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五
關燈
小
中
大
、嚴诘和外部侵犯機密通信。
以遏彼族此後更無忌憚之機。
均下部知之。
摺包 ○命貝子銜鎮國将軍載振、在内廷行走。
現月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岑春蓂。
前派緻祭南嶽等處荊州左翼副都統隆斌、現在開缺。
着改派總兵張慶雲前往緻祭。
電 寄 ○浙江巡撫增韫奏、浙省塘工絲捐獎限又滿。
海塘工用未敷。
應請再行展限一年。
以全要工。
下部知之。
摺包 ○庫倫辦事大臣延祉等奏、庫倫事務殷繁。
甲商虧累甚钜。
公拟更定章程十二條。
呈請立案下部知之。
摺包 ○癸未。
署直隸總督那桐奏、直隸圖書館。
業已籌設。
天津地便交通。
中外人士。
遊覽日繁。
請頒給圖書集成一部。
如所請行。
摺包 ○江西巡撫馮汝骙奏、九江府屬之德化縣。
原系沖繁難三字要缺。
近年交涉日繁。
治理尤為不易。
拟請改為沖繁疲難四字最要缺。
廣信府屬之玉山縣。
原系沖繁疲難四字最要缺。
但自長江通商以來。
繁盛較減于昔。
拟請改為沖繁難三字要缺。
又袁州府屬之萍鄉縣。
原系沖繁二字中缺。
近以煤礦大開。
五方雜處。
拟請改為沖繁難三字調要缺。
并拟将鹽法兼巡南瑞袁臨道移駐該處。
贛州府屬之信豐縣。
原系繁疲難三字調要缺。
該縣雖人民強悍。
與同府之會昌縣相等。
拟請改繁難二字中缺。
歸入輪補。
下部議。
摺包 ○以深明睦誼。
有裨邦交。
賞前駐津奧國領事貝瑙爾等寶星。
摺包 ○以遇有交涉。
和衷商辦。
賞駐津法國領事高祿待寶星。
摺包 ○甲申。
谕内閣、慶親王奕劻奏、職任繁重兼顧為難懇恩開去管理陸軍部事務以專責成一摺。
慶親王奕劻、老成謀國。
志慮忠純。
于所管各項重要差務。
贊襄規畫備着勤勞。
茲據奏陳各節。
情詞出于至誠自應俯如所請。
慶親王奕劻着準其開去管理陸軍部事務。
以示優加體恤之至意。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陳夔龍。
電奏悉。
湖北入夏以來。
大雨連旬。
蛟水驟發。
漢陽等府屬田廬。
半淪澤國。
人民淹斃亦多。
殊堪矜憫。
着該督督饬印委各員。
分赴災區。
分别情形輕重。
妥為撫恤。
無任失所。
電寄 ○軍機大臣等奏、陸軍部咨請代奏、日本開送尚書等各項寶星。
應否收受。
得旨、均着準其收受。
現月 ○籌辦海軍大臣載洵等奏、目前船艦無多。
軍港未辟。
不必遽行設部。
似宜另行編制。
作為暫時統系。
并請撥給經費。
以重要工而應亟需。
從之。
摺包 ○度支部奏、官商銀号。
濫發票紙流弊無窮。
當清厘積弊之初。
必有顜若畫一之法。
拟訂暫行章程二十條。
通饬各省依限遵辦。
以維圜法而保市面。
從之。
○江西巡撫馮汝骙奏、遵旨籌辦審判廳。
拟于省城建造高等審判廳一所。
地方審判廳一所。
所有高等地方檢察廳。
各附設于内并附設檢驗學習所。
至初級審判廳。
暫拟每縣各設一所。
省城暫以兩首縣兼充推事。
而仍設初級檢察官。
九江交涉繁多。
亦照章建置地方審判廳。
以德化縣暫兼初級審判。
并拟就法政學堂。
另設司法講習一科。
藉收得人之效。
下部知之。
摺包 ○山東巡撫袁樹勳奏、籌辦東省審判。
先設全省審判廳籌辦處。
以為總彙之區。
其事實上所應籌辦者。
曰審判人才之養成。
曰審判地所之分配。
曰審判經費之豫計。
并陳變通府廳州縣審判廳辦法。
及初級審判廳權限于府直隸州設立地方審判廳一所。
而于有轄地之府及廳州縣。
設立初級審判廳一所或二所。
并拟将初級審判廳權限。
略與擴張。
民事以五千兩以下為限。
刑事以十年以下監禁為限。
下所司議。
摺包 ○又奏、東省法政學堂。
通籌畫一辦法。
職員應一律正名。
學員應一體相待。
均已次第施行。
漸臻畫一。
惟考驗外官章程。
既除去正途出身及任要差者。
則誰肯投身于學問之途。
以淹滞其從政之歲月。
否則未必有能習法政之願力。
<?圭黾>滟兄考職及加倍舉行優拔之舉。
今屆适在舉行之年。
則凡紳士之可以習法政資格者。
亦皆見異思遷。
應如何為根本上之整齊。
再求枝葉上之畫一。
請饬憲政編查館及學部從長核議。
以利施行。
下部議。
摺包 ○又奏、肬■閑易識字學塾。
系本年籌備之事。
已于省城設立十處以為之倡。
并拟就肬■閑易識字學塾試辦章程。
發給各府州縣。
饬令分投勸辦。
下所司知之。
摺包 ○又奏、省城籌設模範監獄。
派員擇日開工。
其看守一職。
必先事豫備。
拟就濟南習藝所内。
附設看守養成所一處。
以豫儲此項人才。
下部知之。
摺包 ○先是上禦極初。
敬循舊典。
命南書房翰林恭書中和位育扁額。
