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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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三百八十五丈,臨湖附堤石工,長六千三百九十七丈六尺。
自裡堰交界至二堡顯王廟戲樓後止,堤長四百八十五丈,屬清河縣境。
自顯王廟戲樓後至高澗汛,堤長八千五百二十四丈二尺,屬山陽縣境。
按堰盱臨湖大堤,明季建石無多,康熙三十九年,總河張鵬翮題:建石工高堰自武家墩南首起至小黃莊止,長五千八百四十七丈四尺。
山盱古溝至唐埂一帶間段建石工,長一千三百五十五丈三尺三寸。
雍正七年,欽奉谕旨加修石工,始于九年正月至十年六月告成。
又按雍正七年修建堰盱石工起止段落地名丈尺成案,府志皆未載明,惟成案載十年禦制高堰石工告成,碑文内有六千三百四十餘丈之語,今照廳冊核計,高堰所屬自小黃莊下高澗汛,接康熙年間所建石工尾起,至禹王廟止,工長二千四百九十丈六尺。
接下入山盱境徐壩汛七堡内第一段止,工長三千八百十八丈六尺七寸,計創築石工共長六千三百九丈二尺七寸,比碑載之數幾少四十丈,自系年久,或由越灣取直之處,緻有不符。
乾隆十九年及二十五年,又自石工頭往北至裡堰交界,舊有埽工之處,改築磚石工,長四百三十八丈,于是高堰廳臨湖大堤,并無土堤矣。
一号石工,長二百九十一丈。
乾隆二十五年,改埽工為磚工,高一丈二尺。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
又加石二層,共十二層。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七寸,十四年改磚為石。
堤後東堤一道,長二百五十八丈七尺。
(《淮安府志》載系明季運口東堤。
)山清交界大堤至東堤,中有攔河壩一道,長四十丈,康熙三十六年築。
二号石工,長四百六十八丈,内一段長一百四十七丈,乾隆九年建。
磚工一丈二尺,四十六年磚改石工,加石一二層,一段長三百二十一丈,康熙三十九年砌石十三層,乾隆四十五年加石一層,工長二百十六丈,加石二層,工長四十丈。
嘉慶十年,又加石一二層,長三十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七寸,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四十丈九尺。
三号石工,長五百二十六丈四尺,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
乾隆二十三年加磚二層。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二百六十五丈加石二層,又工長八十丈加石三層。
四十六年改磚為石,工長一百七十一丈。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四号石工,長五百丈。
康熙三十九年建,石高十三層。
乾隆二十三年加磚二層。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三百九十四丈,加石二層。
四十六年改磚為石,工長九十六丈。
嘉慶十年加石二層,工長四十二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
十四年改磚為石—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十五丈九尺。
五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乾隆七年加磚二三層。
四十六年改磚為石,工長三百九十二丈九尺,又加石一層,工長七十七丈。
嘉慶十年加石一層,工長四十五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四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三十八丈。
六号石工,長四百六十五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
乾隆七年、二十三年磚加二三四層。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一百十丈,又加石一層,四十六年加石一層,工長一百九十九丈七尺。
嘉慶十年間加石工一層,工長一百四十八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二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七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石高十三層。
乾隆二十三年加磚二三四層。
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二百八丈,加石一層。
嘉慶十年間加石工一層。
工長三十四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八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二層工長二十四丈。
堤後高堰裡越壩一道,長一百四十九丈二尺,康熙三十四年建。
西面建石十三層,磚八層,乾隆十九年修砌,改磚為石共十九層。
(此項越堤石工,亦在大堤石工數内。
)高堰大壩外越埽工,長一百九十四丈,乾隆三十七年停修。
