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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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明道元年,宸妃李氏薨。

    生仁宗。

    初,皇太後以上為己子,太後劉氏。

    而李氏嘿處先朝嫔禦中,人無敢言者,至是薨。

    呂夷簡奏禮宜從厚,太後矍然曰:“宰相亦與宮中事耶?”有頃曰:“卿何為問我子母?”對曰:“太後他日不欲全劉氏乎?”于是三司發哀成服,備官仗葬之。

     二年三月,皇太後崩。

    四月,追尊宸妃李氏為皇太後。

    右司谏範仲淹曰:“太後保佑聖躬十餘年,宜掩小過以全大徳。

    ”戒中外無得言垂簾事。

     四月,上始親政,诏宗戚毋得于禁中通表祈恩,凡内批有司未得行者,審取處分,中外大悅。

    呂夷簡諌八事,曰:正綱紀,塞邪徑,禁貨賂,辨佞士,絶女谒,疎近習,罷力役,節冗費。

    上與夷簡謀以張耆、夏竦、陳堯佐、範雍、趙稹、晏殊皆太後所任用,悉罷之,以李迪同平章事,焚垂簾儀制。

    五月,诏從禦史龎籍之請。

    籍又奏:“陛下躬親萬,用人宜辨邪正,防朋黨,勿使受恩人主,歸感權臣。

    進擢近列,願采公論,母令出于執政。

    ”孔道輔嘗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龎君。

    ”可謂天子禦史。

     天聖之初,此一時也;明道二年之後,此又一時也。

    天聖之初,政在東朝,太後。

    天下猶未見人主之徳。

    自明道二年四月親政之後,抑内降,正朝綱,擯斥張耆、陳堯佐、夏竦之徒,而擢用範仲淹、孔道輔、龎籍輩,天下骎骎向治矣。

    嗚呼!明道二年之親政,積而為慶厯、嘉佑之盛;元佑八年之親政,變而為紹聖、元符之紛紛,人主可不謹其乎?東朝還政則一,而仁宗、哲宗親政則異,人主可不于用人而謹其乎? 教宗英立儲嗣 嘉佑元年八月,韓琦為樞宻使,乞内建書院,擇宗室賢者升于内學,聽斷之暇,特賜臨幸,以觀器識。

     是年十月,解範鎮言職。

    先是,知谏院以上春秋髙而未立儲嗣,又不禦朝者累月,曰:“天下之事,尚有大于此者乎?”即上疏言:“太祖舎其子而立太宗,此天下之大公也;真宗取宗室子養之宮中,此天下之大慮也,願陛下以太祖之心行真宗之故事,擇宗室賢者,異其禮物而施之政事,俟有聖嗣,複遣還邸。

    ”累上不報。

    上泣曰:“朕知卿心,卿言是也,當更俟二、三年。

    ”章凡十九上,待罪者百餘日,須發盡白。

    由是卒解言職,朝廷知不能奪也。

     嘉佑三年,範鎮知制诰,每因事未嘗不以儲嗣為言,冀上心感動,曰:“陛下許臣三年矣,願早定大計。

    ”後司馬光複見上曰:“小人無逺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所厚善者耳。

    唐自文宗以後,立嗣皆出左右之意,至有定國老門生天子者。

    ”上大感悟,曰:“送中書。

    ”光見韓琦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夜半禁中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

    ”韓琦等皆曰:“敢不盡力?” 嘉佑六年十月,皇侄起複知宗正事。

    英宗。

    上在位四十一年,皇嗣未立,韓琦取《孔光傳》進曰:“漢成帝即位二十五年無嗣,立弟之子定陶王為太子。

    成帝中材之主,猶能之,況陛下之聖哉?”遂與曾公亮、歐陽修又極言之,明日複請,上曰:“決矣。

    ”時皇侄宗實方服濮王服,乃诏起複。

    嘉佑七年八月,立宗實為太子。

    琦至中書,召王珪草诏,珪曰:“此大事也,後不可悔。

    ”上指心曰:“此決自朕懐,非由大臣之言。

    ”其議遂定。

     嘉佑定嗣,決自朕懐,非由大臣之言者,見之定也。

    紹興建儲,出于朕意,非因臣下建明者,謀之決也。

    紹興十一年上曰:“普安郡王甚賢,可議除少保傅。

    ”複曰:“此事出于朕意,而非因臣下建也。

    ” 宰相執政 幹興元年,内侍雷允恭伏誅,丁謂罷。

    謂庇雷允恭擅移陵寝,王曾以計絶同列,請獨對,直言丁謂包藏禍心,太後大驚,謂尋貶崖州,京師為之語曰:“欲得天下甯,當拔眼中丁;欲得天下好,莫如召老。

    ”七月,以王曾為平章事,呂夷簡、魯宗道同知政事。

    宗道常于真宗前曰:“臣在谏列而谏,奈何以數厭之?”禦筆題殿柱曰:“魯直”。

    後判流内铨,患铨格煩宻,及知吏奸,多匝革之。

     逺小人之法不可以不嚴,而去小人之不可以不宻,故來鄭朋、楊興之奸者,陳蕃失于不宻,遂激為朋黨之變。

    唐甘露白馬之禍,李訓、鄭注皆蹈事不宻之戒也。

    丁謂之奸,真宗晚年欲去之矣,準被酒漏言,失于不宻,反有崖州之行。

    至是謂之烽焰愈熾,内倚宦官雷允恭、貴戚錢惟演為奸,外與曹利用、林特等為黨,勢若拔山矣。

    而曾一旦去之,其宻也。

    故雖以計傾之,而當時公論亦不以為禍焉。

    王曾去丁謂,其宻,諸子勤【虛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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