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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起天啟四年止
神廟嫡母為仁聖陳太後,生母為慈聖李太後,中宮為孝端皇後。
而生光廟者,孝靖皇後也。
二祖家法:聖躬每有私幸,必有賜赉。
随侍文書房内閹即注明某年月日,并記所賞以為驗。
孝靖,故宮人也。
神廟一日索水盥手,孝靖奉匜以進,悅而幸焉,賞頭面一副。
孝靖有娠,神廟偶侍慈聖宴,言其事,神廟諱曰:“無之。
”慈聖命取内《起居注》相示,神廟面赤,不能複隐。
慈聖慰之曰:“吾年老矣,猶未及弄孫。
倘生男,宗社福也,何必相諱。
”時鄭貴妃有寵,每與神廟戲,辄呼為老媽媽,暗行譏刺,聖衷默然,不自得也。
光廟誕生,一應恩禮俱從薄,蓋由非神廟心喜也。
冊封孝靖為恭妃。
越三年,福王生,則進封其母鄭貴妃為皇貴妃,給事中姜應麟上疏,言“恭妃誕元子,僅令居下,非所以重儲貳定衆志也。
乞降旨首冊恭妃,次冊貴妃,又須明诏冊立元嗣為東宮。
”奉旨:“姜應麟疑君賣直,妊生無禮!降邊方雜職。
”給事中楊廷相、禦史陳登雲等,具疏申救,不聽。
應麟既奉旨降谪,慈聖聞之弗善也。
神廟入侍,慈聖故問曰:“外廷諸臣多說該早定長哥,如何打發他?”神廟對曰:“道他是都人的兒子。
”慈聖正色曰:“母以子貴,甯分差等!你也是都人的兒子!”蓋慈聖亦由宮人進禦也。
神廟惶恐伏地,無以自容。
自是立長之議始定,實凜慈聖谕耳(原注:宮中呼太子為長哥,宮人為都人)。
鄭貴妃身負盛寵,福王生,即乞憐神廟,欲立為太子。
北上西門之西,有大高元殿,供有真武香火,頗著靈異,神廟偕貴妃特詣殿行香,要設密誓,因禦書一紙,封緘玉盒中,貯貴妃處為信。
後廷臣敦請建儲,慈聖又堅持立長,神廟始割愛定立光廟。
既立,遣使往貴妃處取玉盒來,封識宛然,啟盒而所書已蝕盡,止存四腔素紙而已。
神廟悚然懷負誓之歉,從此二十年中不複詣大高元殿(原注:北上西門,紫禁城西北門也。
) 祖制:既立太子,凡朔望大節,東西兩宮同諸貴妃俱詣太子望母宮行慶賀禮。
鄭貴妃方盛寵,神廟意頗難之,因托言欲候中宮生子以為太子。
外廷不察,建儲之疏朝夕繼續,而上聖怒所由起也。
大理評事雒于仁進《四箴疏》,神廟大怒,特禦平台召輔臣面谕,欲加重處。
遂宣光廟、福王來見,時首輔申時行見,曰:“皇長子龍姿鳳表,敢賀有道之祥;皇次子蘭芽玉質,足徵螽斯之慶。
”神廟笑而颔之。
十九年辛卯,已傳旨冊立東宮於明春舉行。
工部郎張有德欲掠之為功,因以大禮屆期,儀物未備為請。
神廟複大怒,将有德罰處,并停明春冊立之典。
歙縣許國進公揭謂“有德誠所應罪,但冊立之旨既已頒行,皇言如綸,不可逾改,乞照前旨施行。
”聖怒方盛,并有旨切責閣臣。
時首輔在告,公揭雖列名,實不知也。
首輔素得君心,見谕旨嚴切,慮有意外,特上揭調停,謂“前揭進時,臣方在告,實不與聞。
冊立大典,聖衷既有主裁,即徐亦自無妨。
”舊例:閣揭竟,留禦前,無發出之理。
神廟怒前揭之拂其意也,特将此揭發抄,以塞歙縣之口。
時接本者,于孔兼也。
孔兼見有閣揭,即對衆驗明,然後發科抄傳。
於是辇下喧傳其事,謂首輔實有二心,密效擁戴於福藩。
此密揭所由來也。
歙縣因席槁待罪,而于首輔不無心嗛焉。
首輔揭執閣無發抄例,遣人至科中索取原揭歸。
衆論沸然,争罪直日科臣羅大纮。
大纮疏辨,并參首輔。
中書黃正賓特疏參首輔,謂“國家事無大小,悉咨政府。
事孰有大於建儲?此而不知,焉用彼相?”於是彈章蜂起。
而正賓廷杖,大纮削職,餘處分有差。
歙縣予告,則首輔亦不能安其位矣。
婁東王錫爵之赴召也,有門下某進三王并封之議,既可以結主心,仍無礙于大典。
婁東善其說,還朝之日,遂發其端。
先一日,聖劄下詢内閣,婁東邀大宗伯羅大化語之(按:羅火化,《明史?七卿表》、王錫爵、陳登雲等傳,皆作萬化。
此作大化,似誤也)。
故羅亦唯唯,絕無不可意。
次日而并封之旨下矣。
旨雲:“朕生三子,長幼自有定序。
今皇長子、皇三子,俱已長成,皇五子雖在弱質,欲暫一并封王,以待将來有嫡立嫡,無嫡立長。
爾部擇日具儀來行。
”旨既下,舉朝大嘩。
光祿少卿餘傑(按塗傑,《明史》附《王學會傳》,系光祿少卿合疏争國本者。
此餘字,疑脫去水旁),寺丞朱維京、王學會,給事中王如堅,先後疏争。
維京疏尤切,略曰:“前者於二十年奉冊立之旨,今忽改為并封之诏。
