
而以陝西新疆屬之。
四川省設一分院。
而以駐藏大臣轄境屬之。
此外雲貴合設一分院。
兩廣合設一分院。
仍就總督轄境。
以為管轄。
俟司法區域。
另行劃分之後。
再行随時酌量變更。
至分院官制編制法。
除由本院選任外。
系由高等審判廳兼任。
二庭以上。
置監督推事一員。
其品級之高下。
法部原定司法官制。
并無明文。
竊謂分院對于下級審判。
雖無監督之權。
而于解釋法律。
聽斷訟獄。
實握最高之樞紐。
究與高等及地方之分廳體制不同。
際此新陳遞嬗。
階級觀念。
未盡戋滟暳除。
且高等審判廳丞。
秩系四品。
如以普通推事承乏其閑。
恐各級易生輕玩。
似應量予變通。
拟請各省大理分院。
設置推丞一員。
并加少卿銜。
以别等級而肅觀聽。
其餘推事。
仍照編制法辦理。
在臣院推丞職守。
本系兼一庭長。
質言之實即肬■閑任之推事。
揆諸編制法。
并無不符。
以上各節。
事關官制。
請饬下憲政編查館照章核議。
其分院應辦事宜。
俟拟定後。
會商法部辦理。
得旨、着憲政編查館核議具奏。
摺包現月 ○丙午。
清明節。
上詣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昌西陵。
慕陵。
慕東陵。
定陵。
定東陵。
惠陵。
○遣官詣梁格莊德宗景皇帝幾筵前行禮。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莊順皇貴妃園寝。
醇賢親王園寝。
○谕軍機大臣等、盛宣懷等奏、江皖災情。
輕重相等。
請将江北本年上忙應徵丁漕。
援照皖省奏案。
緩至麥熟後。
再行察看啟徵一摺。
着張人駿、程德全、按照所奏情形。
迅速查明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廷寄 ○又谕、張人駿等、電奏江南缺米。
大局所關。
拟由兩淮運庫借撥銀五十萬兩。
采購米糧十數萬石平粜。
收回粜價。
陸續歸還等語。
着該衙門議奏。
電寄 ○山西巡撫丁寶铨奏、晉省府廳州縣各官公費。
晶■宜經會商監理官。
并督饬清理财政局分别籌議。
即就各屬查報原有規費數目。
以為規定。
并按照缺分繁肬■閑。
多分等級。
妥為支配。
下所司知之。
摺包 ○駐藏大臣聯豫奏、駐藏綠營官弁制兵。
共計尚存一千餘名。
現拟一律裁撤。
凡遊擊以下各員。
拟請悉予開缺。
分别回藏回川。
酌加錄用。
此項制兵。
從前系由川省委派糧員。
經理饷項。
每年通計領饷銀九萬三千兩。
以後糧員缺。
即改為地方理事官。
所有彈壓緝捕。
及邊防要隘。
必須添練陸軍。
責成認真辦理。
至各塘汛傳遞摺奏公文。
事關緊要。
制兵既裁。
拟改為郵夫。
即歸地方理事官經理。
以期毋誤文報。
以上數端。
需款甚钜。
其川省每年原解饷銀。
仍應按年如數解交。
以資應用。
下部議。
摺包 ○以侵挪公款。
延誤要工。
革黑龍江鄂倫春協領鶴春職。
并勒追。
摺包 ○丁未。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瑞澂、據電奏瀝陳各省督撫。
政務至繁。
責任至重。
所有公費。
應否暫照部定豫算數目。
抑或由政務處照章另行籌議等語。
各省督撫公費。
着暫照部定豫算數目辦理。
