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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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園寝。
醇賢親王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谕内閣、景厚奏、查勘昭西陵等處工程。
請派大臣擇要興修一摺。
着派林紹年敬謹承修。
○又谕、恩壽奏、特倢■<?曰融>■<?石木>庸劣不職各員一摺。
陝西準補佛坪廳同知申應樞。
性情褊急。
縱役虐民。
于署理甯陝廳任内。
苛罰濫刑。
屢被控讦。
漢中府經曆楊增春、嗜好不除。
故違功令。
韓城縣教谕鄒宗魯、品行不端。
被控有案。
隴州學正程學孔、聲名平常。
不堪司铎。
靖邊縣典史許英啟、濫用非刑。
酷虐自诩。
宜君縣巡檢童藻、任意妄為。
性非安靜。
中部縣典史李鑒清、挾私妄禀。
不守官箴。
臨潼縣丞徐本枝、輕率任意。
久曠職守。
着一并革職。
管帶巡防第一隊補用遊擊焦仁常。
紀律不嚴。
争賭釀案。
袒護哨弁。
逃匿抗延。
着暫行革職。
仍責令将哨長何質彬、交出歸案質訊。
留壩廳同知王懋昭、精力就衰。
難期振作。
汧陽縣知縣裴作則。
年老有疾。
事多廢弛。
洋縣知縣朱祖绶、懦弱颟顸。
不勝繁劇。
試署平利縣知縣劉璋毓。
衰邁頹唐。
辦事迂緩陽平關州同牟炳南、小有才能。
不知檢束署佛坪廳訓導阮大振、聲名平常。
署甘泉縣訓導王棣榮、性情懶惰。
着一并開缺留省察看。
現月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奏、奉天各級審判廳開辦伊始。
因省垣附郭。
原設承德興仁兩首縣。
未便劃分。
故設奉天府地方審判一廳。
初級六廳。
附設檢察廳。
按兩首縣轄境。
分别受理應管之訴訟。
自各廳成立。
試辦年餘。
成績尚有可稽。
商民靡不稱便。
正宜逐漸推廣。
以冀恢複法權。
近以興仁縣移駐撫順。
改為撫順縣。
從前歸興仁所轄區域内一切訴訟。
自應改歸撫順審理。
已拟于撫順分設審判檢察各廳其初設之奉天府第二初級審判廳。
在撫順轄境以内。
亦即劃歸管理而奉天府之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各廳。
均屬承德區域。
該縣為省垣首邑。
地廣事繁。
就令五廳分治。
本不敷布。
特以百度維新。
需款浩大且各沖要之商埠審判廳。
均未成立。
尚待擴充自非将初級各廳。
酌量裁并。
不足以節經費而歸久遠。
除第一初級審判廳。
專收審省城之該管案件。
毋庸歸并。
仍改名為承德第一初級審判廳外。
其餘四廳。
所轄屯堡之多且密。
以第四為最。
第三次之。
第五第六又次之。
案件之繁且難。
則第四第六相等。
第三次之第五又次之。
規度形勢。
應将第三第六并為一廳。
改名承德第二初級審判廳。
第四第五并為一廳。
改名承德第三初級審判廳。
各檢察廳附之。
至省城原設之奉天府地方審判檢察廳。
亦應改名承德地方審判檢察廳不用府廳州縣字樣。
一為将來推廣時兩縣各設一廳之計畫。
一為與行政部分有所區别。
惟廳各既已變更。
斯官稱亦應改易。
所有原補奉天府地方審判廳推事長典簿主簿。
暨檢察廳檢察長各缺。
均應改為承德地方審判檢察廳各缺。
原補奉天府各等初級審判檢察廳推事檢察官等缺。
均應改為承德各等初級審判廳推事檢察官。
