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惟中外公司從前款目轇轕甚多。
張翼為原經手之人。
屆時仍應赴北洋會商辦理。
毋得置身事外。
傥或英公使要求無厭該大臣等不妨堅持定見。
徐籌抵制總之此礦被占。
英公堂判為诓騙公道自在當無慮其久假不歸。
着外務部北洋大臣及張翼按照載澤等所奏各節妥籌辦法毋稍遷就。
○又谕、電寄陳夔龍、據電奏天津保定各校業已一律上課等語。
辦理尚屬妥協。
以後如再滋生事端。
着遵前旨嚴行懲辦。
○雲貴總督李經羲奏滇省各府遵章設學。
惟人款兩绌。
籌辦綦難拟改用模範辦法。
将全省劃為五區。
每區各設模範中學及初級師範各一堂。
所有各區學款學生。
均量地方公費之盈绌。
及人民進化之遲速分别攤派。
以收實效而維久遠下部知之。
○山西巡撫丁寶铨奏、籌辦各屬倉谷情形。
庫款支绌驟難購補。
惟有勸導民倉量力捐助。
并另訂稽查整頓章程俾資遵守。
報聞 ○以保舉陸軍人才。
予翰林院檢讨陸光熙補用道王赓送部引見。
○旌表殉母捐軀福建侯官縣舉人陳應锵未婚妻知縣吳徵麒女钰如。
○丙子。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郵傳部官辦鐵路濫借濫費懇及時饬查整理一摺着盛宣懷吳郁生按照所奏各節。
确切查明認真整頓。
并将該部所有每年收支出入款項通盤徹查有無弊端。
據實奏明一面咨明度支部查明。
以裕國用。
原摺并鈔給閱看。
尋奏郵傳部借款實系用在路工。
并非賠墊息耗。
已成之路。
多有入不敷出。
非藉京奉京漢兩路所餘不足以資挹注。
津浦借款扣用小二五名目。
系照合同辦理。
酬勞一款。
業已删除。
京奉用人較多。
時有增減并無額外學習等名。
至挂名乾修。
兼差津貼。
已經裁撤。
折舊一項。
均經列入雜收。
車行用煤之數。
應以車行現數之多少為定。
且機車有省煤費煤之别。
車行有重載輕載之分煤質有純駁優劣之判斷難強為比例。
以上各節。
皆系查明實在情形。
惟有力加整頓。
以期擴清積弊。
報聞。
○學部左侍郎寶熙奏、聞資政院審查宣統三年全國豫算案。
以歲入不敷拟将各省巡防隊裁撤四成。
撥充行政經費。
查直省幅員遼廓。
交通不便巡警未能遍設。
新軍專顧國防。
無與保安地方之責。
所藉以保<?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治安者。
實惟巡防隊無事則分守要隘。
有事則徵集啟行。
禦外不足。
靖内有餘。
今一旦猝議裁撤。
竊恐宵小生心。
乘機滋事。
彼時調兵籌饷。
上煩宵旰憂勞下費計臣擘畫。
所失較之所減。
奚啻倍蓰現各省督撫。
皆力陳其害。
持之甚堅。
應請密饬閣部諸臣。
于商定陸軍豫算時。
慎重主持。
慎勿輕議裁減。
以杜亂萌下會議政務處陸軍部知之。
○廣州将軍兼署兩廣總督增祺奏、南洋僑民子弟就學維艱。
拟援照江甯暨南學堂辦法就粵省特設專校。
俾内渡求學愈形便利。
且益堅其歸依祖國之忱。
得旨、着張鳴岐體察情形。
妥籌辦理。
○河南巡撫寶棻奏、中國舊制管官官多管民官少。
久為政治家所诟病。
然遽欲蠲棄一切。
以求合于東西各國。
則恐未受其益。
先承其弊。
今欲酌改外官制度。
惟當以吾國舊制為主。
酌量變通。
一、督撫權限分晰。
宜加慎重。
司法外交。
劃歸中央。
惟軍事一項。
宜勿奪其統屬之權。
以資調遣。
一、各司行政權限宜加限制。
司道職事。
直隸各部。
則責任不專。
宜削其直接中央之權。
令其輔助督撫執行政務以資統一。
一、地方行政官廳。
宜裁道留府。
中國地廣民血■乣。
既裁巡道一級已少钤制若并裁府缺。
專恃督撫各司。
考察于數千裡之外。
雖國僑之智。
離婁之明。
有所不逮宜留知府員缺。
并将職權加重。
使監理州縣。
