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一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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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四月初七日到)
福州将軍慶裕等來電(四月初七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初七日到)
都察院代遞選用道李光漢等條陳時務呈文折(四月初八月)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初八日到)
戶部代遞主事劉寅浚條陳時務呈文折(四月初九日)
戶部代遞主事鄧福初條陳時務呈文折(四月初九日)
都察院代遞候補道易順鼎等條陳時務呈文折(四月初九日)
國子監司業瑞洵奏時局艱難宜籍外援以資臂助折(四月初九日)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初九日到)
福建陸路提督程文炳請重訂和議折(初十日到)
南洋大臣張之洞等來電(四月初十日到)
盛京将軍裕祿等來電(四月初十日到)
都察院代遞奉恩将軍宗室增傑等條陳折(四月十一日)
軍機處電寄唐景崧谕旨(四月十一日)
翰林院代遞編修楊天霖條陳時務呈文折(四月十二日)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十二日到)
陝西巡撫鹿傳霖奏和款狂悖太甚萬不可從折(四月十四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十四日到)
陝甘總督楊昌浚來電(四月十四日到)
陝西藩司張汝梅來電(四月十四日到)
都察院代遞江西舉人羅濟美等條陳折(四月十五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十五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十五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十五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十五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十六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十六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奏查明澎湖失守情形折(三月十四日、四月十七日到)
軍機處錄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與法使問答奏片(四月十八日)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十八日到)
署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四月十九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十九日到)
廣東巡撫馬丕瑤奏強寇要盟權奸挾制籌策具陳折(四月二十一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二十一日到)
出使大臣龔照瑗來電(四月二十一日到)
美使田貝來電(四月二十一日到)
署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四月二十二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二十二日到)
出使大臣許景澄來電(四月二十二日到)
軍機處電寄慶常谕旨(四月二十二日)
軍機處奏進呈日本條約片(四月二十二日)
署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四月二十三日到)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谕旨(四月二十三日)
刑科給事中謝隽杭請派李鴻章李經方赴台交割折(四月二十四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二十四日到)
軍機處電寄李經方谕旨(四月二十四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二十五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二十五日到)
德國外部來電(四月二十五日到)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谕旨(四月二十五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二十六日)
軍機處電寄許景澄谕旨(四月二十六日)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谕旨(四月二十六日)
軍機處電寄唐景崧谕旨(四月二十六日)
侍郎長萃請饬李鴻章親赴台灣辦理交割事宜折(四月二十七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二十七日到)
福州将軍慶裕等來電(四月二十七日到)
軍機處奏赴台辦理交割除李經方外實無别員可派請饬不準推诿片
軍機處拟給李鴻章電信(四月二十七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二十八日到)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谕旨(四月二十八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四月二十九日到)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二十九日到)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谕旨(四月二十九日)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五月一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二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二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三日到)
前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五月初三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四日到)
署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五月初四日到)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谕旨(五月初五日)
前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五月初五日到)
署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五月初六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六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六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七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七日到)
前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五月初七日到)
軍機處拟給張之洞電信(五月初七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八日到)
閩浙總督邊寶泉等來電(五月初八日到)
福州将軍慶裕等來電(五月初九日到)
前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五月初九日到)
上海道劉麒祥來電(五月初九日到)
