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西安事變“雙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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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校鈞鑒:東北淪亡,時逾五載,國權淩夷,疆土日蹙。

    淞滬協定,屈辱于前;塘沽何梅協定,繼之于後。

    凡屬國人,無不痛心。

    近來國際情形豹變,相互勾結,以我國家民族為犧牲。

    綏東戰起,群情鼎沸。

    士氣激昂,丁此時機,我中樞領袖,應如何激勵軍民,發動全國之整個抗戰。

    凡前方之守土将士,浴血殺敵,後方之外交當局乃力謀妥協。

    自上海愛國冤獄暴發,世界震驚,舉國痛憤。

    愛國獲罪,令人發指。

    蔣委員長介公受群小包圍棄絕民衆,誤國咎深,學良等涕泣進谏,累遭重斥。

    日昨西安學生舉行救國運動,竟嗾使員警,槍殺愛國幼童,稍具人心,孰忍出此?學良等多年袍澤,不忍坐視,因對介公系最後之诤谏,保其安全,促其反省,西北軍民,一緻主張如下:(一)改組南京政府,容納各黨派,共同負責救國。

    (二)停止一切内戰。

    (三)立即釋放上海被捕之愛國領袖。

    (四)釋放全國一切政治犯。

    (五)開放民衆愛國運動。

    (六)保障人民集會結社一切之政治自由。

    (七)确實遵行孫總理遺囑。

    (八)立即召開救國會議。

    以上八項,為我等及西北軍民一緻救國主張,望諸俯順輿情,開誠采納,為國家開将來一線之生機,滌以往誤國之衍尤。

    大義當前,不容反顧,隻求于救亡主張貫徹有濟,于國家為功為罪,一聽國人之處置。

    臨電不勝迫切待命之至。

    張學良、楊虎城、朱紹良、馬占山、于學忠、陳誠、邵力子、蔣鼎文、陳調元、衛立煌、錢大鈞、何柱國、馮欽哉、孫蔚如、陳繼承、王以哲、萬耀煌、董英斌、缪征流叩文。

    ” 張學良、楊虎城先生廿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自西安電:“急。

    馮副委員長煥公,李委員協和先生賜鑒:日寇深入謀我益急,凡在血氣之倫,同深發指。

    為民族計,為國家計,自非發動民族解放戰争,立起抗日,無以救國圖存;若再一味退讓,妄冀和平解決,是猶抱薪救火,勢不至滅國亡種不止,瞻念前途,曷深栗懼。

    我民衆在蔣委員長領導之下,矢忠竭誠久矣。

     在蔣公自應領導全民,對敵抗戰,藉副斯民之意。

     最近蔣公莅陝,良等更一再陳詞,垂泣而道,希其翻然醒覺,反戈東上。

    乃近默察情形,于軍事仍堅持其内戰式之剿匪主張,于民意則拘捕救國領袖,槍殺愛國幼童,查禁正當輿論,似此一意孤行,親痛仇快,危亡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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