高堰關帝廟前志樁,原高一丈八尺八寸,嘉慶十一年增高一尺二寸,現高二丈。
(查正陽關水報于乾隆二十八年定式,水勢長發時,由正陽關巡檢随時填單通報,其所管之鳳台縣壽州亦一體填報,單内言正陽關淮河水勢。
乾隆二十八年十月内三官廟石岸前奉立大志樁高一丈七尺,與石岸相平,又于河邊立小志樁,高七尺,與大志樁根底相平,此時中泓水深二丈,共高深四丈四尺)。
八号石工,長五百丈,康熙三十九年建,石高十三層。
乾隆二十三年加磚一二層,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七十六丈八尺,加石一層。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九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乾隆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
又工長八十三丈五尺,加石一層,又工長五十丈,加石三層。
嘉慶十年間加石工二段:一長二十五丈加石一層;一長六十五丈加石二層。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三十丈。
十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乾隆十二年加磚一二層。
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又工長八十三丈三尺,加石一層。
嘉慶十年加高二段:一長八十一丈,加石一層;一長二十六丈加石二層。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十四丈五尺。
堤後侯二門越堤一道,長一百二十八丈,乾隆六十年築。
十一号石工,長四百九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
乾隆十二年加磚二三層。
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七十一丈七尺,加石一層。
嘉慶十年間加一層,工長三十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八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二十四丈。
十二号石工,長四百八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
乾隆七年,加磚二三層。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一百丈八尺,加石一層。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五寸。
十四年改石一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二十二丈。
十三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
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乾隆四十六年,加石一層,長八十二丈。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七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十四号石工,長二百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乾隆四十六年加石一層,工長八十七丈八尺。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十四年改石一層。
高澗汛,汛地自高堰汛界小黃莊十四堡尾起,至高良澗禹王廟山盱廳界止,堤長二千四百七十四丈九尺八寸,附堤臨湖石工,長二千四百九十丈六尺,屬山陽縣境。
十五号(接堰汛并計)石工,長六百六十丈,雍正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嘉慶十年間加二段:一長六十丈加石一層;一長四十五丈加石二層。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十六号石工,長六百二十丈,雍正九年建,石高十五層。
嘉慶十年加二段;一長一百十丈加石一層,一長八十丈加石二層。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石一二層。
十七号石工,長五百九十丈六尺。
雍正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乾隆四十五年加石一層,工長一百十丈。
嘉慶十年加石二層,工長三十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一尺二寸至二尺。
十四年改石一二層。
十八号石工,長五百五十丈。
雍正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嘉慶六年,露樁落低一層,工長七丈八尺,上又加石一層,共十六層。
十年加石一層,工長六十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八十丈七尺。
十九号石工,長七十丈。
