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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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得升兵部侍郎。
瑾敗,言官論劾完“首開賄賂之門,驟遷風憲之職”,内閣庇之得全。
李士實亦得升右都禦史都察院管事。
陸完官至兵部尚書,士實以年老緻仕。
及瑾伏誅,甯府護衛、屯田俱革罷。
完為兵部尚書,王酹酒于地,曰:“全卿為司馬,護衛可複得矣。
”自是彼此歲時問遺不絕。
濠浼完,欲乞複護衛,完答書曰:“須以祖訓為言。
”伶人臧賢者,有寵于上,左右近習、内臣如張銳、張雄、錦衣錢甯,文臣如梁儲、靳貴、陸完輩,皆陰結之,以求固寵。
臧賢之婿司犯罪,充南昌衛軍。
濠令钺教演江西伶人秦宏等歌樂,因钺以通于賢。
每親書寄賢,辄稱為“良之賢契。
”良之,賢字也。
及是乞護衛,辇載金銀寶器藏于臧賢家,分饋諸權要。
内閣大學士費宏素知其故,乃大言曰:“甯府以金銀巨萬,打點護衛,苟聽其所為,吾江西無噍類矣。
”錢甯、臧賢再三懇浼陸完題覆,稱:“甯王乞護衛,以典章為言,事體重大,合會多官議。
”中官盧明以本來内閣拟旨,票雲:“既王奏缺人使用,護衛、屯田都準與王管業。
”言官交章論護衛不可與,竟不行。
濠以宏作梗,恐其更改,乃托賢等谮于上曰:“宏私鄉裡,取進士黃初及第。
”且曰:“乾清宮災,下诏皆宏視草,歸咎朝廷。
”時禦史餘珊劾宏私其弟費き,選入翰林,久不認罪。
遂罷宏緻仕。
濠既得護衛,益驕橫。
聞上巡各邊境,納都督馬昂已嫁妹馬氏于宮中,心懷異謀,陰養盜賊以為爪牙。
賊首闵念四、吳十三等恃王墳廠為巢窟,肆行劫掠,與民争田不得,令賊屠其家,官司莫敢問。
劉六、劉七擾中原之後,兵部申明律禁,不許隐蔽賊情,釀成大患。
巡撫江西都禦史孫燧捕賊甚急,吳十三等已獲,系南昌府獄,複為賊劫出。
兵部奏責孫燧行屬責限緝捕。
濠恐賊獲于己,謀欲去孫燧以息事。
乃令南昌三學教官達賓等率領生徒,裝飾孝行,捏文具呈撫按三司,保舉孝行,逼挾孫燧并巡按禦史王金等轉奏。
意欲朝廷嘉獎,以固寵眷,以釋嫌疑。
差人載金寶于臧賢處,分饋權要,續以書谕差人曰:“事在司禮監,可與蕭敬言之。
事成,即與陸公言急去孫燧,别用一都禦史來,梁辰、湯沐俱可,王守仁亦可,切不可用吳廷舉。
”時江彬寵遇日隆,太監張忠與錢甯有隙,常附彬欲借以傾甯。
及是孫燧等奏至,忠因谮于上曰:“朱甯與臧賢交通甯王,謀為不軌。
爺爺不知乎?奏内稱王孝,譏爺爺不孝也。
稱王早朝勤,譏爺爺不朝也。
”時謝儀者,南昌人,避甯王害,補校尉,赴京投太監張銳,送入東廠,緝察奸事。
銳信任之,因得往來内閣部院諸大臣家。
甯王之謀複護衛也,銳實受賄,後見甯王益驕橫,方絕之。
禦史熊蘭亦南昌人,其父為甯王拘系甚苦。
聞孫燧等奏保其孝行,不勝忿恨,播言王必反。
密謀于謝儀,求張銳為内助,諷言官論王不法事。
儀言于銳曰:“甯王必反,将累公,盍不早附張忠、江彬,禁治甯王為自全計?”銳深然之。
儀見内閣楊廷和等,以此告之。
廷和亦欲複革甯府護衛,以免後患,令儀與熊蘭密以張銳意托禦史蕭淮論之。