軍機處拟給慶裕邊寶泉電信(五月初九日)
署理福建台灣巡撫布政使唐景崧奏報失守澎湖各員解閩日期折(五月初十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十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十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初十日到)
軍機處電寄張之洞等谕旨(五月初十日)
軍機處電寄邊寶泉谕旨(五月初十日)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王文韶谕旨(五月十一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二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二日到)
前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五月十二日到)
署北洋大臣王文韶來回(五月十二日到)
廣東巡撫馬丕瑤來電(五月十二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三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三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三日到)
福州将軍慶裕等來電(五月十三日到)
福州将軍慶裕等來電(五月十三日到)
上海道劉麒祥來電(五月十三日到)
軍機處電寄劉坤一谕旨(五月十三日)
軍機處電寄許景澄谕旨(五月十三日)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四日到)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谕旨(五月十四日)
福州将軍慶裕等來電(五月十五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五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七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十九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二十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二十一日到)
閩浙總督邊寶泉來電(五月二十一日到)
閩浙總督邊寶泉來電(五月二十二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二十四日到)
大學士李鴻章來電(五月二十四日到)
閩浙總督邊寶泉來電(五月二十五日到)
吏科掌印給事中餘聯沅奏報傳聞台灣劉永福與倭擊戰情形片(六月初二日)
翰林院侍讀學士準良請明谕将劉永福革職片(六月二十日)
戶科掌印給事中洪良品奏和款難籌請勿借款以招後釁折(六月二十四日)
鴻胪寺卿劉恩溥請勿輕棄台灣折(七月二十二日)
署兩廣總督譚锺麟來電(十月初六日到)
南洋大臣張之洞來電(四月初七日到)
初三電奏,計已進呈。
頃王使之春江電雲:『頃赴外部,極言德向助日;因俄、法牽制,複忌其強,遂有壓日之舉。
惟日電稱彼邦屢勝,礙難相讓。
若照所請,恐激民變雲。
假如中國台、閩、粵民變,何以處之?或足牽制。
當稱謝;因請設法相助。
随問「奉旨否」?對「未」;但不便再問。
若從民變着想,尚有權衡』等語。
查路透電報,倭拒俄、法諸國,确系以恐激民變為詞;正與法外部之言相同。
倭既藉民變以拒諸國,我更可籍民變懇諸國以拒倭。
昨台撫唐江電稱:『台民不願歸倭,欲劫留崧與劉永福在台同守;僅許送出老母,而家屬不準行。
乘機欲亂,有劫司庫、械局之謀,以有備而止。
二十八日,砍死中軍、鎗傷平民。
旋聞有各國阻止批約之信,目前稍定。
倘無轉機,各官及良民均無生理矣。
軍火萬難收回,存局恐百姓不準提出。
不知各國究竟有切實辦法,能阻割地否?批準期到,大亂立起。
電報、驿站,人均逃散,必至信息不通』等語。
是台灣民變,其勢已成;遼民亦必不服,毫無虛假。
竊思「恐激民變」一說,正合西例,可冀西洋各國動聽;且措詞又得體。
仰懇朝廷熟籌全局,一面饬總署迅速與各公使商;一面電許、龔兩使迅與俄、德、英商,電王使迅與法商,或有轉機。
再,英袖手不管,必有隐情;上海傳言倭與英約,分與利益:情形種種可疑。
此說如确,我更宜與英商。
倭餌英以利,我亦能為;我許英者較厚,自舍倭助我矣。
即不相助,亦免助倭為患;似甚緊要。
英若作梗,則大局處處窒礙矣。
恭候聖裁。
請代奏!之洞肅。
歌。
福州将軍慶裕等來電(四月初七日到) 和約未奉明文,傳聞不勝駭憤;不獨遼東根本、台灣要害,國事人心關系綦重,萬不可棄;即腹地設局、制造,亦奪我自主之利權,蹙民生、妨國計,并絕日後興複之機。
此二事,即論公法亦不合;況賠費過巨,竭脂膏以借寇赍盜,民何以堪!國何以立!李鴻章不與力争,圖苟安耳。
然萬方解體、四國生心,雖欲苟安,亦何所得!似此和局,千古所無。
伏望朝廷俯察群言,迅伸幹斷,駁廢謬約;饬下各将帥嚴備待戰,一面邀各國憑公剖斷計議,大局幸甚!請代奏!慶裕、寶泉叩。
魚。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初七日到) 密。
俄、德、法出阻約,或雲割遼而未阻割台,海外傳聞不一。
台亂日起,臣無淚可揮,無詞再渎。
惟反複焦思,中外固強弱迥殊,但能矢志不割地;有此限制、事猶可為。
或已失之地,力不能複,聽其占據;猶屬有說。
台未失而與人,此端一開,各國援以索地,是不動兵而可裂我疆宇;恐大變即在目前!諸臣可苟安;皇上春秋鼎盛,臨天下之日甚長,斷不可圖苟安。
今一割地以後,欺淩艱苦之事,惟皇上一人當之;諸臣不複見矣。
割台,臣可偷生;然天良未泯,甘泯危機,萬死不悔。
總之,戰而失與割而失,大有不同;況戰,未必即失耶!至京師之重,重在皇上耳;巡幸而出,披無恫喝,必不立争京師,即保京師之法。
伏乞聖三思。
請代奏!景崧肅。
魚。
都察院代遞選用道李光漢等條陳時務呈文折(四月初八月) 都察院左都禦史臣裕德等跪奏:為據呈代奏事。
據選用道李光漢、丁憂候補道易順鼎、内閣中書陳嘉銘等、吏部主事洪嘉與等、禮部主事羅鳳華等、廣西京官翰林院編修李骥年等、福建京官兵部主事方家澍等、湖北舉人黃贊樞等、江南舉人汪會武等、河南舉人王■〈氵賀〉等、浙江舉人錢汝雯等、順天舉人查雙綏等、山東舉人周彤桂等、四川舉人劉彜等、王昌麟等,各以條陳赴臣衙門呈請代奏;臣等公同閱看各該呈詞,字句間有未盡檢點之處,惟事關重大,情詞追切,既據該職該舉人等各取具同鄉京官印結呈遞前來,臣等不敢壅于上聞。
再,原呈字數較多,若照例鈔錄進呈,恐緻耽延時日;是以未便拘泥成例,謹将原呈十五件恭呈禦覽,伏乞聖鑒!謹奏。
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都察院左都禦史臣裕德、左都禦史臣徐郙、降二級留任左副都禦史臣宗室奕年(感冒)、左副都禦史臣宗室奕杕、左副都禦史臣楊頤(入闱)、署左副都禦史臣沈恩嘉、左副都禦史臣壽昌。
湖南選用道李光漢呈文 河南候補道易順鼎呈文 内閣中書陳嘉銘等呈文(略) 吏部主事洪嘉與等呈文 禮部學習主事羅鳳華等呈文 翰林院編修李骥年等呈文 兵部主事方家澍等呈文 湖北舉人黃贊樞等呈文(略) 江南舉人汪曾武等呈文(略) 河南舉人王■〈氵賀〉等呈文(略) 浙江舉人錢汝雯等呈文 順天舉人查雙綏等呈文 山東舉人周彤桂等呈文(略) 四川舉人劉彜等呈文(略) 四川舉人王昌麟等呈文(略) 湖南選用道李光漢呈文 湖南嶽州府平江縣三品銜選用道李光漢,謹頓首稽首,呈懇都察院台前: 彭、左既死,誰與言戰!一和了事,國有常例;其和權常操爵閣督臣一人之手,而天子、大臣不得主持,何暗無天日至此!和此開彼、和彼開此,覆轍在前,人人共見共聞。
該爵閣督臣操此和術,故敢欺蒙聖上,敷衍海防,婪帑肥私;與倭奴結親通赀,甘心以國家海軍兵輪、軍械及各利器盡輸倭奴,作倭奴之心腹,為國家之盜賊。
故倭奴得以我攻我,箝制淮軍諸将陽戰陰輸,未事先逃。
故倭奴得以指揮如意,勢如破竹,如入無人之境;奪朝鮮,侵犯内地城池、口岸,隔絕中國海道,輪船逼近幾輔,恐懼君心,冀遂和謀。
朝廷果堕計術,賞還三眼花翎、黃馬褂,誠遣該爵督臣跻倭廷議和。
外間傳聞倭奴條約:高麗自主之國,割遼陽以南、割全台,令前敵繳炮台、繳軍械,由倭奴在中國設機器局改造中國土貨,賠款二萬萬,駐兵威海六年扼我咽喉、俟繳賠款撤兵,釋放淮軍獲罪之員,俘獻伊、宋、李等條。
我中國三歲乳兒聞之,皆知顯系該爵閣督臣心窽、手段;豈聖天子暨各在位大臣獨不洞鑒!即倭奴,亦初不料堂堂中國竟皆能如此順從,而朝廷一一允之。
籲!何太阿倒持、江河日下至此!以一窮蹙小島國尚敢如此,倘各大國援例收利,接踵效尤:俄則欲割新疆、甘、陝、蒙古、東三省以東,英、美、法等國欲割粵、閩、蘇、杭、雲、貴、川等處。