以期名實相符。
至各初級檢察廳檢察官。
向委巡警局各巡官暫行兼辦。
系屬一時權宜之計。
現既歸并。
允宜權限劃清。
以謀完全獨立。
應饬遴派妥員專司檢察事務。
下部知之。
摺包 ○改鑄添鑄奉天承德地方審判廳檢察廳。
承德第一初級審判廳檢察廳。
承德第二初級審判廳檢察廳。
承德第三初級審判廳檢察廳。
撫順地方審判廳檢察廳。
撫順第一初級審判廳檢察廳印信從東三省總督徐世昌請也。
摺包 ○以擅押濫刑。
革陝西蒲城縣知縣李體仁職。
不準捐複。
摺包 ○以效力船政。
功績最多。
予□陸軍部記名丞參會辦船政大臣沈翊清、附祀其祖原任兩江總督沈葆桢福建省城暨馬江船廠專祠。
并宣付國史館立傳。
摺包 ○賞日本國樞密顧問官子爵伊東已代治等寶星。
摺包 ○辛巳。
谕内閣、增韫奏、甄别屬員。
分别獎懲一摺。
浙江杭州府知府卓孝複、嘉興府知府楊士燮、署湖州府本任嚴州府知府錫綸、署甯波府本任湖州府知府夏孫桐、署台州府同知試用同知吳世欽、署海甯州知州嵊縣知縣張懷信、署龍遊縣大挑知縣馮金恩、常山縣知縣王社松、署奉化縣試用知縣王蘭芳、署鎮海縣昌化縣知縣鄒镕、署象山縣西安縣知縣程和、天台縣知縣杜光佑、泰順縣知縣程濟瀛、既據該撫胪陳政績。
均着傳旨嘉獎。
玉環廳同知範慶頤、才力竭蹶。
聲名平常。
署臨安縣即用知縣蕭逢源、剛愎自用。
民怨沸騰署太平縣試用知縣羅濟美、辦事操切。
不洽輿情。
歸安縣知縣林基逵、嗜酒任性。
不理公事正任長興縣知縣丁惟晉、性情躁戾。
措置乖方。
前在任内濫刑釀命。
匿不報案。
龍泉縣知縣陳海梅、操守難信。
慵懶性成。
聲名尤為狼藉。
署缙雲縣山陰縣知縣葉大章、信任丁胥。
事權旁落。
署慶元縣候補知縣塗道康、聽斷無才。
罔知民隐署宣平縣甯海縣知縣張火滟宣、才庸識闇。
差役弄權。
候補知縣李如金、貪鄙近利。
辦理海門厘局。
縱子苛擾。
試用府經曆歐珽、任性妄為。
前充巡警局差。
擅作威福。
桐鄉縣青鎮巡檢趙惟清、聲名甚劣。
正任歸安縣埭溪巡檢朱為章、老而務得。
署太平縣松門司巡檢試用從九品程鵬萬、濫差滋擾。
仁和縣典史方奎元辦事粗疏臨安縣典史陸榮、被控有案。
<?走畢>滟蜽安縣典史熊維翰、貪黩無厭。
遂安縣典史範宗蓮、肆行無忌。
樂清縣典史張廷藻、受賄有據。
均着即行革職。
署定海廳同知石浦廳同知龔泰崶、年力就衰辦事竭蹶。
甯波府通判兼署鄞縣知縣蕭福清、嗜好甚深。
難期振作。
均着原品休緻。
青田縣調補蕭山縣知縣李彥銘、才具平庸。
難勝繁劇。
着開缺另補。
安吉縣知縣鐘大焜、居心近厚。
吏治未谙。
惟文理尚優。
着以教職歸部铨選。
署孝豐縣候補知縣陳壽彤、識短才庸。
難膺民社。
着以府經曆縣丞降補。
現月 ○又谕、馮汝骙奏、考察屬員賢否。
據實舉劾一摺。
江西廣饒九南道文炳、署吉南贛甯道俞明震、署鹽法道南昌府知府徐嘉禾南康府知府朱錦、署餘幹縣知縣俞省三署臨川縣知縣毛宗澄署豐城縣知縣王浚道署宜春縣知縣王慶大、署贛縣知縣金保權、署上猶縣知縣張元義、既據該撫胪陳政績。
均着傳旨嘉獎。
前署定南廳同知候補通判夏濟安、工于鑽營。
大滋物議。
候補通判高維陳、不知自愛。
聲名平常興國縣知縣秦镕、不洽輿情。
擅離職守。
署廣豐縣試用知縣王萬育、乖戾任性。
苛暴擾民。
試用知縣梁世綸、不知檢束。
有玷官箴。
試用知縣許大綸、習為浮滑。
性耽摴蒱。
候補府經曆李長泳、謬妄糊塗。
署萍鄉縣蘆溪司巡檢黃德祜、屢經被控。
樂安縣招攜司巡檢莫明鎬、信用丁役。
着一并革職。
上猶縣知縣陳壽琳、辦事迂緩。
難勝邊要。
着開缺另補。
現月 ○又谕、馮汝骙奏、查明戒煙不力各員。
