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太師殷比幹祠墓碑記

關燈
不依形而立、不随死而亡也。

     嘉靖丁酉,巡按河南監察禦史慈溪葉公照、平定朱公方,先後相繼,奉命茲土。

    祗谒祠墓,慨意修複。

    先是,衛輝府知府泾陽呂君颛,調任未果。

    知府利津王君聘,鸠财役力,令輝縣主簿溫尚志、本府陰陽官路龍,日夜督事。

    正傾補壞,築土培林。

    自大殿、兩廊、二門、大門之内,又益以齊堂十間。

    綽楔隧表,煥然一新;以嘉靖戊戌冬十月迄工矣。

    于是守巡河北道布政使司左參政臨川樂公頀、按察司佥事京山王公格,式觀厥成,鹹有題詠。

     亡何,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下,各處帝王陵寝、前代名賢敕葬墳墓蕪穢不治者,所在官司即與修理;照例編佥附近民丁,看護免差。

    于是王君率其僚同知晉城裴骞、通判日照許缙、淇南楊仲旻、推官遼州楊永福酾牲樹石,謂是役也不可無記。

    以骞調官多暇、留心文墨,嘗修、「比幹錄」、作「比幹傳」;請複為記。

    因表次如左,以附諸碑碣之後。

    使萬世為君者,未至稔惡拒谏,當以纣為殷鑒;萬世為臣者,若欲盡忠死節,當以比幹為宗師。

    勿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繩人以比幹,萬古無忠臣矣。

    然則過祠墓而式遺像者,可不凜凜然哉!可不凜凜然哉!是為記。

     明嘉靖十七年戊戌冬日,河南衛輝府同知、前通政司右晉城裴骞撰。

    
0.04533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