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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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思迪
請重夫婦之倫 【篇名由編者所加。
】 人倫之中,夫婦為重。
比見内外大臣得罪就刑者,其妻妾就斷付它人,似與國朝旌表貞節之旨不侔,夫亡終制之令相反。
以失節之婦配有功之人,又似與前賢所謂娶失節者以配身是以失節之意不同。
今後凡負國之臣,籍沒奴婢财産,不必罪其妻子。
當典刑者,則孥戮之,不必斷付它人,庶使婦人均得守節。
請着為令。
(錄自《曆代名臣奏議》卷二百十四) 把的于思 請停罷近侍諸臣奏請恩賜 【篇名系編者所加。
】 朝廷自去秋命将出師,戡定禍亂,其供給軍需,賞赉将士,所費不可勝紀。
若以歲入經賦較之,則其所出已過數倍。
今諸王朝會,舊制一切供億,俱尚未給,而陝西等處饑馑薦臻,餓殍枕藉,加以冬春之交,雪雨衍期,麥苗槁死,秋田未種,民庶遑遑,流移者。
臣伏思之,此正國家節用之時也。
如果有功必當賞赉者,宜視其官之崇卑而輕重之,不惟省費,亦可示勸。
其近侍諸臣奏請恩賜,宜悉停罷,以纾民力。
(錄自《元史》卷三十一《明宗紀》) 蓋苗 谏以建康潛邸為佛寺 【篇名系編者所加。
】 臣聞使民以時,使臣以禮,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緻隆平者。
陛下龍潛建業之時,居民困于供給,幸而獲今日之運,百姓跂足舉首,以望非常之恩。
今奪農時以創佛寺,又廢民居,使之家破産蕩,豈聖人禦天下之道乎?昔漢高帝興于豐、沛,為複兩縣,光武中興南陽,免稅三年,既不務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滿斯民之望哉!且佛以慈悲為心,方便為教,今尊佛氏而害生民,無乃違其方便之教乎?台臣職專糾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繕之役,豈其禮哉?(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五《蓋苗傳》) 谏泛舟玉泉 【篇名系編者所加。
】 今頻年不登,邊隅不靖,政當恐懼修省,何暇逸遊,以臨不測之淵乎?(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五《蓋苗傳》) 史惟良 請厘正不便之事以弭 【篇名系編者所加。
】 今天下郡邑被者,國家經費若此之繁,帑藏空虛,生民凋瘵,此政更新百廢之時。
宜遵世祖成憲,汰冗濫蠶食之人,罷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便者,鹹厘正之。
如此,則天可弭,祯祥可緻。
不然,将恐因循苟且,其弊漸深,治亂之由,自此而分矣。
(錄自《元史》卷三十三《文宗紀》二) 張士弘 明辯賞罰疏 朝廷政務,賞罰為先。
功罪既明,天下斯定。
國家近年自帖木疊兒竊位擅權,假刑罰以遂其私,綱紀始紊。
迨至泰定,爵賞益濫。
比以兵興,用人甚急,然而賞罰不可不嚴。
夫功之高下,過之重輕,皆系天下之公論。
願命有司,務合公議,明示黜陟。
功罪既明,賞罰攸當,則朝廷肅清,紀綱振舉,而天下治矣。
(錄自《曆代名臣奏議》卷一百八十九) 陳思謙 四事議 【篇名系編者所加。
】 上有宗廟社稷之重,下有四海烝民之生,前有祖宗垂創之艱,後有子孫長久之計。
中論秦、漢以來,上下三千餘年,天下一統者,六百餘年而已。
我朝開國,百有餘年,混一六十餘年,土宇人民,三代、漢、唐所未有也。
民有千金之産,猶謹守之,以為先人所營,君臨天下,承祖宗艱難之業,而傳祚萬世者乎!臣愚以興亡懇懇言者,誠以皇上有元之聖主,今日乃皇上盛時圖治之機,茲不可失也。
戶部賜田,諸怯薛支請海青、獅、豹肉食,及局院工糧,好事布施,一切泛支,以至元三十年以前較之,動增數十倍。
至順經費,缺二百三十九萬餘錠。