據實糾倢■<?曰融>■<?石木>一摺。
據稱江西撫州府通判宋維英、武甯縣典史徐家駿、訪查明确嗜好甚深。
試用通判濮維、巧為掩飾。
候補直隸州知州胡國香、試用知縣周衍祜、試用按司獄姚德峻、試用府經曆黃毓琇、試用縣丞王邦瑞、葛璠夏仁澍程世綸、補用府照磨黃堯章、興國縣衣錦司巡檢張堉、傳驗不到。
有意規避。
試用知縣王瑞同、補用府經曆範而韓、候補從九品張保和、不服檢查。
肆言無忌。
着一并革職。
試用同知戴鴻逵、另補知縣周寶琦、試用縣丞嚴天骥、試用巡檢熊瑞徵、精神頹敗。
難期振作。
均着以原品休緻。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錫良、電奏悉。
前因鎮南州土匪滋事。
曾經電饬嚴行<?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
茲據電稱着名匪首。
擒斬殆盡。
辦理尚屬妥速。
務将遺匪<?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淨盡。
勿留餘孽。
所有在事出力員紳。
着準其擇尤保獎。
勿許冒濫。
電寄 ○江西巡撫馮汝骙奏、贛省開辦警察學堂。
已閱六年。
法規迄未妥善。
茲督同司道。
體察地方情形。
參仿部頒警察章程。
先于省城總局設立警務公所分總務、行政、司法、<?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生、四科。
以資董理。
又設發審處。
以裁判違警之訴訟。
設稽查處。
以考核員司長警之優劣勤惰。
設教練所。
以調練長警之禮節操法設拘留習藝所。
以教養羁押人犯。
設差遣隊。
以調派各處執務。
設探防隊。
以廣偵緝。
設消防隊。
以弭火災。
設備差隊。
以供警<?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
設<?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生公所。
以防疫清道。
設巡警學堂。
以養成備補長警之資格。
并于七城門分設稽查。
以嚴門禁。
于舊設之城内外五分局地段。
劃分行政警區。
計城内十二區。
城外四區。
即以各區分隸于分局。
以分局直隸于總局。
各分局長。
皆責成兼管第一區事。
以節糜費。
以外十一區。
分别駐區。
擔任區務。
以期指臂相助等語下部知之。
摺包 ○又奏、江西巡警勸業兩道。
亟應照章設立。
以專責成。
查督糧道一缺。
事務甚肬■閑拟請裁撤。
歸并藩司兼辦。
即以糧道辦公經費。
均給巡警勸業兩道。
有赢無绌。
又前經奏準鹽道移駐萍鄉。
兩道衙署。
亦無須另建。
一轉移閑。
添設額缺。
要政各有專責。
經費毋庸另籌。
糧務歸并藩司。
事權專一。
呼應更靈。
實屬有利無弊。
如蒙俞允。
應請迅賜肬■閑放。
羔将糧道歸并事宜。
及勻撥巡警勸業兩道經費。
詳細章程。
妥議奏明辦理。
得旨、江西巡警道員缺。
着張檢補授。
勸業道員缺。
着傅春官補授。
現月摺包 ○浙江巡撫增韫奏、浙省蠶學館改設蠶桑學堂。
由各府保送中學畢業生入堂補習。
循序推升。
以育人才而維實業。
下部知之。
摺包 ○貴州按察使常裕、因病解職。
以裁缺臨安開廣道王正雅為貴州按察使。
現月 ○緩徵兩淮泰海二州被災各場穴■士■黾地錢糧。
摺包纂修官黎湛枝恭纂 總纂官熊方燧恭輯監修總裁世恭閱一簽正月初三日正總裁那月日專司蒿■禾本陸恭覆閱甲寅正月二十日 徐月日 榮月日副總裁唐月日 宗室寶恭閱一簽九月十九日 陳恭閱二簽十月初五日 熙月日 郭恭閱四簽又一簽十一月十五日 宗室麒月日
