謇齋瑣綴錄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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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己亥秋九月,六科十三道都給事中張海等劾戶部尚書楊鼎、工部尚書王複、南京兵部尚書薛遠、吏部侍郎錢溥,謂四方水旱,皆四人妨政失職所緻,宜加黜罷。
不允。
鼎初與劉叔溫極厚,後以幹托事多不能盡從,遂見銜。
至是,鼎知叔溫等所主,與複求緻仕,皆見留。
鼎又求去,從之。
賜敕給驿以歸原籍,官司月給俸米三石,歲佥皂隸四人。
時溥以進表詣京,聞于途。
既至,陛見後出。
吏部尹冢宰同仁詢江南時事,溥答以南直隸大熟,請以歸諸公,北直隸大水,皆溥與薛當之。
同仁笑曰:「諺雲『女壻牙疼,卻炙丈母腳跟』。
」為之哄然。
傳聞禁中,以資笑具。
溥不得已,亦乞緻仕。
先是,遠被劾退,至是年春,以近侍與吳绶等協力起複,參贊南京守備機務。
至是,聞劾,亦馳疏辭,有旨褒留。
歲暮,當道者又欲求缺處知己,乃謀于汪,複嗾科道重劾複、遠與鄒宗伯當罷。
朝廷遲回數日,不允。
汪力贊去之,乃留劾牍于中,傳旨賜歸,惟鄒恩典與鼎同。
明年上元日,敕至南都,改戶部尚書陳俊代遠任。
遠時與俊等同飲于工部,得驿報,不覺失色,衆亦愕然。
成化十三年五月,王越加太子太保,進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禦史,增正一品俸,仍掌院事。
時越特為汪直所厚,吏部尚書尹旻偕諸卿或欲詣直,屬越為介,私問越跪否?越曰:「焉有六卿跪人者耳?」越先入,旻私伺之。
越跪白訖,叩頭出。
及旻等入見直,旻先跪,諸人皆跪,直大悅。
既出,越尤旻,旻曰:「吾自見人跪來,特效之耳。
」 按:我朝宦官氣焰,至此極矣;一時士風瀾倒,至此極矣。
其初特起于一念患失之心勝耳,蓋所謂昏夜乞哀以求之,而以驕人于白日,與斯人何以異?嗚呼!君子甯為玉碎,毋為瓦全;甯為項襄毅之除名,為馬端肅之谪戍,毋為王威甯、尹同仁之包羞忍恥,貪祿固位。
夫以宮保之重,冢宰之尊,而甘奴顔婢膝于閹豎而不較,則亦何所不至,而餘人尚何望焉?嗚呼!項、馬二公今日谪矣去矣,他日冰山見睍,王、尹次第斥逐,獨不谪乎去乎?而此膝一屈,不可複伸,百世之羞,不可複贖,孰若項、馬二公之正氣直節,磊磊堂堂,傳列名臣,而馨風千載乎?嗚呼!富貴猶浮雲,蓋棺乃論定,一時得喪之草草,何如汗青榮辱之無窮,士君子之處世,可不慎哉! 成化己亥冬,升監察禦史王億為湖廣副使。
時億見戴缙以頌汪得曆升副都,不恥效尤,亦進言汪所行不惟可為今日法,且可為萬世法。
傳聞四方,無賢愚賤貴,皆知唾罵之。
不數月,吏部承汪風旨,故有是命。
成化庚子五月内,雲南麗江軍民府巨津州白石雲山,約長四百餘丈,距金沙江計二裡許。
一日,忽然山裂中分,其一半走移于金沙江中,與兩岸雲山相倚,山上木石依然不動,江水壅塞,逆流渰沒田苗,蕩拆民居。
州、府具申上司,鎮守太監等官具聞諸朝。
時雲南屢有邊報,此山之兆也。
成化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兵部覆奏禦史強珍劾奏前鎮守遼東副都禦史陳钺等失機隐匿等事。
奉聖旨:達賊入境,搶殺人畜,他每既不領兵遏截策應,卻又隐匿不報,本當拏問,但今累有邊報,正當用人,姑從輕發落:吳瓒、崔勝住俸戴罪殺賊,韋朗住祿米半年,侯謙、陳钺住俸一年,其餘着巡按禦史各就彼提問,欽此。
」 又明日,六科十三道交章糾劾,嘗謂:「領邊方之重寄而縱寇殃民者,不仁之罪莫大;遇邊患之重事而隐忍欺君者,(「遇邊患之重事而隐忍欺君者」,「重事」原作「情」,據明代史籍彙刊明藍格抄本改。
)不忠之咎難逃。
切照遼東鎮守太監韋朗、總兵官都督同知侯謙、舊巡撫右副都禦史陳钺,俱以庸才叨蒙任使,并膺敕制之隆,(「并膺勅制之隆」,「膺」原作「庸」,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特受阃外之寄,正當隳肝膽,竭心力,以為一道之福星,以副九重之倚注可也,奈何心不存于體國,志惟在于邀功。
曩者建州醜虜侵犯疆邊,各官平時無防禦之策,臨敵無戰勝之威,緻勞王師遠出塞外,旋得克捷,俘馘而歸。
然當勝捷之餘,正宜戒嚴之際,卻乃心驕志滿,法弛備疏。
官軍無撫伏之嚴,墩台無烽炮之警,遂至醜虜窺伺糾衆而來。
一從叆陽,一從清河,長驅四百餘裡,曾無結草之虞;延緩十有餘日,(「延緩十有餘日」,「緩」原作「綏」,據明代史籍彙刊明藍格抄本改。
