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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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拱,字清叔,濟南人。九歲就能寫文章,尤其深通《易學》。北宋末年考取進士,任廣濟軍曹,權邦彥任用他為書記,管理學校方面事務。劉豫鎮守東平時,範拱撰寫了一篇谒廟的文章,劉豫讀後感到驚訝,十分賞識他。範拱便向劉豫進獻了《六箴》。

    齊國建立後,範拱累遷任中書舍人。他上奏了《初政錄》共十五篇:一為《得民》,二為《命将》,三為《簡禮》,四為《納谏》,五為《遠圖》,六為《治亂》,七為《舉賢》,八為《守令》,九為《延問》,十為《畏慎》,十一為《節祥瑞》,十二為《戒雷同》,十三為《用人》,十四為《禦将》,十五為《禦軍》。劉豫很賞識他的這些意見但并不能完全采用。過了許久,被任命代理尚書右丞,又進升為左丞,兼任門下侍郎。

    劉豫實行收取什一稅的方法,名為古法,實際上是搜括民衆,加上刑法嚴厲峻急,官吏們因而十分殘暴。民衆久遭兵災,就更加貧困,許多人又被判罪入獄,境内百姓苦不堪言。右丞相張孝純和範拱的哥哥侍郎範巽,竭力進言說明這些辦法的弊端,請求仍實行履畝而稅的方法,劉豫不肯聽從。範巽還因此而被貶了官,從此以後沒有人敢進言。範拱說“:我如果進言的話就會被認為和哥哥是同黨,不進言百姓就會困苦不堪。我既然參與朝政,就要為百姓而進谏。”于是,他便上疏向劉豫進谏,大意是說:“國家以宋朝因重斂而亡作為教訓,采用什一稅法,本意在減輕民衆負擔,而官吏們實行的過于嚴急,使民衆違犯禁令,這不是國家長久實行的良策。”劉豫雖然沒有立即聽從,也并不處罰他。範拱便讓刑部上奏各路以稅抵罪的總人數多達一千多人。劉豫見人數太多,便更改為五等稅法,但民衆仍然認為賦稅過重。

    齊國被廢以後,梁王宗弼主管行台省事,範拱是他的屬官。宗弼訪查對民衆有利和有害的事情,範拱請求減少百姓的賦稅,宗弼聽從了,百姓所交納的賦稅減少了三分之一,民衆這才獲得喘息之機。範拱不輕易贊譽别人,但對有才幹的人都加以舉薦,李南、張輔、劉長言都是範拱舉薦的。劉長言從汝州的郏城縣酒監被提升為行台省郎,沒有人知道他是怎樣被提升的,範拱自己也絕口不談。後來,他因久病而請求到近郡任職,被任命為淄州刺史。皇統四年(1144),以疾病為由請求退職,于是以通議大夫名義退休。他靜居書室讀書,很少和妻子交談。

    金世宗在濟南時就聽說了他的聲名。大定初年,範拱上疏奏事。七年(1167),朝廷征召他入朝,任命為太常卿。負責有關郊祀的事務。有人進言說,過去曆代建都于長安和汴京、洛陽,所以确定泰山、華山等為五嶽,如今既然定都燕京,應當另行确定五嶽的山名。寺中的臣僚們以《詩經?嵩高》疏中有“周朝建都酆鎬,以吳嶽為西嶽”的話為據。範拱認為不對,他在奏議中說:“軒轅皇帝居于上谷,在恒山之西,舜帝居于蒲坂,在華山之北。以此而論,并沒有根據所定居的都城而改變五嶽的祭祀山名。”後來也就确定不改變祭祀的山嶽。範拱曾經說“:禮官應當遵守禮法,法官應當遵守法令,像漢代的張釋之可以說是能夠真正守法的人了!”所以他所說的意見也就成了确定不可改變的。大定九年(1169),他又再次退休,死在家中,年紀七十四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