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征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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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予在甯夏時,嘗默憶,被召以來,道裡月日聞見之,概筆錄之,以備遺忘。
事定,複将所處置興革,撮要舉凡,附錄其中。
而交際答問之微,亦漫及之。
事體所關,庶他日有足徵者耳。
既而,敕召還京。
此紙藏之巾笥,未嘗以出諸人。
比部事稍閑,偶取而觀曰:是不可棄。
乃略加證正,并以北還途中事續焉,以識本末,通謂之《西征日錄》。
正德五年五月初一日,兵部差錦衣舍人王诰馳驿,赍文至鎮江府屬。
時賊瑾用事,政令苛急。
錦衣使者所至,人心驚動。
比開,則吏部公文。
有旨起臣一清赴京聽用。
予病廢,久謝巾栉,聞之強起,梳盥拜命于家。
自念不即就道則奇禍及焉,然終以見瑾為難。
使者密言:“甯夏有變起,公往征,當不順入京也。
敕使且至矣。
”予曰:“若是,則其不敢辭。
” 初貳日,谒告先垅。
初三日,告祠堂,别諸親舊。
初四日,錦衣舍人王诰赍敕旨,迎于京口驿,府衛縣諸司官皆陪行。
吏部侍郎泌水李叔淵以公務道鎮江,亦陪予行。
開敕于府堂,一清拜稽,跪讀之,始知甯夏賊臣都指揮何錦、周昂、丁廣輩挾宗室安化王寘鐇以叛,殺鎮巡、太監、都禦史、總兵等官,僞封官爵,鑄章印,傳檄召調各路兵馬,将謀入寇。
廷議推予仍總制陝西、延綏、甯夏、甘肅各路軍務,督諸鎮守臣,撫谕征剿。
叔淵曰:“先生之責不亦艱且大哉!”予曰:“主憂臣辱,某敢不效死。
” 初五日,具本差鎮江衛百戶胡宗随使者赍進謝恩,且報起程期日。
初陸日,雨中渡江至揚州,泥淖深,不能陸行,發舟夜過邵伯湖。
初七日,至高郵,風逆猛甚,舟不可動,乃由陸冒雨将趨天長,行田塍間,馬屢蹶,夜黑不辯路,宿田舍。
初八日,過天長,行百餘裡,村雞初鳴,暫憩鋪中。
初九日,渡河至泗州,望祖陵叩頭而去。
又行百餘裡,路黑雞三鳴,暫憩民店。
初十日,過而去。
又行百餘裡,路黑雞三鳴,暫憩民店。
初十日,過虹縣,宿靈壁。
十一日,至宿州,雨初霁。
自渡江至是,凡五日,皆風雨,輿馬恒陷深淖中。
是日,聞朝廷祗告天地宗廟,削寘鐇屬籍,下诏正名讨罪。
命禦用監太監臣張永總督軍務,臣一清就彼提督軍務,泾陽伯臣神英佩平虜将軍印,充總兵官,統率京營兵三萬,會合陝西諸鎮兵馬,分道進剿,各賜玺書,得專制以軍法從事,且命戮止渠魁,脅從罔治。
以功贖罪者,得從賞格。
薄暮行,宿百鄯道驿。
十二日,至永城,伏睹诏條,寬征緩刑,伸雪冤滞,稍革近時紛更苛察之政,喜曰:“賊不足平矣。
”行二站,宿石榴固驿。
十三日,過歸德,至甯陵前衢阻河,不可夜行,乃用小舟,夜至睢州。
十四日,過杞縣,至陳留縣渡口,舟不能進,乃複索轎馬。
十五日,雨中由徑路至汴城,諸司皆不及知,止接官廳。