以資督察。
一、地方行政司法。
宜略為參合。
三權分立。
近世西儒。
多議其非。
中國地方官向兼二權。
一旦分劃太清。
恐不能管轄人民。
推行政令。
宜以檢事職權違警裁判。
及司法巡警等事。
仍責成兼管。
以資鎮懾。
至各處盜匪充斥。
除辦理清鄉。
認真狝薙。
殆無他策。
若并就地正法章程一概取銷。
則匪黨無所顧忌。
地方益将不靖。
其餘階級裁省。
亦宜策其萬全。
不可侈言高遠。
以誤大局。
下憲政編查館知之。
○又奏、詳陳裁撤綠營辦法。
一官缺護兵分期撤遣。
二優給恩俸恩饷。
并籌出路三俸銀公款。
及衙署各地分别撥管。
四候補月課獎賞及世職俸銀分别裁留。
似此辦理。
兩年之後。
綠營名目。
即可一律廓清。
下所司議。
○黑龍江巡撫周樹模奏、前經部議東三省剿辦胡匪。
仍準就地正法。
嗣後江省凡屬胡匪馬賊之案。
經兵警随時拏獲。
應請照案辦理。
即歸入軍法範圍以内省會由兵備處審訊。
省外各屬。
由地方官審訊。
毋庸送審檢各廳以示區别而遏亂萌得旨。
着照所請辦理。
以靖地方而安邊民。
即着認真遵行。
其奉天。
吉林。
亦可照此酌辦。
即由該撫将此旨轉交錫良陳昭常恭閱。
○署郵傳部尚書唐紹怡因病乞解職。
允之。
以右侍郎盛宣懷為尚書。
候補侍郎吳郁生為右侍郎。
○以郵傳部左侍郎沉雲沛署吏部右侍郎。
前出使英國大臣李經方署郵傳部左侍郎。
未到任前。
以右侍郎吳郁生兼署。
○以嗜好未除。
革黑龍江正黃旗雲騎尉景福等職。
永不叙用。
○丁醜訓練禁<?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軍大臣貝勒載濤等奏、現屆第四期編練之期。
步隊已由直隸山東挑選。
尚未訓練。
馬隊則咨行蒙古四十九旗挑選。
尚未到齊。
且到營後尚須練習漢語。
施以教育。
尤非數十日之力。
所可奏功。
應請将成軍日期。
量予展緩以資實習從之。
○
張翼為原經手之人。
屆時仍應赴北洋會商辦理。
毋得置身事外。
傥或英公使要求無厭該大臣等不妨堅持定見。
徐籌抵制總之此礦被占。
英公堂判為诓騙公道自在當無慮其久假不歸。
着外務部北洋大臣及張翼按照載澤等所奏各節妥籌辦法毋稍遷就。
○又谕、電寄陳夔龍、據電奏天津保定各校業已一律上課等語。
辦理尚屬妥協。
以後如再滋生事端。
着遵前旨嚴行懲辦。
○雲貴總督李經羲奏滇省各府遵章設學。
惟人款兩绌。
籌辦綦難拟改用模範辦法。
将全省劃為五區。
每區各設模範中學及初級師範各一堂。
所有各區學款學生。
均量地方公費之盈绌。
及人民進化之遲速分别攤派。
以收實效而維久遠下部知之。
○山西巡撫丁寶铨奏、籌辦各屬倉谷情形。
庫款支绌驟難購補。
惟有勸導民倉量力捐助。
并另訂稽查整頓章程俾資遵守。
報聞 ○以保舉陸軍人才。
予翰林院檢讨陸光熙補用道王赓送部引見。
○旌表殉母捐軀福建侯官縣舉人陳應锵未婚妻知縣吳徵麒女钰如。
○丙子。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郵傳部官辦鐵路濫借濫費懇及時饬查整理一摺着盛宣懷吳郁生按照所奏各節。
确切查明認真整頓。
并将該部所有每年收支出入款項通盤徹查有無弊端。
據實奏明一面咨明度支部查明。
以裕國用。
原摺并鈔給閱看。
尋奏郵傳部借款實系用在路工。
并非賠墊息耗。
已成之路。
多有入不敷出。
非藉京奉京漢兩路所餘不足以資挹注。
津浦借款扣用小二五名目。
系照合同辦理。
酬勞一款。
業已删除。
京奉用人較多。
時有增減并無額外學習等名。
至挂名乾修。
兼差津貼。
已經裁撤。
折舊一項。
均經列入雜收。
車行用煤之數。
應以車行現數之多少為定。
且機車有省煤費煤之别。
車行有重載輕載之分煤質有純駁優劣之判斷難強為比例。
以上各節。
皆系查明實在情形。