曆觀列聖皆在幼齡冊立:宣宗以洪熙元年立,英宗以宣德二年立(按二字疑三字之誤。
證之《明史?宣宗本紀》及《朱維京傳》,皆作三年),憲宗以正統十四年立,孝宗以成化十四年立。
維時中宮正位嫡嗣皆虛,會不少稽以遲盛典。
今獨自皇上發之,何以解臣民之惑哉?若以中宮有待,俟前星一耀,将所冊立者即時退歸藩服,有何疑阻?”并責元輔王錫爵,謂“縱不能如李沆之引燭焚诏,甯不能如李泌之委曲叩請乎?”有旨:“朱維京出位要名,的系《祖訓》所言奸臣,即當依《祖訓》處斬,姑從輕,同王如堅俱發邊遠充軍。
餘傑(按餘當作塗,詳上)、王學會,俱革職為民。
”王婁東有門生錢允元、王就學,過婁東寓規之曰:“外廷皆欲甘心於老師,恐有不測之禍。
”婁東猶執辨無過慮。
就學曰:“老師心雖如此,外廷誰能諒者?迨其發而圖之,蔑有濟矣!”婁東怃然良久曰:“即當有處。
”明日,力請于上,得寝前诏雲。
光廟於萬曆十年癸未誕生(按:癸未,乃萬曆十一年。
十年,則壬午也。
據《明史?神宗紀》:“十年九月丙辰,皇長子生。
”則此癸未二字,當為壬午二字之誤),年十三矣,猶與孝靖居景陽宮,同起卧。
鄭貴妃于神廟前言,皇長子好與宮人嬉,已非複童體矣。
神廟遣使驗之,孝靖大恸曰:“我十三年與同起卧,不敢頃刻離者,正為今日,今果然矣。
”使還以實告。
神廟自此有疑於貴妃,已後所言皆不入。
是年皇長子出閣講書,後四年行冠禮,又三年乃冊立為皇太子,次年成婚。
冊妃敦氏,即孝元皇後也。
光廟未出閣前,有旨雲:“明年皇長子出閣講學,一切儀從俱從簡略。
”禮科都給事張貞觀疏言:“皇長子出閣,屆期講讀官已有成命,乃兵部以護衛請,不報;工部以儀仗請,不報;禮部以儀制請,不報;又止允其預告奉先殿與朝谒兩宮之儀,餘俱停免。
伏乞急下該部之請。
”有旨:“張貞觀邀功阻渎,著罰俸一年。
” 工科黎道昭(按:道昭《明史?張貞觀傳》作道照)疏言:“皇長子出閣,有旨下戶部買辦金珠寶玉等項。
夫皇儲出閣,所親者師儒,所重者道德,而珠玉玩好,遞進錯陳,豈作法于涼之意哉!(按:涼,《明史?貞觀傳》作初。
似初字,是也。
)張貞觀事關職掌,義難隐默,乃蒙罰俸!”有旨:“黎道昭明白黨救同類,好生可惡!著罰俸一年。
張貞觀降雜職,調外任用。
” 吏科許弘綱疏言:“自皇上以渎擾見責,而臣等之言日輕;自皇上以黨救為疑,而臣等之罪日重;自皇上因言而愈重言者之罪,而臣等效忠之路日塞。
他日國家有大奸邪、大政事,誰複敢為皇上争是非?恐非社稷之福也!”有旨:“弘綱罰俸一年,貞觀革職為民。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皇長子出閣講學。
舊例:已刻進講,寒署傳免。
至是定以寅刻,寒暑亦不傳免。
二十八年十一月,大風,寒甚,時尚未賜谕戴暖耳,諸講官立殿門外,光廟方出。
江夏郭正域充講官,即宣言:“天寒如此,皇長子系宗廟神人之主,玉體固當萬分珍重,即講官參列禁近,若中寒得病,豈成體統!宜速取火禦寒。
”時内閹輩俱各圍爐密室,聞郭言,盡行擡出,始克竣講。
神廟聞之,亦不罪也。
正域以此受眷于東朝,後妖書事起,傳語“東廠饒得我,即饒郭先生罷!”其真切如此。
時諸講官進講,竊視光廟袍内止一尋常狐裘。
講案高僅二尺餘,自幼稚時所禦,曆七八年,不敢奏易。
光廟出講,年僅十三,岐嶷不凡。
每講,閣臣一人入直看講。
禦案前有銅鶴一雙,舊例叩頭畢,從銅鶴下轉而東西面立。
一閣臣誤出其上,光廟屬内奄将銅鶴可移近些,雖不明言,意已默寓。
衆皆歎服。
一日講“巧言亂德”章,解曰:“以是為非,以非為是。
”講官劉曰甯講畢,從容進曰:“請問殿下,何以謂之亂德?”遂朗然答曰:“颠倒是非。
”衆官退,相語曰:“此真天縱,不可及也。
” 萬曆二十六年有妖書,題曰“閨鑒圖說跋”标其名為《憂危竑議》(原注:《閨鑒圖說》,刑部侍郎呂坤作,妖書遂借此以發議,蓋欲淆惑兩宮也)。
妖書雲: “東吉得《閨鑒圖說》,讀之歎曰:‘呂先生為此書也,雖無易儲之謀,不幸有其迹矣。
一念之差,情或可原。
’或曰:‘呂素講正學,稱曲謹,胡忍辄興逆謀?’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
昔呂欲得铨部以行其道,試恐秀水捷足勢迫,無奈,遂諾鲰生之計,邀内禁之援,出門有功,詩書發冢,未嘗不出于正也。