雍正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禹王廟後裡越石堤,上首接至大堤,乾隆六十年築。
越堤一道,長九十九丈。
乾隆三十五年編堰字一号至十九号造冊咨部有案。
堰澗兩汛,康熙四十七年,仰蒙聖祖仁皇帝如天之仁,令沿堤建設救生樁,在江甯、蘇州、杭州三織造各解交河庫銀五百兩,分發高堰、山盱兩廳,購木簽釘以廣救濟,歲以為常。
雍正八年将應解銀兩改歸上下江藩庫,各在耗羨項下動支應用。
乾隆十一年七月,高宗純皇帝谕旨:“朕聞洪澤湖周圍寬廣五百餘裡,一遇風起浪湧,船隻每有漂溺之患。
康熙年間,蒙聖祖仁皇帝特設救生樁,釘于石工之外,使被溺之人得以攀援而上,全活甚多,今夏家橋地方有舊葦壩一座,并高堰迤南有順水壩一座,俱有口門,為遭風船隻躲避之所,于行舟甚屬有益,著再于高堰廳屬之老堤頭,山盱廳之高澗壩迤南,又徐家灣、周橋等四處,各添設護堤救生壩,俾沿河一帶人船恃以安全,該部即行知河道總督顧琮,令其遵照妥協辦理。
欽此。
”遵建高堰救生樁,計七堡、八堡、九堡、六安溝壩、左右十堡至十七堡,共十三處。
嘉慶十二年後,湖水蓄高,柴壩木樁難于存立,至今未辦。
(《高堰廳冊》) 山盱廳 管山陽、盱胎兩縣境内洪澤湖高堰堤壩工程。
北自高堰廳屬高澗禹王廟交界起,南至盱眙縣境蔣壩止。
臨湖堤長八千三百五十五丈二尺,乾隆十六年後一律幫培,頂寬十丈,嘉慶十年複加高幫寬,西面附堤石工,長七千九百八十七丈六尺。
為汛一汛半(高澗一汛與高堰廳分管),曰高澗汛,曰徐壩汛。
按山盱堤工,原管至秦家高岡而止,迤南至蔣家壩,地勢高阜,未創堤工。
雍正以後湖面漸高,因就岡為堤,直抵蔣家壩,而山盱之汛地亦随加長矣。
澗徐兩汛,康熙年間石工之外。
如高澗壩、龍門壩、清水潭、古溝、茆家圩、頭壩、茆家圩二壩、夏家橋、唐埂等處,各有外越埽壩,節年搶修,至嘉慶十一年裁減停修。
又按山盱臨湖大堤,明季建石無多。
康熙年間,曆次建徐壩汛古溝至唐埂一帶石工,長一千三百五十餘丈,雍正八年欽奉谕旨,特發内帑修建堰盱石工。
山盱自高澗頭堡起至七堡徐壩汛第一段止,建石工,長三千八百十八丈六尺七寸。
乾隆十六年,聖駕親臨閱視,允總河高斌之請将堰盱土堤一律幫寬十丈,特頒谕旨,添建智信兩壩,仍加封浮土五壩以仁義禮智信為次,壩底高矮維均,以高堰志樁水深八尺五寸平脊,俟仁義禮三壩過水三尺五寸,以次啟放智信二壩,信壩以北磚改石工,信壩以南石基磚甃,于十七年完工。
計改建接築共長一千八百九十二丈五尺。
北起禮壩,南迤蔣家閘,并建工尾蔣家閘上鉗口石壩一座。
高澗汛,汛地自高堰廳禹王廟界分管起,至徐壩汛周橋界止,堤長蘭千五百九十五丈,内臨湖石工,長三千三百六十二丈。
頭堡石工,長五百五十六丈八尺,内一段長三百六十九丈二尺,砌石十五層。
雍正八年建。
乾隆四十五六年加石二層,一段長一百八十七丈六尺,砌石十五層,磚四層,雍正八年建。
乾隆十八年倒卸補修,長一百七十七丈一尺。
(内有外越埽工改直補築石工,長一百八丈。
)改磚為石,餘長十丈五尺。
乾隆四十五年改磚為石。
嘉慶十一年加磚配平,高八寸至一尺。
十四年改磚為石。
二十四年加石二層,長四十九丈。
(龍門壩一段堤長一百五十四丈,堤頂寬四丈。
)(按道光二年又加石二層,長一百四丈。
) 頭堡内高澗裡越石工,長二百
自裡堰交界至二堡顯王廟戲樓後止,堤長四百八十五丈,屬清河縣境。
自顯王廟戲樓後至高澗汛,堤長八千五百二十四丈二尺,屬山陽縣境。
按堰盱臨湖大堤,明季建石無多,康熙三十九年,總河張鵬翮題:建石工高堰自武家墩南首起至小黃莊止,長五千八百四十七丈四尺。
山盱古溝至唐埂一帶間段建石工,長一千三百五十五丈三尺三寸。
雍正七年,欽奉谕旨加修石工,始于九年正月至十年六月告成。
又按雍正七年修建堰盱石工起止段落地名丈尺成案,府志皆未載明,惟成案載十年禦制高堰石工告成,碑文内有六千三百四十餘丈之語,今照廳冊核計,高堰所屬自小黃莊下高澗汛,接康熙年間所建石工尾起,至禹王廟止,工長二千四百九十丈六尺。
接下入山盱境徐壩汛七堡内第一段止,工長三千八百十八丈六尺七寸,計創築石工共長六千三百九丈二尺七寸,比碑載之數幾少四十丈,自系年久,或由越灣取直之處,緻有不符。
乾隆十九年及二十五年,又自石工頭往北至裡堰交界,舊有埽工之處,改築磚石工,長四百三十八丈,于是高堰廳臨湖大堤,并無土堤矣。
一号石工,長二百九十一丈。
乾隆二十五年,改埽工為磚工,高一丈二尺。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
又加石二層,共十二層。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七寸,十四年改磚為石。
堤後東堤一道,長二百五十八丈七尺。
(《淮安府志》載系明季運口東堤。
)山清交界大堤至東堤,中有攔河壩一道,長四十丈,康熙三十六年築。
二号石工,長四百六十八丈,内一段長一百四十七丈,乾隆九年建。
磚工一丈二尺,四十六年磚改石工,加石一二層,一段長三百二十一丈,康熙三十九年砌石十三層,乾隆四十五年加石一層,工長二百十六丈,加石二層,工長四十丈。
嘉慶十年,又加石一二層,長三十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七寸,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四十丈九尺。
三号石工,長五百二十六丈四尺,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
乾隆二十三年加磚二層。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二百六十五丈加石二層,又工長八十丈加石三層。
四十六年改磚為石,工長一百七十一丈。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四号石工,長五百丈。
