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南昌廣饒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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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則在别軍者,知所懼矣。

    取煙土尚不可宥,則取民間财物者可知矣。

    兵志曰,罰自近始。

    今者,江西軍務之壞,由于賞罰之不明也。

    ”斬之。

    于是軍中肅然。

     初十日過安仁。

     十二日到石街。

    時賊匪萬餘在石鎮街之北,趙如勝帶勇二千餘在石鎮街之南,相持者已二日。

    予方到之始,即親詣河幹察看。

    賊匪見予立于紅傘之下,槍炮如雨,向予施放。

    予不動,炮子亦不能中予;唯營書吳步雲立予旁,洞左股焉。

    賊匪雖有船數百,泊于北岸,亦未敢逃過河也。

    予簡閱趙鎮移交之各軍,累敗之餘,潰亡未集。

    予曰:“以此衆戰,是以衆遺敵也。

    若非收流亡,選精壯,足名額,修葺器械,添置軍火,又烏可以言戰哉.唯大敵在前,我一移營,賊必乘勢南渡,我軍無噍類矣。

    ” 時賊匪又由樂平過河,出一大股繞至寡婦橋,欲襲我軍,使我腹背皆受敵。

    十五日酉刻,偵得賊匪之至寡婦橋者,将于三更抄我之後河地。

    賊匪在過河攻我之前,已傳僞令造飯矣。

    趙鎮聞之,放聲大哭。

    各營官皆面無人色,于邑相向。

    予曰:“嘻!此豈一哭能了者耶!賊匪之來,所謂荷包陣也。

    予自有退軍之法。

    妄動者斬,違令者斬。

    ”初更後,傳令寶勇、志同軍、威武軍、宜春勇各挑擡炮三成隊,到河沿排列,向對河攻擊,不許一人擅自回營。

    令已行矣,隊已拔矣。

    再傳令各軍派三成隊在營盤後面三裡許樹林茂密處埋伏,倘賊匪來追,俟其将至,即開槍炮,由林内擊之,不許出林外打仗。

    令又行矣,隊又拔矣。

    後即傳令以二成隊收舍裝棚帳,立刻拔營;再以二成隊沿途護送拔營。

    已行數裡矣,河幹之槍炮尚連聲不絕也。

    計後隊辎載已過埋伏處所,乃傳令河沿之兵勇,全數撤隊,步步為營,退往萬年。

    四更,寡婦橋之賊蜂擁而來,對河之賊見炮聲才息,亦乘興而至;至則空營數座,不見一人。

    互相謂曰:“炮聲中夜未絕,何以忽然不見,是何神也。

    ”有欲追者,賊目止之。

    不聽,追至數裡,我軍在叢林中槍炮齊施,賊抱頭鼠竄而走,曰:“幾中妖計。

    ”速連夜退回饒州,不敢紮石鎮街矣。

    蓋自軍興以來,賊匪之用荷包陣,無不中其計者,此役頗得退軍之法。

     十六日,以萬年缺食,移駐安仁,料軍實,加整頓焉。

    志同軍素不馴,累犯法,趙鎮不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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