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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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廷寄 ○兩江總督張人駿奏、軍咨處議覆江南混成協營隊裁撤辦法。
其第一第三項。
俱難辦到。
惟有遵照第二項。
将一營兩隊之兵悉數挑補第九鎮退伍缺額。
節經費而齊程度。
似屬一舉兩得。
下所司議。
摺包 ○乙未。
谕内閣、前據給事中陳慶桂奏、廣東新軍滋事恐有冤濫情事請派員查辦一摺。
當經谕令張人駿徹底究查。
茲據覆奏、查明當日滋亂情形。
始由新軍二标與警兵口角起釁。
繼因統帶官不準放假。
一标營兵首先鬨鬧。
革黨倪映典藉端煽惑各兵。
希圖起事。
昌言于血■乣。
語極悖逆。
業經防軍當時格斃。
共斃死亂兵二十八人。
正法十一名。
先後拏獲亂黨四十餘名。
事雖敉平。
而該管官等措置失當。
幾緻良莠不分。
宜于輿情不洽。
前協統張哲培、平日撫馭無方。
臨事棄營逃避。
一标統帶劉雨沛。
于标兵喧鬧之時。
即已避匿。
次日又複私逃。
即着袁樹勳拏解大理院治罪。
前先廣東老城巡警第一分局巡官試用巡檢陳慶焘、縱容警兵。
鎖毆新軍兵士。
釀成巨案。
實為厲階。
着即行革職。
督練公所參議道員吳錫永、疏于籌畫。
臨事張惶。
統領水師親軍保升道員候補知府吳宗禹、紀律不嚴。
失察兵丁剽竊。
均着交部議處。
署兩廣總督袁樹勳、于兵勇交鬨。
彈壓剿撫。
兩失其宜。
且據查當時新軍。
畏局出外者多。
在場滋事者少。
事後來歸。
悉被遣散。
以緻數年訓練。
克期成鎮之兵。
一旦決裂敗壞。
實屬咎有難辭。
前據自請議處。
案經查明。
袁樹勳着交部議處。
其當日殉難之石滟駁隊一營管帶齊汝漢、着照協參領陣亡例從優議恤。
一标一營隊官胡思深、一标二營隊官宋殿魁、二标二營前隊隊官李铮、均着照正軍校陣亡例從優議恤。
至增祺、袁樹勳、前奏倢■<?曰融>■<?石木>一标一營管帶胡兆瓊、一标二營管帶于如周、一标三營管帶楊長卿、石滟駁隊二營管帶林金鏡、工程營管帶陳宏萼、辎重營管帶許嘉澍、均着交部分别議處。
尋部議、袁樹勳革職留任。
吳錫永、吳宗禹、降一級調用。
不準抵銷。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維持路政全局一摺。
着郵傳部按照所奏各節。
是否屬實。
查明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廷寄 ○湖廣總督瑞澂電奏、已革千總徐升、把總徐元發、并徐開貴、一門三兇。
積惡多年。
證據确鑿。
供認不諱。
均請一并正法。
如所請行。
并下所司知之。
電寄 ○以保護華商。
遇事襄助。
賞墨西哥國民政部尚書格蘭、外務部尚書嘎麗、度支部尚書郦滿杜、駐美使臣拉瓦臘、外務部副尚書剛伯等寶星。
摺包 ○賞正太鐵路出力。
廠首法人阿拉伯塞等寶星。
摺包 ○丙申。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山西各縣。
私行種煙者漸漸增多。
請饬撫臣嚴饬各州縣。
親履查勘。
加意防範等語。
着丁寶铨嚴饬各屬。
切實查勘。
毋令乘閑再種。
傥有匪徒從中煽惑。
即認真查拏。
從嚴懲治。
原片着鈔給閱看。
廷寄 ○又谕、電寄長江提督程文炳。
電奏悉。
着即随時梭巡。
毋稍疏懈。
電寄 ○度支部奏。
開鑄新币。
自應先由官俸實行。
以資倡導請饬下憲政編查館。
會議政務處。
将官俸章程。
按照國币則例。
厘定頒行。
從之。
現月摺包 ○禦史陳善同奏、資政院開院會議。
事屬創舉。
請饬各議員先事實行籌備。
下資政院知之。
現月 ○又奏、河南修武礦務交涉。
關系重要。
惟有按照光緒二十八年中英商約第九條所稱、中國現行礦務章程從新修改妥定凡于此項礦務新章頒行後始準開礦者均須照新章辦理等語。
力與磋商一切辦法。
用始準開采鐵礦之例。
依三十三年奏定礦務正副章程。
切實辦理。
并将該公司原訂合同。
通盤籌畫。
重行妥商改訂。
以為收之桑榆之計。
下外務部知之。
摺包 ○西安将軍文瑞等奏、設立西安駐防工藝傳習所。
暫分四門。
曰紡織。
曰蠶桑。
曰制革。
曰毛氈。
下部知之。
