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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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命令國務員全體副署頒布之知事試驗暫行條例第二條所定應試資格,以三年法政畢業者列諸第一項,皇皇明令,在人耳目,議者均謂政府誠心求才,刷新政治,故學生來應試者獨多。

    迨經第一試、第二試揭曉,又居然多列前茅,方謂政府未始無誠。

    孰意一經口試,大反前案,凡錄取者盡是有經驗之老人,學生等均以未曾做過前清十年亡國大夫,年齡未達五十歲,離死期尚遠,竟不能邀口試委員之青睐,而概遭擯斥,或侪于丙等之列,實非意料所及也。

    政府須知學生等遠道來京,大非易易。

    其中寒苦之士,十居八九,多系典衣賣地,始得湊集川資,來京應試,讵料盡受其騙。

    夫政府既抱定人惟求舊力排新進之方針,即不應規定畢業資格,今條例若彼,而考試若此,果何以見信于天下?在政府隻圖開玩笑行詐術,而不知天下之士,莫堪其苦矣!為此請求政府大發慈悲,即将第一項資格删去,以免後來者再受其騙,則寒士幸甚!全國學生幸甚!謹呈。

     某屆甄錄試,場規頗不嚴密。

    試士往往于文思艱窘之際,辄從袖口或大衣内扯出史論及鄉會試闱墨等書,以助靈機。

    甄錄題目既極普通,而又有種種夾帶以便抄胥,故獲取者甚多。

    大衆以為上次既如此,下次不妨放膽,及至正試,希望愈切,夾帶亦不得不略為增添,免緻枯腸失潤。

    孰知監試者惡作劇,場中巡視偏又加嚴,因夾帶扣考者二十餘人,内有現任知事二人,即時勒令出場,不得與試。

    聞有一人當題紙接到後,從腰間取出巨紙一束,細字斜行,密寫殆遍。

    不知所抄何書,方一展覽,為監場者窺見,遂來搜取,其人始尚強辯,以為并非夾帶,且以兩手按紙,不聽攫去,繼見不免,乃改變顔色,向監試者乞憐,複連連作揖,求其饒恕一次,正當長揖未竟之時,而門外乃有一身着警察制服者入曰:“先生今且去,下次再來罷。

    ”此公乃靈魂若失,身不自主,随之出院門矣。

    又曾有一人在廁所閱文稿,被巡警搜獲扣考,可謂愍不畏法矣。

     試院門外,所貼招領牌甚多。

    有遺失墨盒者,有遺失水筆者,有遺失手巾者,棄甲曳兵,倉皇出走,此均不足為奇。

    而最奇者,則在遺失卷票,如此者且不止一二人。

    無卷票則不能入場,不知應考諸先生,何以荒唐至此。

     入場後,大家坐定。

    有人冷眼旁觀,細為鑒别。

    見有半倨半恭者,望而知為前清府縣,以其曾執手版,且嘗臨民也;有尚帶寒酸氣習者,望而知為前清京官,以其尚未純粹沾染官僚派也;有舉止輕脫得意疾書者,望而知為新畢業之學生,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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