張銳、張忠、江彬等共言于上曰:“甯王求敕褒獎,不可從。
”楊廷和遂票旨曰:“朝廷處待親藩,自有常典,鎮巡官如何辄來保奏”?時科道因蕭淮奏發,及有旨不從鎮巡之請,方交章論之。
廷和欲照先朝故事,遣官責谕,及革罷護衛。
恐其謀洩,乃從中密處,不令外庭知之。
兵部尚書王瓊剛愎自用,一日在部,晡時未散,驸馬崔元令家人王秀趨部問曰:“适間錦衣衛校尉宣召驸馬明日趨阙,不審何事?”瓊曰:“不知。
”乃過廷和宅,入見問曰:“适聞宣召崔驸馬,何事?”廷和應不知。
瓊笑曰:“先生欺我邪?”廷和曰:“宣德間趙府有異志,命趙驸馬往谕,事得息。
今遣崔公,意亦如此,且革其護衛,幸勿洩。
”瓊曰:“止此而已乎?”曰:“然。
”明旦至左順門,崔元入内,見敕旨曰“蕭淮所言,關系宗社大計。
朕念親親,不忍加兵。
特差太監賴義、驸馬都尉崔元、都禦史顔頤壽往谕,還革護衛”等語。
王瓊欲為異議,乃言曰:“此大事,宜宣谕文武群臣而後遣,況非密而可密行乎?”廷和意不平,乃留崔元等不行。
昱日,宣文武百官傳谕遣官旨意,然後行,時己卯年五月二十五日也。
廷和又欲召兵部議發兵事,瓊曰:“此可議而不可洩者。
前因給事中孫懋、易瓒之言,議選精兵操江,為江西盜賊設備。
疏入留中,日久不出。
盡力求批出前議,備兵之方,無過此矣。
”由是廷和與瓊益不相協。
初,京師知崔元等差往江西,不知止革護衛,以為必擒濠。
适王府偵卒徐華等在京,即飛報于濠。
至六月十三日到南昌見濠,值濠生日,宴鎮巡三司。
報曰:“驸馬等官兼程來矣,後又聞宣兵部,不知何事。
”濠大驚,因憶昔日擒荊王時,差太監蕭敬、驸馬蔡震、都禦史戴珊,曾過南昌,今此來為擒我也。
罷宴,夜召李士實議所處。
士實曰:“事急矣,明早鎮巡三司官
瑾敗,言官論劾完“首開賄賂之門,驟遷風憲之職”,内閣庇之得全。
李士實亦得升右都禦史都察院管事。
陸完官至兵部尚書,士實以年老緻仕。
及瑾伏誅,甯府護衛、屯田俱革罷。
完為兵部尚書,王酹酒于地,曰:“全卿為司馬,護衛可複得矣。
”自是彼此歲時問遺不絕。
濠浼完,欲乞複護衛,完答書曰:“須以祖訓為言。
”伶人臧賢者,有寵于上,左右近習、内臣如張銳、張雄、錦衣錢甯,文臣如梁儲、靳貴、陸完輩,皆陰結之,以求固寵。
臧賢之婿司犯罪,充南昌衛軍。
濠令钺教演江西伶人秦宏等歌樂,因钺以通于賢。
每親書寄賢,辄稱為“良之賢契。
”良之,賢字也。
及是乞護衛,辇載金銀寶器藏于臧賢家,分饋諸權要。
内閣大學士費宏素知其故,乃大言曰:“甯府以金銀巨萬,打點護衛,苟聽其所為,吾江西無噍類矣。
”錢甯、臧賢再三懇浼陸完題覆,稱:“甯王乞護衛,以典章為言,事體重大,合會多官議。
”中官盧明以本來内閣拟旨,票雲:“既王奏缺人使用,護衛、屯田都準與王管業。
”言官交章論護衛不可與,竟不行。
濠以宏作梗,恐其更改,乃托賢等谮于上曰:“宏私鄉裡,取進士黃初及第。
”且曰:“乾清宮災,下诏皆宏視草,歸咎朝廷。
”時禦史餘珊劾宏私其弟費き,選入翰林,久不認罪。
遂罷宏緻仕。
濠既得護衛,益驕橫。
聞上巡各邊境,納都督馬昂已嫁妹馬氏于宮中,心懷異謀,陰養盜賊以為爪牙。
賊首闵念四、吳十三等恃王墳廠為巢窟,肆行劫掠,與民争田不得,令賊屠其家,官司莫敢問。