’或曰:‘呂意欲廣風化,胡不将此書明進朝廷,頒行内外,乃奴顔戚畹,豈不失體?’曰:‘孔子,聖人,佛肸應召,南子請見。
志在行道,豈得為屈!’或曰:‘呂叙中直拟繼述先朝聖母,置太後中宮於何地?且稱脫簪勸講,毋乃巧為媚乎?’曰:‘公言誤矣!會見古來有以宮帏得現任大臣刻書者乎?破格之恩厚矣。
恩厚則報隆。
身為大臣,胡忍自處以薄!’或曰:‘叙中又引先朝女訓、女誡,彼乃母後臨朝,儒臣纂編,茲相比拟,得毋不倫?’曰:‘尊稱不極,則取信不笃,但求内教弘宣,又何計校及此!’或曰:‘古今賢後妃多矣,胡圖說獨取漢明德一後!明德賢行多矣,胡圖說首載其由貴人正位中宮?’曰:‘呂先生自辨精矣。
明德無子,故以取之。
若進位中宮,偶然相類,彼誠何心哉!且彼時大内被災,中宮減膳,以妃進後,事機将成。
呂乘時進此,亦值其會耳。
’或曰:‘五十寶镪,四疋彩币,十目所視,胡為而來?’曰:‘此賢妃敬賢之禮,卻之不恭,是當諒其心矣。
’或曰:‘人謂呂因敗露難容,乃上憂危一疏,号泣朝門,無乃欲蓋彌彰?’曰:‘憂危一疏,人稱忠肝義膽,況此一副急淚何可遽得?是安得而少諸!’或曰:‘國本安危,甯逾太子?竊見憂危疏中,列天下事備矣,胡獨缺此?’曰:‘嗟乎!公何見之晚邪!夫人意有所專,則語有所忌。
倘明舉冊立将屬之誰,若歸此則前功盡棄,歸彼則後患自招,何若不言之為愈也。
’或曰:‘固矣。
聞呂所進金龍命書稱:在長之命,不過清淡藩王;在三之命,異日太平天子。
令内廷鹹睹縮舌。
是亦不可以已乎?’曰:‘管仲、魏徵,天下才也。
子糾、建成,均号國裔。
人各有見,何責備太苛!’或曰:‘呂之為此,本謀铨部行道。
今铨部不可得,司寇不能安,不終付浩歎乎?’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夫有非常人,斯有非常事。
自古成則王,敗則盜者何限!豈宜以成敗論英雄哉!流芳遺臭,斷非凡庸卑鄙者所能為。
況事尚未定,簽立元勳,終有召起之日矣。
’或曰:‘呂之為此,人皆薄之。
子獨與之,何也?’曰:‘子真井蛙見矣!當世名人,若張公養蒙,程公紹,劉公道亨,魏公允貞,鄧公光祚,洪公其道,白公所知,薛公亨,鄭公承恩,皆稱呂所見極高,所舉極當,鹹舉春秋大義子以母貴之說,共建社稷奇勳。
夫唐閹執命,天子門生;宋奸弄權,神器宵易。
今盟約既定,羽翼已成,子韋布之士,豈知國家大計!宜從此三緘,無自取禍可也。
餘故曰,呂先生為此書,特其一念之差,情固可原也。
’或人不能難,唯唯而退。
因援筆記之。
燕山朱東吉謹跋。
” 先是刑部侍郎呂坤按察山西時,著有《閨範》一書,神廟以賜鄭貴妃,貴妃捐赀重刻。
時光廟年十七矣,冊立久稽,外廷請建儲者無不斥逐。
人皆疑呂潛通宮禁,擁戴福藩,緻有書内雲雲。
前此給事中戴士衡疏參呂坤,謂“假托《閨範圖說》,包藏禍心。
”全椒知縣樊玉衡疏中直指神廟為不慈,光廟為不孝,貴妃為不智。
俱膺嚴譴。
至是戚畹鄭承恩疏辨,謂“此書定出二衡手,乞行逮問。
”神廟知捏名,遂止不究。
庚子冬,給事王德完疏請笃厚中宮,意在保護皇長子也,内有“抱病獨居,視藥無人”等語,下鎮撫司打問審究招。
上有旨:“王德完故聽流言,扯遮離間,好生可惡!著錦衣衛拿在午門前著實打一百棍,革職為民。
”當差又司禮監成敬口傳聖旨:“大小臣工,為皇長子重,為主德完重?如為皇長子重,不必又來渎激!為王德完重,再來上本!”已而吏部尚書李戴等,科道楊應文、周磐等,各公疏救,俱嚴旨切責。
應文與磐各罰俸一年。
王德完之被杖也,神廟欲斃之杖下,太監陳矩監視,杖畢複命。
神廟問:“已死未?”矩對曰:“将死矣。
”神廟遂不複問。
人謂德完之餘生,矩實保全之。
神廟始專寵鄭貴妃而疏孝端。
辛醜年,聖躬抱病甚笃,瞑眩逾時而醒,則所枕者,孝端手肱也,且面有戚容,淚痕猶濕。
及偵鄭貴妃,則竊密有所指揮。
然宮中事秘,外廷勿詳也。
神廟由此蘊怒貴妃。
神廟會與諸王子宴,各有小賜。
光廟賜一玉碗,命貴妃代為收藏。
至是突索所賜玉碗,年月已久,司帑者遺忘,屢索不應。
既而索福王所賜,随手而進。
神廟震怒,遂升殿命抓宮人首來。
祖制:升殿則宮眷俱不敢進參。
神廟蓋以此難貴妃也。
貴妃毀冠服,脫簪珥,蓬首跣足率諸宮人匍匐殿門外待罪,良久始解。
明日,遂傳旨禮部:“速議冊立儀制來看。
”光廟遂于是冬正東宮之位,移居迎禧宮。
福、瑞、桂、惠四王同日受封,居儲秀、鹹福二宮。
萬曆三十一年,又有妖書,題曰《續憂危竑議》,标其名為《國本攸關》。