宜節無益不急之費,以備軍國之用,苟能三分損一以惠民,夫豈小哉! 軍站消乏,簽補則無殷實之戶,接濟則無羨餘之财,倘能征行,必括民間之馬,苟能修馬政,亦其一助也。
方今西越流沙,北際沙漠,東及遼海,地氣高寒,水甘草美,無非牧養之地。
宜設置群牧使司,統領十監,專治馬政,并畜牛羊,數年之後,馬實蕃盛,或給軍以收兵威,或給站以優民力,牛羊之富,又足以給國用,非小補也。
铨衡之弊,入仕之門太多,黜陟之法太簡,州郡之任太淹,朝省之除太速。
欲設三策,以救四弊。
一曰,至元三十年以後增設衙門,冗濫不急者,從實減并,其外有選法者,并入中書。
二曰,宜參酌古制,設辟舉之科,令三品以下,各舉所知,得才則受賞,失實則受罰。
三曰,古者刺史入為三公,郎官出宰百裡,蓋使外職識朝廷治體,内官知民間利病。
今後曆縣尹有能聲善政者受郎官禦史,曆郡守有奇才異績者任憲使尚書,其餘各驗資品通遷,在内者不得三考連任京官,在外者須曆兩任乃遷内職。
績非出類、守不敗官者,則循以年勞,處以常調。
凡朝缺官員,須二十月之上,方許遷除。
(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四《陳思謙傳》) 烏古孫良桢 進講經筵疏 【篇名系編者所加。
】 天曆數年間,紀綱大壞,元氣傷夷。
天佑聖明,入膺大統。
而西宮秉政,奸臣弄權,畜憾十有餘年。
天威一怒,陰晦開明,以正大名,以章大孝,此誠兢兢業業祈天永命之秋,其術在乎敬身修德而已。
今經筵多領以職事臣,數日一進講,不渝數刻已罷,而禦小臣,恒侍左右,何益于盛德哉!臣願招延儒臣若許衡者數人,置于禁密,常以唐、虞、三代之道,啟沃宸衷,日新其德,實萬世無疆之福也。
(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七《烏古孫良桢傳》) 請從漢人南人禮制 【篇名系編者所加。
】 綱常皆出于天而不可變,議法之吏,乃言國人不拘此例,諸國人各從本俗。
是漢、南人當守綱常,國人、諸國人不必守綱常也。
名曰優之,實則陷之,外若尊之,内實侮之,推其本心所以待國人者,不若漢、南人之厚也。
請下禮官有司及右科進士在朝者會議,自天子至于庶人,皆從禮制,以成列聖未遑之典,明萬世不易之道。
(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七《烏古孫良桢傳》) 歐陽玄 策 問:今天下之事,有可言者多矣,姑舉其大者言之:冗官之未汰,铨選之未精,殿最之未明,法律之未定。
此四者,方今之急務,朝廷之所欲聞,而士君子所當講者,其參酌古今以對,毋泛毋略。
對:洪惟盛時,設茂科,策多士,而開其直述之門;執事典文衡,詢承學,而試以時務之大。
夫天下之事誠多矣,至于大而可言者,亦今世之所嗫嚅者也。
自士大夫間以道故常為練事,以言要切為幹時,是以至論罕聞。
今執事不循故常,不貴泛略,舉急務以詢諸人,豈非盛時開直述之門,而得為不諱之問?然而所謂直述者,非以其文樸野,而以其言之切直也。
既以不諱問,宜以直述對。
昔夫子以林放為大哉問,非大其問,以其知本也。
事不知本,多言何裨?愚請言事之本矣。
明問有曰雲雲,是四者,方今所欲聞也。
愚謂非特方今之所欲聞,乃方今之已行者也。
其間行之弗竟,守之弗一,或者未究其本乎?如冗官之汰,大德之初,嘗舉行之。
中書以打減置局而董之,以平章某公或議某司當并,某司則創,某司以兼領之。
議者或創而罷者尋複矣。
辛亥更化,渙發德音,減遙授之官,改升創設者日議并罷,乃并通政于兵部,武備等院皆複舊制,京畿寺監罷者非一,是則冗官汰矣。
然而輿圖之廣,郡邑之,旁蹊曲徑之捷出者,未悉汰也。
铨選之精,則自混一以來,立省選、部選之法為二,别子弟承襲、承繼、承蔭之例為三,設吏員、譯學、儒業、軍功出身之科為四,是則铨選精矣。
然而氏族貴賤之未别,歲月賢否之同淹,或未暇精也。
殿最之明,則自大德、皇慶以來,定十三條之章法,或遣宣撫巡觀,或命禦史曆,是則非不明也。
然而各處廉能,五人之薦,未見即用也;三考黜陟之法,未見可久也。
法律之定,則非無《至元新格》也,非無省部之編例也。
然而掾史一時之議拟而通行者,盡合于至元之法意乎?廣平何相之撰,拟而未進者,竟能為大德之成書乎?由是觀之,四者非不知也,非不行也,愚請論其本焉。
