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英夷入寇大變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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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夷因前在通州被獲各人,有為胥役拷掠緻死者五名,此次聲言洩忿,放火将圓明園、三山(玉泉、萬壽、香山)等處,全行燒毀。
煙焰迷天,紅光半壁。
連燒五日五夜,不啻鹹陽一炬。
數百載之精華,億萬金之積貯,以及宗器、裳衣、書畫、珍寶、玩好等物,有用者載入夷營,不要者變為瓦礫,更被土匪搜劫一空。
萬間宮殿,蕩為墟矣。
伊誰之咎?至曆代聖容,皆為碎裂,尤不忍聞矣。
當未放火之先,夷酋索恤銀五十萬,曾有照會給恭王。
王亦照會該夷,遣一守備往投。
讵該弁竟未送到,私将照會毀棄,複捏造夷字收條繳差。
夷酋等候至三日,不見照會,因而燒園。
後事情洩露,将該守備立即正法,然已無裨于事矣。
初七、八兩日,恒褀帶領巴夷,相度蓋館地面。
如隆福寺、老君堂、天主堂等處,均要占踞。
又有王府數處。
後各府皆賄求巴酋,始行讓出。
初九日,夷人強挾順天府尹董醇,帶往厚載門,擅入鹹陽宮,遊景山,至太高殿,過神武門外橋而回。
宮門禁地,任其往來,令人發指。
數日間,屢有上谕示恭王,言:“夷情叵測,萬不可親身往見”,并有“勿蹈虎口”之語。
恭邸複奏有雲:“奴才于皇上,分則君臣,親則骨肉。
捧讀朱谕,愛臣者至矣。
然臣不親見,該夷必不罷休。
合城億萬生靈所系,臣雖死無憾”雲雲。
初十日,由戶部發現銀五十萬兩,共計二百五十箱。
夷人紛紛擡去。
并商議伊等見恭王儀注。
十一日巳刻,恭王領馬步兵二千進城。
文有文祥,武有勝保,威儀嚴肅,夷人為之氣奪。
至吏部下馬時,一二品大員皆集。
夷等恐有埋伏,亦派夷兵二千,前後防守。
未刻,巴夏裡先到,親來請恭王安,行全禮。
王遂攜巴夷同至禮部。
申初,額爾金乘轎至大堂前下轎。
王迎于檐下。
額酋亦行彼國全禮,王拱揖答之。
入座後,通使傳話,略為寒暄而已。
當面畫押,互相和約。
夷酋等深贊王賢,感激無地。
巴夷尤為恭敬歎服。
臨行額酋複至王前,行禮告辭也。
王送至階下而回。
是日合城往觀,填街塞巷,亦盛舉也。
十二日,與佛蘭西換約,禮節與英夷同。
十三日米利堅、俄羅斯、黑鬼國換約。
該夷等因燒毀海澱,于一千六百萬中,讓三百萬。
然其所掠者,已不下千萬矣,将誰欺耶? 十四、十五兩日,夷人出南城,至前門大街、珠寶市、大栅欄等處,買辦貨物。
雖不甚猖獗,而各人攜帶槍刀,少不如意,即行滋擾。
于是鋪戶多關者。
十七日,佛蘭西首先退兵。
因英夷肆掠無忌,彼亦為之不平,遂忿而先去也。
英夷重修順城門内天主堂,日往念經。
并令我國将和約條款,刊刻眷黃,頒行天下。
畏各省關閉絕其貿易也。
複欲拆毀我地壇,築彼炮台,幸而中止。
十八日,英夷請恭王赴宴,并送王禮物甚多。
又述說彼此起釁之由,懇王入奏,代陳下情,頗為恭順。
廿日後,夷人逐日出城,聽戲閑遊,毫無阻礙。
廿三日,夷人将安定門交還,始準我軍民出入。
廿四日,上召僧邸、瑞麟赴行在,并饬令各衙門堂司官員揀赴行在。
無論大小官員,俱不準告假。
才覺安定,威權又作矣。
是時恭邸進城,駐瑞應寺。
廿五日,方有邸抄上谕雲:“恭親王奕奏互換和約一折,本月十一、二等日,業經恭親王奕,将八年所定和約,及本年續約,與英、佛各國互換。
所有和約内所定各條,均皆允準,行諸久遠。
從此永息幹戈,共敦和好。
彼此相安以信,各無猜疑。
其和約内應行事宜,即通行各省督撫大吏,遵照辦理。
欽此。
” 廿六日,恭邸奏請回銮。
廿七日,英夷始退兵。
軍機文祥及諸大臣與之餞行。
該夷酋等雲:“我等此來,甚為騷擾,大皇帝破費多多。
至今大皇帝未回,我等心甚不安。
理應我帶兵赴熱河迎駕,恐大皇帝見疑。
又複北行,更為不美。
是以不敢前往。
異日諸公可為我們代奏”等語。
驕傲之态,淩辱之言,我執事諸大老汗顔聽受而已。
廿九日,夷兵俱已退淨。
諸大臣奏請回銮。
奉朱批雲:“夷人雖退,尚踞天津。