康熙三十九年建,石高十三層。
乾隆二十三年加磚二層。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三百九十四丈,加石二層。
四十六年改磚為石,工長九十六丈。
嘉慶十年加石二層,工長四十二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
十四年改磚為石—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十五丈九尺。
五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乾隆七年加磚二三層。
四十六年改磚為石,工長三百九十二丈九尺,又加石一層,工長七十七丈。
嘉慶十年加石一層,工長四十五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四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三十八丈。
六号石工,長四百六十五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
乾隆七年、二十三年磚加二三四層。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一百十丈,又加石一層,四十六年加石一層,工長一百九十九丈七尺。
嘉慶十年間加石工一層,工長一百四十八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二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七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石高十三層。
乾隆二十三年加磚二三四層。
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二百八丈,加石一層。
嘉慶十年間加石工一層。
工長三十四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八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二層工長二十四丈。
堤後高堰裡越壩一道,長一百四十九丈二尺,康熙三十四年建。
西面建石十三層,磚八層,乾隆十九年修砌,改磚為石共十九層。
(此項越堤石工,亦在大堤石工數内。
)高堰大壩外越埽工,長一百九十四丈,乾隆三十七年停修。
高堰關帝廟前志樁,原高一丈八尺八寸,嘉慶十一年增高一尺二寸,現高二丈。
(查正陽關水報于乾隆二十八年定式,水勢長發時,由正陽關巡檢随時填單通報,其所管之鳳台縣壽州亦一體填報,單内言正陽關淮河水勢。
乾隆二十八年十月内三官廟石岸前奉立大志樁高一丈七尺,與石岸相平,又于河邊立小志樁,高七尺,與大志樁根底相平,此時中泓水深二丈,共高深四丈四尺)。
八号石工,長五百丈,康熙三十九年建,石高十三層。
乾隆二十三年加磚一二層,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七十六丈八尺,加石一層。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九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乾隆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
又工長八十三丈五尺,加石一層,又工長五十丈,加石三層。
嘉慶十年間加石工二段:一長二十五丈加石一層;一長六十五丈加石二層。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三十丈。
十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乾隆十二年加磚一二層。
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又工長八十三丈三尺,加石一層。
嘉慶十年加高二段:一長八十一丈,加石一層;一長二十六丈加石二層。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十四丈五尺。
堤後侯二門越堤一道,長一百二十八丈,乾隆六十年築。
十一号石工,長四百九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
乾隆十二年加磚二三層。
四十五六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七十一丈七尺,加石一層。
嘉慶十年間加一層,工長三十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八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二十四丈。
十二号石工,長四百八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三層。
乾隆七年,加磚二三層。
四十五年改磚為石,又工長一百丈八尺,加石一層。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五寸。
十四年改石一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二十二丈。