惟有力加整頓。
以期擴清積弊。
報聞。
○學部左侍郎寶熙奏、聞資政院審查宣統三年全國豫算案。
以歲入不敷拟将各省巡防隊裁撤四成。
撥充行政經費。
查直省幅員遼廓。
交通不便巡警未能遍設。
新軍專顧國防。
無與保安地方之責。
所藉以保<?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治安者。
實惟巡防隊無事則分守要隘。
有事則徵集啟行。
禦外不足。
靖内有餘。
今一旦猝議裁撤。
竊恐宵小生心。
乘機滋事。
彼時調兵籌饷。
上煩宵旰憂勞下費計臣擘畫。
所失較之所減。
奚啻倍蓰現各省督撫。
皆力陳其害。
持之甚堅。
應請密饬閣部諸臣。
于商定陸軍豫算時。
慎重主持。
慎勿輕議裁減。
以杜亂萌下會議政務處陸軍部知之。
○廣州将軍兼署兩廣總督增祺奏、南洋僑民子弟就學維艱。
拟援照江甯暨南學堂辦法就粵省特設專校。
俾内渡求學愈形便利。
且益堅其歸依祖國之忱。
得旨、着張鳴岐體察情形。
妥籌辦理。
○河南巡撫寶棻奏、中國舊制管官官多管民官少。
久為政治家所诟病。
然遽欲蠲棄一切。
以求合于東西各國。
則恐未受其益。
先承其弊。
今欲酌改外官制度。
惟當以吾國舊制為主。
酌量變通。
一、督撫權限分晰。
宜加慎重。
司法外交。
劃歸中央。
惟軍事一項。
宜勿奪其統屬之權。
以資調遣。
一、各司行政權限宜加限制。
司道職事。
直隸各部。
則責任不專。
宜削其直接中央之權。
令其輔助督撫執行政務以資統一。
一、地方行政官廳。
宜裁道留府。
中國地廣民血■乣。
既裁巡道一級已少钤制若并裁府缺。
專恃督撫各司。
考察于數千裡之外。
雖國僑之智。
離婁之明。
有所不逮宜留知府員缺。
并将職權加重。
使監理州縣。
以資督察。
一、地方行政司法。
宜略為參合。
三權分立。
近世西儒。
多議其非。
中國地方官向兼二權。
一旦分劃太清。
恐不能管轄人民。
推行政令。
宜以檢事職權違警裁判。
及司法巡警等事。
仍責成兼管。
以資鎮懾。
至各處盜匪充斥。
除辦理清鄉。
認真狝薙。
殆無他策。
若并就地正法章程一概取銷。
則匪黨無所顧忌。
地方益将不靖。
其餘階級裁省。
亦宜策其萬全。
不可侈言高遠。
以誤大局。
下憲政編查館知之。
○又奏、詳陳裁撤綠營辦法。
一官缺護兵分期撤遣。
二優給恩俸恩饷。
并籌出路三俸銀公款。
及衙署各地分别撥管。
四候補月課獎賞及世職俸銀分别裁留。
似此辦理。
兩年之後。
綠營名目。
即可一律廓清。
下所司議。
○黑龍江巡撫周樹模奏、前經部議東三省剿辦胡匪。
仍準就地正法。
嗣後江省凡屬胡匪馬賊之案。
經兵警随時拏獲。
應請照案辦理。
即歸入軍法範圍以内省會由兵備處審訊。
省外各屬。
由地方官審訊。
毋庸送審檢各廳以示區别而遏亂萌得旨。
着照所請辦理。
以靖地方而安邊民。
即着認真遵行。
其奉天。
吉林。
亦可照此酌辦。
即由該撫将此旨轉交錫良陳昭常恭閱。
○署郵傳部尚書唐紹怡因病乞解職。
允之。
以右侍郎盛宣懷為尚書。
候補侍郎吳郁生為右侍郎。
○以郵傳部左侍郎沉雲沛署吏部右侍郎。
前出使英國大臣李經方署郵傳部左侍郎。
未到任前。
以右侍郎吳郁生兼署。
○以嗜好未除。
革黑龍江正黃旗雲騎尉景福等職。
永不叙用。
○丁醜訓練禁<?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軍大臣貝勒載濤等奏、現屆第四期編練之期。
步隊已由直隸山東挑選。
尚未訓練。
馬隊則咨行蒙古四十九旗挑選。
尚未到齊。
且到營後尚須練習漢語。
施以教育。
尤非數十日之力。
所可奏功。
應請将成軍日期。
量予展緩以資實習從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