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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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元年。
己酉。
三月。
庚戌朔。
内務府奏、恭備本年三月十二日。
德宗景皇帝梓宮奉移梁格莊行宮暫安。
十三日。
皇太後啟銮駐跸行宮。
十四日。
恭谒各陵各要差。
請援案饬部籌撥款項。
以濟急需。
得旨、着度支部撥給十五萬兩。
現月摺包 ○東三省總督徐世昌等奏、吏部奏拟考核調用人員辦法。
内稱東三省新疆等處。
可否比照各省一律分發之處。
請饬各該省督撫察看情形。
切實聲覆等語。
竊維東三省初改行省。
亟應奮拔人才。
寬除文法。
而論者辄與内地省分相比。
夫東省之受制于兩強。
非一日矣。
繁盛之區。
外人雜處。
鐵路所至。
主權漸移。
幹涉侵漁之政策。
相逼而來。
是以各屬地方之吏。
概須略講外交。
試辦設治之官。
大率皆關邊計。
此則三省缺分之實情。
有萬不能與内地并論者。
至若路礦森林畜牧農墾。
大利所在。
尤啟戎心。
既賴君■羊策君■羊力。
以為對外之方。
自必博采旁<?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
冀獲得人之效。
故每有差缺。
不憚破除常例。
慎選賢能。
而勝任愉快者。
尚苦十不獲一。
所有奏調人員。
雖難求備。
而一才一藝。
要必因材器使。
以竟其長。
至于投效一途。
已經嚴定限制。
認真考選。
是三省于用人一事。
以其責備甚重。
稱職極難。
需才固較内地為殷。
而取才亦不得不較内地為刻。
地勢時局。
實逼處此。
若比照各省一律分發。
則不問才智奚若。
皆可循例前來。
紛紛到省。
勢難過事苛求。
揆之東省情形。
似于拔取真才之道。
尚有疏略。
今拟除奏調人員。
應照新章辦理。
投效人員。
照前次奏定限制辦法外。
所有分發一項。
拟請就三省地方情形。
略為變通。
限定以兩項人員為合格。
一為舉貢考試授職之員。
一為遊學及各省專門學堂畢業授職之員。
其他項人員。
概免分發。
庶幾新舊人才。
分途并進。
于振興内治。
鞏固主權。
可有裨益。
懇饬部另定暫行分發專章。
以拔真才而濟時局。
得旨、吏部妥議具奏。
摺包 ○以恭修菩陀峪定東陵工程出力。
予承修大臣慶親王奕劻。
前任監督兵部尚書鐵良優叙。
賞監督度支部左侍郎紹英。
内閣學士榮勳頭品頂戴。
暨監督監修辦事官繼祥等升叙加銜開複有差。
現月 ○辛亥。
東三省總督徐世昌等奏、黑龍江省遵設清理财政局。
先行派員開辦。
俟正副監理官到江。
會同核辦。
下部知之。
摺 包 ○浙江巡撫增韫奏、增設巡警勸業兩道。
派員試署。
如所請行。
摺包 ○以操練純熟。
予第四鎮統制記名提督通永鎮總兵吳鳳嶺優叙。
現月 ○壬子。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江西州縣徵收丁漕。
往複折扣。
抑勒病民一摺。
着端方、馮汝骙、按照所陳各節。
體察情形。
妥籌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尋會奏、徵不敷解。
系屬實情。