其一曰汰冗官之本,在于減閑散之俸,以厚正官;塞僥幸之路,以清正選。
今正官之俸甚薄,而散佚之祿尚多。
昔劉景升有大牛豆數倍,而負任不及常畜,曹操以之享士,戒冗食也。
方以曆俸為出身,減祿俸之無名,則出身有限矣。
若僥幸之門,斯又正選之大患也。
古者判行,使之置損外同之設,未必非有所循,而為是名以處之。
而漢之爛冑,晉之續貂,實濫觞于茲。
誠能如漢文欲用啬夫,而張釋之終以為不可;家人濫求郎官,而明帝終不以為私恩;則冗者可汰矣。
其二曰精铨選之本,在于嚴族屬之分,以尊吾國人;略歲月之考,以拔其才用。
今之女真、河西,明有着令,而自混色目;北庭族屬鄰于近似,而均視蒙古,乘堅良,并列通顯。
蓋我國人天性渾厚,不自标榜,愚恐數百年之後,求麟趾之公姓,不可複别異矣。
欲還淳古之風,去傑黠之習,則必如貞觀之于崔、盧氏族,命近臣編之,使其派系分明,不得揉進可也。
至于歲月之考,能否同滞,此可畜常調,不可以待賢才。
誠能核名實以甄異能,使碌碌庸吏不得含糊淟涊,苟資曆求序遷,則當如崔佑甫除官八百而不拘常資,寇萊公例用新進而号得士,則铨選可精矣。
其三曰明殿最之本,在于擇才明之監司,絕殿序之污吏。
夫貨來之徒,玩法而殘民者也,豈可複為民之父母乎?三年之殿,邊遠之任,未是悛也。
孟子曰:「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
」身為方嶽而見善不舉,豈得複為人之耳目乎?絕污吏,則願如唐太宗之于黨仁宏,苟犯贓賄,雖至親幸,難以滅公;責監司,則願如齊宣王之封即墨而烹阿大夫,晉文公之誅曹而數其不用僖負羁,則監司必舉,污吏必除,最者非假請托,殿者不可僥幸矣。
其四曰定法律之本,在于酌古今以成法書,優祿秩以選法吏。
今法書無一定,法吏無優選,推谳混于常流,條令裒于書肆。
官不,法無定科,輕重高下,逢其喜怒,出入比附,系其愛憎。
無成書則近于罔民,無優秩則昧于勸善。
昔者子産鑄《刑書》,雖曰叔向笑之,而鄭以治,以能止辟也。
于定國為廷尉,以民無冤而至三公;近代錢若水以同州推官清直而擢樞副,前以示勸也。
如是則法書必作,法吏必優,刑自平允,律自精熟矣。
四者之本,愚既已略言之,其目之備更仆未可終也。
雖然,四者之本所以行之者,一也。
一者何也,信而已。
方今天下急務所可言者,孰有大于信之一字乎?《書》曰:「令出惟行。
」商鞅之伯術,亦以示信為先。
令而不信,則冗官何由汰,铨選何由精,殿最何由明,法律何由定乎?愚故曰所以行之者,信而已。
明問有曰:「宜參酌古今以對,毋泛毋略。
」嗟夫!執事以急務為問,愚敢以泛略為對乎?然四者之有信,猶水木之有本源也。
故敢以為終篇獻,執事其思之。
制曰:朕聞聖賢之君之治天下也,或恭己無為,或不遑暇食,或寬仁恭儉,或力于為善。
其所以緻治雖殊,及乎民安物阜,風淳俗美,刑辟措而鮮用,頌聲作于田裡。
制禮作樂,翕然大和,而麟鳳龜龍,嘉禾朱草,甘露醴泉,諸福之物,莫不畢至。
雖帝王之美,不徒在是,亦其氣之應也。
舜、文之德化尚矣。
若漢之文帝,唐之太宗,猶能緻治如彼,薄漢唐而不居者乎?今天下雖久甯谧,戶口雖甚蕃滋,而稼穑或傷于水旱,細民或緻于阻饑,未能家給人足,時猶仰濟縣官,豈行仁義有未盡效耶?子大夫明古以識今,知常而通變,毋迂闊于事情,毋乖戾于典則。
明以對朕,朕将親覽焉。
臣對:臣聞有志者事竟成。
人主之緻治,莫先于立志。
故善觀人主之治者,先觀其志。
夫人主以能緻之資,操可緻之勢,所圖無不獲,所欲無不成,以求乎天而天應之,以求乎人而人從之。
所以然者,以其志之先定也。
其或緻理之效偶有未備,天人之間偶有未和,則當守之以專,達之以強,以俟夫悠久之效,不可以疑貳阻之也。
臣草茅賤士,何敢上揆淵衷?然以臣切觀陛下之所為,真近古以來大有為之君也。
陛下曩在東宮,仁孝之資,英毅之略,聞于天下也久矣。
既而征四方書以考古今。
飛龍之初,大召宿儒,詢問要道。
臨禦之後,不迩聲色,不事遊畋,凡耳目之娛,營繕之事,秋毫不經于心,惟經籍史傳,日接于前。
于是大興儒科,黼黻至治,祖宗以來,百餘年之曠典,一旦舉而行之,遂使臣之淺陋,亦獲叨奉大對于明時。
雖然,臣之望陛下者,以陛下為有大志,而陛下之策臣者,亦适有以發臣之愚。