此則問賠款幾萬萬,彼則欲駐兵各要害;此則欲改造中國制度,彼則欲征收中國錢糧:其亦将照例允之耶? 職道身越草莽,何知軍國!然弱冠時嘗從胡文忠、左文襄、蔣果勇、李忠武諸公遊,頗曉戎機;自乙酉秋為備倭防俄六條作未兩綢缪計,赍呈惇親王暨江督劉坤一不報後,性耽山水。
甲午夏,倭奴事發,不出所料;故持奮袂興起,由閩達滬。
乙未正月,自滬起程,二月二十三日到京;取具同鄉印結,将「平倭一助」并前備倭防俄六條于三月二十日具呈繕赍憲台,懇乞代奏。
比荷允錄,二十六日蒙饬京畿道取備履曆、補具副呈,核準将繕;突聞和議将成,中止。
一再壅于上聞,憤郁鎮胸,不能自已。
夫臣之于君,猶子之于父母;豈有父母病危,其子坐視不施救藥者。
茲持再呈台前,伏乞重念列聖基業,國家綱紀、大局安危所系。
果如倭約,則遼陽、全台,倭奴皆得駐兵,使神京腹臂受敵,不僅威海扼我咽喉。
憲台總司綱紀,想必早有碩謀巨畫、宏濟時艱,啟沃君心及時猛省,發奮為雄,斥還條約,告廟誓師,聲罪緻讨,伐一國以警百國,作轉弱為強、一勞永逸之計。
時雖老成軍務晨星碩果,而文英武彥猶如林旅;其為守兼優如山東巡撫李秉衡、其才猷卓越如兩湖總督張之洞、其潔己奉公如廣東巡撫馬丕瑤,他如河南巡撫劉樹堂、台灣巡撫唐景崧、山東布政湯聘珍、湖北布政王之春、新疆布政魏光焘、海州鹽運分司徐紹垣等,皆由軍務出身,足備棟梁柱石之選。
其骁勇善戰,除如福建南隩鎮總兵官劉永福、新疆提督董福祥、甘肅督标中軍官湯仁和、陝西榆林鎮總兵官蔣雲龍、廣東高州鎮總兵官餘虎恩、廣東陸路提督唐仁廉、長江水師提督黃少春、署長江水師提督彭楚漢、湖南提督婁雲慶、甘州提督李培榮等皆著名宿将外,尚不乏忠勇性成之輩。
況我朝培養二百餘年,當此需材孔亟之秋,必有匡君濟變者應時而出。
即如德國漢納庚,尚聞風興起為中國出力;他如「公義」海輪管駕晏德祿為中外第一良師,皆可用作兵輪駕駛之師。
況中國人材輩出林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者乎!是人材不足患也。
與其偷一時之苟安、開不了之禍端,以二萬萬填倭欲,何如以三千萬搗倭巢,保全疆土、民命為得計!開缺兩廣總督李瀚章、前台灣巡撫劉銘傳、江蘇候補道周家駒、大理寺丞林維源皆擁家赀數千萬,為天下财富之最,可暫各借千萬以急其先,各督撫從容籌備以繼其後:是饷不足患也。
通饬各督、撫改「額」為「練」,并前改成練免得千三百餘營:是兵不足患也。
嚴饬李鴻章督率淮軍收回失守城池、口岸,以續前愆;劉坤一駐節天津,訓練南勇,護衛畿輔;宋慶駐紮山海關,以資捍禦:是備禦不足患也。
并饬署江督張之洞改招商海輪,以複海軍:是兵輸不足患也。
各機器局加緊造備鎗炮、火藥,以期足用:是軍械不足患也。
再,或乘此和議将計就計,賠款約在三十年後,趕緊造購鐵甲兵輪、巨炮、鎗藥等項,招募水中本事甚高者精練二千名,多備炸藥、繩索為奪毀敵人兵輪計;整頓各省防、練、标等軍,籌儲饷糧、選将招賢,亟為備俄計,猶不失為中策。
謹在備呈台前,伏乞重念社稷、伏察愚忱,迅賜核準,速達天聰,用救艱危而全大局;中國幸甚!天下幸甚! 河南候補道易順鼎呈文 (見本叢刊第二一二種「魂南記」) 内閣中書陳嘉銘等呈文(略) 吏部主事洪嘉與等呈文 具呈吏部主事洪嘉與、工部主事喻兆蕃、吏部主事鮑心增,為勳臣學術淺妄、怼忿積深,欲以和議傾危社稷、荼毒生民、毀滅聖教,數千年浩劫成于一朝;謹瀝血直陳,籲求聖主振刷精神,事天立命,懲前毖後,旁燭無遺,密與近臣審定大計,以保國勢而靖蒼生。
懇請代奏,仰祈聖鑒事。
一、議和各款實非和約,即倭逆之行軍節度也。
倭逆之行軍節度,實本諸十數年前俄夷之節度,不可不知也;敢遂陳之。
伏查「西國近事彙編」光緒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四條雲:『俄拟分兵三路攻我,一趨遼潘、一趨揚子江口,更以一軍溯燕、齊海岸突入内地,橫截河流為奇兵、為遊騎』。
燕、齊海岸,即我威海各口也。
又,六年七月十五日第七條雲:『俄人策時事者曰:「兩國罷兵,我軍将不戰而還,未免餘勇可賈;不若施之高麗,水陸諸軍數道并進,直走其都,如摧枯拉朽耳。
即取其地,外盡海洋,内圖遠、沈。
倘英人與俄構兵,即可東向與英争太平洋之利,兼可扼中國海上之師;縱橫進退,罔不如志:高掌遠跖,霸國之資也。
惟不可徇他國之請,存其社稷、與之通商,諸國均其利,我國失其權。
是則所謂婦人之仁,非計之得也」』。
由此觀之,倭逆先盜我朝鮮,繼寇我遼渖、踞我威海,圖突入内地,又擾我南洋,非其用兵飄忽不可測也,實本諸十數年前俄夷之節度,中國平日自不肯留心耳。
今日和約又迫我葉遼渖、割台灣,駐兵于我威海,實非和約,正倭逆之行軍節度。
俄、英諸國地大物博,頗難經理,志僅存于蠶食;倭則窮寇,恒思席卷中原以拓基址,故首先發難。
惟其氣力尚小、饷源亦匮,分兵兩路,已虞單乏;若分三路勢更難支。
我之疆域,環峙于南、北洋;倭逆局促,處我輻中。
譬猶人身百體皆具,間患風痹。
倭逆寇我,猶針灸也。
針灸一施,百體俱起;以困倭逆,力處有餘。
今倭逆外強中幹,故鎗傷李鴻章,冀以虛聲動我。
不意李鴻章不能誓死相拒,反受其恫喝、堕其術中,上誤聖主、下誤舉朝之大臣;舉台灣、遼渖一朝盡棄,且許駐兵威海,奉約為謹。
是恐其力不足奪我台灣,而急割台灣以益之;恐其力不足據我威海,而先讓威海以俟之;恐其不能三路攻我,而厚遺土地:人民、兵費以輔翼之。
故曰議和各款實非和約,乃倭之行軍節度;而我聖君、賢相為所脅而從之,縱一日之敵而贻終身憂、憚目前之勞而甘蹈人陷阱。
我國臣民皆有血氣,心知素知以孝事君、以敬事長;和議一成,恐匹夫亦多自殺于下、老臣更必疽發背以死,能不動心乎? 一、各省準倭逆設制造局改造土貨,此尤開門延盜,拱手奉倭以中國十分之七也。
我皇上不甘棄中國于倭逆,何為而允此約!伏思既準倭逆設制造局,則必擇我水陸要沖而扼之、派駐兵船以保護之,取材于山。
收我壯丁而用之,每局以萬千人計,其作工之匠,皆其精兵也。
其局卡樯濠、皆其金城、湯池也。
會匪、奸民授以局中之炮械,皆其攀鱗附翼之士也。
非獨此也,既準其收買、改造土貨,則聚人以财;不出數年,民與倭相習,誰複知有朝廷者!非獨民也,奸紳豪吏無不貪其赇賄,搖手動足而天下去其大半;此時雖欲悔之,曾何及矣!向亦謂李鴻章老成持重,必無背叛之情;且恐言者過當,激則生薄。
今觀此約,李鴻章何獨持重于彼而不持重于此!此豈倭逆所敢望!雖使倭逆起傾國之兵以與我争鋒,亦斷不敢望獲利至此。
歐洲各國,殆亦夢不及此。
開辟以來,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曾未敢如此施諸人國者也!豈李鴻章誠叛國耶?不然,豈李鴻章已愦愦耶?聞李鴻章未赴倭之前,倭逆會來電信,問『有讓地之權否』?李鴻昌答曰『有』。
續倭逆又電問雲:『有概行讓地之權否』?則李鴻章已鼓輪東往,不及答矣。
此豈其概行讓地之權耶?此約果成,雖使九廟有靈、皇天眷顧、忠臣義士呵護本朝于九原之下,亦無如人事何也!竊願我聖君賢相,毋為所欺绐也! 一、李鴻章少年英發,本屬不羁之才,階緣佳會,遂立功名;特未嘗學問根柢匪深。
浸淫歐洲民主之說、濡染西洋機巧之學,震其空名,闇于實際。
附會于孟子「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一言,遂悍然鄙士夫猶土芥、視君父如路人,呼孔聖為「老二」,奉西人若神明。
聖師不足系戀,君父安解萦懷。
是則所謂「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更兼雄才大略,亦多郁抑。
趨事急功,恒被掣肘;激成忿恚,牢不可拔。
前此志士仁人憫其學術、憂其心術,尚哀其志事;此次和約出,則雖其骨肉親昵、孝子慈孫,亦不能複為之曲諒矣!假使李鴻章尚能率其所知,竭誠盡忠、阙疑阙殆,慎行其餘,亦足于國家有涓埃之補。
我皇上曲成不遺,尚宜溫诏慰喻,許以盡展所長,以取一時之務。
若此等和約,不過欲借倭逆以治中國;李鴻中豈學嬴秦氏者耶?何其似也!語雲:「難以一人手,揜盡天下目」;李鴻章焉能盡天下人而欺之、而降伏之!聖天子英年典學,圖治方新;老臣、碩輔布列盈廷,講正學、識時務者,不乏其人。
夫社稷傾危、生民荼毒、聖教毀滅,千年浩劫成于一朝,此何等大事;豈無一人持定力以砥柱之!微臣固願朝廷厚待勳臣,亦不忍視聖主為兩截人所誤! 一、此約不獨揆之天地、祖宗、聖賢之心為不宜行,即按諸「萬國公法」亦決不宜遵。
遵之,即陷我皇上、我執政于不義,必為外國人所鄙笑。
伏查西人「萬國公法」,有「邦國不得擅棄土地」之條。
「公法便覽」曰:『就一國而論,國家雖有轄地之權,要不得鬻尺寸以與他國。
故居民未願,并他國國家毋得擅棄之:是謂公義』。
「公法」又有「讓地宜詢于居民」之例。
「公法便覽」論曰:『割地改歸他國,當出居民情願』。
「公法」卷二第三章三節曰:『持權無限之君,雖曰惟所欲為,實則祗可以其權保國而不可以之喪國。
若立約以喪國,其約即可廢』。
今者民情鹹欲緻死于倭,不顧改屬倭逆國家;豈忍擅棄之以犯公義!此約之不當成者也。
一、此約即末嘗成、無所謂廢,自不能責我失信。
查「公法」曰:『兩國和約,以署押、蓋寶之日為始』。
又曰:『使臣議約,一切悉遵密谕。