現督饬該司道等妥議辦法。
另案奏辦。
允之。
現月 ○又谕、禦史崇興等奏、請申明乾隆以來舊例。
停止都察院收受被倢■<?曰融>■<?石木>人員呈詞一摺。
又片奏、休緻及永不叙用人員開複。
請嚴申舊制等語。
均着吏部議奏。
現月 ○吏部奏、欽奉恩诏。
拟将給封限制。
略予變通。
請将五品八品實任各官。
有願将本年兩次封典并為一次請封者。
五品人員。
準其請至三品封贈。
八品人員。
準其請至六品封贈。
嗣後循例請封年限。
不得援以為例。
以示限制。
依議行。
現月摺包 ○禦史葉芾棠奏、和屬爪哇各島。
華民僑寓者。
不下數十萬人。
始設中華會館。
繼設中華學堂。
中華商會。
現泗水又倡立補助祖國海軍會。
然華僑愛國之心愈切。
外人之忌亦愈深。
近來苛政晶■宜興。
于我華民。
不以平等相待。
其最不平者。
抽收人稅。
則比和之上等人。
至偶涉詞訟。
辄以爪哇下等人律之。
不問是非曲直。
稍拂和官之意。
即酷禁三月。
然後訊案。
雖辯護士不能幹涉。
他如身後遺産。
必追入官。
過境越界。
必請路字。
購房置器。
必徵重稅。
種種苛待。
無所底告。
光緒三十三年。
曾蒙肬 ■閑命大臣。
彳滟扁曆南洋撫慰。
今年春閑。
又派員乘艦前往。
僑民無限歡迎。
第為日無多。
非設領事常駐是邦。
不足以資保護。
南洋新嘉坡仰光各埠中國已設領事。
爪哇事同一律。
請饬下外務部與和使交涉。
于該埠派領事官駐紮。
撫馭華僑。
并商除一切苛政。
俾得各安生業。
下外務部知之。
摺包 ○湖廣總督陳夔龍等奏、粵漢鐵路。
為南北之樞紐。
祇以股款不充。
未能大興工作。
查川漢鐵路。
川省集股章程。
有抽租之股。
滇省鐵路。
仿為糧捐。
均經奏咨有案。
湖南素重農務。
因地制宜。
惟有仿照川滇章程。
量為變通。
令各租戶同任路股。
同分利息。
綜計合省租數。
約五千六百七十三萬六千三百餘石。
每租五十石。
輸出一石。
以為路股。
每谷一石。
折銀圓一圓。
其銀圓不便之處。
折收錢一千三百文。
于完納錢糧時。
随正交收。
發給鐵路公司收條。
由零星湊成整數。
填換股票。
每年可得銀圓一百餘萬圓。
名為租股。
由州縣彙解司庫。
轉解鐵路公司備用。
不準于折收之外。
複有補水解費等項名目。
以杜流弊。
俟五年後。
察看路成股足。
即行停止。
如所請行。
摺包 ○浙江巡撫增韫奉。
浙省創建圖書館。
将官書局藏書樓歸并擴充。
并妥訂藏書及觀書章程。
以便多士觀摩。
下部知之。
摺包 ○癸醜。
谕軍機大臣等、貝勒載洵等奏、查驗西陵梁格莊行宮工程完竣。
移交該管衙門。
并陳明錢糧數目一摺。
又片奏、行宮工程以外。
添建公所房閑。
内有購買民地。
及置備木器鋪墊等項銀兩。
請由度支部撥給等語。
均着依議。
現月 ○又谕、有人奏、東三省敺■幾員太多。
用款太钜。
亟宜仿照内省。
改定官制一摺。
着錫良到任後。
體察情形。
妥籌辦理。
據實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尋奏、請撤巡撫。
裁兩廳。
汰敺■幾員。
并局所。
并先自革除淨費為僚屬倡。
得旨、奉天巡撫事宜另候谕旨。
餘照所請行。
現月 ○又谕、都察院代奏、福建官紳等呈請開複已革署禮部左侍郎詹事府少詹事王錫蕃等語。
王錫蕃着準其開複原官。
現月 ○兩江總督端方奏、鴉片之害。
流毒無窮。
朝廷欲禁絕而不能。