所有京外各官公費。
應俟厘定官俸章程時。
再行請旨欽定。
電寄 ○又谕、電寄張鳴岐等、據電奏請調禦史趙炳麟回籍。
督辦桂全鐵路。
并協商實業辦法。
免扣資俸等語。
着照所請。
電寄 ○直隸總督陳夔龍奏、開平礦案。
遵饬令灤礦公司。
妥籌添股借款辦法。
現該公司股東會公司妥議。
列為開灤公司招股章程二十一條。
借款辦法四則。
并豫算表一紙。
呈請查核。
奏明立案。
一俟款目核定。
交涉議結。
再由公司按照所拟。
酌量情形。
分别籌備。
查所拟各節。
辦理尚無不合。
惟交涉一日未結。
則所有招股借款辦法。
均屬空言。
應請饬下外務部迅饬張翼遵照查辦大臣原奏。
克日與英公司核算曆年帳目。
并磋商核減債票之數。
俾臣等得以早日接議收回辦法。
免緻要案久懸。
至該公司總理周學熙。
經營灤礦。
苦心籌畫。
未便準其辭職。
仍應責成赓續經理。
以竟全功。
又奏、灤礦開辦數載。
成效卓着。
如能加意維持。
與開平實力競争。
于收回之議。
必能大有裨益。
近聞英商恃其資本雄厚。
銳跌煤價。
以圖傾軋。
若不速籌維系灤礦之策。
後患将不可勝言。
據該公司股東會請廣籌銷路。
寬備行車。
拟在東南各埠及外海等處。
彳滟扁設分銷處。
租賃輪船以資運輸。
并拟由公司自行擔保。
發給實業債票。
商借商還。
查核所籌辦法。
固系切要之圖。
并與各國實業債票通例。
尚屬相符。
自可照準。
并饬妥慎經理。
設法抵制。
均下部知之。
摺包 ○賞陸軍各鎮統制官何宗蓮、馬龍标、曹锟、吳鳳嶺、張永成、張彪、徐紹桢、孫道仁、張紹曾、呂本元、孟恩遠、陸軍副都統銜。
陸軍各協統領官李奎元、朱泮藻、王占元、鮑貴卿、盧永祥、徐萬鑫、陳光遠、王遇甲、洪自成、賈賓卿、李純、周符麟、王得勝、鄧承拔、孫銘、杜彙川、王麒、許崇智、黎元洪、田中玉、楊晉、吳介璋、馬增福、趙理泰、施承志、易盛富、伍祥桢、潘矩楹、楊善德、蕭星垣、姚鴻法、高鳳城、張春霆、毛繼成、藍天蔚、張行志、陳甲福、陸軍協都統銜。
現月 ○賞陸軍步隊協參領魏宗瀚陸軍協都統銜。
充陸軍第十三協統領官。
現月 ○戊申。
孝貞顯皇後忌辰。
遣官祭普祥峪定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人駿等、前經度支部奏倢■<?曰融>■<?石木>江蘇蘇松太道蔡乃煌、玩誤要款一案。
當經谕令張人駿、程德全、饬令該革道、将經手款項。
勒限兩個月。
悉數繳清。
現逾限已久。
钜款攸關。
未便任令暒滟它
均有牽動。
而浙省清理财政局原編豫算在先。
祇就元年分原有各軍隊計畫編列。
資政院又據原編之冊。
加以核減。
情事既不相同。
豫算安能适用。
當此時艱孔亟。
未能擴張兵備。
以策進行。
奚可減縮軍儲。
自甘退步。
惟有仰懇俯準查照浙江清理财政改編軍政費豫算冊。
經此次極力削減數目。
作為浙江省試辦宣統三年軍政費豫算定額。
饬部查核立案。
下部知之。
官報 ○陝西巡撫恩壽奏、陝西府州縣公費。
饬清理财政局會同監理官。
悉心酌拟。
以缺分之繁肬■閑。
定公費之多寡下部知之。
現月 ○浙江提法使李傳元解職。
以杭嘉湖道啟約為浙江提法使。
現月 ○予故大理寺卿李聯琇入祀名宦祠。
從江蘇巡撫程德全請也。
官報 ○甲辰。
監國攝政王代詣乾清宮。