醇賢親王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谕内閣、景厚奏、查勘昭西陵等處工程。
請派大臣擇要興修一摺。
着派林紹年敬謹承修。
○又谕、恩壽奏、特倢■<?曰融>■<?石木>庸劣不職各員一摺。
陝西準補佛坪廳同知申應樞。
性情褊急。
縱役虐民。
于署理甯陝廳任内。
苛罰濫刑。
屢被控讦。
漢中府經曆楊增春、嗜好不除。
故違功令。
韓城縣教谕鄒宗魯、品行不端。
被控有案。
隴州學正程學孔、聲名平常。
不堪司铎。
靖邊縣典史許英啟、濫用非刑。
酷虐自诩。
宜君縣巡檢童藻、任意妄為。
性非安靜。
中部縣典史李鑒清、挾私妄禀。
不守官箴。
臨潼縣丞徐本枝、輕率任意。
久曠職守。
着一并革職。
管帶巡防第一隊補用遊擊焦仁常。
紀律不嚴。
争賭釀案。
袒護哨弁。
逃匿抗延。
着暫行革職。
仍責令将哨長何質彬、交出歸案質訊。
留壩廳同知王懋昭、精力就衰。
難期振作。
汧陽縣知縣裴作則。
年老有疾。
事多廢弛。
洋縣知縣朱祖绶、懦弱颟顸。
不勝繁劇。
試署平利縣知縣劉璋毓。
衰邁頹唐。
辦事迂緩陽平關州同牟炳南、小有才能。
不知檢束署佛坪廳訓導阮大振、聲名平常。
署甘泉縣訓導王棣榮、性情懶惰。
着一并開缺留省察看。
現月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奏、奉天各級審判廳開辦伊始。
因省垣附郭。
原設承德興仁兩首縣。
未便劃分。
故設奉天府地方審判一廳。
初級六廳。
附設檢察廳。
按兩首縣轄境。
分别受理應管之訴訟。
自各廳成立。
試辦年餘。
成績尚有可稽。
商民靡不稱便。
正宜逐漸推廣。
以冀恢複法權。
近以興仁縣移駐撫順。
改為撫順縣。
從前歸興仁所轄區域内一切訴訟。
自應改歸撫順審理。
已拟于撫順分設審判檢察各廳其初設之奉天府第二初級審判廳。
在撫順轄境以内。
亦即劃歸管理而奉天府之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各廳。
均屬承德區域。
該縣為省垣首邑。
地廣事繁。
就令五廳分治。
本不敷布。
特以百度維新。
需款浩大且各沖要之商埠審判廳。
均未成立。
尚待擴充自非将初級各廳。
酌量裁并。
不足以節經費而歸久遠。
除第一初級審判廳。
專收審省城之該管案件。
毋庸歸并。
仍改名為承德第一初級審判廳外。
其餘四廳。
所轄屯堡之多且密。
以第四為最。
第三次之。
第五第六又次之。
案件之繁且難。
則第四第六相等。
第三次之第五又次之。
規度形勢。
應将第三第六并為一廳。
改名承德第二初級審判廳。
第四第五并為一廳。
改名承德第三初級審判廳。
各檢察廳附之。
至省城原設之奉天府地方審判檢察廳。
亦應改名承德地方審判檢察廳不用府廳州縣字樣。
一為将來推廣時兩縣各設一廳之計畫。
一為與行政部分有所區别。
惟廳各既已變更。
斯官稱亦應改易。
所有原補奉天府地方審判廳推事長典簿主簿。
暨檢察廳檢察長各缺。
均應改為承德地方審判檢察廳各缺。
原補奉天府各等初級審判檢察廳推事檢察官等缺。
均應改為承德各等初級審判廳推事檢察官。
以期名實相符。
至各初級檢察廳檢察官。
向委巡警局各巡官暫行兼辦。
系屬一時權宜之計。
現既歸并。
允宜權限劃清。
以謀完全獨立。
應饬遴派妥員專司檢察事務。
下部知之。
摺包 ○改鑄添鑄奉天承德地方審判廳檢察廳。
