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接受改造 六 日本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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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躬,流着淚說道: “證人所說的完全是事實。

    ” 這情景不由我不想起東京國際法庭。

    在那裡,日本戰犯通過他們的律師叫嚣着,攻擊着證人,為着減輕罪罰,百般設法,掩蓋自己的罪行。

    而在這裡,不僅是古海,不僅是我的作證對方而是所有受到審判的戰犯全部認罪服刑。

     關于日本戰犯,我的弟弟和妹夫們,特别是記性好的老萬,講它幾天也講不完。

    他們從檢舉認罪開始,便參加翻譯日本戰犯大量的認罪材料,大批日本戰犯遣送回國後,他們又協助管理所翻譯大量的日本來信。

    妹夫們釋放之後,這工作由溥傑和老邦幾個人擔任。

    從一九五六年起,我就不斷地零碎地從他們嘴裡聽到不少日本戰犯的故事。

     有個日本戰犯,是前陸軍将官,在一九五四年檢察機關開始調查時,也許是由于他怕,也許是由于敵視,是從他嘴裡查不出多少東西的。

    甚至在大會上,受到他的部下官兵的指控時,他還沒放下自己的将官架子。

    但是這次在法庭上,他承認了指揮他的部隊在冀東地區和河南浚縣等地,進行過六次集體屠殺和平居民的罪行。

    例如,一九四二年十月,他屬下的一個聯隊,在潘家戴莊屠殺了一千二百八十多名居民、燒掉民房一千多間的罪行。

    他在法庭面前承認了所有這些事實。

    他被判處二十年徒刑之後,向記者說:“在進行判決時,我按照我過去的罪行來判斷,認為中國對我這樣悖逆人道、違反國際公法的人,當然要從嚴處斷,處以死刑。

    ”他又說,在調查犯罪事實的時候,是非常正确而公正的,完全是用了他們在舊社會未曾見聞過的方法進行調查的。

    他說,盡管自己的罪惡沒有什麼辯護餘地,可是法庭還是派了辯護人來,起訴書也是幾天前送交他的,他覺得這是對他的人格的尊重。

    說到犯罪,他說:“當我想到我曾經殺害過很多的中國人民,使他們的遺屬的生活遭到困難,而目前照顧我的正是被害者的親人,這時候我的心有如刀割一般。

    ” 有個日本前大住,受到了不起訴處分而被釋放。

    我的三妹夫曾翻過一封從日本的來信,是和這位大住同船回國的一個戰犯寫的,信裡提到日本記者知道了這個大住在監獄裡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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