幸與茲事最有關系之國。
慨然出而相助。
此事為彼國上下大利所存。
其政府固出于至誠。
其商民恐不免觖望。
彼于十年之中。
提出三年為試行之要約。
我若無切實辦法。
則前功盡棄。
後患彌長。
謹籌拟辦法。
詳細陳之。
一曰。
對于國内之辦法。
禁吸一層。
以人之流品不齊。
瘾之大小不一。
不得不異其設施。
而需之時日。
至禁種一層。
則因時可制履畝可稽。
宜統天下種煙省分。
限以一定禁絕之期。
前接各省來電。
持一年禁絕之議者。
計十七省。
拟請饬各省。
統自奉旨之日起。
以一年為限。
限滿不準再種罂粟。
并嚴定賞罰章程。
此三年試行期内當切實施行者也。
一曰。
對于國外之辦法。
原議派員前往印度監視為必應辦之事。
更有專賣之一策。
内之對于人民之減瘾。
外之對于洋藥之減運。
皆有把握。
拟請仿日本行于堂灣之制度。
設立總分公司。
招集華股。
官督商辦。
進口洋藥。
均歸總公司一手收買。
照常完稅拟請将派大臣督理其事。
以各省督撫為幫辦大臣。
分任其事。
以後洋藥逐年遞減。
吸煙人數。
亦随之而減。
至十年一律肅清此三年試行期内當切實豫定者也。
惟此款為撥還洋款之要需。
抵補不容稍緩。
宜分為兩期。
限内之一期。
即以專賣赢餘之所獲。
暫救目前。
限外一期。
斯時國會告成。
可首提出此案。
诏議員如數籌補。
如此則沉痼去而功成矣。
請饬下禁煙大臣外務部度支部會同妥議施行。
得旨、該衙門詳慎妥議具奏。
摺包 ○改江蘇儀徵縣為揚子縣。
從兩江總督端方請也。
摺包 ○甲寅。
谕軍機大臣等、本月十二日。
德宗景皇帝梓宮奉移。
除恭辦喪禮王大臣。
各項有執事官員、近支王公、暨禦前大臣、禦前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乾清門侍<?目辟>行<?匧心>口<
己酉。
三月。
庚戌朔。
内務府奏、恭備本年三月十二日。
德宗景皇帝梓宮奉移梁格莊行宮暫安。
十三日。
皇太後啟銮駐跸行宮。
十四日。
恭谒各陵各要差。
請援案饬部籌撥款項。
以濟急需。
得旨、着度支部撥給十五萬兩。
現月摺包 ○東三省總督徐世昌等奏、吏部奏拟考核調用人員辦法。
内稱東三省新疆等處。
可否比照各省一律分發之處。
請饬各該省督撫察看情形。
切實聲覆等語。
竊維東三省初改行省。
亟應奮拔人才。
寬除文法。
而論者辄與内地省分相比。
夫東省之受制于兩強。
非一日矣。
繁盛之區。
外人雜處。
鐵路所至。
主權漸移。
幹涉侵漁之政策。
相逼而來。
是以各屬地方之吏。
概須略講外交。
試辦設治之官。
大率皆關邊計。
此則三省缺分之實情。
有萬不能與内地并論者。
至若路礦森林畜牧農墾。
大利所在。
尤啟戎心。
既賴君■羊策君■羊力。
以為對外之方。
自必博采旁<?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
冀獲得人之效。
故每有差缺。
不憚破除常例。
慎選賢能。
而勝任愉快者。
尚苦十不獲一。
所有奏調人員。
雖難求備。
而一才一藝。
要必因材器使。
以竟其長。
至于投效一途。
已經嚴定限制。
認真考選。
是三省于用人一事。
以其責備甚重。
稱職極難。
需才固較内地為殷。
而取才亦不得不較内地為刻。
地勢時局。
實逼處此。
若比照各省一律分發。
則不問才智奚若。
皆可循例前來。
紛紛到省。
勢難過事苛求。
揆之東省情形。