臣伏讀聖策曰:「朕聞聖賢之君之治天下也,或恭己無為,或不遑暇食,或寬仁恭儉,或力于為善。
其所以緻治雖殊,及乎民安物阜,風俗淳美,刑辟措而鮮用,頌聲作于田裡,制禮作樂,翕然大和,而麟鳳龜龍,嘉禾朱草,甘露醴泉,諸福之物,莫不畢至。
雖帝王之美,不徒在是,亦其氣之應也。
舜、文之德化尚矣。
若漢之文帝,唐之太宗,猶能緻治如彼,薄漢唐而不居者乎?」嗟夫!薄漢唐一語,此乃聖志之發見也。
陛下此志,可與四三王,可與六五帝矣。
其曰「或恭己無為,或不遑暇食,或寬仁恭儉,或力于為善」,臣愚以謂此未可以觀緻治之殊,當有以驗立志之同也。
古人有言曰:「始于憂勤,終于逸樂。
」若以恭己無為異乎不遑暇食,則隆古之恭己無為者莫舜若也,然而一日二日萬幾,舜何不少自逸豫乎?若以恭儉寬仁異乎力于為善,則近代之恭儉寬仁者莫漢文若也。
然而拊髀思賢,夜半前席,漢文何不為是玄默乎?由是觀之,未有不自憂勤始者。
自憂勤始,志之同也。
陛下既薄漢唐,臣不複膚引漢唐之事,請以舜文終焉。
舜文之道,布在典冊。
陛下既慕舜文,亦法其所為而已矣。
如欲民安而物阜,風淳而俗美,則當思夫利用厚生之何急也?惇典敷教之何先也?由庚、魚麗何自而多也?關雎、麟趾何從而厚也?陛下能法舜、文,即舜、文矣。
如欲刑辟措而鮮用,頌聲作于田裡,則當求如陶者命之明刑,有如虞苪者俾之息訟。
《九歌》可使勿壞也,《大雅》可使無廢也。
陛下能法舜文,即舜文矣。
如欲制禮作樂,翕然太和,則當求如伯夷、後夔、周公者,命之制作于其間,六典之制或尚可講也,九韶之音或尚可學也。
陛下能法舜、文,亦舜、文矣。
至如麟鳳龜龍,諸福之物,莫不畢至。
聖策有曰:「亦其氣之應也。
」臣愚以謂知氣則知志矣。
聖人志氣清明,若神一動,則天地随之。
諸福之物,皆自聖人方寸中來,非自外至也。
《中庸》曰:「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蓋吾之氣順,則天地萬物之氣亦順;吾之氣和,則天地萬物之氣亦和。
天地之氣,見于萬物,同一和順,則百獸自舞于舜之庭,鳳凰自鳴于文之歧也,又何祥瑞之足羨哉! 臣伏讀聖策曰:「今天下雖久甯谧,戶口雖甚蕃滋,而稼穑或傷于水旱,細民或緻于阻饑,未能家給人足,時猶仰濟縣官,豈行仁義猶未盡效耶?」臣愚以謂此天以堅陛下之志也。
古人有言曰:「天心仁愛人君。
」若曰稼穑或傷于水旱,則舜之所謂洚水警予者,猶有甚于今之傷稼者也。
若曰黎民或緻于阻饑,則文王所謂小人怨汝詈汝者,猶有危于今日之阻饑者也。
顧二聖人之所以弭恤患者,罔遊罔淫皇自敬德之外無聞焉。
陛下既法舜、文,讵知天之所以啟舜、文者,不以啟今日耶?陛下以敬天為忠,則水旱可變為豐穰;陛下以恤民為志,則阻饑可變為足食,在方寸一轉移之間耳。
若诿之曰「豈行仁義而未盡效耶?」臣愚竊以為未然。
夫仁義之效,如炊之必熟,種之必生。
行仁義而未至者有矣,未有行仁義不效者也。
陛下如以悠久待之。
或曰聖問如此,而臣辄以為可以四三王,可以六五帝者,何自而知之?蓋因其已行者知之也,其未行者,擴而充之,斯無難。
蓋仁義之積,禮樂必興。
彼漢唐之治,如身衣弋绨,一台惜費,以緻海内殷富,與夫鬥米三錢,外戶不閉,自三代而下,亦可謂盛矣。
然賈生勸漢文以禮樂,而辭曰未遑祖孝孫,杜淹勸太宗以禮樂,而曰治之隆替不系于此。
臣以是知二君于仁義之效,若有所不知也。
今陛下銳情儒科,日議禮樂,而拳拳于仁義之二字,視漢唐何啻相千萬耶?此志所充,宜其俪美于五三盛時也。
大概國家之治,當先論其根本,不可責效于目前。
古之聖賢之君,未嘗不憂勤于其始,逸樂于其終,異于其先,祥瑞于其後;今日之不遑暇食,力于為善,他日之恭己無為,恭儉寬仁也;今日之水旱傷稼,黎民阻饑,他日之麟鳳龜龍,嘉禾朱草也。
若夫備禦之不可無術,救荒之不可無政,求之不可不擇,一賢相事耳,奚以多言為? 臣又讀聖策曰:「子大夫明古以識今,知常而通變,毋迂闊于事情,毋乖戾于典則。
明以對朕,朕将覽焉。
」臣愚以謂事有古今,志無古今,事有通變,志無通變。
聖人之志,與天地之正氣相通,志定于此,氣應于彼,有理之必然者。
倘論水旱而牽合于夏侯生輩《洪範》五事之說,則鄰于迂闊矣;論民饑用乏而附會于權萬紀等建利之謀,則流于乖戾矣。
臣非不知,實所不敢。