其君有可辭者四:如議約後,方知立約之意由于誤會而不可行,其可辭者一也。
知所約必有害于他國,其可辭者二也。
知所約為力之所不能行,其可辭者三也。
事勢更變,所約歸于無用,其可辭者四也』。
今此約尚未蓋寶,又實為力之所不能行;豈能誣我皇上以不信乎!又雲:『設使和約必待國君蓋寶後為始者,則以上各節皆不必論』。
蓋臨時由國君自行裁度,無所謂辭、不辭也。
近世議約,大都從此。
今蓋寶換約尚須時日,既無所謂辭、不辭矣,更何所謂信、不信耶! 一、倭逆盜賊行徑,海内所不容;李鴻章之蔑國,并為西夷所不與。
「公法」有雲:『師出雖有名,按理不可以所踞土地為己有』;蓋懲人不得過當、慮己不得過遠。
故邦國露兼并之意,鄰邦必視為有盜竊之心,而合力以攻之。
法國路易十四、那波侖第一二君,可為前車之鑒。
又雲:『邦國不得苛求而肆行無度;若彼國時加橫逆,此國不但令其賠償、且加簿懲以警将來;甚至彼國無道、怙惡不悛,翦裁之可也』。
今倭逆師出無名、肆行無度,屢加橫逆于我:其為海内所不容,一也。
和約各款,欲一舉而遂覆我國,顯露兼并之意,正公法所謂「盜竊之心,宜合力以攻之」者:其為海内所不容,二也。
盜竊得志,各國将受其禍,漸不可長;正公法所謂「知所約必有害于他國,可辭其約」者:其為海内所不容,三也。
拟請旨暴其罪狀,布告各國;連約同盟,共遏亂萌。
竊聞各國使臣已商量總署王大臣謂:『中國如是吃虧,何以自立?請大皇帝暫緩數月不與換約,各國當力為排解』。
英使臣又謂:『當為力護台灣,必不使中國失此一片土』。
是各國本有不容倭逆之心,又忌其将為西國之禍。
我台灣官民眷戀我皇上,萬夫一心,恨不食倭之肉、寝倭之皮;兼之地險兵精、饷足械利,盡可放手辦理。
莫若密饬台灣巡撫布大義于各國,複密饬南洋資以巨款購船、買炮,兵威立可大振;亦用兵之一奇也。
否則,各邦且齒冷中朝、敬服倭逆,将急起而圖我,恐落倭逆之後矣!「六韬」有曰:『事大國之君、下鄰國之士,厚其币、卑其辭,則得大國之助與鄰國之助』。
倭逆伎倆。
又最工于此;我豈可盡失各國敬慕之忱乎! 一、所謂李鴻章之蔑國,并為西夷所不與者,何也?「公法」曰:『蔑國而立者,可廢』。
又曰:『所謂蔑國而立,如執政背義立約以蠹其國,其約可廢而不可遵』。
蓋此等事,祗一、二人私意為之,不得為舉國之信約。
若以盟約之名而害事理之實,可乎?據此,則李鴻章之蔑國,不待辨矣。
試問其怼君玩寇與倭逆相倚重,借公法以束縛朝廷,割地駐兵、許倭逆設制造局于内地、獻俘、繳械、赦諸逃将,有一于此,即難逃蔑國之名。
李鴻章欲借「公法」中「忠信」二字以遂其要君罔上之私,請即以「公法」中「蔑國」二字正其背義立約之實! 一、倭逆志在兼并,勢難姑容。
李鴻章立約蠹國,逆節愈着;雖平日信諒之如臣等,今亦悟矣。
外間所見約章,更有不忍聞者:曰通商約章未批準,雖交清賠款,仍不撤兵。
是即此次條約一一謹從。
如所曰割地,則許之;如曰黃海北岸在奉天省所屬諸島嶼一并在所讓境内,則遂并山海關外附近諸要島,不分界劃而全許之;曰賠兵費二萬萬,則許之;曰已開通商口岸之外,應準添設,以便日本臣民往來僑寓、從事商業工藝制作,日本得在通商口岸、城邑任便從事各項工藝,又得将各項工藝機器任便裝運進口,則亦遂任其設立制造局、轉運機器而概許之;曰荊州沙市、重慶、蘇、杭,日本得派領事官駐紮,則又許之;曰進口商貨暫行存棧,除不納稅錢、派征一切諸費外,得租棧房存貨,則亦不複計其包攬民間貨厘、煽惑人心而盡許之;曰劉公島及威海口灣沿岸照日本法五裡以内地方(約合中國四十裡以内)為日本軍隊駐守之區,則亦遂将沿岸數百裡而漫許之;曰此次交仗所有交涉軍隊之中國臣民,概予寬貸,并饬有司不得擅為械系,則亦遂屈我國家三尺法、倒持太阿授人以柄而徑許之:我事事不惜步印度、越南、緬甸之後塵。
我皇上不複護惜臣民、臣工不複忠愛皇上,俱等諸破甑不顧以求速成此次之和約、以求速鑄成今日之大錯;而後此陸路通商章程,又将何以應之?恐爾時更不敢措手矣!獨坐窮山,果可放虎以自衛乎?卧榻之側,果可容盜賊鼾睡乎?小不忍,則亂大謀;婦人之仁,果不足斷大計也。
我皇上得無信左右近習诐淫邪遁之言,疑戰事萬無辦法乎!不知前此軍事之誤,始誤于李鴻章遷延縱敵,不許各軍開仗;而政府大臣又輕任意氣、專事操切,不思謀定後戰,孱将既不可用,陸路鹹鏡道又無兩支勁旅一戰、一守以附漢城之背。
繼誤于政府大臣袒護親屬私人吳大澄輩,任其空言取巧,将士側目,遂緻搖動大局。
孔子曰:『敬大臣則不眩』;皇上優禮大臣,何以失之于吳大澄乎?拟請我皇上檢查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初三日劉坤一奏「辭督辦關内外軍務,籲懇收回成命」原折内稱「将軍、巡撫未便節制」,巡撫非指吳大澄乎?贻吳大澄望風潛逃、狂竄數百裡,全軍數十營因之俱潰。
而劾宋慶者有人矣,劾董福祥者有人矣,為吳大澄洗刷轉圜者有人矣。
忍歸咎于諸帥,不忍加誅一吳大澄;忍廢弛軍務、忍奉倭逆約束、忍誤盡君國,但求為吳大澄出脫死罪。
我皇上試察情形,果有之乎?倭仁有言:『辦天下事,如何使得意氣私心』!今日軍事,皆意氣私心壞之也。
伏願我皇上深鑒劉坤一、李秉衡、宋慶、董福祥、魏光焘、聶士成、李光玖諸臣之忠勳,以協力合謀勉為祉稷之臣,一切假以便宜,勿為遙制、勿為牽掣;遇有機宜,宮中、府中、營中聯為一體,推心置腹、婉商互證,不設成心。
先帝诏旨每到江南軍營,将士讀之,無不感泣思奮;良以此也。
先帝谕旨、曾國藩等奏議具在,至今人讀之,猶感先帝之誠明而歎曾國藩等之知遇也。
又尉缭子曰:『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殺人而萬人喜者,殺之』。
又曰:『軍自千人以上,有戰而北、守而降、離地逃軍命曰國賊,身戮家殘』。
又曰:『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士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其下殺其十一。
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内;殺十三者,力行諸侯;殺十一者,令行士卒。
故曰百萬之衆不用命,不如萬人之鬥也;萬人之鬥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奮也。
賞如日月、信如四時、令如斧钺、制如幹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聞也』。
吳大澄、葉志超、龔照玙、衛汝成諸人,真所謂國賊也;如之何其不殺也?伏願我皇上确訪此數人之罪,立與正法,傳首天津、遼陽、山東!如是,則将士感奮,敵不敢加威于我;此烹阿大夫之說也。
楚殺子玉而晉文喜,喜殺其所忌耳。
倭逆勒我赦諸逃将,殺之而倭逆始懼。
至于戰守之法,在知倭逆所長,穩慎以持之;知倭所短,變化以破之:而亦在于知人、用器。
臣前保遊擊袁祖禮戰守機宜極為熟悉,天佑蒼生,棄軍之将俱已敗露,軍事必有轉機;此劉宋諸帥之事。
若夫開誠布公,明忠邪之歸、功罪之分,信賞必罰;此我聖主、賢執政之事也。
自古國家存亡之故,未有不由于此。
昔俄夷棄舊都以誘法軍,殲拿破侖六十萬衆,法京屢破,卒為地球雄國。
君民一心、患難與共,何畏乎倭逆、何患乎列邦!防刀避箭,豈是丈夫!曾謂中國之大,果群工上下集思廣益、盡心盡分,思患預防,尚欲束手以待斃乎? 一、賢人者,天地之心、國家之寶,敵人之害也。
鹹、同中興之功,不可謂非得人之盛所緻。
拟請旨饬下一、二公忠大臣暨督撫臣:遇有賢才,出具切實保語,奏請錄用;所舉非人,與之同坐。
竊見前山西道監察禦史屠仁守,矩矱程、朱,希風孔、孟;心如繩直,道若砥平。
與人親言,止于慈;與人子言,止于孝;與人臣言,止于忠。
且精算術、西學,猶其格緻之緒餘。
壯年足迹遍天下,師友必殊倫。
中國藝術之有裨實用者,亦多精詣,而未嘗輕以示人。
官禦史時,每上一疏,必潛思存誠,宿齋預戒,期以實意相感孚。
後因言事見忤于我皇太後,雖責其言之失體,猶諒其心之無他;雨露雷霆,莫非高厚生成之德。
該廢員安土敦仁,居易俟命,默察天時、人事、風俗、人心。
去國之初,即在山西講學;德行政事,因材器授,期于體用兼赅、本末俱進。
該省人士聞風興起者,甚不乏人。
昔倭仁見谪于文宗顯皇帝,卒為中興重臣。
該廢員生平志事不後倭仁,大用大效、小用小效;内而公卿輔導之選,外而封疆将帥之任。
苟以該廢員處之如烏獲,舉百鈞之鼎,無慮弗勝。
我皇太後裁成該廢員,猶是文宗顯皇帝裁成倭仁之妙用。
我皇上述先帝之大美,所以複中興之丕基。
微臣等念「委贽事君」之義、讀「善人為寶」之訓,懷文宗顯皇帝裁成倭仁之至德、思我皇太後放黜該員之至意,猶是文宗顯皇帝裁成倭仁之苦心。
若徒視我皇上宵旰焦勞、屢興乏才之歎,避咎弗言,何以對我皇上、何以對九廟之靈、何以對天下蒼生、何以質諸幽獨!君父安賴此微員、聖賢安有此學問!且該廢員已年逾六旬,縱後此諸大臣中有薦之者,恐年力就衰,将不能為我皇上效犬馬之報矣。
此事甚大,臣少閱曆,恐涉疏妄;拟請旨饬下内外公正大臣虛衷衡量該廢員學術、心術,倘有不孚人望,不敢逭斧锧之誅。
又副将銜候備遊擊袁祖禮,雖久經錄用,未展所長。
當此議約停戰之日,似宜早加驅策,俾竭其才。