以戎務不敢,朝王報名急辭,三司以下官吏谒畢即行,宿中牟縣。
十六日,過鄭州,宿荥陽。
十七日,過汜水鞏縣,宿偃師。
十八日,過河南府,不入城,止西關清風館,午餐畢,行二站,至義昌驿,宿焉,是夜,監槍陸太監誾會於驿,知總督張公已到衛輝府。
十九日,過沔池縣硖石驿,宿張茅遞運所。
二十日,過陝州,至靈寶縣,訪前尚書許季升。
留飯,辭。
一茶即别去,戶部主事王才、工部主事楊淳來見,宿阌鄉縣,漏下三鼓矣。
二十一日,入潼關,再會陸太監。
予先行至華陰縣。
二十二日,陸太監過華陰先行。
予宿華州。
始,行事具本題知。
先是,陝西總兵官曹雄約會諸鎮将官協謀讨賊,師次靈州。
甯夏遊擊将軍仇钺初被何錦賺調入城,已而約為内應,糾集義兵,乘間手斬賊師周昂,并殺其黨數十人,遂執寘鐇父子眷屬械系之,擒何錦、丁廣于大霸。
餘賊悉就縛,諸将罷兵,而道路相傳總督率京兵将洗夏城,予恐激成他患。
二十三日,上疏,乞将京軍取回,以安反側之心,以免供億之費,遣百戶韋臣赍牌星馳至甯夏,曉谕本城官舍軍民,謂大賊已擒,地方無事,天子遣一二重臣來撫定爾軍民。
二十四日,發華州,過渭南縣,宿臨潼。
二十五日,入陝城。
二十六日,朝王留宴,辭。
京使至,知上得捷報,召泾陽伯以其兵還。
敕張公仍乘傳至甯夏,偕某撫靖地方,起解寘鐇眷屬,并逮系諸罪人張公乃罷,遣所部兵歸京營,獨率麾下數百人,兼程而來。
初,所與為亂者懼,不免出危言相恐喝。
協從之徒胥懷疑貳,觀望以動。
阖城凜凜,恐玉石俱焚。
裹糧謀出走者踵相接。
且大亂之後,官司不能令其下,體統蕩然。
予乃出給告示,奉宣德意,以為甯夏之變,造惡止是數人,其餘俱被逼協,顧戀身家勢,非得已。
朝廷止誅首惡,不窮脅從,有功者兼許錄用。
況近日誅賊建功者,亦皆夏城官兵,可見從亂非其本意。
事定,複将所處置興革,撮要舉凡,附錄其中。
而交際答問之微,亦漫及之。
事體所關,庶他日有足徵者耳。
既而,敕召還京。
此紙藏之巾笥,未嘗以出諸人。
比部事稍閑,偶取而觀曰:是不可棄。
乃略加證正,并以北還途中事續焉,以識本末,通謂之《西征日錄》。
正德五年五月初一日,兵部差錦衣舍人王诰馳驿,赍文至鎮江府屬。
時賊瑾用事,政令苛急。
錦衣使者所至,人心驚動。
比開,則吏部公文。
有旨起臣一清赴京聽用。
予病廢,久謝巾栉,聞之強起,梳盥拜命于家。
自念不即就道則奇禍及焉,然終以見瑾為難。
使者密言:“甯夏有變起,公往征,當不順入京也。
敕使且至矣。
”予曰:“若是,則其不敢辭。
” 初貳日,谒告先垅。
初三日,告祠堂,别諸親舊。
初四日,錦衣舍人王诰赍敕旨,迎于京口驿,府衛縣諸司官皆陪行。
吏部侍郎泌水李叔淵以公務道鎮江,亦陪予行。
開敕于府堂,一清拜稽,跪讀之,始知甯夏賊臣都指揮何錦、周昂、丁廣輩挾宗室安化王寘鐇以叛,殺鎮巡、太監、都禦史、總兵等官,僞封官爵,鑄章印,傳檄召調各路兵馬,将謀入寇。
廷議推予仍總制陝西、延綏、甯夏、甘肅各路軍務,督諸鎮守臣,撫谕征剿。
叔淵曰:“先生之責不亦艱且大哉!”予曰:“主憂臣辱,某敢不效死。
” 初五日,具本差鎮江衛百戶胡宗随使者赍進謝恩,且報起程期日。