似于拔取真才之道。
尚有疏略。
今拟除奏調人員。
應照新章辦理。
投效人員。
照前次奏定限制辦法外。
所有分發一項。
拟請就三省地方情形。
略為變通。
限定以兩項人員為合格。
一為舉貢考試授職之員。
一為遊學及各省專門學堂畢業授職之員。
其他項人員。
概免分發。
庶幾新舊人才。
分途并進。
于振興内治。
鞏固主權。
可有裨益。
懇饬部另定暫行分發專章。
以拔真才而濟時局。
得旨、吏部妥議具奏。
摺包 ○以恭修菩陀峪定東陵工程出力。
予承修大臣慶親王奕劻。
前任監督兵部尚書鐵良優叙。
賞監督度支部左侍郎紹英。
内閣學士榮勳頭品頂戴。
暨監督監修辦事官繼祥等升叙加銜開複有差。
現月 ○辛亥。
東三省總督徐世昌等奏、黑龍江省遵設清理财政局。
先行派員開辦。
俟正副監理官到江。
會同核辦。
下部知之。
摺 包 ○浙江巡撫增韫奏、增設巡警勸業兩道。
派員試署。
如所請行。
摺包 ○以操練純熟。
予第四鎮統制記名提督通永鎮總兵吳鳳嶺優叙。
現月 ○壬子。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江西州縣徵收丁漕。
往複折扣。
抑勒病民一摺。
着端方、馮汝骙、按照所陳各節。
體察情形。
妥籌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尋會奏、徵不敷解。
系屬實情。
現督饬該司道等妥議辦法。
另案奏辦。
允之。
現月 ○又谕、禦史崇興等奏、請申明乾隆以來舊例。
停止都察院收受被倢■<?曰融>■<?石木>人員呈詞一摺。
又片奏、休緻及永不叙用人員開複。
請嚴申舊制等語。
均着吏部議奏。
現月 ○吏部奏、欽奉恩诏。
拟将給封限制。
略予變通。
請将五品八品實任各官。
有願将本年兩次封典并為一次請封者。
五品人員。
準其請至三品封贈。
八品人員。
準其請至六品封贈。
嗣後循例請封年限。
不得援以為例。
以示限制。
依議行。
現月摺包 ○禦史葉芾棠奏、和屬爪哇各島。
華民僑寓者。
不下數十萬人。
始設中華會館。
繼設中華學堂。
中華商會。
現泗水又倡立補助祖國海軍會。
然華僑愛國之心愈切。
外人之忌亦愈深。
近來苛政晶■宜興。
于我華民。
不以平等相待。
其最不平者。
抽收人稅。
則比和之上等人。
至偶涉詞訟。
辄以爪哇下等人律之。
不問是非曲直。
稍拂和官之意。
即酷禁三月。
然後訊案。
雖辯護士不能幹涉。
他如身後遺産。
必追入官。
過境越界。
必請路字。
購房置器。
必徵重稅。
種種苛待。
無所底告。
光緒三十三年。
曾蒙肬 ■閑命大臣。
彳滟扁曆南洋撫慰。
今年春閑。
又派員乘艦前往。
僑民無限歡迎。
第為日無多。
非設領事常駐是邦。
不足以資保護。
南洋新嘉坡仰光各埠中國已設領事。
爪哇事同一律。
請饬下外務部與和使交涉。
于該埠派領事官駐紮。
撫馭華僑。
并商除一切苛政。
俾得各安生業。
下外務部知之。
摺包 ○湖廣總督陳夔龍等奏、粵漢鐵路。
為南北之樞紐。
祇以股款不充。
未能大興工作。
查川漢鐵路。
川省集股章程。
有抽租之股。
滇省鐵路。
仿為糧捐。
均經奏咨有案。
湖南素重農務。
因地制宜。
惟有仿照川滇章程。
量為變通。
令各租戶同任路股。
同分利息。
綜計合省租數。
約五千六百七十三萬六千三百餘石。
每租五十石。
輸出一石。
以為路股。
每谷一石。