各路布置,亦宜趕緊整理;勿俟決裂之日,仍是着着落人之後,反誤視倭逆為不可敵。
以上各節,皆據實可征,不敢浮亂妄飾;愧事君之未能,舍盡心而焉可。
事關存亡大計,不揣冒昧,謹合辭上陳;懇請代奏皇上聖鑒!謹呈。
光緒二十一年四月□□日。
禮部學習主事羅鳳華等呈文 禮部學習主事羅鳳華、兵部學習主事何藻翔謹呈:為權奸賣國,宜亟罷和議而籌戰備;呈請代奏事。
竊聞倭約十款要挾太甚,使臣隐忍畫諾,事事屈從;以此講和,固不待李鴻章始能也。
倭約種種乖謬、萬不可俯準之故,詳見諸臣章奏者諒已不少,無庸贅述。
推朝廷遣使之意,不過慮倭氛之惡,震驚畿輔。
然倭寇自渡鴨綠江已六月,不能過遼陽、不敢攻天津,又遁而擾台灣,兵力非甚強也。
中國之敗,皆由淮軍望風先逃,吳大澄救援不力所緻。
宋慶、聶土成、依克唐阿稍能竭力支持,尚可堵禦;職等固料倭寇未必遽能震撼我京畿也。
如皇上以社稷為重、仍作萬一之虞,則暫請皇上恭奉皇太後巡幸陝西。
特簡公忠王大臣留守,協力防堵;即使倭寇闖入京畿,亦不過據我順天一府耳,二十三行省仍安然無恙也。
堅持不肯賠款、不肯割地之見,勿與講和,極其量不過肆其蹂躏滋擾人民,彼究無所利焉。
觀其占據榮城、文登旋即退出,是其明證。
若賠軍費二萬萬、割台灣膏腴之地,所謂籍寇兵而赍盜糧者也。
以二萬萬之款,重賞天下将士:殺倭人一名,賞銀一千;計一萬萬之數,可以給殺一十萬倭人之賞。
以此殺敵,何敵不摧!況台灣自康熙二十二年開島以來,百姓食毛踐土,感戴皇仁;一旦棄而畀敵,何以對台灣百姓!且今日可割台灣,異日安知不可割閩、粵,割滇、黔;邊疆有事,誰複肯死力為皇上守土乎!竭祖宗十餘年心力經營之地拱手而授敵人,誰秉國政!賣國欺君,罪無可逭。
外則李鴻章、内則孫毓汶,實為罪魁,人皆指目。
至李鴻藻、翁同龢,人望所歸;此事關系全局,不能力争,責亦難辭。
職等以為今日宜先絕和議,以振士氣;調董福祥之軍出駐天津要隘,嚴饬劉坤一、曹克忠、聶士成等協力固守。
隻要根本不動,則沿海各省縱有疏失,倭寇必不能深入、必不能久踞。
近日用兵之失,在節節赴援;「防海新論」所謂『海口太多,節節防守,顧彼失此;又複調兵赴救,大犯兵家之忌。
宜擇要地三五處重兵防堵,餘則以棄為守』:良不誣也。
西遷大舉,本不宜倉猝;然兩害相形,取其較輕。
與其賠巨款,割要地,駐倭兵于黃海天津,梗得南北咽喉、掣我肘腋,不如暫請皇上西巡,俾倭寇不能挾畿輔以為恫喝;一面激勵諸将力掃兇鋒,俟寇氛平定,然後奉迎乘輿。
蓋今日和議不成,倭人未必遽能震撼畿輔;倭約一立,則後日事事受制,見侮外夷。
發、撚之亂,蹂躏十餘省,賴皇太後聖明,一意進剿,卒成中興之功;設當時與賊議和、畫疆而守,至今尚可為國乎?今倭寇不過占奉天數縣之地,在中國如九牛之亡一毛;何遽委曲将就,一至于此!倭寇民窮财盡,能與力持一年半載,必将内蹶;不與議和,而和成矣。
職等位秩卑微,明知妄談國政,得罪大臣,自幹斧钺;然事關大局安危,難甘緘默。
伏乞總憲、副憲大人據情代奏,不勝悚惶之至!職等謹呈。
光緒二十年三月三十日。
翰林院編修李骥年等呈文 翰林院編修李骥年、駱景宙、修撰劉福姚、庶吉士關冕鈞、内閣中書陸嘉晉、吏部主事雷祖迪、關榕祚、陸輔清、戶部主事李慶雲、傅超衡、謝啟華、龐之盛、金鵬、馮舜生、禮部主事曹穗、兵部主事黨慶奎、陸嘉藻、刑部主事蔡揆忠、張其镃、黃守正、工部主事李演、光祿寺署正唐啟宇、蘇龍恂、林澤,為呈請代奏事。
竊聞倭人和議,已有成約;兵費之外,割台灣、遼南一帶歸倭管轄,并所攻得之地均不退還等語。
此約一出,中外駭異。
請将目前大害,為皇上陳之。
台灣一島雖懸海外,實南洋四省之門戶;輪舟往來;朝發夕至。
一為倭人占踞,則咫尺之内,防不勝防。
聞台民志切同仇,紛紛向大吏籲請,鹹願自備資糧、同心死守。
此等思義之氣,皆列聖深仁厚澤培養而成;一旦棄諸外夷,不特台民無所控訴,四海之人誰不解體!且台地崇山峻嶺,最稱天險;即失一二海口,陸路尚足自固。
倭欲取以兵力,猝難得手。
今以沃壤千裡拱手授人,恐自茲以往,東南無安枕之日矣!若遼東為國家肇基之地,山川雄厚,形勝攸資;陵寝所在,豈可咫尺讓人!今割棄遼南一帶,而旅順、威海複駐倭兵;拊背扼吭,肘腋之間皆足為變。
一有緩急,京師遂成孤立之勢。
且今之所以議和者,以保京師也;審若是,而京師之危轉甚于今日。
何者?南北之路既斷,根本之計又虛;兩路受敵,何以應之!若謂既和之後,再圖自強;無論人懷偷安、積習難挽,即有一、二豪傑力求振作,而割地、償費之後險要盡失、饷源日竭,日脧月削,智勇俱困,誰為皇上力撐危局者!今泰西諸國眈眈虎視,将視此舉為進退;倭如得志,誰不效尤!召兵禍而啟戎心,誠不知何以策其後矣! 抑聞倭人用兵,每戶抽一丁,國人積怨;加以國債累累,外強中幹,萬難持久。
特藉虛聲恫喝,要挾百端。
但能堅忍數月,彼即形見勢绌;故和議愈遲,則就範愈易。
伏願皇上獨奮幹斷,勿予批準;将倭人約章饬下王大臣等公同會議,尺寸之地不可輕棄。
庶今日所以力争邊境者,即異日所以力保京師也。
天下幸甚!臣民幸甚! 為此呈請代奏。
謹呈。
兵部主事方家澍等呈文 兵部主事方家澍等,為勢逼萬難、和戰俱困,請統籌全局,伸明大義,以定策遷都诏示中外;恭請代奏事。
竊見今日之局,主戰者徒争空名,主和者亦賈實禍。
蓋不遷都而戰,是為孤注一擲;不遷都而和,是為鸩脯充饑。
何以言之?中國自水師告熸,皇上既屈意議和,而倭人要挾之端,外間傳聞:既不還東省,又欲割台灣;既厚賠兵費,又欲改造土貨;既逼繳炮台、軍械,又欲駐兵内地各節。
如此和局,為中國開辟以來所未聞、五大洲各國所未有。
乃倭人敢于要求無厭者,以為都城岌岌旦夕,在彼掌握中耳;倭人必肆其要求、不留一毫餘地者,以中國地大物博,不如是摯其手足、竭其膏脂,不能制其死命耳。
然則戰既危在旦夕,和又必不可以為國。
統籌全局、深權大義,将使倭人所以恫喝我者一旦失所挾持,莫如以定策遷都诏示中外也。
今之言戰者,大有人矣。
問其何以戰?則曰饷宜足、兵宜精、将帥宜用命也。
問其饷何從足、兵何從精、将帥何從用命?則茫無以應也。
今之言和之害者,更大有人矣。
夫和之為害,不勝枚舉。
夫人而知然,凡事當審時度勢,分别輕重言之。
今不分輕重,毛舉細故,動累萬言;于十分危急之秋,猶持一毫不肯讓人之論。
迂闊之見,不待智者而知其非。
伏計今日之和,賠費不可惜,而當思費之所從出;則各口岸改造土貨,必不可行也。
割地不可惜,而當思已失之地全不歸還、未失之地何為更割也。
且所以急急議和者,畏倭兵之逼京邑耳;和焉而
頃王使之春江電雲:『頃赴外部,極言德向助日;因俄、法牽制,複忌其強,遂有壓日之舉。
惟日電稱彼邦屢勝,礙難相讓。
若照所請,恐激民變雲。
假如中國台、閩、粵民變,何以處之?或足牽制。
當稱謝;因請設法相助。
随問「奉旨否」?對「未」;但不便再問。
若從民變着想,尚有權衡』等語。
查路透電報,倭拒俄、法諸國,确系以恐激民變為詞;正與法外部之言相同。
倭既藉民變以拒諸國,我更可籍民變懇諸國以拒倭。
昨台撫唐江電稱:『台民不願歸倭,欲劫留崧與劉永福在台同守;僅許送出老母,而家屬不準行。
乘機欲亂,有劫司庫、械局之謀,以有備而止。
二十八日,砍死中軍、鎗傷平民。
旋聞有各國阻止批約之信,目前稍定。
倘無轉機,各官及良民均無生理矣。
軍火萬難收回,存局恐百姓不準提出。
不知各國究竟有切實辦法,能阻割地否?批準期到,大亂立起。
電報、驿站,人均逃散,必至信息不通』等語。
是台灣民變,其勢已成;遼民亦必不服,毫無虛假。
竊思「恐激民變」一說,正合西例,可冀西洋各國動聽;且措詞又得體。
仰懇朝廷熟籌全局,一面饬總署迅速與各公使商;一面電許、龔兩使迅與俄、德、英商,電王使迅與法商,或有轉機。
再,英袖手不管,必有隐情;上海傳言倭與英約,分與利益:情形種種可疑。
此說如确,我更宜與英商。
倭餌英以利,我亦能為;我許英者較厚,自舍倭助我矣。
即不相助,亦免助倭為患;似甚緊要。
英若作梗,則大局處處窒礙矣。
恭候聖裁。
請代奏!之洞肅。
歌。
福州将軍慶裕等來電(四月初七日到) 和約未奉明文,傳聞不勝駭憤;不獨遼東根本、台灣要害,國事人心關系綦重,萬不可棄;即腹地設局、制造,亦奪我自主之利權,蹙民生、妨國計,并絕日後興複之機。
此二事,即論公法亦不合;況賠費過巨,竭脂膏以借寇赍盜,民何以堪!國何以立!李鴻章不與力争,圖苟安耳。
然萬方解體、四國生心,雖欲苟安,亦何所得!似此和局,千古所無。
伏望朝廷俯察群言,迅伸幹斷,駁廢謬約;饬下各将帥嚴備待戰,一面邀各國憑公剖斷計議,大局幸甚!請代奏!慶裕、寶泉叩。
魚。
署台灣巡撫唐景崧來電(四月初七日到) 密。
俄、德、法出阻約,或雲割遼而未阻割台,海外傳聞不一。
台亂日起,臣無淚可揮,無詞再渎。
惟反複焦思,中外固強弱迥殊,但能矢志不割地;有此限制、事猶可為。
或已失之地,力不能複,聽其占據;猶屬有說。
台未失而與人,此端一開,各國援以索地,是不動兵而可裂我疆宇;恐大變即在目前!諸臣可苟安;皇上春秋鼎盛,臨天下之日甚長,斷不可圖苟安。
今一割地以後,欺淩艱苦之事,惟皇上一人當之;諸臣不複見矣。
割台,臣可偷生;然天良未泯,甘泯危機,萬死不悔。
總之,戰而失與割而失,大有不同;況戰,未必即失耶!至京師之重,重在皇上耳;巡幸而出,披無恫喝,必不立争京師,即保京師之法。
伏乞聖三思。
請代奏!景崧肅。
魚。
都察院代遞選用道李光漢等條陳時務呈文折(四月初八月) 都察院左都禦史臣裕德等跪奏:為據呈代奏事。