臣之拳拳者,惟曰有志者事竟成,陛下留意焉,國家幸甚,天下幸甚。
臣謹對。
(錄自《圭齋文集》卷十二,《四部叢刊》本) 進《遼史》表 開府儀同三司、上
】 人倫之中,夫婦為重。
比見内外大臣得罪就刑者,其妻妾就斷付它人,似與國朝旌表貞節之旨不侔,夫亡終制之令相反。
以失節之婦配有功之人,又似與前賢所謂娶失節者以配身是以失節之意不同。
今後凡負國之臣,籍沒奴婢财産,不必罪其妻子。
當典刑者,則孥戮之,不必斷付它人,庶使婦人均得守節。
請着為令。
(錄自《曆代名臣奏議》卷二百十四) 把的于思 請停罷近侍諸臣奏請恩賜 【篇名系編者所加。
】 朝廷自去秋命将出師,戡定禍亂,其供給軍需,賞赉将士,所費不可勝紀。
若以歲入經賦較之,則其所出已過數倍。
今諸王朝會,舊制一切供億,俱尚未給,而陝西等處饑馑薦臻,餓殍枕藉,加以冬春之交,雪雨衍期,麥苗槁死,秋田未種,民庶遑遑,流移者。
臣伏思之,此正國家節用之時也。
如果有功必當賞赉者,宜視其官之崇卑而輕重之,不惟省費,亦可示勸。
其近侍諸臣奏請恩賜,宜悉停罷,以纾民力。
(錄自《元史》卷三十一《明宗紀》) 蓋苗 谏以建康潛邸為佛寺 【篇名系編者所加。
】 臣聞使民以時,使臣以禮,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緻隆平者。
陛下龍潛建業之時,居民困于供給,幸而獲今日之運,百姓跂足舉首,以望非常之恩。
今奪農時以創佛寺,又廢民居,使之家破産蕩,豈聖人禦天下之道乎?昔漢高帝興于豐、沛,為複兩縣,光武中興南陽,免稅三年,既不務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滿斯民之望哉!且佛以慈悲為心,方便為教,今尊佛氏而害生民,無乃違其方便之教乎?台臣職專糾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繕之役,豈其禮哉?(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五《蓋苗傳》) 谏泛舟玉泉 【篇名系編者所加。
】 今頻年不登,邊隅不靖,政當恐懼修省,何暇逸遊,以臨不測之淵乎?(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五《蓋苗傳》) 史惟良 請厘正不便之事以弭 【篇名系編者所加。
】 今天下郡邑被者,國家經費若此之繁,帑藏空虛,生民凋瘵,此政更新百廢之時。
宜遵世祖成憲,汰冗濫蠶食之人,罷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便者,鹹厘正之。
如此,則天可弭,祯祥可緻。
不然,将恐因循苟且,其弊漸深,治亂之由,自此而分矣。
(錄自《元史》卷三十三《文宗紀》二) 張士弘 明辯賞罰疏 朝廷政務,賞罰為先。
功罪既明,天下斯定。
國家近年自帖木疊兒竊位擅權,假刑罰以遂其私,綱紀始紊。
迨至泰定,爵賞益濫。
比以兵興,用人甚急,然而賞罰不可不嚴。
夫功之高下,過之重輕,皆系天下之公論。
願命有司,務合公議,明示黜陟。
功罪既明,賞罰攸當,則朝廷肅清,紀綱振舉,而天下治矣。
(錄自《曆代名臣奏議》卷一百八十九) 陳思謙 四事議 【篇名系編者所加。
】 上有宗廟社稷之重,下有四海烝民之生,前有祖宗垂創之艱,後有子孫長久之計。
中論秦、漢以來,上下三千餘年,天下一統者,六百餘年而已。
我朝開國,百有餘年,混一六十餘年,土宇人民,三代、漢、唐所未有也。
民有千金之産,猶謹守之,以為先人所營,君臨天下,承祖宗艱難之業,而傳祚萬世者乎!臣愚以興亡懇懇言者,誠以皇上有元之聖主,今日乃皇上盛時圖治之機,茲不可失也。
戶部賜田,諸怯薛支請海青、獅、豹肉食,及局院工糧,好事布施,一切泛支,以至元三十年以前較之,動增數十倍。
至順經費,缺二百三十九萬餘錠。
宜節無益不急之費,以備軍國之用,苟能三分損一以惠民,夫豈小哉! 軍站消乏,簽補則無殷實之戶,接濟則無羨餘之财,倘能征行,必括民間之馬,苟能修馬政,亦其一助也。
方今西越流沙,北際沙漠,東及遼海,地氣高寒,水甘草美,無非牧養之地。