條款内有面遞國書一條,并未議妥。
該夷如有反複,轉恐有甚于八月初八日之事者。
爾諸臣孰能保無後患?”上意若此,其久駐熱河必矣。
賞還僧邸王爵,并三眼花翎。
賞瑞麟侍郎銜,饬令帶兵赴河間,防剿撚匪。
英夷之事,于此結矣。
煙焰迷天,紅光半壁。
連燒五日五夜,不啻鹹陽一炬。
數百載之精華,億萬金之積貯,以及宗器、裳衣、書畫、珍寶、玩好等物,有用者載入夷營,不要者變為瓦礫,更被土匪搜劫一空。
萬間宮殿,蕩為墟矣。
伊誰之咎?至曆代聖容,皆為碎裂,尤不忍聞矣。
當未放火之先,夷酋索恤銀五十萬,曾有照會給恭王。
王亦照會該夷,遣一守備往投。
讵該弁竟未送到,私将照會毀棄,複捏造夷字收條繳差。
夷酋等候至三日,不見照會,因而燒園。
後事情洩露,将該守備立即正法,然已無裨于事矣。
初七、八兩日,恒褀帶領巴夷,相度蓋館地面。
如隆福寺、老君堂、天主堂等處,均要占踞。
又有王府數處。
後各府皆賄求巴酋,始行讓出。
初九日,夷人強挾順天府尹董醇,帶往厚載門,擅入鹹陽宮,遊景山,至太高殿,過神武門外橋而回。
宮門禁地,任其往來,令人發指。
數日間,屢有上谕示恭王,言:“夷情叵測,萬不可親身往見”,并有“勿蹈虎口”之語。
恭邸複奏有雲:“奴才于皇上,分則君臣,親則骨肉。
捧讀朱谕,愛臣者至矣。
然臣不親見,該夷必不罷休。
合城億萬生靈所系,臣雖死無憾”雲雲。
初十日,由戶部發現銀五十萬兩,共計二百五十箱。
夷人紛紛擡去。
并商議伊等見恭王儀注。
十一日巳刻,恭王領馬步兵二千進城。
文有文祥,武有勝保,威儀嚴肅,夷人為之氣奪。
至吏部下馬時,一二品大員皆集。
夷等恐有埋伏,亦派夷兵二千,前後防守。
未刻,巴夏裡先到,親來請恭王安,行全禮。
王遂攜巴夷同至禮部。
申初,額爾金乘轎至大堂前下轎。
王迎于檐下。
額酋亦行彼國全禮,王拱揖答之。
入座後,通使傳話,略為寒暄而已。
當面畫押,互相和約。
夷酋等深贊王賢,感激無地。
巴夷尤為恭敬歎服。
臨行額酋複至王前,行禮告辭也。
王送至階下而回。
是日合城往觀,填街塞巷,亦盛舉也。
十二日,與佛蘭西換約,禮節與英夷同。
十三日米利堅、俄羅斯、黑鬼國換約。
該夷等因燒毀海澱,于一千六百萬中,讓三百萬。
然其所掠者,已不下千萬矣,将誰欺耶? 十四、十五兩日,夷人出南城,至前門大街、珠寶市、大栅欄等處,買辦貨物。
雖不甚猖獗,而各人攜帶槍刀,少不如意,即行滋擾。
于是鋪戶多關者。
十七日,佛蘭西首先退兵。
因英夷肆掠無忌,彼亦為之不平,遂忿而先去也。
英夷重修順城門内天主堂,日往念經。
并令我國将和約條款,刊刻眷黃,頒行天下。
畏各省關閉絕其貿易也。
複欲拆毀我地壇,築彼炮台,幸而中止。
十八日,英夷請恭王赴宴,并送王禮物甚多。
又述說彼此起釁之由,懇王入奏,代陳下情,頗為恭順。
廿日後,夷人逐日出城,聽戲閑遊,毫無阻礙。
廿三日,夷人将安定門交還,始準我軍民出入。
廿四日,上召僧邸、瑞麟赴行在,并饬令各衙門堂司官員揀赴行在。
無論大小官員,俱不準告假。
才覺安定,威權又作矣。
是時恭邸進城,駐瑞應寺。
廿五日,方有邸抄上谕雲:“恭親王奕奏互換和約一折,本月十一、二等日,業經恭親王奕,将八年所定和約,及本年續約,與英、佛各國互換。
所有和約内所定各條,均皆允準,行諸久遠。
從此永息幹戈,共敦和好。
彼此相安以信,各無猜疑。
其和約内應行事宜,即通行各省督撫大吏,遵照辦理。
欽此。
” 廿六日,恭邸奏請回銮。
廿七日,英夷始退兵。
軍機文祥及諸大臣與之餞行。
該夷酋等雲:“我等此來,甚為騷擾,大皇帝破費多多。
至今大皇帝未回,我等心甚不安。
理應我帶兵赴熱河迎駕,恐大皇帝見疑。
又複北行,更為不美。
是以不敢前往。
異日諸公可為我們代奏”等語。
驕傲之态,淩辱之言,我執事諸大老汗顔聽受而已。
廿九日,夷兵俱已退淨。
諸大臣奏請回銮。
奉朱批雲:“夷人雖退,尚踞天津。
條款内有面遞國書一條,并未議妥。
該夷如有反複,轉恐有甚于八月初八日之事者。
爾諸臣孰能保無後患?”上意若此,其久駐熱河必矣。
賞還僧邸王爵,并三眼花翎。
賞瑞麟侍郎銜,饬令帶兵赴河間,防剿撚匪。
英夷之事,于此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