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憂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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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予尚在,謂予誠實,故不嚴防。

    初二日滿營火熄,賊衆皆往檢物,予乘隙走出,途遇鄰人茅家婦,言曾見予弟在南街,上額被刀傷,予往尋不獲,信步至鳳山門,守門賊俱不在,惟二小賊在城門抛人頭為戲,見予即解衣搜索,衣履俱被剝去,僅存短襖,出城道旁,覓舊草履着之。

    至江門見賊船密排如蟻,賊驅人運糧入城,力不能負者辄殺之。

    予避行山路,見一人石上坐,被賊斫去下颏頤颔間拖赤舌寸許,怪狀可駭。

    有一潘姓者自城逃出,同行至六和塔廟中,廟前一僧屍橫卧,入廟不見一人,乃暫在僧房住,喜有鍋竈,乃往廟後拔野菜煮食充饑。

    初四日,潘姓複入城覓眷屬,至夜不返,有小賊數次來廟搜尋,屢持刀逼索,予卧床稱病,聽其所為,賊亦不加害。

    半夜有城中逃出之二僧來同住,餘囑其後園覓菜煮以代糧。

    初五日,僞忠王傳令城中禁匿婦女,大搜各館,婦女俱逐出城,有數賊将婦女十餘,來廟中寄頓,即囑予看守,帶有米面食物,予得飽餐。

    其二僧人一被殺,一押去江口運糧。

    初六日,賊于沿城設粥廠赈饑,令婦女煮粥,男丁運米,予仍在廟中不出。

    至初八日被押僧逃回,與予商同他适,從山後過嶺,欲往富陽,途聞傳言,賊營屯紮,不能前往,薄暮寄宿破屋中,僧詣鄰家乞得馬肉分食。

    初九日,議渡錢江,詢問土人,惟黎明時有船可渡,乃江岸坐候,時同候船者叫五十人,皆坐沙石上,夜極寒冷,北風甚急,霜落衣上成冰,衆皆戰栗欲死,乃拆取敗屋竹籬,燎以禦寒,有帶鐵鍋者,沃江水烹之,各酌一瓢,如嘗佳茗,至五鼓船至,船家每人索取百錢,予與僧俱無一錢,乃脫襯衣與之。

    初十日,渡汀自義橋至長山,僧引至關帝廟,廟僧乃其素識,遂具餐留宿,僧贈履一雙。

    十一日,遂别僧前行至蕭山,過賊卡,遇賊盤潔,謂是妖首,即捆縛見賊首,不待分辨即命速殺。

    持刀者謂此刀稍鈍須磨,乃就階前磨刀霍霍,渭予:“俟我磨快動手,爾不吃苦也。

    ”有賊卡司炊者,聞之來視,大驚,急為解救,蓋此人楊姓,曾在予家服役,賊首令具保遂得釋。

    楊姓邀入廚房,具酒飯甚豐,夜即同宿,次日送行,贈錢二百,送棉袍一件。

    十二日,自蕭山起行,遇杭州逃出葉姓者,傷足不能前行,予亦足腫,乃共附舟同往紹郡。

    十三日葉姓往訪親不遇,途窮痛哭,有周姓哀之,贈以資斧,曾指往會稽一帶,均有施粥,以救餓者。

    并有航船專載難民,不取船價,葉姓乃别予去。

    十四日,予獨往陶堰訪友不值,遇陶肖岩,見贈百錢,意欲往甯波,遂于十八日附船往。

    在航船中,見一幼婦攜一婢,顧予問訊,始知婦乃友人金柳衫之鄰女,八年前曾在金家相見,今年二十二歲,嫁為杭城姚氏婦,翁與夫盡失散,獨攜婢逃至此,今無所歸,乃呼予為父,約同往甬東。

    十九日,至曹娥江遇沈炳者,桐廬人,為予弟之友,贅于曹江陳氏,偶見予即邀至其家;姚氏婦亦同往,沈妻年亦止二十餘歲,性頗慷慨,與姚婦結為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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