據選用道李光漢、丁憂候補道易順鼎、内閣中書陳嘉銘等、吏部主事洪嘉與等、禮部主事羅鳳華等、廣西京官翰林院編修李骥年等、福建京官兵部主事方家澍等、湖北舉人黃贊樞等、江南舉人汪會武等、河南舉人王■〈氵賀〉等、浙江舉人錢汝雯等、順天舉人查雙綏等、山東舉人周彤桂等、四川舉人劉彜等、王昌麟等,各以條陳赴臣衙門呈請代奏;臣等公同閱看各該呈詞,字句間有未盡檢點之處,惟事關重大,情詞追切,既據該職該舉人等各取具同鄉京官印結呈遞前來,臣等不敢壅于上聞。
再,原呈字數較多,若照例鈔錄進呈,恐緻耽延時日;是以未便拘泥成例,謹将原呈十五件恭呈禦覽,伏乞聖鑒!謹奏。
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都察院左都禦史臣裕德、左都禦史臣徐郙、降二級留任左副都禦史臣宗室奕年(感冒)、左副都禦史臣宗室奕杕、左副都禦史臣楊頤(入闱)、署左副都禦史臣沈恩嘉、左副都禦史臣壽昌。
湖南選用道李光漢呈文 河南候補道易順鼎呈文 内閣中書陳嘉銘等呈文(略) 吏部主事洪嘉與等呈文 禮部學習主事羅鳳華等呈文 翰林院編修李骥年等呈文 兵部主事方家澍等呈文 湖北舉人黃贊樞等呈文(略) 江南舉人汪曾武等呈文(略) 河南舉人王■〈氵賀〉等呈文(略) 浙江舉人錢汝雯等呈文 順天舉人查雙綏等呈文 山東舉人周彤桂等呈文(略) 四川舉人劉彜等呈文(略) 四川舉人王昌麟等呈文(略) 湖南選用道李光漢呈文 湖南嶽州府平江縣三品銜選用道李光漢,謹頓首稽首,呈懇都察院台前: 彭、左既死,誰與言戰!一和了事,國有常例;其和權常操爵閣督臣一人之手,而天子、大臣不得主持,何暗無天日至此!和此開彼、和彼開此,覆轍在前,人人共見共聞。
該爵閣督臣操此和術,故敢欺蒙聖上,敷衍海防,婪帑肥私;與倭奴結親通赀,甘心以國家海軍兵輪、軍械及各利器盡輸倭奴,作倭奴之心腹,為國家之盜賊。
故倭奴得以我攻我,箝制淮軍諸将陽戰陰輸,未事先逃。
故倭奴得以指揮如意,勢如破竹,如入無人之境;奪朝鮮,侵犯内地城池、口岸,隔絕中國海道,輪船逼近幾輔,恐懼君心,冀遂和謀。
朝廷果堕計術,賞還三眼花翎、黃馬褂,誠遣該爵督臣跻倭廷議和。
外間傳聞倭奴條約:高麗自主之國,割遼陽以南、割全台,令前敵繳炮台、繳軍械,由倭奴在中國設機器局改造中國土貨,賠款二萬萬,駐兵威海六年扼我咽喉、俟繳賠款撤兵,釋放淮軍獲罪之員,俘獻伊、宋、李等條。
我中國三歲乳兒聞之,皆知顯系該爵閣督臣心窽、手段;豈聖天子暨各在位大臣獨不洞鑒!即倭奴,亦初不料堂堂中國竟皆能如此順從,而朝廷一一允之。
籲!何太阿倒持、江河日下至此!以一窮蹙小島國尚敢如此,倘各大國援例收利,接踵效尤:俄則欲割新疆、甘、陝、蒙古、東三省以東,英、美、法等國欲割粵、閩、蘇、杭、雲、貴、川等處。
此則問賠款幾萬萬,彼則欲駐兵各要害;此則欲改造中國制度,彼則欲征收中國錢糧:其亦将照例允之耶? 職道身越草莽,何知軍國!然弱冠時嘗從胡文忠、左文襄、蔣果勇、李忠武諸公遊,頗曉戎機;自乙酉秋為備倭防俄六條作未兩綢缪計,赍呈惇親王暨江督劉坤一不報後,性耽山水。
甲午夏,倭奴事發,不出所料;故持奮袂興起,由閩達滬。
乙未正月,自滬起程,二月二十三日到京;取具同鄉印結,将「平倭一助」并前備倭防俄六條于三月二十日具呈繕赍憲台,懇乞代奏。
比荷允錄,二十六日蒙饬京畿道取備履曆、補具副呈,核準将繕;突聞和議将成,中止。
一再壅于上聞,憤郁鎮胸,不能自已。
夫臣之于君,猶子之于父母;豈有父母病危,其子坐視不施救藥者。
茲持再呈台前,伏乞重念列聖基業,國家綱紀、大局安危所系。
果如倭約,則遼陽、全台,倭奴皆得駐兵,使神京腹臂受敵,不僅威海扼我咽喉。
憲台總司綱紀,想必早有碩謀巨畫、宏濟時艱,啟沃君心及時猛省,發奮為雄,斥還條約,告廟誓師,聲罪緻讨,伐一國以警百國,作轉弱為強、一勞永逸之計。
時雖老成軍務晨星碩果,而文英武彥猶如林旅;其為守兼優如山東巡撫李秉衡、其才猷卓越如兩湖總督張之洞、其潔己奉公如廣東巡撫馬丕瑤,他如河南巡撫劉樹堂、台灣巡撫唐景崧、山東布政湯聘珍、湖北布政王之春、新疆布政魏光焘、海州鹽運分司徐紹垣等,皆由軍務出身,足備棟梁柱石之選。
其骁勇善戰,除如福建南隩鎮總兵官劉永福、新疆提督董福祥、甘肅督标中軍官湯仁和、陝西榆林鎮總兵官蔣雲龍、廣東高州鎮總兵官餘虎恩、廣東陸路提督唐仁廉、長江水師提督黃少春、署長江水師提督彭楚漢、湖南提督婁雲慶、甘州提督李培榮等皆著名宿将外,尚不乏忠勇性成之輩。
況我朝培養二百餘年,當此需材孔亟之秋,必有匡君濟變者應時而出。
即如德國漢納庚,尚聞風興起為中國出力;他如「公義」海輪管駕晏德祿為中外第一良師,皆可用作兵輪駕駛之師。
況中國人材輩出林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者乎!是人材不足患也。
與其偷一時之苟安、開不了之禍端,以二萬萬填倭欲,何如以三千萬搗倭巢,保全疆土、民命為得計!開缺兩廣總督李瀚章、前台灣巡撫劉銘傳、江蘇候補道周家駒、大理寺丞林維源皆擁家赀數千萬,為天下财富之最,可暫各借千萬以急其先,各督撫從容籌備以繼其後:是饷不足患也。
通饬各督、撫改「額」為「練」,并前改成練免得千三百餘營:是兵不足患也。
嚴饬李鴻章督率淮軍收回失守城池、口岸,以續前愆;劉坤一駐節天津,訓練南勇,護衛畿輔;宋慶駐紮山海關,以資捍禦:是備禦不足患也。
并饬署江督張之洞改招商海輪,以複海軍:是兵輸不足患也。
各機器局加緊造備鎗炮、火藥,以期足用:是軍械不足患也。
再,或乘此和議将計就計,賠款約在三十年後,趕緊造購鐵甲兵輪、巨炮、鎗藥等項,招募水中本事甚高者精練二千名,多備炸藥、繩索為奪毀敵人兵輪計;整頓各省防、練、标等軍,籌儲饷糧、選将招賢,亟為備俄計,猶不失為中策。
謹在備呈台前,伏乞重念社稷、伏察愚忱,迅賜核準,速達天聰,用救艱危而全大局;中國幸甚!天下幸甚! 河南候補道易順鼎呈文 (見本叢刊第二一二種「魂南記」) 内閣中書陳嘉銘等呈文(略) 吏部主事洪嘉與等呈文 具呈吏部主事洪嘉與、工部主事喻兆蕃、吏部主事鮑心增,為勳臣學術淺妄、怼忿積深,欲以和議傾危社稷、荼毒生民、毀滅聖教,數千年浩劫成于一朝;謹瀝血直陳,籲求聖主振刷精神,事天立命,懲前毖後,旁燭無遺,密與近臣審定大計,以保國勢而靖蒼生。
懇請代奏,仰祈聖鑒事。
一、議和各款實非和約,即倭逆之行軍節度也。
倭逆之行軍節度,實本諸十數年前俄夷之節度,不可不知也;敢遂陳之。
伏查「西國近事彙編」光緒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四條雲:『俄拟分兵三路攻我,一趨遼潘、一趨揚子江口,更以一軍溯燕、齊海岸突入内地,橫截河流為奇兵、為遊騎』。
燕、齊海岸,即我威海各口也。
又,六年七月十五日第七條雲:『俄人策時事者曰:「兩國罷兵,我軍将不戰而還,未免餘勇可賈;不若施之高麗,水陸諸軍數道并進,直走其都,如摧枯拉朽耳。
即取其地,外盡海洋,内圖遠、沈。
倘英人與俄構兵,即可東向與英争太平洋之利,兼可扼中國海上之師;縱橫進退,罔不如志:高掌遠跖,霸國之資也。
惟不可徇他國之請,存其社稷、與之通商,諸國均其利,我國失其權。
是則所謂婦人之仁,非計之得也」』。
由此觀之,倭逆先盜我朝鮮,繼寇我遼渖、踞我威海,圖突入内地,又擾我南洋,非其用兵飄忽不可測也,實本諸十數年前俄夷之節度,中國平日自不肯留心耳。
今日和約又迫我葉遼渖、割台灣,駐兵于我威海,實非和約,正倭逆之行軍節度。
俄、英諸國地大物博,頗難經理,志僅存于蠶食;倭則窮寇,恒思席卷中原以拓基址,故首先發難。
惟其氣力尚小、饷源亦匮,分兵兩路,已虞單乏;若分三路勢更難支。
我之疆域,環峙于南、北洋;倭逆局促,處我輻中。
譬猶人身百體皆具,間患風痹。
倭逆寇我,猶針灸也。
針灸一施,百體俱起;以困倭逆,力處有餘。
今倭逆外強中幹,故鎗傷李鴻章,冀以虛聲動我。
不意李鴻章不能誓死相拒,反受其恫喝、堕其術中,上誤聖主、下誤舉朝之大臣;舉台灣、遼渖一朝盡棄,且許駐兵威海,奉約為謹。
是恐其力不足奪我台灣,而急割台灣以益之;恐其力不足據我威海,而先讓威海以俟之;恐其不能三路攻我,而厚遺土地:人民、兵費以輔翼之。
故曰議和各款實非和約,乃倭之行軍節度;而我聖君、賢相為所脅而從之,縱一日之敵而贻終身憂、憚目前之勞而甘蹈人陷阱。
我國臣民皆有血氣,心知素知以孝事君、以敬事長;和議一成,恐匹夫亦多自殺于下、老臣更必疽發背以死,能不動心乎? 一、各省準倭逆設制造局改造土貨,此尤開門延盜,拱手奉倭以中國十分之七也。
我皇上不甘棄中國于倭逆,何為而允此約!伏思既準倭逆設制造局,則必擇我水陸要沖而扼之、派駐兵船以保護之,取材于山。
收我壯丁而用之,每局以萬千人計,其作工之匠,皆其精兵也。
其局卡樯濠、皆其金城、湯池也。
會匪、奸民授以局中之炮械,皆其攀鱗附翼之士也。
非獨此也,既準其收買、改造土貨,則聚人以财;不出數年,民與倭相習,誰複知有朝廷者!非獨民也,奸紳豪吏無不貪其赇賄,搖手動足而天下去其大半;此時雖欲悔之,曾何及矣!向亦謂李鴻章老成持重,必無背叛之情;且恐言者過當,激則生薄。
今觀此約,李鴻章何獨持重于彼而不持重于此!此豈倭逆所敢望!雖使倭逆起傾國之兵以與我争鋒,亦斷不敢望獲利至此。
歐洲各國,殆亦夢不及此。