德國使臣雷克司暨參贊随員等觐見。
官報 ○谕軍機大臣等、禦史張瑞蔭奏、請将明儒鹿善繼從祀孔廟。
着禮部議奏。
○東三省總督錫良奏、東三省總督公費。
應自接到部文之日起。
查照資政院核減之數辦理。
下部知之。
摺包 ○又奏、奉省文報局。
即系專辦驿傳事務。
自應遵照奏定官制。
改歸勸業道管理。
以重職守。
報聞。
摺包 ○乙巳。
法部奏、編訂提法司辦事畫一章程八十五條。
拟請頒行通咨各省。
一體遵行。
以資法守。
從之。
官報 ○大理院奏、各省高等審判廳成立。
亟應将大理院分院事宜。
提前籌設。
拟請于甘肅省設一分院。
而以陝西新疆屬之。
四川省設一分院。
而以駐藏大臣轄境屬之。
此外雲貴合設一分院。
兩廣合設一分院。
仍就總督轄境。
以為管轄。
俟司法區域。
另行劃分之後。
再行随時酌量變更。
至分院官制編制法。
除由本院選任外。
系由高等審判廳兼任。
二庭以上。
置監督推事一員。
其品級之高下。
法部原定司法官制。
并無明文。
竊謂分院對于下級審判。
雖無監督之權。
而于解釋法律。
聽斷訟獄。
實握最高之樞紐。
究與高等及地方之分廳體制不同。
際此新陳遞嬗。
階級觀念。
未盡戋滟暳除。
且高等審判廳丞。
秩系四品。
如以普通推事承乏其閑。
恐各級易生輕玩。
似應量予變通。
拟請各省大理分院。
設置推丞一員。
并加少卿銜。
以别等級而肅觀聽。
其餘推事。
仍照編制法辦理。
在臣院推丞職守。
本系兼一庭長。
質言之實即肬■閑任之推事。
揆諸編制法。
并無不符。
以上各節。
事關官制。
請饬下憲政編查館照章核議。
其分院應辦事宜。
俟拟定後。
會商法部辦理。
得旨、着憲政編查館核議具奏。
摺包現月 ○丙午。
清明節。
上詣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昌西陵。
慕陵。
慕東陵。
定陵。
定東陵。
惠陵。
○遣官詣梁格莊德宗景皇帝幾筵前行禮。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莊順皇貴妃園寝。
醇賢親王園寝。
○谕軍機大臣等、盛宣懷等奏、江皖災情。
輕重相等。
請将江北本年上忙應徵丁漕。
援照皖省奏案。
緩至麥熟後。
再行察看啟徵一摺。
着張人駿、程德全、按照所奏情形。
迅速查明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廷寄 ○又谕、張人駿等、電奏江南缺米。
大局所關。
拟由兩淮運庫借撥銀五十萬兩。
采購米糧十數萬石平粜。
收回粜價。
陸續歸還等語。
着該衙門議奏。
電寄 ○山西巡撫丁寶铨奏、晉省府廳州縣各官公費。
晶■宜經會商監理官。
并督饬清理财政局分别籌議。
即就各屬查報原有規費數目。
以為規定。
并按照缺分繁肬■閑。
多分等級。
妥為支配。
下所司知之。
摺包 ○駐藏大臣聯豫奏、駐藏綠營官弁制兵。
共計尚存一千餘名。
現拟一律裁撤。
凡遊擊以下各員。
拟請悉予開缺。
分别回藏回川。
酌加錄用。
此項制兵。
從前系由川省委派糧員。
經理饷項。
每年通計領饷銀九萬三千兩。
以後糧員缺。
即改為地方理事官。
所有彈壓緝捕。
及邊防要隘。
必須添練陸軍。
責成認真辦理。