承德第一初級審判廳檢察廳。
承德第二初級審判廳檢察廳。
承德第三初級審判廳檢察廳。
撫順地方審判廳檢察廳。
撫順第一初級審判廳檢察廳印信從東三省總督徐世昌請也。
摺包 ○以擅押濫刑。
革陝西蒲城縣知縣李體仁職。
不準捐複。
摺包 ○以效力船政。
功績最多。
予□陸軍部記名丞參會辦船政大臣沈翊清、附祀其祖原任兩江總督沈葆桢福建省城暨馬江船廠專祠。
并宣付國史館立傳。
摺包 ○賞日本國樞密顧問官子爵伊東已代治等寶星。
摺包 ○辛巳。
谕内閣、增韫奏、甄别屬員。
分别獎懲一摺。
浙江杭州府知府卓孝複、嘉興府知府楊士燮、署湖州府本任嚴州府知府錫綸、署甯波府本任湖州府知府夏孫桐、署台州府同知試用同知吳世欽、署海甯州知州嵊縣知縣張懷信、署龍遊縣大挑知縣馮金恩、常山縣知縣王社松、署奉化縣試用知縣王蘭芳、署鎮海縣昌化縣知縣鄒镕、署象山縣西安縣知縣程和、天台縣知縣杜光佑、泰順縣知縣程濟瀛、既據該撫胪陳政績。
均着傳旨嘉獎。
玉環廳同知範慶頤、才力竭蹶。
聲名平常。
署臨安縣即用知縣蕭逢源、剛愎自用。
民怨沸騰署太平縣試用知縣羅濟美、辦事操切。
不洽輿情。
歸安縣知縣林基逵、嗜酒任性。
不理公事正任長興縣知縣丁惟晉、性情躁戾。
措置乖方。
前在任内濫刑釀命。
匿不報案。
龍泉縣知縣陳海梅、操守難信。
慵懶性成。
聲名尤為狼藉。
署缙雲縣山陰縣知縣葉大章、信任丁胥。
事權旁落。
署慶元縣候補知縣塗道康、聽斷無才。
罔知民隐署宣平縣甯海縣知縣張火滟宣、才庸識闇。
差役弄權。
候補知縣李如金、貪鄙近利。
辦理海門厘局。
縱子苛擾。
試用府經曆歐珽、任性妄為。
前充巡警局差。
擅作威福。
桐鄉縣青鎮巡檢趙惟清、聲名甚劣。
正任歸安縣埭溪巡檢朱為章、老而務得。
署太平縣松門司巡檢試用從九品程鵬萬、濫差滋擾。
仁和縣典史方奎元辦事粗疏臨安縣典史陸榮、被控有案。
<?走畢>滟蜽安縣典史熊維翰、貪黩無厭。
遂安縣典史範宗蓮、肆行無忌。
樂清縣典史張廷藻、受賄有據。
均着即行革職。
署定海廳同知石浦廳同知龔泰崶、年力就衰辦事竭蹶。
甯波府通判兼署鄞縣知縣蕭福清、嗜好甚深。
難期振作。
均着原品休緻。
青田縣調補蕭山縣知縣李彥銘、才具平庸。
難勝繁劇。
着開缺另補。
安吉縣知縣鐘大焜、居心近厚。
吏治未谙。
惟文理尚優。
着以教職歸部铨選。
署孝豐縣候補知縣陳壽彤、識短才庸。
難膺民社。
着以府經曆縣丞降補。
現月 ○又谕、馮汝骙奏、考察屬員賢否。
據實舉劾一摺。
江西廣饒九南道文炳、署吉南贛甯道俞明震、署鹽法道南昌府知府徐嘉禾南康府知府朱錦、署餘幹縣知縣俞省三署臨川縣知縣毛宗澄署豐城縣知縣王浚道署宜春縣知縣王慶大、署贛縣知縣金保權、署上猶縣知縣張元義、既據該撫胪陳政績。
均着傳旨嘉獎。
前署定南廳同知候補通判夏濟安、工于鑽營。
大滋物議。
候補通判高維陳、不知自愛。
聲名平常興國縣知縣秦镕、不洽輿情。
擅離職守。
署廣豐縣試用知縣王萬育、乖戾任性。
苛暴擾民。
試用知縣梁世綸、不知檢束。
有玷官箴。
試用知縣許大綸、習為浮滑。
性耽摴蒱。
候補府經曆李長泳、謬妄糊塗。
署萍鄉縣蘆溪司巡檢黃德祜、屢經被控。
樂安縣招攜司巡檢莫明鎬、信用丁役。
着一并革職。
上猶縣知縣陳壽琳、辦事迂緩。
難勝邊要。
着開缺另補。
現月 ○又谕、馮汝骙奏、查明戒煙不力各員。
據實糾倢■<?曰融>■<?石木>一摺。
據稱江西撫州府通判宋維英、武甯縣典史徐家駿、訪查明确嗜好甚深。
試用通判濮維、巧為掩飾。