宜設置群牧使司,統領十監,專治馬政,并畜牛羊,數年之後,馬實蕃盛,或給軍以收兵威,或給站以優民力,牛羊之富,又足以給國用,非小補也。
铨衡之弊,入仕之門太多,黜陟之法太簡,州郡之任太淹,朝省之除太速。
欲設三策,以救四弊。
一曰,至元三十年以後增設衙門,冗濫不急者,從實減并,其外有選法者,并入中書。
二曰,宜參酌古制,設辟舉之科,令三品以下,各舉所知,得才則受賞,失實則受罰。
三曰,古者刺史入為三公,郎官出宰百裡,蓋使外職識朝廷治體,内官知民間利病。
今後曆縣尹有能聲善政者受郎官禦史,曆郡守有奇才異績者任憲使尚書,其餘各驗資品通遷,在内者不得三考連任京官,在外者須曆兩任乃遷内職。
績非出類、守不敗官者,則循以年勞,處以常調。
凡朝缺官員,須二十月之上,方許遷除。
(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四《陳思謙傳》) 烏古孫良桢 進講經筵疏 【篇名系編者所加。
】 天曆數年間,紀綱大壞,元氣傷夷。
天佑聖明,入膺大統。
而西宮秉政,奸臣弄權,畜憾十有餘年。
天威一怒,陰晦開明,以正大名,以章大孝,此誠兢兢業業祈天永命之秋,其術在乎敬身修德而已。
今經筵多領以職事臣,數日一進講,不渝數刻已罷,而禦小臣,恒侍左右,何益于盛德哉!臣願招延儒臣若許衡者數人,置于禁密,常以唐、虞、三代之道,啟沃宸衷,日新其德,實萬世無疆之福也。
(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七《烏古孫良桢傳》) 請從漢人南人禮制 【篇名系編者所加。
】 綱常皆出于天而不可變,議法之吏,乃言國人不拘此例,諸國人各從本俗。
是漢、南人當守綱常,國人、諸國人不必守綱常也。
名曰優之,實則陷之,外若尊之,内實侮之,推其本心所以待國人者,不若漢、南人之厚也。
請下禮官有司及右科進士在朝者會議,自天子至于庶人,皆從禮制,以成列聖未遑之典,明萬世不易之道。
(錄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七《烏古孫良桢傳》) 歐陽玄 策 問:今天下之事,有可言者多矣,姑舉其大者言之:冗官之未汰,铨選之未精,殿最之未明,法律之未定。
此四者,方今之急務,朝廷之所欲聞,而士君子所當講者,其參酌古今以對,毋泛毋略。
對:洪惟盛時,設茂科,策多士,而開其直述之門;執事典文衡,詢承學,而試以時務之大。
夫天下之事誠多矣,至于大而可言者,亦今世之所嗫嚅者也。
自士大夫間以道故常為練事,以言要切為幹時,是以至論罕聞。
今執事不循故常,不貴泛略,舉急務以詢諸人,豈非盛時開直述之門,而得為不諱之問?然而所謂直述者,非以其文樸野,而以其言之切直也。
既以不諱問,宜以直述對。
昔夫子以林放為大哉問,非大其問,以其知本也。
事不知本,多言何裨?愚請言事之本矣。
明問有曰雲雲,是四者,方今所欲聞也。
愚謂非特方今之所欲聞,乃方今之已行者也。
其間行之弗竟,守之弗一,或者未究其本乎?如冗官之汰,大德之初,嘗舉行之。
中書以打減置局而董之,以平章某公或議某司當并,某司則創,某司以兼領之。
議者或創而罷者尋複矣。
辛亥更化,渙發德音,減遙授之官,改升創設者日議并罷,乃并通政于兵部,武備等院皆複舊制,京畿寺監罷者非一,是則冗官汰矣。
然而輿圖之廣,郡邑之,旁蹊曲徑之捷出者,未悉汰也。
铨選之精,則自混一以來,立省選、部選之法為二,别子弟承襲、承繼、承蔭之例為三,設吏員、譯學、儒業、軍功出身之科為四,是則铨選精矣。
然而氏族貴賤之未别,歲月賢否之同淹,或未暇精也。
殿最之明,則自大德、皇慶以來,定十三條之章法,或遣宣撫巡觀,或命禦史曆,是則非不明也。
然而各處廉能,五人之薦,未見即用也;三考黜陟之法,未見可久也。
法律之定,則非無《至元新格》也,非無省部之編例也。
然而掾史一時之議拟而通行者,盡合于至元之法意乎?廣平何相之撰,拟而未進者,竟能為大德之成書乎?由是觀之,四者非不知也,非不行也,愚請論其本焉。
其一曰汰冗官之本,在于減閑散之俸,以厚正官;塞僥幸之路,以清正選。
今正官之俸甚薄,而散佚之祿尚多。
昔劉景升有大牛豆數倍,而負任不及常畜,曹操以之享士,戒冗食也。
方以曆俸為出身,減祿俸之無名,則出身有限矣。
