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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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之,本名文通,恒農人。

    少年時出家為僧,很久以後才還俗。

    真君年間,在狄道當護軍,被賜給安陽男爵号。

    恰逢永昌王拓跋仁跟随世祖南征,得到元後姊妹兩人。

    李洪之以同宗族人的名義暗地裡用金錢禮物饋贈元後姊妹,同她們結為兄妹,久而久之就如同親生兄妹一樣。

    後來得知元後在南邊所有兄弟的名和字,就改自己的名為洪之。

    後來永昌王仁因事獲罪被殺,元後被納入後宮,得到高宗的寵愛,生下了顯祖。

    元後臨死的時候,昭太後問她有什麼親戚,她就說了有一個哥哥名叫李洪之。

    元後與李洪之相互訣别整整一天,她把在南方的幾位兄長李珍之等人的情況一條條詳細列出,親手寫下來交付給了李洪之。

    從此李洪之就自稱是顯祖的親舅父。

    太安年間,李珍之兄弟幾個來到京都,與李洪之相見,在一起叙說元後生前的各種舊事,彼此按照年齡的大小互相之間稱兄道弟。

     李洪之憑着外戚的身份被授予河内太守,爵位晉升為任城侯,一切禮儀待遇都與刺史相同。

    河内郡北邊與上黨相鄰,南邊與武牢相接,地勢險要,居民猛悍,經常聚衆搶劫,成為一方禍害,當地的官吏都沒有辦法制止。

    李洪之到河内郡上任以後,設置了各種嚴厲的條律禁令,隻要征募到斬殺盜賊的人就予以重賞,勸當地百姓勉勵農耕,讓他們從事農業生産,于是盜賊得以止息。

    但李洪之為了誅殺除滅奸邪之輩,矯枉過正,顯得過于嚴酷暴虐。

     李洪之後來升任懷州刺史,朝廷封賜爵位為汲郡公,被皇帝征召授予内都大官之職。

    黃河以西的羌族胡人帶領部落反叛朝廷,顯祖親自率軍前往征讨,朝廷命李洪之與侍中、東郡王陸定統領各路人馬。

    皇帝到了并州,诏令李洪之任河西都将讨伐山胡一帶。

    胡人都堅固防守迎戰李洪之等。

    李洪之就在石樓南邊的白雞原構築堡壘同胡人對峙。

    部下各軍将領全都想要發起進攻,李洪之大力顯示朝廷對胡人的信任,聽憑他們歸家各操其業,胡人于是向朝廷投降。

    顯祖非常贊賞李洪之,升任他為尚書外都大官之職。

     後來,李洪之任使持節、安南将軍、秦益二州刺史。

    李洪之到了任所之後,設立嚴禁奸邪的各種制度,凡有帶着刀刃行路的人,其罪與搶劫相同,量刑治罪的輕重等級,都分别列具詳細的條款。

    又大擺酒席宴請州中的豪傑之士與有身份的長者,向他們昭示各種嚴格的法制。

    并且在夜晚秘密派遣騎兵分别埋伏在各個交通要道,凡是遇上違反禁令的人,立即捉拿解送到州,公開宣布罪行斬首示衆。

    其中冤枉被他殺害的人數以百計。

    赤葩渴郎羌的人深居于山谷之中,雖然同當地的人互相攀結,但朝廷的人極少到那個地方去。

    李洪之派人砍伐山林開辟道路,路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