候補直隸州知州胡國香、試用知縣周衍祜、試用按司獄姚德峻、試用府經曆黃毓琇、試用縣丞王邦瑞、葛璠夏仁澍程世綸、補用府照磨黃堯章、興國縣衣錦司巡檢張堉、傳驗不到。
有意規避。
試用知縣王瑞同、補用府經曆範而韓、候補從九品張保和、不服檢查。
肆言無忌。
着一并革職。
試用同知戴鴻逵、另補知縣周寶琦、試用縣丞嚴天骥、試用巡檢熊瑞徵、精神頹敗。
難期振作。
均着以原品休緻。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錫良、電奏悉。
前因鎮南州土匪滋事。
曾經電饬嚴行<?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
茲據電稱着名匪首。
擒斬殆盡。
辦理尚屬妥速。
務将遺匪<?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淨盡。
勿留餘孽。
所有在事出力員紳。
着準其擇尤保獎。
勿許冒濫。
電寄 ○江西巡撫馮汝骙奏、贛省開辦警察學堂。
已閱六年。
法規迄未妥善。
茲督同司道。
體察地方情形。
參仿部頒警察章程。
先于省城總局設立警務公所分總務、行政、司法、<?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生、四科。
以資董理。
又設發審處。
以裁判違警之訴訟。
設稽查處。
以考核員司長警之優劣勤惰。
設教練所。
以調練長警之禮節操法設拘留習藝所。
以教養羁押人犯。
設差遣隊。
以調派各處執務。
設探防隊。
以廣偵緝。
設消防隊。
以弭火災。
設備差隊。
以供警<?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
設<?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生公所。
以防疫清道。
設巡警學堂。
以養成備補長警之資格。
并于七城門分設稽查。
以嚴門禁。
于舊設之城内外五分局地段。
劃分行政警區。
計城内十二區。
城外四區。
即以各區分隸于分局。
以分局直隸于總局。
各分局長。
皆責成兼管第一區事。
以節糜費。
以外十一區。
分别駐區。
擔任區務。
以期指臂相助等語下部知之。
摺包 ○又奏、江西巡警勸業兩道。
亟應照章設立。
以專責成。
查督糧道一缺。
事務甚肬■閑拟請裁撤。
歸并藩司兼辦。
即以糧道辦公經費。
均給巡警勸業兩道。
有赢無绌。
又前經奏準鹽道移駐萍鄉。
兩道衙署。
亦無須另建。
一轉移閑。
添設額缺。
要政各有專責。
經費毋庸另籌。
糧務歸并藩司。
事權專一。
呼應更靈。
實屬有利無弊。
如蒙俞允。
應請迅賜肬■閑放。
羔将糧道歸并事宜。
及勻撥巡警勸業兩道經費。
詳細章程。
妥議奏明辦理。
得旨、江西巡警道員缺。
着張檢補授。
勸業道員缺。
着傅春官補授。
現月摺包 ○浙江巡撫增韫奏、浙省蠶學館改設蠶桑學堂。
由各府保送中學畢業生入堂補習。
循序推升。
以育人才而維實業。
下部知之。
摺包 ○貴州按察使常裕、因病解職。
以裁缺臨安開廣道王正雅為貴州按察使。
現月 ○緩徵兩淮泰海二州被災各場穴■士■黾地錢糧。
摺包纂修官黎湛枝恭纂 總纂官熊方燧恭輯監修總裁世恭閱一簽正月初三日正總裁那月日專司蒿■禾本陸恭覆閱甲寅正月二十日 徐月日 榮月日副總裁唐月日 宗室寶恭閱一簽九月十九日 陳恭閱二簽十月初五日 熙月日 郭恭閱四簽又一簽十一月十五日 宗室麒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