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由疑懼到認罪 十一 “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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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秀還是怒目相視,好像猶未甘心的樣子。

    幸虧這個大會到此就結束了。

     我回到監房裡,趕緊提筆寫了一個檢讨書給所方。

    我想到所長知道了一定很生氣的,心裡不由得埋怨小瑞,于什麼把這件事告訴小固和小秀呢?小固和小秀未免太無情了,咱們到底是一家人,你們不跟老萬和老潤學,竟連大李也比不上!過了不久,我看到了他們寫的書面檢舉材料,才知道家裡人的變化比我估計到的還要可怕。

     按照規定,每份檢舉材料都要本人看過。

    趙訊問員拿了那堆檢舉材料,照例地說: “你看完,同意的簽字,不同意的可以提出申辯。

    ” 我先看過了一些僞大臣寫的。

    這都是僞滿政權的公開材料,我都簽了字。

    接着便看我的家族寫的。

    我看了不多頁,手心就冒汗了。

     老萬的檢舉材料裡,有一條是這樣寫着的: 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晚上我入宮見溥儀。

    溥正在寫一紙條,此時張景惠及武部六藏正在外間屋候見。

    溥向我出示紙條,内容大意是:令全滿軍民與日本皇軍共同作戰,擊潰來侵之敵人(蘇軍)。

    溥謂将依此出示張景惠等,問我有何見解。

    我答雲:隻有此一途,别無他策。

    我心想這可毀了!我原把這件事算在吉岡的賬上了。

     大李的檢舉,更令我吃驚。

    他不但把我離開天津的詳情寫了,而且把我寫自傳前跟他訂“攻守同盟”的事情也寫上了。

     事情不僅僅是如此。

    他們對我過去的日常行為——我怎麼對待日本人,又怎樣對待家裡的人——揭露得非常具體。

    如果把這類事情個别地說出一件兩件,或者還不算什麼,現在經他們這樣一集中起來,情形就不同了。

    例如老萬寫的有這麼一段: 在僞宮看電影時,有天皇出現即起立立正,遇有日兵攻占鏡頭即大鼓掌。

    原因是放電影的是日本人。

     一九四四年實行節約煤炭時,溥儀曾令緝熙樓停止升火,為的做給吉岡看,但在自己卧室内,背着吉岡用電火取暖。

     溥儀逃亡大栗子溝,把倭神與裕仁母親像放在車上客廳内,他從那裡經過必行九十度和,并命我們也如此。

     小瑞的檢舉裡有這樣一段: 他用的孤兒,有的才十一二歲,有的父母被日寇殺害後收容到博濟總會,前後要來使用的有二十名。

    工作十七八小時,吃的高粱米鹹菜,嘗盡非刑,打手闆是經常的、最輕的。

    站木籠、跪鐵鍊、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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