十三号石工,長四百七十丈。
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乾隆四十六年,加石一層,長八十二丈。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一尺七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十四号石工,長二百十丈,康熙三十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乾隆四十六年加石一層,工長八十七丈八尺。
嘉慶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十四年改石一層。
高澗汛,汛地自高堰汛界小黃莊十四堡尾起,至高良澗禹王廟山盱廳界止,堤長二千四百七十四丈九尺八寸,附堤臨湖石工,長二千四百九十丈六尺,屬山陽縣境。
十五号(接堰汛并計)石工,長六百六十丈,雍正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嘉慶十年間加二段:一長六十丈加石一層;一長四十五丈加石二層。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磚為石一二層。
十六号石工,長六百二十丈,雍正九年建,石高十五層。
嘉慶十年加二段;一長一百十丈加石一層,一長八十丈加石二層。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石一二層。
十七号石工,長五百九十丈六尺。
雍正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乾隆四十五年加石一層,工長一百十丈。
嘉慶十年加石二層,工長三十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一尺二寸至二尺。
十四年改石一二層。
十八号石工,長五百五十丈。
雍正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嘉慶六年,露樁落低一層,工長七丈八尺,上又加石一層,共十六層。
十年加石一層,工長六十丈。
十一年配平磚工,高八寸至二尺四寸。
十四年改石一二層。
二十四年加石一層,工長八十丈七尺。
十九号石工,長七十丈。
雍正九年建。
石高十五層。
禹王廟後裡越石堤,上首接至大堤,乾隆六十年築。
越堤一道,長九十九丈。
乾隆三十五年編堰字一号至十九号造冊咨部有案。
堰澗兩汛,康熙四十七年,仰蒙聖祖仁皇帝如天之仁,令沿堤建設救生樁,在江甯、蘇州、杭州三織造各解交河庫銀五百兩,分發高堰、山盱兩廳,購木簽釘以廣救濟,歲以為常。
雍正八年将應解銀兩改歸上下江藩庫,各在耗羨項下動支應用。
乾隆十一年七月,高宗純皇帝谕旨:“朕聞洪澤湖周圍寬廣五百餘裡,一遇風起浪湧,船隻每有漂溺之患。
康熙年間,蒙聖祖仁皇帝特設救生樁,釘于石工之外,使被溺之人得以攀援而上,全活甚多,今夏家橋地方有舊葦壩一座,并高堰迤南有順水壩一座,俱有口門,為遭風船隻躲避之所,于行舟甚屬有益,著再于高堰廳屬之老堤頭,山盱廳之高澗壩迤南,又徐家灣、周橋等四處,各添設護堤救生壩,俾沿河一帶人船恃以安全,該部即行知河道總督顧琮,令其遵照妥協辦理。
欽此。
”遵建高堰救生樁,計七堡、八堡、九堡、六安溝壩、左右十堡至十七堡,共十三處。
嘉慶十二年後,湖水蓄高,柴壩木樁難于存立,至今未辦。
(《高堰廳冊》) 山盱廳 管山陽、盱胎兩縣境内洪澤湖高堰堤壩工程。
北自高堰廳屬高澗禹王廟交界起,南至盱眙縣境蔣壩止。
臨湖堤長八千三百五十五丈二尺,乾隆十六年後一律幫培,頂寬十丈,嘉慶十年複加高幫寬,西面附堤石工,長七千九百八十七丈六尺。
為汛一汛半(高澗一汛與高堰廳分管),曰高澗汛,曰徐壩汛。
按山盱堤工,原管至秦家高岡而止,迤南至蔣家壩,地勢高阜,未創堤工。
雍正以後湖面漸高,因就岡為堤,直抵蔣家壩,而山盱之汛地亦随加長矣。
澗徐兩汛,康熙年間石工之外。
如高澗壩、龍門壩、清水潭、古溝、茆家圩、頭壩、茆家圩二壩、夏家橋、唐埂等處,各有外越埽壩,節年搶修,至嘉慶十一年裁減停修。
又按山盱臨湖大堤,明季建石無多。
康熙年間,曆次建徐壩汛古溝至唐埂一帶石工,長一千三百五十餘丈,雍正八年欽奉谕旨,特發内帑修建堰盱石工。
山盱自高澗頭堡起至七堡徐壩汛第一段止,建石工,長三千八百十八丈六尺七寸。
乾隆十六年,聖駕親臨閱視,允總河高斌之請将堰盱土堤一律幫寬十丈,特頒谕旨,添建智信兩壩,仍加封浮土五壩以仁義禮智信為次,壩底高矮維均,以高堰志樁水深八尺五寸平脊,俟仁義禮三壩過水三尺五寸,以次啟放智信二壩,信壩以北磚改石工,信壩以南石基磚甃,于十七年完工。
計改建接築共長一千八百九十二丈五尺。
北起禮壩,南迤蔣家閘,并建工尾蔣家閘上鉗口石壩一座。
高澗汛,汛地自高堰廳禹王廟界分管起,至徐壩汛周橋界止,堤長蘭千五百九十五丈,内臨湖石工,長三千三百六十二丈。
頭堡石工,長五百五十六丈八尺,内一段長三百六十九丈二尺,砌石十五層。
雍正八年建。
乾隆四十五六年加石二層,一段長一百八十七丈六尺,砌石十五層,磚四層,雍正八年建。
乾隆十八年倒卸補修,長一百七十七丈一尺。
(内有外越埽工改直補築石工,長一百八丈。
)改磚為石,餘長十丈五尺。
乾隆四十五年改磚為石。
嘉慶十一年加磚配平,高八寸至一尺。
十四年改磚為石。
二十四年加石二層,長四十九丈。
(龍門壩一段堤長一百五十四丈,堤頂寬四丈。
)(按道光二年又加石二層,長一百四丈。
) 頭堡内高澗裡越石工,長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