初陸日,雨中渡江至揚州,泥淖深,不能陸行,發舟夜過邵伯湖。
初七日,至高郵,風逆猛甚,舟不可動,乃由陸冒雨将趨天長,行田塍間,馬屢蹶,夜黑不辯路,宿田舍。
初八日,過天長,行百餘裡,村雞初鳴,暫憩鋪中。
初九日,渡河至泗州,望祖陵叩頭而去。
又行百餘裡,路黑雞三鳴,暫憩民店。
初十日,過而去。
又行百餘裡,路黑雞三鳴,暫憩民店。
初十日,過虹縣,宿靈壁。
十一日,至宿州,雨初霁。
自渡江至是,凡五日,皆風雨,輿馬恒陷深淖中。
是日,聞朝廷祗告天地宗廟,削寘鐇屬籍,下诏正名讨罪。
命禦用監太監臣張永總督軍務,臣一清就彼提督軍務,泾陽伯臣神英佩平虜将軍印,充總兵官,統率京營兵三萬,會合陝西諸鎮兵馬,分道進剿,各賜玺書,得專制以軍法從事,且命戮止渠魁,脅從罔治。
以功贖罪者,得從賞格。
薄暮行,宿百鄯道驿。
十二日,至永城,伏睹诏條,寬征緩刑,伸雪冤滞,稍革近時紛更苛察之政,喜曰:“賊不足平矣。
”行二站,宿石榴固驿。
十三日,過歸德,至甯陵前衢阻河,不可夜行,乃用小舟,夜至睢州。
十四日,過杞縣,至陳留縣渡口,舟不能進,乃複索轎馬。
十五日,雨中由徑路至汴城,諸司皆不及知,止接官廳。
以戎務不敢,朝王報名急辭,三司以下官吏谒畢即行,宿中牟縣。
十六日,過鄭州,宿荥陽。
十七日,過汜水鞏縣,宿偃師。
十八日,過河南府,不入城,止西關清風館,午餐畢,行二站,至義昌驿,宿焉,是夜,監槍陸太監誾會於驿,知總督張公已到衛輝府。
十九日,過沔池縣硖石驿,宿張茅遞運所。
二十日,過陝州,至靈寶縣,訪前尚書許季升。
留飯,辭。
一茶即别去,戶部主事王才、工部主事楊淳來見,宿阌鄉縣,漏下三鼓矣。
二十一日,入潼關,再會陸太監。
予先行至華陰縣。
二十二日,陸太監過華陰先行。
予宿華州。
始,行事具本題知。
先是,陝西總兵官曹雄約會諸鎮将官協謀讨賊,師次靈州。
甯夏遊擊将軍仇钺初被何錦賺調入城,已而約為内應,糾集義兵,乘間手斬賊師周昂,并殺其黨數十人,遂執寘鐇父子眷屬械系之,擒何錦、丁廣于大霸。
餘賊悉就縛,諸将罷兵,而道路相傳總督率京兵将洗夏城,予恐激成他患。
二十三日,上疏,乞将京軍取回,以安反側之心,以免供億之費,遣百戶韋臣赍牌星馳至甯夏,曉谕本城官舍軍民,謂大賊已擒,地方無事,天子遣一二重臣來撫定爾軍民。
二十四日,發華州,過渭南縣,宿臨潼。
二十五日,入陝城。
二十六日,朝王留宴,辭。
京使至,知上得捷報,召泾陽伯以其兵還。
敕張公仍乘傳至甯夏,偕某撫靖地方,起解寘鐇眷屬,并逮系諸罪人張公乃罷,遣所部兵歸京營,獨率麾下數百人,兼程而來。
初,所與為亂者懼,不免出危言相恐喝。
協從之徒胥懷疑貳,觀望以動。
阖城凜凜,恐玉石俱焚。
裹糧謀出走者踵相接。
且大亂之後,官司不能令其下,體統蕩然。
予乃出給告示,奉宣德意,以為甯夏之變,造惡止是數人,其餘俱被逼協,顧戀身家勢,非得已。
朝廷止誅首惡,不窮脅從,有功者兼許錄用。
況近日誅賊建功者,亦皆夏城官兵,可見從亂非其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