至各塘汛傳遞摺奏公文。
事關緊要。
制兵既裁。
拟改為郵夫。
即歸地方理事官經理。
以期毋誤文報。
以上數端。
需款甚钜。
其川省每年原解饷銀。
仍應按年如數解交。
以資應用。
下部議。
摺包 ○以侵挪公款。
延誤要工。
革黑龍江鄂倫春協領鶴春職。
并勒追。
摺包 ○丁未。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瑞澂、據電奏瀝陳各省督撫。
政務至繁。
責任至重。
所有公費。
應否暫照部定豫算數目。
抑或由政務處照章另行籌議等語。
各省督撫公費。
着暫照部定豫算數目辦理。
所有京外各官公費。
應俟厘定官俸章程時。
再行請旨欽定。
電寄 ○又谕、電寄張鳴岐等、據電奏請調禦史趙炳麟回籍。
督辦桂全鐵路。
并協商實業辦法。
免扣資俸等語。
着照所請。
電寄 ○直隸總督陳夔龍奏、開平礦案。
遵饬令灤礦公司。
妥籌添股借款辦法。
現該公司股東會公司妥議。
列為開灤公司招股章程二十一條。
借款辦法四則。
并豫算表一紙。
呈請查核。
奏明立案。
一俟款目核定。
交涉議結。
再由公司按照所拟。
酌量情形。
分别籌備。
查所拟各節。
辦理尚無不合。
惟交涉一日未結。
則所有招股借款辦法。
均屬空言。
應請饬下外務部迅饬張翼遵照查辦大臣原奏。
克日與英公司核算曆年帳目。
并磋商核減債票之數。
俾臣等得以早日接議收回辦法。
免緻要案久懸。
至該公司總理周學熙。
經營灤礦。
苦心籌畫。
未便準其辭職。
仍應責成赓續經理。
以竟全功。
又奏、灤礦開辦數載。
成效卓着。
如能加意維持。
與開平實力競争。
于收回之議。
必能大有裨益。
近聞英商恃其資本雄厚。
銳跌煤價。
以圖傾軋。
若不速籌維系灤礦之策。
後患将不可勝言。
據該公司股東會請廣籌銷路。
寬備行車。
拟在東南各埠及外海等處。
彳滟扁設分銷處。
租賃輪船以資運輸。
并拟由公司自行擔保。
發給實業債票。
商借商還。
查核所籌辦法。
固系切要之圖。
并與各國實業債票通例。
尚屬相符。
自可照準。
并饬妥慎經理。
設法抵制。
均下部知之。
摺包 ○賞陸軍各鎮統制官何宗蓮、馬龍标、曹锟、吳鳳嶺、張永成、張彪、徐紹桢、孫道仁、張紹曾、呂本元、孟恩遠、陸軍副都統銜。
陸軍各協統領官李奎元、朱泮藻、王占元、鮑貴卿、盧永祥、徐萬鑫、陳光遠、王遇甲、洪自成、賈賓卿、李純、周符麟、王得勝、鄧承拔、孫銘、杜彙川、王麒、許崇智、黎元洪、田中玉、楊晉、吳介璋、馬增福、趙理泰、施承志、易盛富、伍祥桢、潘矩楹、楊善德、蕭星垣、姚鴻法、高鳳城、張春霆、毛繼成、藍天蔚、張行志、陳甲福、陸軍協都統銜。
現月 ○賞陸軍步隊協參領魏宗瀚陸軍協都統銜。
充陸軍第十三協統領官。
現月 ○戊申。
孝貞顯皇後忌辰。
遣官祭普祥峪定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人駿等、前經度支部奏倢■<?曰融>■<?石木>江蘇蘇松太道蔡乃煌、玩誤要款一案。
當經谕令張人駿、程德全、饬令該革道、将經手款項。
勒限兩個月。
悉數繳清。
現逾限已久。
钜款攸關。
未便任令暒滟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