其書雲:“或有問於鄭福成曰:‘今天下太平,國本已固,無複可憂,無複可虞矣。
而先生嘗不豫,何也?’鄭福成曰:‘是何言哉!是何言哉!今之事勢,正所謂厝火積薪之下也!’或曰:‘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得毋謂儲位有未安乎?’曰:‘然。
夫東宮有東宮之官。
一官未備,何以稱安乎?皇上迫於沈相公之請,不得已立之,而從宮不備,正所以寓他日改立之意也。
’曰:‘改立其誰當之?’曰:‘福王矣。
大率母愛者子貴,以鄭貴妃之專擅,回天轉日,何難哉!’曰:‘何以知之?’曰:‘以用朱相公知之。
夫在朝在野,固不乏人,而必相朱者,蓋朱名赓。
赓者,更也,所以寓他日更立之意也。
’曰:‘是固然矣。
朱公一人,安能盡得衆心而必無變亂乎?’曰:‘陋哉子之言矣!夫蟻附膻,蠅逐臭,今之仕宦者皆是,豈有相公倡之,而衆不附者乎?且均是子也,長可立,而次未必不可立也。
侯之門,仁義存。
誰肯舍富貴而趨死亡乎?’或曰:‘衆附姓名,可得數否?’曰:‘數之熟矣。
文則有王公世揚、孫公玮、李公汶、張公養志;武則有王公之桢、陳公汝忠、王公名世、王公承恩、鄭公國泰(《明史》無鄭國泰之名,惟《酌中志》作鄭國賢。
《明史紀事本末》雲:‘錦衣指揮佥事鄭國賢。
’是别有一鄭國賢也。
未知孰是);而又有鄭貴妃主之于内。
此之謂十亂,魯論所謂“有婦人焉,九人而已。
”正合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之義也。
’曰:‘然則何以知此數人之所為乎?’曰:‘數人皆人傑,無不望分茅胙土,如姚廣孝,豈止富貴終其身而已乎?故有王世揚、陳汝忠,則靖難之兵取諸京營而自足矣。
有李汶,則三邊險要有人控之矣。
有孫玮,於保定則扼天下之咽喉,四方勤王之兵無由人矣。
有王之桢,則宿衛禁城有人誰能斬關而入乎?’曰:‘是固然矣。
若張養志、王承恩、王名世者,何欤?’曰:‘養志,朱公私人也。
二王者,朱公鄉人也。
私人、鄉人,無不願借相公之餘光者,況有以招徕之乎?’曰:‘然則事可濟乎?’曰:‘必濟。
庸人倡議,人尚景從,而此數公皆人傑也,且複有鄭貴妃與太監陳矩朝夕比周於帝前,以為之主,同舉大事,何謂無成?’或曰:‘沈蛟門一貫,公獨無言乎?’曰:‘蛟門為人陰賊,嘗用人而不用於人,故有福己自成之,有禍則規避而不染。
何以見其然也?夫錦衣衛西司房類奏有名,自祖宗來無有不升者,而皇親王道化本内有名竟不升,豈其才力出諸菜傭下哉?蓋蛟門公欲左鄭而右王(據《酌中志》作“右鄭而左王,”《紀事本末》同此,似倒誤),故核實之時,令親家史起欽,抑其功而不錄,亦王之桢有以默授之也。
’‘然則子何以處此?’曰:‘天之所興,不可廢也。
天之所廢,不可興也。
予止聽天耳,安能反天乎!’或人唯唯而退。
萬曆三十一年,吏科都給事中項應祥撰。
掌河南道事四川道監察禦史喬應甲書。
” 東廠太監陳矩将妖書據實奏聞。
前妖書起,雖未嚴究,神廟已蓄恨在心,茲妖書複出,遂勃然震怒,着東廠多布旗校,用心密訪,并着在京各緝事衙門、在外各撫按通行嚴捕,務在必獲。
内所指:朱赓,山陰相公也;蛟門,四明相公也。
兩輔俱注籍具疏待罪,惟歸德相公沈公鯉入直時,訛言沸興,上下猜疑。
歸德于閣中供一天啟聖聰牌,朝夕緻禮。
神廟觇知之,以為暗刺,甚怒。
時有蜚語,聖心頗為所惑。
四明欲借此以傾江夏郭正域等,并及歸德。
禦史康丕揚疏參僧人達觀、醫生沈令譽,俱捕逮下獄。
達觀在江南以棒喝立教,所至崇奉,與金沙于玉立諸公善;令譽等鹹歸座下,稱方内弟子;江夏為南少宗伯,榜示驅逐。
達觀乃往京師,由内閹以聞于慈聖,于是大珰戚畹,宰官居士,共相崇奉,一如江南。
丕揚等拟借此以興大獄,波累諸公,且以江夏榜逐故,意達觀必藉此纾恨也。
達觀始終不旁及一語,提牢主事徐祯稷與杖三十,遂說偈而化。
慈聖聞其被逮也,令内閹傳谕法司雲:“達觀,高僧也,偶被誣累,毋等他囚。
”然已無及矣。
給事中錢夢臯密受四明意旨,疏參江夏及歸德,疏内言:“中城兵馬司劉文藻捕獲遊醫沈令譽書紮本稿,大有蹤迹,因輔臣沈鯉轉求屬托,遂寝其事。
”又言:“郭正域系鯉衣缽門生,同謀傾陷楚王,正域出京之後,曾坐小轎私至鯉寓三次”雲雲。
歸德疏辨求罷,不允。
四明沈公一貫又令缇帥王之桢擒錦衣衛周家慶家人袁鲲,供稱家慶為妖書主謀。
又令巡捕陳汝忠擒江夏書辦毛尚文,供稱探聽妖書單詞,鍛煉幾成獄矣。