折銀圓一圓。
其銀圓不便之處。
折收錢一千三百文。
于完納錢糧時。
随正交收。
發給鐵路公司收條。
由零星湊成整數。
填換股票。
每年可得銀圓一百餘萬圓。
名為租股。
由州縣彙解司庫。
轉解鐵路公司備用。
不準于折收之外。
複有補水解費等項名目。
以杜流弊。
俟五年後。
察看路成股足。
即行停止。
如所請行。
摺包 ○浙江巡撫增韫奉。
浙省創建圖書館。
将官書局藏書樓歸并擴充。
并妥訂藏書及觀書章程。
以便多士觀摩。
下部知之。
摺包 ○癸醜。
谕軍機大臣等、貝勒載洵等奏、查驗西陵梁格莊行宮工程完竣。
移交該管衙門。
并陳明錢糧數目一摺。
又片奏、行宮工程以外。
添建公所房閑。
内有購買民地。
及置備木器鋪墊等項銀兩。
請由度支部撥給等語。
均着依議。
現月 ○又谕、有人奏、東三省敺■幾員太多。
用款太钜。
亟宜仿照内省。
改定官制一摺。
着錫良到任後。
體察情形。
妥籌辦理。
據實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尋奏、請撤巡撫。
裁兩廳。
汰敺■幾員。
并局所。
并先自革除淨費為僚屬倡。
得旨、奉天巡撫事宜另候谕旨。
餘照所請行。
現月 ○又谕、都察院代奏、福建官紳等呈請開複已革署禮部左侍郎詹事府少詹事王錫蕃等語。
王錫蕃着準其開複原官。
現月 ○兩江總督端方奏、鴉片之害。
流毒無窮。
朝廷欲禁絕而不能。
幸與茲事最有關系之國。
慨然出而相助。
此事為彼國上下大利所存。
其政府固出于至誠。
其商民恐不免觖望。
彼于十年之中。
提出三年為試行之要約。
我若無切實辦法。
則前功盡棄。
後患彌長。
謹籌拟辦法。
詳細陳之。
一曰。
對于國内之辦法。
禁吸一層。
以人之流品不齊。
瘾之大小不一。
不得不異其設施。
而需之時日。
至禁種一層。
則因時可制履畝可稽。
宜統天下種煙省分。
限以一定禁絕之期。
前接各省來電。
持一年禁絕之議者。
計十七省。
拟請饬各省。
統自奉旨之日起。
以一年為限。
限滿不準再種罂粟。
并嚴定賞罰章程。
此三年試行期内當切實施行者也。
一曰。
對于國外之辦法。
原議派員前往印度監視為必應辦之事。
更有專賣之一策。
内之對于人民之減瘾。
外之對于洋藥之減運。
皆有把握。
拟請仿日本行于堂灣之制度。
設立總分公司。
招集華股。
官督商辦。
進口洋藥。
均歸總公司一手收買。
照常完稅拟請将派大臣督理其事。
以各省督撫為幫辦大臣。
分任其事。
以後洋藥逐年遞減。
吸煙人數。
亦随之而減。
至十年一律肅清此三年試行期内當切實豫定者也。
惟此款為撥還洋款之要需。
抵補不容稍緩。
宜分為兩期。
限内之一期。
即以專賣赢餘之所獲。
暫救目前。
限外一期。
斯時國會告成。
可首提出此案。
诏議員如數籌補。
如此則沉痼去而功成矣。
請饬下禁煙大臣外務部度支部會同妥議施行。
得旨、該衙門詳慎妥議具奏。
摺包 ○改江蘇儀徵縣為揚子縣。
從兩江總督端方請也。
摺包 ○甲寅。
谕軍機大臣等、本月十二日。
德宗景皇帝梓宮奉移。
除恭辦喪禮王大臣。
各項有執事官員、近支王公、暨禦前大臣、禦前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乾清門侍<?目辟>行<?匧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