摺包 ○丁酉。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文鼎。
據電奏、湘省民食缺乏。
籌撥采買赈粜
廷寄 ○兩江總督張人駿奏、軍咨處議覆江南混成協營隊裁撤辦法。
其第一第三項。
俱難辦到。
惟有遵照第二項。
将一營兩隊之兵悉數挑補第九鎮退伍缺額。
節經費而齊程度。
似屬一舉兩得。
下所司議。
摺包 ○乙未。
谕内閣、前據給事中陳慶桂奏、廣東新軍滋事恐有冤濫情事請派員查辦一摺。
當經谕令張人駿徹底究查。
茲據覆奏、查明當日滋亂情形。
始由新軍二标與警兵口角起釁。
繼因統帶官不準放假。
一标營兵首先鬨鬧。
革黨倪映典藉端煽惑各兵。
希圖起事。
昌言于血■乣。
語極悖逆。
業經防軍當時格斃。
共斃死亂兵二十八人。
正法十一名。
先後拏獲亂黨四十餘名。
事雖敉平。
而該管官等措置失當。
幾緻良莠不分。
宜于輿情不洽。
前協統張哲培、平日撫馭無方。
臨事棄營逃避。
一标統帶劉雨沛。
于标兵喧鬧之時。
即已避匿。
次日又複私逃。
即着袁樹勳拏解大理院治罪。
前先廣東老城巡警第一分局巡官試用巡檢陳慶焘、縱容警兵。
鎖毆新軍兵士。
釀成巨案。
實為厲階。
着即行革職。
督練公所參議道員吳錫永、疏于籌畫。
臨事張惶。
統領水師親軍保升道員候補知府吳宗禹、紀律不嚴。
失察兵丁剽竊。
均着交部議處。
署兩廣總督袁樹勳、于兵勇交鬨。
彈壓剿撫。
兩失其宜。
且據查當時新軍。
畏局出外者多。
在場滋事者少。
事後來歸。
悉被遣散。
以緻數年訓練。
克期成鎮之兵。
一旦決裂敗壞。
實屬咎有難辭。
前據自請議處。
案經查明。
袁樹勳着交部議處。
其當日殉難之石滟駁隊一營管帶齊汝漢、着照協參領陣亡例從優議恤。
一标一營隊官胡思深、一标二營隊官宋殿魁、二标二營前隊隊官李铮、均着照正軍校陣亡例從優議恤。
至增祺、袁樹勳、前奏倢■<?曰融>■<?石木>一标一營管帶胡兆瓊、一标二營管帶于如周、一标三營管帶楊長卿、石滟駁隊二營管帶林金鏡、工程營管帶陳宏萼、辎重營管帶許嘉澍、均着交部分别議處。
尋部議、袁樹勳革職留任。
吳錫永、吳宗禹、降一級調用。
不準抵銷。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維持路政全局一摺。
着郵傳部按照所奏各節。
是否屬實。
查明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廷寄 ○湖廣總督瑞澂電奏、已革千總徐升、把總徐元發、并徐開貴、一門三兇。
積惡多年。
證據确鑿。
供認不諱。
均請一并正法。
如所請行。
并下所司知之。
電寄 ○以保護華商。
遇事襄助。
賞墨西哥國民政部尚書格蘭、外務部尚書嘎麗、度支部尚書郦滿杜、駐美使臣拉瓦臘、外務部副尚書剛伯等寶星。
摺包 ○賞正太鐵路出力。
廠首法人阿拉伯塞等寶星。
摺包 ○丙申。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山西各縣。
私行種煙者漸漸增多。
請饬撫臣嚴饬各州縣。
親履查勘。
加意防範等語。
着丁寶铨嚴饬各屬。
切實查勘。
毋令乘閑再種。
傥有匪徒從中煽惑。
即認真查拏。
從嚴懲治。
原片着鈔給閱看。
廷寄 ○又谕、電寄長江提督程文炳。
電奏悉。
着即随時梭巡。
毋稍疏懈。
電寄 ○度支部奏。
開鑄新币。
自應先由官俸實行。
以資倡導請饬下憲政編查館。
會議政務處。
将官俸章程。
按照國币則例。
厘定頒行。
從之。
現月摺包 ○禦史陳善同奏、資政院開院會議。
事屬創舉。
請饬各議員先事實行籌備。
下資政院知之。
現月 ○又奏、河南修武礦務交涉。
關系重要。
惟有按照光緒二十八年中英商約第九條所稱、中國現行礦務章程從新修改妥定凡于此項礦務新章頒行後始準開礦者均須照新章辦理等語。
力與磋商一切辦法。
用始準開采鐵礦之例。
依三十三年奏定礦務正副章程。
切實辦理。
并将該公司原訂合同。
通盤籌畫。
重行妥商改訂。
以為收之桑榆之計。
下外務部知之。
摺包 ○西安将軍文瑞等奏、設立西安駐防工藝傳習所。
暫分四門。
曰紡織。
曰蠶桑。
曰制革。
曰毛氈。
下部知之。
摺包 ○丁酉。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文鼎。
據電奏、湘省民食缺乏。
籌撥采買赈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