因東廠陳矩堅拒不從,乃得中止。
江夏時寓楊村,而蹤迹之者趾相錯也。
又以疑似,波
而生光廟者,孝靖皇後也。
二祖家法:聖躬每有私幸,必有賜赉。
随侍文書房内閹即注明某年月日,并記所賞以為驗。
孝靖,故宮人也。
神廟一日索水盥手,孝靖奉匜以進,悅而幸焉,賞頭面一副。
孝靖有娠,神廟偶侍慈聖宴,言其事,神廟諱曰:“無之。
”慈聖命取内《起居注》相示,神廟面赤,不能複隐。
慈聖慰之曰:“吾年老矣,猶未及弄孫。
倘生男,宗社福也,何必相諱。
”時鄭貴妃有寵,每與神廟戲,辄呼為老媽媽,暗行譏刺,聖衷默然,不自得也。
光廟誕生,一應恩禮俱從薄,蓋由非神廟心喜也。
冊封孝靖為恭妃。
越三年,福王生,則進封其母鄭貴妃為皇貴妃,給事中姜應麟上疏,言“恭妃誕元子,僅令居下,非所以重儲貳定衆志也。
乞降旨首冊恭妃,次冊貴妃,又須明诏冊立元嗣為東宮。
”奉旨:“姜應麟疑君賣直,妊生無禮!降邊方雜職。
”給事中楊廷相、禦史陳登雲等,具疏申救,不聽。
應麟既奉旨降谪,慈聖聞之弗善也。
神廟入侍,慈聖故問曰:“外廷諸臣多說該早定長哥,如何打發他?”神廟對曰:“道他是都人的兒子。
”慈聖正色曰:“母以子貴,甯分差等!你也是都人的兒子!”蓋慈聖亦由宮人進禦也。
神廟惶恐伏地,無以自容。
自是立長之議始定,實凜慈聖谕耳(原注:宮中呼太子為長哥,宮人為都人)。
鄭貴妃身負盛寵,福王生,即乞憐神廟,欲立為太子。
北上西門之西,有大高元殿,供有真武香火,頗著靈異,神廟偕貴妃特詣殿行香,要設密誓,因禦書一紙,封緘玉盒中,貯貴妃處為信。
後廷臣敦請建儲,慈聖又堅持立長,神廟始割愛定立光廟。
既立,遣使往貴妃處取玉盒來,封識宛然,啟盒而所書已蝕盡,止存四腔素紙而已。
神廟悚然懷負誓之歉,從此二十年中不複詣大高元殿(原注:北上西門,紫禁城西北門也。
) 祖制:既立太子,凡朔望大節,東西兩宮同諸貴妃俱詣太子望母宮行慶賀禮。
鄭貴妃方盛寵,神廟意頗難之,因托言欲候中宮生子以為太子。
外廷不察,建儲之疏朝夕繼續,而上聖怒所由起也。
大理評事雒于仁進《四箴疏》,神廟大怒,特禦平台召輔臣面谕,欲加重處。
遂宣光廟、福王來見,時首輔申時行見,曰:“皇長子龍姿鳳表,敢賀有道之祥;皇次子蘭芽玉質,足徵螽斯之慶。
”神廟笑而颔之。
十九年辛卯,已傳旨冊立東宮於明春舉行。
工部郎張有德欲掠之為功,因以大禮屆期,儀物未備為請。
神廟複大怒,将有德罰處,并停明春冊立之典。
歙縣許國進公揭謂“有德誠所應罪,但冊立之旨既已頒行,皇言如綸,不可逾改,乞照前旨施行。
”聖怒方盛,并有旨切責閣臣。
時首輔在告,公揭雖列名,實不知也。
首輔素得君心,見谕旨嚴切,慮有意外,特上揭調停,謂“前揭進時,臣方在告,實不與聞。
冊立大典,聖衷既有主裁,即徐亦自無妨。
”舊例:閣揭竟,留禦前,無發出之理。
神廟怒前揭之拂其意也,特将此揭發抄,以塞歙縣之口。
時接本者,于孔兼也。
孔兼見有閣揭,即對衆驗明,然後發科抄傳。
於是辇下喧傳其事,謂首輔實有二心,密效擁戴於福藩。
此密揭所由來也。
歙縣因席槁待罪,而于首輔不無心嗛焉。
首輔揭執閣無發抄例,遣人至科中索取原揭歸。
衆論沸然,争罪直日科臣羅大纮。
大纮疏辨,并參首輔。
中書黃正賓特疏參首輔,謂“國家事無大小,悉咨政府。
事孰有大於建儲?此而不知,焉用彼相?”於是彈章蜂起。
而正賓廷杖,大纮削職,餘處分有差。
歙縣予告,則首輔亦不能安其位矣。
婁東王錫爵之赴召也,有門下某進三王并封之議,既可以結主心,仍無礙于大典。
婁東善其說,還朝之日,遂發其端。
先一日,聖劄下詢内閣,婁東邀大宗伯羅大化語之(按:羅火化,《明史?七卿表》、王錫爵、陳登雲等傳,皆作萬化。
此作大化,似誤也)。
故羅亦唯唯,絕無不可意。
次日而并封之旨下矣。
旨雲:“朕生三子,長幼自有定序。
今皇長子、皇三子,俱已長成,皇五子雖在弱質,欲暫一并封王,以待将來有嫡立嫡,無嫡立長。
爾部擇日具儀來行。
”旨既下,舉朝大嘩。
光祿少卿餘傑(按塗傑,《明史》附《王學會傳》,系光祿少卿合疏争國本者。
此餘字,疑脫去水旁),寺丞朱維京、王學會,給事中王如堅,先後疏争。
維京疏尤切,略曰:“前者於二十年奉冊立之旨,今忽改為并封之诏。
曆觀列聖皆在幼齡冊立:宣宗以洪熙元年立,英宗以宣德二年立(按二字疑三字之誤。
證之《明史?宣宗本紀》及《朱維京傳》,皆作三年),憲宗以正統十四年立,孝宗以成化十四年立。