若僥幸之門,斯又正選之大患也。
古者判行,使之置損外同之設,未必非有所循,而為是名以處之。
而漢之爛冑,晉之續貂,實濫觞于茲。
誠能如漢文欲用啬夫,而張釋之終以為不可;家人濫求郎官,而明帝終不以為私恩;則冗者可汰矣。
其二曰精铨選之本,在于嚴族屬之分,以尊吾國人;略歲月之考,以拔其才用。
今之女真、河西,明有着令,而自混色目;北庭族屬鄰于近似,而均視蒙古,乘堅良,并列通顯。
蓋我國人天性渾厚,不自标榜,愚恐數百年之後,求麟趾之公姓,不可複别異矣。
欲還淳古之風,去傑黠之習,則必如貞觀之于崔、盧氏族,命近臣編之,使其派系分明,不得揉進可也。
至于歲月之考,能否同滞,此可畜常調,不可以待賢才。
誠能核名實以甄異能,使碌碌庸吏不得含糊淟涊,苟資曆求序遷,則當如崔佑甫除官八百而不拘常資,寇萊公例用新進而号得士,則铨選可精矣。
其三曰明殿最之本,在于擇才明之監司,絕殿序之污吏。
夫貨來之徒,玩法而殘民者也,豈可複為民之父母乎?三年之殿,邊遠之任,未是悛也。
孟子曰:「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
」身為方嶽而見善不舉,豈得複為人之耳目乎?絕污吏,則願如唐太宗之于黨仁宏,苟犯贓賄,雖至親幸,難以滅公;責監司,則願如齊宣王之封即墨而烹阿大夫,晉文公之誅曹而數其不用僖負羁,則監司必舉,污吏必除,最者非假請托,殿者不可僥幸矣。
其四曰定法律之本,在于酌古今以成法書,優祿秩以選法吏。
今法書無一定,法吏無優選,推谳混于常流,條令裒于書肆。
官不,法無定科,輕重高下,逢其喜怒,出入比附,系其愛憎。
無成書則近于罔民,無優秩則昧于勸善。
昔者子産鑄《刑書》,雖曰叔向笑之,而鄭以治,以能止辟也。
于定國為廷尉,以民無冤而至三公;近代錢若水以同州推官清直而擢樞副,前以示勸也。
如是則法書必作,法吏必優,刑自平允,律自精熟矣。
四者之本,愚既已略言之,其目之備更仆未可終也。
雖然,四者之本所以行之者,一也。
一者何也,信而已。
方今天下急務所可言者,孰有大于信之一字乎?《書》曰:「令出惟行。
」商鞅之伯術,亦以示信為先。
令而不信,則冗官何由汰,铨選何由精,殿最何由明,法律何由定乎?愚故曰所以行之者,信而已。
明問有曰:「宜參酌古今以對,毋泛毋略。
」嗟夫!執事以急務為問,愚敢以泛略為對乎?然四者之有信,猶水木之有本源也。
故敢以為終篇獻,執事其思之。
制曰:朕聞聖賢之君之治天下也,或恭己無為,或不遑暇食,或寬仁恭儉,或力于為善。
其所以緻治雖殊,及乎民安物阜,風淳俗美,刑辟措而鮮用,頌聲作于田裡。
制禮作樂,翕然大和,而麟鳳龜龍,嘉禾朱草,甘露醴泉,諸福之物,莫不畢至。
雖帝王之美,不徒在是,亦其氣之應也。
舜、文之德化尚矣。
若漢之文帝,唐之太宗,猶能緻治如彼,薄漢唐而不居者乎?今天下雖久甯谧,戶口雖甚蕃滋,而稼穑或傷于水旱,細民或緻于阻饑,未能家給人足,時猶仰濟縣官,豈行仁義有未盡效耶?子大夫明古以識今,知常而通變,毋迂闊于事情,毋乖戾于典則。
明以對朕,朕将親覽焉。
臣對:臣聞有志者事竟成。
人主之緻治,莫先于立志。
故善觀人主之治者,先觀其志。
夫人主以能緻之資,操可緻之勢,所圖無不獲,所欲無不成,以求乎天而天應之,以求乎人而人從之。
所以然者,以其志之先定也。
其或緻理之效偶有未備,天人之間偶有未和,則當守之以專,達之以強,以俟夫悠久之效,不可以疑貳阻之也。
臣草茅賤士,何敢上揆淵衷?然以臣切觀陛下之所為,真近古以來大有為之君也。
陛下曩在東宮,仁孝之資,英毅之略,聞于天下也久矣。
既而征四方書以考古今。
飛龍之初,大召宿儒,詢問要道。
臨禦之後,不迩聲色,不事遊畋,凡耳目之娛,營繕之事,秋毫不經于心,惟經籍史傳,日接于前。
于是大興儒科,黼黻至治,祖宗以來,百餘年之曠典,一旦舉而行之,遂使臣之淺陋,亦獲叨奉大對于明時。
雖然,臣之望陛下者,以陛下為有大志,而陛下之策臣者,亦适有以發臣之愚。
臣伏讀聖策曰:「朕聞聖賢之君之治天下也,或恭己無為,或不遑暇食,或寬仁恭儉,或力于為善。
其所以緻治雖殊,及乎民安物阜,風俗淳美,刑辟措而鮮用,頌聲作于田裡,制禮作樂,翕然大和,而麟鳳龜龍,嘉禾朱草,甘露醴泉,諸福之物,莫不畢至。
雖帝王之美,不徒在是,亦其氣之應也。
