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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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緻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四。

     [新大王][故國川王][山上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元年 ○[新大王],諱[伯固][固,一作句。

    ],[大祖大王]之季弟。

    儀表英特,性仁恕。

    初,[次大王]無道,臣民不親附,恐有禍亂,害及于己,遂遯于山谷。

    及[次大王]被弑,左輔[ 支留]與群公議,遣人迎緻。

    及至,[ 支留] 獻國玺曰:"先君不幸棄國,雖有子,不克有國家。

    夫{天}人之心,歸于至仁,謹拜稽首,請卽尊位。

    "于是,俯伏三讓而後卽位。

    時年七十七歲。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下令曰:"寡人生 王親,本非君德,向屬友于之政,頗乖贻厥之谟。

    畏害難安,離群遠遯, 聞兇計{訃},但極哀 。

    豈謂百姓樂推,群公勸進?謬以 未{末},據于崇高,不敢遑甯,如涉{淵}海。

    宜推恩而及遠,遂與衆而自新,可大赦國内。

    "國人旣聞赦令,無不歡呼慶 ,曰:"大哉,新大王之德澤也!" 初,[明臨 天{明臨答夫}]之難,[次大王]太子[鄒安]逃竄,及聞嗣王赦令,卽詣王門,告曰:"向,國有災禍,臣不能死,遯于山谷,今聞新政,敢以罪告。

    若大王據法定罪,棄之市朝,惟命是聽,若賜以不死,放之遠方,則生死肉骨之惠也,臣所願也,非敢望也。

    "王卽賜[狗山濑][婁豆 {婁豆谷}]二所,仍封為[讓國君]。

    拜[ 夫{答夫}]為國相,加爵為沛者,令知内外兵馬兼領[梁貊]部落。

    改左右輔為國相,始于此。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王如[卒本],杞{祀}始祖廟。

    冬十月,王至自[卒本]。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四年 ○四年,[漢][玄 郡]大守{太守}[耿臨]來侵,殺我軍數百人,王自降乞屬[玄 ]。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五年 ○五年,王遣大加[優居]主簿[然人]等,将兵助[玄 ]大守{太守}[公孫度],讨[富山]賊。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八年 ○八年,冬十一月,[漢]以大兵向我。

    王問群臣,戰守孰便。

    衆議曰:"[漢]兵恃衆輕我,若不出戰,彼以我為怯,數來。

    且我國山險而路隘,此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當者也。

    [漢]兵雖衆,無如我何,請出師禦之。

    " [ 夫{答夫}]曰:"不然。

    [漢],國大民衆。

    今以強兵遠鬪,其鋒不可當也。

    而又兵衆者宜戰,兵少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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