維時中宮正位嫡嗣皆虛,會不少稽以遲盛典。
今獨自皇上發之,何以解臣民之惑哉?若以中宮有待,俟前星一耀,将所冊立者即時退歸藩服,有何疑阻?”并責元輔王錫爵,謂“縱不能如李沆之引燭焚诏,甯不能如李泌之委曲叩請乎?”有旨:“朱維京出位要名,的系《祖訓》所言奸臣,即當依《祖訓》處斬,姑從輕,同王如堅俱發邊遠充軍。
餘傑(按餘當作塗,詳上)、王學會,俱革職為民。
”王婁東有門生錢允元、王就學,過婁東寓規之曰:“外廷皆欲甘心於老師,恐有不測之禍。
”婁東猶執辨無過慮。
就學曰:“老師心雖如此,外廷誰能諒者?迨其發而圖之,蔑有濟矣!”婁東怃然良久曰:“即當有處。
”明日,力請于上,得寝前诏雲。
光廟於萬曆十年癸未誕生(按:癸未,乃萬曆十一年。
十年,則壬午也。
據《明史?神宗紀》:“十年九月丙辰,皇長子生。
”則此癸未二字,當為壬午二字之誤),年十三矣,猶與孝靖居景陽宮,同起卧。
鄭貴妃于神廟前言,皇長子好與宮人嬉,已非複童體矣。
神廟遣使驗之,孝靖大恸曰:“我十三年與同起卧,不敢頃刻離者,正為今日,今果然矣。
”使還以實告。
神廟自此有疑於貴妃,已後所言皆不入。
是年皇長子出閣講書,後四年行冠禮,又三年乃冊立為皇太子,次年成婚。
冊妃敦氏,即孝元皇後也。
光廟未出閣前,有旨雲:“明年皇長子出閣講學,一切儀從俱從簡略。
”禮科都給事張貞觀疏言:“皇長子出閣,屆期講讀官已有成命,乃兵部以護衛請,不報;工部以儀仗請,不報;禮部以儀制請,不報;又止允其預告奉先殿與朝谒兩宮之儀,餘俱停免。
伏乞急下該部之請。
”有旨:“張貞觀邀功阻渎,著罰俸一年。
” 工科黎道昭(按:道昭《明史?張貞觀傳》作道照)疏言:“皇長子出閣,有旨下戶部買辦金珠寶玉等項。
夫皇儲出閣,所親者師儒,所重者道德,而珠玉玩好,遞進錯陳,豈作法于涼之意哉!(按:涼,《明史?貞觀傳》作初。
似初字,是也。
)張貞觀事關職掌,義難隐默,乃蒙罰俸!”有旨:“黎道昭明白黨救同類,好生可惡!著罰俸一年。
張貞觀降雜職,調外任用。
” 吏科許弘綱疏言:“自皇上以渎擾見責,而臣等之言日輕;自皇上以黨救為疑,而臣等之罪日重;自皇上因言而愈重言者之罪,而臣等效忠之路日塞。
他日國家有大奸邪、大政事,誰複敢為皇上争是非?恐非社稷之福也!”有旨:“弘綱罰俸一年,貞觀革職為民。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皇長子出閣講學。
舊例:已刻進講,寒署傳免。
至是定以寅刻,寒暑亦不傳免。
二十八年十一月,大風,寒甚,時尚未賜谕戴暖耳,諸講官立殿門外,光廟方出。
江夏郭正域充講官,即宣言:“天寒如此,皇長子系宗廟神人之主,玉體固當萬分珍重,即講官參列禁近,若中寒得病,豈成體統!宜速取火禦寒。
”時内閹輩俱各圍爐密室,聞郭言,盡行擡出,始克竣講。
神廟聞之,亦不罪也。
正域以此受眷于東朝,後妖書事起,傳語“東廠饒得我,即饒郭先生罷!”其真切如此。
時諸講官進講,竊視光廟袍内止一尋常狐裘。
講案高僅二尺餘,自幼稚時所禦,曆七八年,不敢奏易。
光廟出講,年僅十三,岐嶷不凡。
每講,閣臣一人入直看講。
禦案前有銅鶴一雙,舊例叩頭畢,從銅鶴下轉而東西面立。
一閣臣誤出其上,光廟屬内奄将銅鶴可移近些,雖不明言,意已默寓。
衆皆歎服。
一日講“巧言亂德”章,解曰:“以是為非,以非為是。
”講官劉曰甯講畢,從容進曰:“請問殿下,何以謂之亂德?”遂朗然答曰:“颠倒是非。
”衆官退,相語曰:“此真天縱,不可及也。
” 萬曆二十六年有妖書,題曰“閨鑒圖說跋”标其名為《憂危竑議》(原注:《閨鑒圖說》,刑部侍郎呂坤作,妖書遂借此以發議,蓋欲淆惑兩宮也)。
妖書雲: “東吉得《閨鑒圖說》,讀之歎曰:‘呂先生為此書也,雖無易儲之謀,不幸有其迹矣。
一念之差,情或可原。
’或曰:‘呂素講正學,稱曲謹,胡忍辄興逆謀?’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
昔呂欲得铨部以行其道,試恐秀水捷足勢迫,無奈,遂諾鲰生之計,邀内禁之援,出門有功,詩書發冢,未嘗不出于正也。
’或曰:‘呂意欲廣風化,胡不将此書明進朝廷,頒行内外,乃奴顔戚畹,豈不失體?’曰:‘孔子,聖人,佛肸應召,南子請見。
志在行道,豈得為屈!’或曰:‘呂叙中直拟繼述先朝聖母,置太後中宮於何地?且稱脫簪勸講,毋乃巧為媚乎?’曰:‘公言誤矣!會見古來有以宮帏得現任大臣刻書者乎?破格之恩厚矣。