舜、文之德化尚矣。
若漢之文帝,唐之太宗,猶能緻治如彼,薄漢唐而不居者乎?」嗟夫!薄漢唐一語,此乃聖志之發見也。
陛下此志,可與四三王,可與六五帝矣。
其曰「或恭己無為,或不遑暇食,或寬仁恭儉,或力于為善」,臣愚以謂此未可以觀緻治之殊,當有以驗立志之同也。
古人有言曰:「始于憂勤,終于逸樂。
」若以恭己無為異乎不遑暇食,則隆古之恭己無為者莫舜若也,然而一日二日萬幾,舜何不少自逸豫乎?若以恭儉寬仁異乎力于為善,則近代之恭儉寬仁者莫漢文若也。
然而拊髀思賢,夜半前席,漢文何不為是玄默乎?由是觀之,未有不自憂勤始者。
自憂勤始,志之同也。
陛下既薄漢唐,臣不複膚引漢唐之事,請以舜文終焉。
舜文之道,布在典冊。
陛下既慕舜文,亦法其所為而已矣。
如欲民安而物阜,風淳而俗美,則當思夫利用厚生之何急也?惇典敷教之何先也?由庚、魚麗何自而多也?關雎、麟趾何從而厚也?陛下能法舜、文,即舜、文矣。
如欲刑辟措而鮮用,頌聲作于田裡,則當求如陶者命之明刑,有如虞苪者俾之息訟。
《九歌》可使勿壞也,《大雅》可使無廢也。
陛下能法舜文,即舜文矣。
如欲制禮作樂,翕然太和,則當求如伯夷、後夔、周公者,命之制作于其間,六典之制或尚可講也,九韶之音或尚可學也。
陛下能法舜、文,亦舜、文矣。
至如麟鳳龜龍,諸福之物,莫不畢至。
聖策有曰:「亦其氣之應也。
」臣愚以謂知氣則知志矣。
聖人志氣清明,若神一動,則天地随之。
諸福之物,皆自聖人方寸中來,非自外至也。
《中庸》曰:「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蓋吾之氣順,則天地萬物之氣亦順;吾之氣和,則天地萬物之氣亦和。
天地之氣,見于萬物,同一和順,則百獸自舞于舜之庭,鳳凰自鳴于文之歧也,又何祥瑞之足羨哉! 臣伏讀聖策曰:「今天下雖久甯谧,戶口雖甚蕃滋,而稼穑或傷于水旱,細民或緻于阻饑,未能家給人足,時猶仰濟縣官,豈行仁義猶未盡效耶?」臣愚以謂此天以堅陛下之志也。
古人有言曰:「天心仁愛人君。
」若曰稼穑或傷于水旱,則舜之所謂洚水警予者,猶有甚于今之傷稼者也。
若曰黎民或緻于阻饑,則文王所謂小人怨汝詈汝者,猶有危于今日之阻饑者也。
顧二聖人之所以弭恤患者,罔遊罔淫皇自敬德之外無聞焉。
陛下既法舜、文,讵知天之所以啟舜、文者,不以啟今日耶?陛下以敬天為忠,則水旱可變為豐穰;陛下以恤民為志,則阻饑可變為足食,在方寸一轉移之間耳。
若诿之曰「豈行仁義而未盡效耶?」臣愚竊以為未然。
夫仁義之效,如炊之必熟,種之必生。
行仁義而未至者有矣,未有行仁義不效者也。
陛下如以悠久待之。
或曰聖問如此,而臣辄以為可以四三王,可以六五帝者,何自而知之?蓋因其已行者知之也,其未行者,擴而充之,斯無難。
蓋仁義之積,禮樂必興。
彼漢唐之治,如身衣弋绨,一台惜費,以緻海内殷富,與夫鬥米三錢,外戶不閉,自三代而下,亦可謂盛矣。
然賈生勸漢文以禮樂,而辭曰未遑祖孝孫,杜淹勸太宗以禮樂,而曰治之隆替不系于此。
臣以是知二君于仁義之效,若有所不知也。
今陛下銳情儒科,日議禮樂,而拳拳于仁義之二字,視漢唐何啻相千萬耶?此志所充,宜其俪美于五三盛時也。
大概國家之治,當先論其根本,不可責效于目前。
古之聖賢之君,未嘗不憂勤于其始,逸樂于其終,異于其先,祥瑞于其後;今日之不遑暇食,力于為善,他日之恭己無為,恭儉寬仁也;今日之水旱傷稼,黎民阻饑,他日之麟鳳龜龍,嘉禾朱草也。
若夫備禦之不可無術,救荒之不可無政,求之不可不擇,一賢相事耳,奚以多言為? 臣又讀聖策曰:「子大夫明古以識今,知常而通變,毋迂闊于事情,毋乖戾于典則。
明以對朕,朕将覽焉。
」臣愚以謂事有古今,志無古今,事有通變,志無通變。
聖人之志,與天地之正氣相通,志定于此,氣應于彼,有理之必然者。
倘論水旱而牽合于夏侯生輩《洪範》五事之說,則鄰于迂闊矣;論民饑用乏而附會于權萬紀等建利之謀,則流于乖戾矣。
臣非不知,實所不敢。
臣之拳拳者,惟曰有志者事竟成,陛下留意焉,國家幸甚,天下幸甚。
臣謹對。
(錄自《圭齋文集》卷十二,《四部叢刊》本) 進《遼史》表 開府儀同三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