開辟以來,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曾未敢如此施諸人國者也!豈李鴻章誠叛國耶?不然,豈李鴻章已愦愦耶?聞李鴻章未赴倭之前,倭逆會來電信,問『有讓地之權否』?李鴻昌答曰『有』。
續倭逆又電問雲:『有概行讓地之權否』?則李鴻章已鼓輪東往,不及答矣。
此豈其概行讓地之權耶?此約果成,雖使九廟有靈、皇天眷顧、忠臣義士呵護本朝于九原之下,亦無如人事何也!竊願我聖君賢相,毋為所欺绐也! 一、李鴻章少年英發,本屬不羁之才,階緣佳會,遂立功名;特未嘗學問根柢匪深。
浸淫歐洲民主之說、濡染西洋機巧之學,震其空名,闇于實際。
附會于孟子「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一言,遂悍然鄙士夫猶土芥、視君父如路人,呼孔聖為「老二」,奉西人若神明。
聖師不足系戀,君父安解萦懷。
是則所謂「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更兼雄才大略,亦多郁抑。
趨事急功,恒被掣肘;激成忿恚,牢不可拔。
前此志士仁人憫其學術、憂其心術,尚哀其志事;此次和約出,則雖其骨肉親昵、孝子慈孫,亦不能複為之曲諒矣!假使李鴻章尚能率其所知,竭誠盡忠、阙疑阙殆,慎行其餘,亦足于國家有涓埃之補。
我皇上曲成不遺,尚宜溫诏慰喻,許以盡展所長,以取一時之務。
若此等和約,不過欲借倭逆以治中國;李鴻中豈學嬴秦氏者耶?何其似也!語雲:「難以一人手,揜盡天下目」;李鴻章焉能盡天下人而欺之、而降伏之!聖天子英年典學,圖治方新;老臣、碩輔布列盈廷,講正學、識時務者,不乏其人。
夫社稷傾危、生民荼毒、聖教毀滅,千年浩劫成于一朝,此何等大事;豈無一人持定力以砥柱之!微臣固願朝廷厚待勳臣,亦不忍視聖主為兩截人所誤! 一、此約不獨揆之天地、祖宗、聖賢之心為不宜行,即按諸「萬國公法」亦決不宜遵。
遵之,即陷我皇上、我執政于不義,必為外國人所鄙笑。
伏查西人「萬國公法」,有「邦國不得擅棄土地」之條。
「公法便覽」曰:『就一國而論,國家雖有轄地之權,要不得鬻尺寸以與他國。
故居民未願,并他國國家毋得擅棄之:是謂公義』。
「公法」又有「讓地宜詢于居民」之例。
「公法便覽」論曰:『割地改歸他國,當出居民情願』。
「公法」卷二第三章三節曰:『持權無限之君,雖曰惟所欲為,實則祗可以其權保國而不可以之喪國。
若立約以喪國,其約即可廢』。
今者民情鹹欲緻死于倭,不顧改屬倭逆國家;豈忍擅棄之以犯公義!此約之不當成者也。
一、此約即末嘗成、無所謂廢,自不能責我失信。
查「公法」曰:『兩國和約,以署押、蓋寶之日為始』。
又曰:『使臣議約,一切悉遵密谕。
其君有可辭者四:如議約後,方知立約之意由于誤會而不可行,其可辭者一也。
知所約必有害于他國,其可辭者二也。
知所約為力之所不能行,其可辭者三也。
事勢更變,所約歸于無用,其可辭者四也』。
今此約尚未蓋寶,又實為力之所不能行;豈能誣我皇上以不信乎!又雲:『設使和約必待國君蓋寶後為始者,則以上各節皆不必論』。
蓋臨時由國君自行裁度,無所謂辭、不辭也。
近世議約,大都從此。
今蓋寶換約尚須時日,既無所謂辭、不辭矣,更何所謂信、不信耶! 一、倭逆盜賊行徑,海内所不容;李鴻章之蔑國,并為西夷所不與。
「公法」有雲:『師出雖有名,按理不可以所踞土地為己有』;蓋懲人不得過當、慮己不得過遠。
故邦國露兼并之意,鄰邦必視為有盜竊之心,而合力以攻之。
法國路易十四、那波侖第一二君,可為前車之鑒。
又雲:『邦國不得苛求而肆行無度;若彼國時加橫逆,此國不但令其賠償、且加簿懲以警将來;甚至彼國無道、怙惡不悛,翦裁之可也』。
今倭逆師出無名、肆行無度,屢加橫逆于我:其為海内所不容,一也。
和約各款,欲一舉而遂覆我國,顯露兼并之意,正公法所謂「盜竊之心,宜合力以攻之」者:其為海内所不容,二也。
盜竊得志,各國将受其禍,漸不可長;正公法所謂「知所約必有害于他國,可辭其約」者:其為海内所不容,三也。
拟請旨暴其罪狀,布告各國;連約同盟,共遏亂萌。
竊聞各國使臣已商量總署王大臣謂:『中國如是吃虧,何以自立?請大皇帝暫緩數月不與換約,各國當力為排解』。
英使臣又謂:『當為力護台灣,必不使中國失此一片土』。
是各國本有不容倭逆之心,又忌其将為西國之禍。
我台灣官民眷戀我皇上,萬夫一心,恨不食倭之肉、寝倭之皮;兼之地險兵精、饷足械利,盡可放手辦理。
莫若密饬台灣巡撫布大義于各國,複密饬南洋資以巨款購船、買炮,兵威立可大振;亦用兵之一奇也。
否則,各邦且齒冷中朝、敬服倭逆,将急起而圖我,恐落倭逆之後矣!「六韬」有曰:『事大國之君、下鄰國之士,厚其币、卑其辭,則得大國之助與鄰國之助』。
倭逆伎倆。
又最工于此;我豈可盡失各國敬慕之忱乎! 一、所謂李鴻章之蔑國,并為西夷所不與者,何也?「公法」曰:『蔑國而立者,可廢』。
又曰:『所謂蔑國而立,如執政背義立約以蠹其國,其約可廢而不可遵』。
蓋此等事,祗一、二人私意為之,不得為舉國之信約。
若以盟約之名而害事理之實,可乎?據此,則李鴻章之蔑國,不待辨矣。
試問其怼君玩寇與倭逆相倚重,借公法以束縛朝廷,割地駐兵、許倭逆設制造局于内地、獻俘、繳械、赦諸逃将,有一于此,即難逃蔑國之名。
李鴻章欲借「公法」中「忠信」二字以遂其要君罔上之私,請即以「公法」中「蔑國」二字正其背義立約之實! 一、倭逆志在兼并,勢難姑容。
李鴻章立約蠹國,逆節愈着;雖平日信諒之如臣等,今亦悟矣。
外間所見約章,更有不忍聞者:曰通商約章未批準,雖交清賠款,仍不撤兵。
是即此次條約一一謹從。
如所曰割地,則許之;如曰黃海北岸在奉天省所屬諸島嶼一并在所讓境内,則遂并山海關外附近諸要島,不分界劃而全許之;曰賠兵費二萬萬,則許之;曰已開通商口岸之外,應準添設,以便日本臣民往來僑寓、從事商業工藝制作,日本得在通商口岸、城邑任便從事各項工藝,又得将各項工藝機器任便裝運進口,則亦遂任其設立制造局、轉運機器而概許之;曰荊州沙市、重慶、蘇、杭,日本得派領事官駐紮,則又許之;曰進口商貨暫行存棧,除不納稅錢、派征一切諸費外,得租棧房存貨,則亦不複計其包攬民間貨厘、煽惑人心而盡許之;曰劉公島及威海口灣沿岸照日本法五裡以内地方(約合中國四十裡以内)為日本軍隊駐守之區,則亦遂将沿岸數百裡而漫許之;曰此次交仗所有交涉軍隊之中國臣民,概予寬貸,并饬有司不得擅為械系,則亦遂屈我國家三尺法、倒持太阿授人以柄而徑許之:我事事不惜步印度、越南、緬甸之後塵。
我皇上不複護惜臣民、臣工不複忠愛皇上,俱等諸破甑不顧以求速成此次之和約、以求速鑄成今日之大錯;而後此陸路通商章程,又将何以應之?恐爾時更不敢措手矣!獨坐窮山,果可放虎以自衛乎?卧榻之側,果可容盜賊鼾睡乎?小不忍,則亂大謀;婦人之仁,果不足斷大計也。
我皇上得無信左右近習诐淫邪遁之言,疑戰事萬無辦法乎!不知前此軍事之誤,始誤于李鴻章遷延縱敵,不許各軍開仗;而政府大臣又輕任意氣、專事操切,不思謀定後戰,孱将既不可用,陸路鹹鏡道又無兩支勁旅一戰、一守以附漢城之背。
繼誤于政府大臣袒護親屬私人吳大澄輩,任其空言取巧,将士側目,遂緻搖動大局。
孔子曰:『敬大臣則不眩』;皇上優禮大臣,何以失之于吳大澄乎?拟請我皇上檢查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初三日劉坤一奏「辭督辦關内外軍務,籲懇收回成命」原折内稱「将軍、巡撫未便節制」,巡撫非指吳大澄乎?贻吳大澄望風潛逃、狂竄數百裡,全軍數十營因之俱潰。
而劾宋慶者有人矣,劾董福祥者有人矣,為吳大澄洗刷轉圜者有人矣。
忍歸咎于諸帥,不忍加誅一吳大澄;忍廢弛軍務、忍奉倭逆約束、忍誤盡君國,但求為吳大澄出脫死罪。
我皇上試察情形,果有之乎?倭仁有言:『辦天下事,如何使得意氣私心』!今日軍事,皆意氣私心壞之也。
伏願我皇上深鑒劉坤一、李秉衡、宋慶、董福祥、魏光焘、聶士成、李光玖諸臣之忠勳,以協力合謀勉為祉稷之臣,一切假以便宜,勿為遙制、勿為牽掣;遇有機宜,宮中、府中、營中聯為一體,推心置腹、婉商互證,不設成心。
先帝诏旨每到江南軍營,将士讀之,無不感泣思奮;良以此也。
先帝谕旨、曾國藩等奏議具在,至今人讀之,猶感先帝之誠明而歎曾國藩等之知遇也。
又尉缭子曰:『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殺人而萬人喜者,殺之』。
又曰:『軍自千人以上,有戰而北、守而降、離地逃軍命曰國賊,身戮家殘』。
又曰:『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士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其下殺其十一。
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内;殺十三者,力行諸侯;殺十一者,令行士卒。
故曰百萬之衆不用命,不如萬人之鬥也;萬人之鬥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奮也。
賞如日月、信如四時、令如斧钺、制如幹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聞也』。