劉六、劉七擾中原之後,兵部申明律禁,不許隐蔽賊情,釀成大患。
巡撫江西都禦史孫燧捕賊甚急,吳十三等已獲,系南昌府獄,複為賊劫出。
兵部奏責孫燧行屬責限緝捕。
濠恐賊獲于己,謀欲去孫燧以息事。
乃令南昌三學教官達賓等率領生徒,裝飾孝行,捏文具呈撫按三司,保舉孝行,逼挾孫燧并巡按禦史王金等轉奏。
意欲朝廷嘉獎,以固寵眷,以釋嫌疑。
差人載金寶于臧賢處,分饋權要,續以書谕差人曰:“事在司禮監,可與蕭敬言之。
事成,即與陸公言急去孫燧,别用一都禦史來,梁辰、湯沐俱可,王守仁亦可,切不可用吳廷舉。
”時江彬寵遇日隆,太監張忠與錢甯有隙,常附彬欲借以傾甯。
及是孫燧等奏至,忠因谮于上曰:“朱甯與臧賢交通甯王,謀為不軌。
爺爺不知乎?奏内稱王孝,譏爺爺不孝也。
稱王早朝勤,譏爺爺不朝也。
”時謝儀者,南昌人,避甯王害,補校尉,赴京投太監張銳,送入東廠,緝察奸事。
銳信任之,因得往來内閣部院諸大臣家。
甯王之謀複護衛也,銳實受賄,後見甯王益驕橫,方絕之。
禦史熊蘭亦南昌人,其父為甯王拘系甚苦。
聞孫燧等奏保其孝行,不勝忿恨,播言王必反。
密謀于謝儀,求張銳為内助,諷言官論王不法事。
儀言于銳曰:“甯王必反,将累公,盍不早附張忠、江彬,禁治甯王為自全計?”銳深然之。
儀見内閣楊廷和等,以此告之。
廷和亦欲複革甯府護衛,以免後患,令儀與熊蘭密以張銳意托禦史蕭淮論之。
張銳、張忠、江彬等共言于上曰:“甯王求敕褒獎,不可從。
”楊廷和遂票旨曰:“朝廷處待親藩,自有常典,鎮巡官如何辄來保奏”?時科道因蕭淮奏發,及有旨不從鎮巡之請,方交章論之。
廷和欲照先朝故事,遣官責谕,及革罷護衛。
恐其謀洩,乃從中密處,不令外庭知之。
兵部尚書王瓊剛愎自用,一日在部,晡時未散,驸馬崔元令家人王秀趨部問曰:“适間錦衣衛校尉宣召驸馬明日趨阙,不審何事?”瓊曰:“不知。
”乃過廷和宅,入見問曰:“适聞宣召崔驸馬,何事?”廷和應不知。
瓊笑曰:“先生欺我邪?”廷和曰:“宣德間趙府有異志,命趙驸馬往谕,事得息。
今遣崔公,意亦如此,且革其護衛,幸勿洩。
”瓊曰:“止此而已乎?”曰:“然。
”明旦至左順門,崔元入内,見敕旨曰“蕭淮所言,關系宗社大計。
朕念親親,不忍加兵。
特差太監賴義、驸馬都尉崔元、都禦史顔頤壽往谕,還革護衛”等語。
王瓊欲為異議,乃言曰:“此大事,宜宣谕文武群臣而後遣,況非密而可密行乎?”廷和意不平,乃留崔元等不行。
昱日,宣文武百官傳谕遣官旨意,然後行,時己卯年五月二十五日也。
廷和又欲召兵部議發兵事,瓊曰:“此可議而不可洩者。
前因給事中孫懋、易瓒之言,議選精兵操江,為江西盜賊設備。
疏入留中,日久不出。
盡力求批出前議,備兵之方,無過此矣。
”由是廷和與瓊益不相協。
初,京師知崔元等差往江西,不知止革護衛,以為必擒濠。
适王府偵卒徐華等在京,即飛報于濠。
至六月十三日到南昌見濠,值濠生日,宴鎮巡三司。
報曰:“驸馬等官兼程來矣,後又聞宣兵部,不知何事。
”濠大驚,因憶昔日擒荊王時,差太監蕭敬、驸馬蔡震、都禦史戴珊,曾過南昌,今此來為擒我也。
罷宴,夜召李士實議所處。
士實曰:“事急矣,明早鎮巡三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