)如蹈無人之境。
殺虜男婦五百餘名口,搶掠牛畜三百餘匹隻,房屋盡燒,家财罄空,此實邊患之重情,所宜朝聞而夕奏也。
各官意在急于升賞,遂将前情隐覆,直至
不允。
鼎初與劉叔溫極厚,後以幹托事多不能盡從,遂見銜。
至是,鼎知叔溫等所主,與複求緻仕,皆見留。
鼎又求去,從之。
賜敕給驿以歸原籍,官司月給俸米三石,歲佥皂隸四人。
時溥以進表詣京,聞于途。
既至,陛見後出。
吏部尹冢宰同仁詢江南時事,溥答以南直隸大熟,請以歸諸公,北直隸大水,皆溥與薛當之。
同仁笑曰:「諺雲『女壻牙疼,卻炙丈母腳跟』。
」為之哄然。
傳聞禁中,以資笑具。
溥不得已,亦乞緻仕。
先是,遠被劾退,至是年春,以近侍與吳绶等協力起複,參贊南京守備機務。
至是,聞劾,亦馳疏辭,有旨褒留。
歲暮,當道者又欲求缺處知己,乃謀于汪,複嗾科道重劾複、遠與鄒宗伯當罷。
朝廷遲回數日,不允。
汪力贊去之,乃留劾牍于中,傳旨賜歸,惟鄒恩典與鼎同。
明年上元日,敕至南都,改戶部尚書陳俊代遠任。
遠時與俊等同飲于工部,得驿報,不覺失色,衆亦愕然。
成化十三年五月,王越加太子太保,進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禦史,增正一品俸,仍掌院事。
時越特為汪直所厚,吏部尚書尹旻偕諸卿或欲詣直,屬越為介,私問越跪否?越曰:「焉有六卿跪人者耳?」越先入,旻私伺之。
越跪白訖,叩頭出。
及旻等入見直,旻先跪,諸人皆跪,直大悅。
既出,越尤旻,旻曰:「吾自見人跪來,特效之耳。
」 按:我朝宦官氣焰,至此極矣;一時士風瀾倒,至此極矣。
其初特起于一念患失之心勝耳,蓋所謂昏夜乞哀以求之,而以驕人于白日,與斯人何以異?嗚呼!君子甯為玉碎,毋為瓦全;甯為項襄毅之除名,為馬端肅之谪戍,毋為王威甯、尹同仁之包羞忍恥,貪祿固位。
夫以宮保之重,冢宰之尊,而甘奴顔婢膝于閹豎而不較,則亦何所不至,而餘人尚何望焉?嗚呼!項、馬二公今日谪矣去矣,他日冰山見睍,王、尹次第斥逐,獨不谪乎去乎?而此膝一屈,不可複伸,百世之羞,不可複贖,孰若項、馬二公之正氣直節,磊磊堂堂,傳列名臣,而馨風千載乎?嗚呼!富貴猶浮雲,蓋棺乃論定,一時得喪之草草,何如汗青榮辱之無窮,士君子之處世,可不慎哉! 成化己亥冬,升監察禦史王億為湖廣副使。
時億見戴缙以頌汪得曆升副都,不恥效尤,亦進言汪所行不惟可為今日法,且可為萬世法。
傳聞四方,無賢愚賤貴,皆知唾罵之。
不數月,吏部承汪風旨,故有是命。
成化庚子五月内,雲南麗江軍民府巨津州白石雲山,約長四百餘丈,距金沙江計二裡許。
一日,忽然山裂中分,其一半走移于金沙江中,與兩岸雲山相倚,山上木石依然不動,江水壅塞,逆流渰沒田苗,蕩拆民居。
州、府具申上司,鎮守太監等官具聞諸朝。
時雲南屢有邊報,此山之兆也。
成化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兵部覆奏禦史強珍劾奏前鎮守遼東副都禦史陳钺等失機隐匿等事。
奉聖旨:達賊入境,搶殺人畜,他每既不領兵遏截策應,卻又隐匿不報,本當拏問,但今累有邊報,正當用人,姑從輕發落:吳瓒、崔勝住俸戴罪殺賊,韋朗住祿米半年,侯謙、陳钺住俸一年,其餘着巡按禦史各就彼提問,欽此。
」 又明日,六科十三道交章糾劾,嘗謂:「領邊方之重寄而縱寇殃民者,不仁之罪莫大;遇邊患之重事而隐忍欺君者,(「遇邊患之重事而隐忍欺君者」,「重事」原作「情」,據明代史籍彙刊明藍格抄本改。
)不忠之咎難逃。
切照遼東鎮守太監韋朗、總兵官都督同知侯謙、舊巡撫右副都禦史陳钺,俱以庸才叨蒙任使,并膺敕制之隆,(「并膺勅制之隆」,「膺」原作「庸」,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特受阃外之寄,正當隳肝膽,竭心力,以為一道之福星,以副九重之倚注可也,奈何心不存于體國,志惟在于邀功。
曩者建州醜虜侵犯疆邊,各官平時無防禦之策,臨敵無戰勝之威,緻勞王師遠出塞外,旋得克捷,俘馘而歸。
然當勝捷之餘,正宜戒嚴之際,卻乃心驕志滿,法弛備疏。
官軍無撫伏之嚴,墩台無烽炮之警,遂至醜虜窺伺糾衆而來。
一從叆陽,一從清河,長驅四百餘裡,曾無結草之虞;延緩十有餘日,(「延緩十有餘日」,「緩」原作「綏」,據明代史籍彙刊明藍格抄本改。
)如蹈無人之境。
殺虜男婦五百餘名口,搶掠牛畜三百餘匹隻,房屋盡燒,家财罄空,此實邊患之重情,所宜朝聞而夕奏也。
各官意在急于升賞,遂将前情隐覆,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