恩厚則報隆。
身為大臣,胡忍自處以薄!’或曰:‘叙中又引先朝女訓、女誡,彼乃母後臨朝,儒臣纂編,茲相比拟,得毋不倫?’曰:‘尊稱不極,則取信不笃,但求内教弘宣,又何計校及此!’或曰:‘古今賢後妃多矣,胡圖說獨取漢明德一後!明德賢行多矣,胡圖說首載其由貴人正位中宮?’曰:‘呂先生自辨精矣。
明德無子,故以取之。
若進位中宮,偶然相類,彼誠何心哉!且彼時大内被災,中宮減膳,以妃進後,事機将成。
呂乘時進此,亦值其會耳。
’或曰:‘五十寶镪,四疋彩币,十目所視,胡為而來?’曰:‘此賢妃敬賢之禮,卻之不恭,是當諒其心矣。
’或曰:‘人謂呂因敗露難容,乃上憂危一疏,号泣朝門,無乃欲蓋彌彰?’曰:‘憂危一疏,人稱忠肝義膽,況此一副急淚何可遽得?是安得而少諸!’或曰:‘國本安危,甯逾太子?竊見憂危疏中,列天下事備矣,胡獨缺此?’曰:‘嗟乎!公何見之晚邪!夫人意有所專,則語有所忌。
倘明舉冊立将屬之誰,若歸此則前功盡棄,歸彼則後患自招,何若不言之為愈也。
’或曰:‘固矣。
聞呂所進金龍命書稱:在長之命,不過清淡藩王;在三之命,異日太平天子。
令内廷鹹睹縮舌。
是亦不可以已乎?’曰:‘管仲、魏徵,天下才也。
子糾、建成,均号國裔。
人各有見,何責備太苛!’或曰:‘呂之為此,本謀铨部行道。
今铨部不可得,司寇不能安,不終付浩歎乎?’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夫有非常人,斯有非常事。
自古成則王,敗則盜者何限!豈宜以成敗論英雄哉!流芳遺臭,斷非凡庸卑鄙者所能為。
況事尚未定,簽立元勳,終有召起之日矣。
’或曰:‘呂之為此,人皆薄之。
子獨與之,何也?’曰:‘子真井蛙見矣!當世名人,若張公養蒙,程公紹,劉公道亨,魏公允貞,鄧公光祚,洪公其道,白公所知,薛公亨,鄭公承恩,皆稱呂所見極高,所舉極當,鹹舉春秋大義子以母貴之說,共建社稷奇勳。
夫唐閹執命,天子門生;宋奸弄權,神器宵易。
今盟約既定,羽翼已成,子韋布之士,豈知國家大計!宜從此三緘,無自取禍可也。
餘故曰,呂先生為此書,特其一念之差,情固可原也。
’或人不能難,唯唯而退。
因援筆記之。
燕山朱東吉謹跋。
” 先是刑部侍郎呂坤按察山西時,著有《閨範》一書,神廟以賜鄭貴妃,貴妃捐赀重刻。
時光廟年十七矣,冊立久稽,外廷請建儲者無不斥逐。
人皆疑呂潛通宮禁,擁戴福藩,緻有書内雲雲。
前此給事中戴士衡疏參呂坤,謂“假托《閨範圖說》,包藏禍心。
”全椒知縣樊玉衡疏中直指神廟為不慈,光廟為不孝,貴妃為不智。
俱膺嚴譴。
至是戚畹鄭承恩疏辨,謂“此書定出二衡手,乞行逮問。
”神廟知捏名,遂止不究。
庚子冬,給事王德完疏請笃厚中宮,意在保護皇長子也,内有“抱病獨居,視藥無人”等語,下鎮撫司打問審究招。
上有旨:“王德完故聽流言,扯遮離間,好生可惡!著錦衣衛拿在午門前著實打一百棍,革職為民。
”當差又司禮監成敬口傳聖旨:“大小臣工,為皇長子重,為主德完重?如為皇長子重,不必又來渎激!為王德完重,再來上本!”已而吏部尚書李戴等,科道楊應文、周磐等,各公疏救,俱嚴旨切責。
應文與磐各罰俸一年。
王德完之被杖也,神廟欲斃之杖下,太監陳矩監視,杖畢複命。
神廟問:“已死未?”矩對曰:“将死矣。
”神廟遂不複問。
人謂德完之餘生,矩實保全之。
神廟始專寵鄭貴妃而疏孝端。
辛醜年,聖躬抱病甚笃,瞑眩逾時而醒,則所枕者,孝端手肱也,且面有戚容,淚痕猶濕。
及偵鄭貴妃,則竊密有所指揮。
然宮中事秘,外廷勿詳也。
神廟由此蘊怒貴妃。
神廟會與諸王子宴,各有小賜。
光廟賜一玉碗,命貴妃代為收藏。
至是突索所賜玉碗,年月已久,司帑者遺忘,屢索不應。
既而索福王所賜,随手而進。
神廟震怒,遂升殿命抓宮人首來。
祖制:升殿則宮眷俱不敢進參。
神廟蓋以此難貴妃也。
貴妃毀冠服,脫簪珥,蓬首跣足率諸宮人匍匐殿門外待罪,良久始解。
明日,遂傳旨禮部:“速議冊立儀制來看。
”光廟遂于是冬正東宮之位,移居迎禧宮。
福、瑞、桂、惠四王同日受封,居儲秀、鹹福二宮。
萬曆三十一年,又有妖書,題曰《續憂危竑議》,标其名為《國本攸關》。
其書雲:“或有問於鄭福成曰:‘今天下太平,國本已固,無複可憂,無複可虞矣。
而先生嘗不豫,何也?’鄭福成曰:‘是何言哉!是何言哉!今之事勢,正所謂厝火積薪之下也!’或曰:‘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得毋謂儲位有未安乎?’曰:‘然。