懸于阙裡文廟。
其墨筆俟衍聖公孔
以遏彼族此後更無忌憚之機。
均下部知之。
摺包 ○命貝子銜鎮國将軍載振、在内廷行走。
現月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岑春蓂。
前派緻祭南嶽等處荊州左翼副都統隆斌、現在開缺。
着改派總兵張慶雲前往緻祭。
電 寄 ○浙江巡撫增韫奏、浙省塘工絲捐獎限又滿。
海塘工用未敷。
應請再行展限一年。
以全要工。
下部知之。
摺包 ○庫倫辦事大臣延祉等奏、庫倫事務殷繁。
甲商虧累甚钜。
公拟更定章程十二條。
呈請立案下部知之。
摺包 ○癸未。
署直隸總督那桐奏、直隸圖書館。
業已籌設。
天津地便交通。
中外人士。
遊覽日繁。
請頒給圖書集成一部。
如所請行。
摺包 ○江西巡撫馮汝骙奏、九江府屬之德化縣。
原系沖繁難三字要缺。
近年交涉日繁。
治理尤為不易。
拟請改為沖繁疲難四字最要缺。
廣信府屬之玉山縣。
原系沖繁疲難四字最要缺。
但自長江通商以來。
繁盛較減于昔。
拟請改為沖繁難三字要缺。
又袁州府屬之萍鄉縣。
原系沖繁二字中缺。
近以煤礦大開。
五方雜處。
拟請改為沖繁難三字調要缺。
并拟将鹽法兼巡南瑞袁臨道移駐該處。
贛州府屬之信豐縣。
原系繁疲難三字調要缺。
該縣雖人民強悍。
與同府之會昌縣相等。
拟請改繁難二字中缺。
歸入輪補。
下部議。
摺包 ○以深明睦誼。
有裨邦交。
賞前駐津奧國領事貝瑙爾等寶星。
摺包 ○以遇有交涉。
和衷商辦。
賞駐津法國領事高祿待寶星。
摺包 ○甲申。
谕内閣、慶親王奕劻奏、職任繁重兼顧為難懇恩開去管理陸軍部事務以專責成一摺。
慶親王奕劻、老成謀國。
志慮忠純。
于所管各項重要差務。
贊襄規畫備着勤勞。
茲據奏陳各節。
情詞出于至誠自應俯如所請。
慶親王奕劻着準其開去管理陸軍部事務。
以示優加體恤之至意。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陳夔龍。
電奏悉。
湖北入夏以來。
大雨連旬。
蛟水驟發。
漢陽等府屬田廬。
半淪澤國。
人民淹斃亦多。
殊堪矜憫。
着該督督饬印委各員。
分赴災區。
分别情形輕重。
妥為撫恤。
無任失所。
電寄 ○軍機大臣等奏、陸軍部咨請代奏、日本開送尚書等各項寶星。
應否收受。
得旨、均着準其收受。
現月 ○籌辦海軍大臣載洵等奏、目前船艦無多。
軍港未辟。
不必遽行設部。
似宜另行編制。
作為暫時統系。
并請撥給經費。
以重要工而應亟需。
從之。
摺包 ○度支部奏、官商銀号。
濫發票紙流弊無窮。
當清厘積弊之初。
必有顜若畫一之法。
拟訂暫行章程二十條。
通饬各省依限遵辦。
以維圜法而保市面。
從之。
○江西巡撫馮汝骙奏、遵旨籌辦審判廳。
拟于省城建造高等審判廳一所。
地方審判廳一所。
所有高等地方檢察廳。
各附設于内并附設檢驗學習所。
至初級審判廳。
暫拟每縣各設一所。
省城暫以兩首縣兼充推事。
而仍設初級檢察官。
九江交涉繁多。
亦照章建置地方審判廳。
以德化縣暫兼初級審判。
并拟就法政學堂。
另設司法講習一科。
藉收得人之效。
下部知之。
摺包 ○山東巡撫袁樹勳奏、籌辦東省審判。
先設全省審判廳籌辦處。
以為總彙之區。
其事實上所應籌辦者。
曰審判人才之養成。
曰審判地所之分配。
曰審判經費之豫計。
并陳變通府廳州縣審判廳辦法。
及初級審判廳權限于府直隸州設立地方審判廳一所。
而于有轄地之府及廳州縣。
設立初級審判廳一所或二所。
并拟将初級審判廳權限。
略與擴張。
民事以五千兩以下為限。
刑事以十年以下監禁為限。
下所司議。
摺包 ○又奏、東省法政學堂。
通籌畫一辦法。
職員應一律正名。
學員應一體相待。
均已次第施行。
漸臻畫一。
惟考驗外官章程。
既除去正途出身及任要差者。
則誰肯投身于學問之途。
以淹滞其從政之歲月。
否則未必有能習法政之願力。
<?圭黾>滟兄考職及加倍舉行優拔之舉。
今屆适在舉行之年。
則凡紳士之可以習法政資格者。
亦皆見異思遷。
應如何為根本上之整齊。
再求枝葉上之畫一。
請饬憲政編查館及學部從長核議。
以利施行。
下部議。
摺包 ○又奏、肬■閑易識字學塾。
系本年籌備之事。
已于省城設立十處以為之倡。
并拟就肬■閑易識字學塾試辦章程。
發給各府州縣。
饬令分投勸辦。
下所司知之。
摺包 ○又奏、省城籌設模範監獄。
派員擇日開工。
其看守一職。
必先事豫備。
拟就濟南習藝所内。
附設看守養成所一處。
以豫儲此項人才。
下部知之。
摺包 ○先是上禦極初。
敬循舊典。
命南書房翰林恭書中和位育扁額。
懸于阙裡文廟。
其墨筆俟衍聖公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