吳大澄、葉志超、龔照玙、衛汝成諸人,真所謂國賊也;如之何其不殺也?伏願我皇上确訪此數人之罪,立與正法,傳首天津、遼陽、山東!如是,則将士感奮,敵不敢加威于我;此烹阿大夫之說也。
楚殺子玉而晉文喜,喜殺其所忌耳。
倭逆勒我赦諸逃将,殺之而倭逆始懼。
至于戰守之法,在知倭逆所長,穩慎以持之;知倭所短,變化以破之:而亦在于知人、用器。
臣前保遊擊袁祖禮戰守機宜極為熟悉,天佑蒼生,棄軍之将俱已敗露,軍事必有轉機;此劉宋諸帥之事。
若夫開誠布公,明忠邪之歸、功罪之分,信賞必罰;此我聖主、賢執政之事也。
自古國家存亡之故,未有不由于此。
昔俄夷棄舊都以誘法軍,殲拿破侖六十萬衆,法京屢破,卒為地球雄國。
君民一心、患難與共,何畏乎倭逆、何患乎列邦!防刀避箭,豈是丈夫!曾謂中國之大,果群工上下集思廣益、盡心盡分,思患預防,尚欲束手以待斃乎? 一、賢人者,天地之心、國家之寶,敵人之害也。
鹹、同中興之功,不可謂非得人之盛所緻。
拟請旨饬下一、二公忠大臣暨督撫臣:遇有賢才,出具切實保語,奏請錄用;所舉非人,與之同坐。
竊見前山西道監察禦史屠仁守,矩矱程、朱,希風孔、孟;心如繩直,道若砥平。
與人親言,止于慈;與人子言,止于孝;與人臣言,止于忠。
且精算術、西學,猶其格緻之緒餘。
壯年足迹遍天下,師友必殊倫。
中國藝術之有裨實用者,亦多精詣,而未嘗輕以示人。
官禦史時,每上一疏,必潛思存誠,宿齋預戒,期以實意相感孚。
後因言事見忤于我皇太後,雖責其言之失體,猶諒其心之無他;雨露雷霆,莫非高厚生成之德。
該廢員安土敦仁,居易俟命,默察天時、人事、風俗、人心。
去國之初,即在山西講學;德行政事,因材器授,期于體用兼赅、本末俱進。
該省人士聞風興起者,甚不乏人。
昔倭仁見谪于文宗顯皇帝,卒為中興重臣。
該廢員生平志事不後倭仁,大用大效、小用小效;内而公卿輔導之選,外而封疆将帥之任。
苟以該廢員處之如烏獲,舉百鈞之鼎,無慮弗勝。
我皇太後裁成該廢員,猶是文宗顯皇帝裁成倭仁之妙用。
我皇上述先帝之大美,所以複中興之丕基。
微臣等念「委贽事君」之義、讀「善人為寶」之訓,懷文宗顯皇帝裁成倭仁之至德、思我皇太後放黜該員之至意,猶是文宗顯皇帝裁成倭仁之苦心。
若徒視我皇上宵旰焦勞、屢興乏才之歎,避咎弗言,何以對我皇上、何以對九廟之靈、何以對天下蒼生、何以質諸幽獨!君父安賴此微員、聖賢安有此學問!且該廢員已年逾六旬,縱後此諸大臣中有薦之者,恐年力就衰,将不能為我皇上效犬馬之報矣。
此事甚大,臣少閱曆,恐涉疏妄;拟請旨饬下内外公正大臣虛衷衡量該廢員學術、心術,倘有不孚人望,不敢逭斧锧之誅。
又副将銜候備遊擊袁祖禮,雖久經錄用,未展所長。
當此議約停戰之日,似宜早加驅策,俾竭其才。
各路布置,亦宜趕緊整理;勿俟決裂之日,仍是着着落人之後,反誤視倭逆為不可敵。
以上各節,皆據實可征,不敢浮亂妄飾;愧事君之未能,舍盡心而焉可。
事關存亡大計,不揣冒昧,謹合辭上陳;懇請代奏皇上聖鑒!謹呈。
光緒二十一年四月□□日。
禮部學習主事羅鳳華等呈文 禮部學習主事羅鳳華、兵部學習主事何藻翔謹呈:為權奸賣國,宜亟罷和議而籌戰備;呈請代奏事。
竊聞倭約十款要挾太甚,使臣隐忍畫諾,事事屈從;以此講和,固不待李鴻章始能也。
倭約種種乖謬、萬不可俯準之故,詳見諸臣章奏者諒已不少,無庸贅述。
推朝廷遣使之意,不過慮倭氛之惡,震驚畿輔。
然倭寇自渡鴨綠江已六月,不能過遼陽、不敢攻天津,又遁而擾台灣,兵力非甚強也。
中國之敗,皆由淮軍望風先逃,吳大澄救援不力所緻。
宋慶、聶土成、依克唐阿稍能竭力支持,尚可堵禦;職等固料倭寇未必遽能震撼我京畿也。
如皇上以社稷為重、仍作萬一之虞,則暫請皇上恭奉皇太後巡幸陝西。
特簡公忠王大臣留守,協力防堵;即使倭寇闖入京畿,亦不過據我順天一府耳,二十三行省仍安然無恙也。
堅持不肯賠款、不肯割地之見,勿與講和,極其量不過肆其蹂躏滋擾人民,彼究無所利焉。
觀其占據榮城、文登旋即退出,是其明證。
若賠軍費二萬萬、割台灣膏腴之地,所謂籍寇兵而赍盜糧者也。
以二萬萬之款,重賞天下将士:殺倭人一名,賞銀一千;計一萬萬之數,可以給殺一十萬倭人之賞。
以此殺敵,何敵不摧!況台灣自康熙二十二年開島以來,百姓食毛踐土,感戴皇仁;一旦棄而畀敵,何以對台灣百姓!且今日可割台灣,異日安知不可割閩、粵,割滇、黔;邊疆有事,誰複肯死力為皇上守土乎!竭祖宗十餘年心力經營之地拱手而授敵人,誰秉國政!賣國欺君,罪無可逭。
外則李鴻章、内則孫毓汶,實為罪魁,人皆指目。
至李鴻藻、翁同龢,人望所歸;此事關系全局,不能力争,責亦難辭。
職等以為今日宜先絕和議,以振士氣;調董福祥之軍出駐天津要隘,嚴饬劉坤一、曹克忠、聶士成等協力固守。
隻要根本不動,則沿海各省縱有疏失,倭寇必不能深入、必不能久踞。
近日用兵之失,在節節赴援;「防海新論」所謂『海口太多,節節防守,顧彼失此;又複調兵赴救,大犯兵家之忌。
宜擇要地三五處重兵防堵,餘則以棄為守』:良不誣也。
西遷大舉,本不宜倉猝;然兩害相形,取其較輕。
與其賠巨款,割要地,駐倭兵于黃海天津,梗得南北咽喉、掣我肘腋,不如暫請皇上西巡,俾倭寇不能挾畿輔以為恫喝;一面激勵諸将力掃兇鋒,俟寇氛平定,然後奉迎乘輿。
蓋今日和議不成,倭人未必遽能震撼畿輔;倭約一立,則後日事事受制,見侮外夷。
發、撚之亂,蹂躏十餘省,賴皇太後聖明,一意進剿,卒成中興之功;設當時與賊議和、畫疆而守,至今尚可為國乎?今倭寇不過占奉天數縣之地,在中國如九牛之亡一毛;何遽委曲将就,一至于此!倭寇民窮财盡,能與力持一年半載,必将内蹶;不與議和,而和成矣。
職等位秩卑微,明知妄談國政,得罪大臣,自幹斧钺;然事關大局安危,難甘緘默。
伏乞總憲、副憲大人據情代奏,不勝悚惶之至!職等謹呈。
光緒二十年三月三十日。
翰林院編修李骥年等呈文 翰林院編修李骥年、駱景宙、修撰劉福姚、庶吉士關冕鈞、内閣中書陸嘉晉、吏部主事雷祖迪、關榕祚、陸輔清、戶部主事李慶雲、傅超衡、謝啟華、龐之盛、金鵬、馮舜生、禮部主事曹穗、兵部主事黨慶奎、陸嘉藻、刑部主事蔡揆忠、張其镃、黃守正、工部主事李演、光祿寺署正唐啟宇、蘇龍恂、林澤,為呈請代奏事。
竊聞倭人和議,已有成約;兵費之外,割台灣、遼南一帶歸倭管轄,并所攻得之地均不退還等語。
此約一出,中外駭異。
請将目前大害,為皇上陳之。
台灣一島雖懸海外,實南洋四省之門戶;輪舟往來;朝發夕至。
一為倭人占踞,則咫尺之内,防不勝防。
聞台民志切同仇,紛紛向大吏籲請,鹹願自備資糧、同心死守。
此等思義之氣,皆列聖深仁厚澤培養而成;一旦棄諸外夷,不特台民無所控訴,四海之人誰不解體!且台地崇山峻嶺,最稱天險;即失一二海口,陸路尚足自固。
倭欲取以兵力,猝難得手。
今以沃壤千裡拱手授人,恐自茲以往,東南無安枕之日矣!若遼東為國家肇基之地,山川雄厚,形勝攸資;陵寝所在,豈可咫尺讓人!今割棄遼南一帶,而旅順、威海複駐倭兵;拊背扼吭,肘腋之間皆足為變。
一有緩急,京師遂成孤立之勢。
且今之所以議和者,以保京師也;審若是,而京師之危轉甚于今日。
何者?南北之路既斷,根本之計又虛;兩路受敵,何以應之!若謂既和之後,再圖自強;無論人懷偷安、積習難挽,即有一、二豪傑力求振作,而割地、償費之後險要盡失、饷源日竭,日脧月削,智勇俱困,誰為皇上力撐危局者!今泰西諸國眈眈虎視,将視此舉為進退;倭如得志,誰不效尤!召兵禍而啟戎心,誠不知何以策其後矣! 抑聞倭人用兵,每戶抽一丁,國人積怨;加以國債累累,外強中幹,萬難持久。
特藉虛聲恫喝,要挾百端。
但能堅忍數月,彼即形見勢绌;故和議愈遲,則就範愈易。
伏願皇上獨奮幹斷,勿予批準;将倭人約章饬下王大臣等公同會議,尺寸之地不可輕棄。
庶今日所以力争邊境者,即異日所以力保京師也。
天下幸甚!臣民幸甚! 為此呈請代奏。
謹呈。
兵部主事方家澍等呈文 兵部主事方家澍等,為勢逼萬難、和戰俱困,請統籌全局,伸明大義,以定策遷都诏示中外;恭請代奏事。
竊見今日之局,主戰者徒争空名,主和者亦賈實禍。
蓋不遷都而戰,是為孤注一擲;不遷都而和,是為鸩脯充饑。
何以言之?中國自水師告熸,皇上既屈意議和,而倭人要挾之端,外間傳聞:既不還東省,又欲割台灣;既厚賠兵費,又欲改造土貨;既逼繳炮台、軍械,又欲駐兵内地各節。
如此和局,為中國開辟以來所未聞、五大洲各國所未有。
乃倭人敢于要求無厭者,以為都城岌岌旦夕,在彼掌握中耳;倭人必肆其要求、不留一毫餘地者,以中國地大物博,不如是摯其手足、竭其膏脂,不能制其死命耳。
然則戰既危在旦夕,和又必不可以為國。
統籌全局、深權大義,将使倭人所以恫喝我者一旦失所挾持,莫如以定策遷都诏示中外也。
今之言戰者,大有人矣。
問其何以戰?則曰饷宜足、兵宜精、将帥宜用命也。
問其饷何從足、兵何從精、将帥何從用命?則茫無以應也。
今之言和之害者,更大有人矣。
夫和之為害,不勝枚舉。
夫人而知然,凡事當審時度勢,分别輕重言之。
今不分輕重,毛舉細故,動累萬言;于十分危急之秋,猶持一毫不肯讓人之論。
迂闊之見,不待智者而知其非。
伏計今日之和,賠費不可惜,而當思費之所從出;則各口岸改造土貨,必不可行也。
割地不可惜,而當思已失之地全不歸還、未失之地何為更割也。
且所以急急議和者,畏倭兵之逼京邑耳;和焉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