夫東宮有東宮之官。
一官未備,何以稱安乎?皇上迫於沈相公之請,不得已立之,而從宮不備,正所以寓他日改立之意也。
’曰:‘改立其誰當之?’曰:‘福王矣。
大率母愛者子貴,以鄭貴妃之專擅,回天轉日,何難哉!’曰:‘何以知之?’曰:‘以用朱相公知之。
夫在朝在野,固不乏人,而必相朱者,蓋朱名赓。
赓者,更也,所以寓他日更立之意也。
’曰:‘是固然矣。
朱公一人,安能盡得衆心而必無變亂乎?’曰:‘陋哉子之言矣!夫蟻附膻,蠅逐臭,今之仕宦者皆是,豈有相公倡之,而衆不附者乎?且均是子也,長可立,而次未必不可立也。
侯之門,仁義存。
誰肯舍富貴而趨死亡乎?’或曰:‘衆附姓名,可得數否?’曰:‘數之熟矣。
文則有王公世揚、孫公玮、李公汶、張公養志;武則有王公之桢、陳公汝忠、王公名世、王公承恩、鄭公國泰(《明史》無鄭國泰之名,惟《酌中志》作鄭國賢。
《明史紀事本末》雲:‘錦衣指揮佥事鄭國賢。
’是别有一鄭國賢也。
未知孰是);而又有鄭貴妃主之于内。
此之謂十亂,魯論所謂“有婦人焉,九人而已。
”正合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之義也。
’曰:‘然則何以知此數人之所為乎?’曰:‘數人皆人傑,無不望分茅胙土,如姚廣孝,豈止富貴終其身而已乎?故有王世揚、陳汝忠,則靖難之兵取諸京營而自足矣。
有李汶,則三邊險要有人控之矣。
有孫玮,於保定則扼天下之咽喉,四方勤王之兵無由人矣。
有王之桢,則宿衛禁城有人誰能斬關而入乎?’曰:‘是固然矣。
若張養志、王承恩、王名世者,何欤?’曰:‘養志,朱公私人也。
二王者,朱公鄉人也。
私人、鄉人,無不願借相公之餘光者,況有以招徕之乎?’曰:‘然則事可濟乎?’曰:‘必濟。
庸人倡議,人尚景從,而此數公皆人傑也,且複有鄭貴妃與太監陳矩朝夕比周於帝前,以為之主,同舉大事,何謂無成?’或曰:‘沈蛟門一貫,公獨無言乎?’曰:‘蛟門為人陰賊,嘗用人而不用於人,故有福己自成之,有禍則規避而不染。
何以見其然也?夫錦衣衛西司房類奏有名,自祖宗來無有不升者,而皇親王道化本内有名竟不升,豈其才力出諸菜傭下哉?蓋蛟門公欲左鄭而右王(據《酌中志》作“右鄭而左王,”《紀事本末》同此,似倒誤),故核實之時,令親家史起欽,抑其功而不錄,亦王之桢有以默授之也。
’‘然則子何以處此?’曰:‘天之所興,不可廢也。
天之所廢,不可興也。
予止聽天耳,安能反天乎!’或人唯唯而退。
萬曆三十一年,吏科都給事中項應祥撰。
掌河南道事四川道監察禦史喬應甲書。
” 東廠太監陳矩将妖書據實奏聞。
前妖書起,雖未嚴究,神廟已蓄恨在心,茲妖書複出,遂勃然震怒,着東廠多布旗校,用心密訪,并着在京各緝事衙門、在外各撫按通行嚴捕,務在必獲。
内所指:朱赓,山陰相公也;蛟門,四明相公也。
兩輔俱注籍具疏待罪,惟歸德相公沈公鯉入直時,訛言沸興,上下猜疑。
歸德于閣中供一天啟聖聰牌,朝夕緻禮。
神廟觇知之,以為暗刺,甚怒。
時有蜚語,聖心頗為所惑。
四明欲借此以傾江夏郭正域等,并及歸德。
禦史康丕揚疏參僧人達觀、醫生沈令譽,俱捕逮下獄。
達觀在江南以棒喝立教,所至崇奉,與金沙于玉立諸公善;令譽等鹹歸座下,稱方内弟子;江夏為南少宗伯,榜示驅逐。
達觀乃往京師,由内閹以聞于慈聖,于是大珰戚畹,宰官居士,共相崇奉,一如江南。
丕揚等拟借此以興大獄,波累諸公,且以江夏榜逐故,意達觀必藉此纾恨也。
達觀始終不旁及一語,提牢主事徐祯稷與杖三十,遂說偈而化。
慈聖聞其被逮也,令内閹傳谕法司雲:“達觀,高僧也,偶被誣累,毋等他囚。
”然已無及矣。
給事中錢夢臯密受四明意旨,疏參江夏及歸德,疏内言:“中城兵馬司劉文藻捕獲遊醫沈令譽書紮本稿,大有蹤迹,因輔臣沈鯉轉求屬托,遂寝其事。
”又言:“郭正域系鯉衣缽門生,同謀傾陷楚王,正域出京之後,曾坐小轎私至鯉寓三次”雲雲。
歸德疏辨求罷,不允。
四明沈公一貫又令缇帥王之桢擒錦衣衛周家慶家人袁鲲,供稱家慶為妖書主謀。
又令巡捕陳汝忠擒江夏書辦毛尚文,供稱探聽妖書單詞,鍛煉幾成獄矣。
因東廠陳矩堅拒不從,乃得中止。
江夏時寓楊村,而蹤迹之者趾相錯也。
又以疑似,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