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五 三朝聖諭錄上(明)楊士奇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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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朝聖諭錄,三卷,明楊士奇撰。

    楊士奇,名寓,以字行,號東裡。

    早孤力學,授徒自給。

    建文初以薦入翰林,與編纂太祖實錄。

    成祖即位,入內閣典機務。

    仁宗時擢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未幾,命為兵部尚書。

    修太宗實錄,為總裁之一。

    宣宗即位,修仁宗實錄,仍充總裁。

    英宗登極,為內閣輔臣「三楊」之一。

    傳見明史卷一四八。

    此書乃自錄其成祖、仁宗、宣宗三朝面承詔旨以及奏對之語,成于正統七年。

    ) 三朝聖諭錄上 永樂一 ○永樂一 永樂二年六月,(「永樂二年六月」,「二年」原作「元年」,據明朱當■〈氵眄〉(下簡稱朱氏)國朝典故本、東裡文集本改。

    )一日,進呈文華殿大學士講義,上覽畢,稱善。

    因曰:「先儒謂堯典克明俊德,一章一部,大學皆具。

    」臣對曰:「誠如聖諭,堯、舜、禹、湯、文、武數聖人,凡修躬施於家國天下者,皆大學之理。

    」上曰:「孟子道:『性善必舉堯、舜。

    』爾等於講說道理處,必舉前古為證,庶幾明白易入。

    」又曰:「帝王之學,貴切己實用,(「帝王之學貴切己實用」,「實用」二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東裡文集本補。

    )著講說之際,一切浮汎無益之語勿用。

    」 永樂二年,饒州府士人朱季友獻所著書,專斥濂、洛、關、閩之說,肆其醜詆。

    上覽之,(「上覽之」,「之」原作「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東裡文集本改。

    )怒甚,曰:「此儒之賊也。

    」時禮部尚書李至剛、翰林學士解縉、侍讀胡廣、侍講楊士奇侍側,上以其書示之。

    觀畢,縉對曰:「惑世誣民莫甚於此。

    」至剛曰:「不罪之,無以示儆。

    宜杖之,擯之遐裔。

    」士奇曰:「當燬其所著書,庶幾不誤後人。

    」廣曰:「聞其人已七十,燬書示儆足矣。

    」上曰:「謗先賢、毀正道,非常之罪,治之可拘常例耶?」即敕行人押季友還饒州,會布政司、府、縣官及鄉之士人,明諭其罪,笞以示罰。

    其搜檢其家,所著書會眾焚之。

    又諭諸臣曰:「除惡不可不盡,悉燬所著書最是。

    」 永樂二年,一日,進呈敕邊將藁,上曰:「武臣邊將不諳文理,隻用直言俗說使之通曉,庶不誤事。

    他日編入實錄,卻用文。

    」 永樂五年冬,廣東布政徐奇進香至京師,載嶺南土物,將遺諸大臣及侍臣之任事者。

    有得奇所列單目以進者。

    上閱之既,明日早禦西角門,翰林諸臣奏事退,特召臣士奇還,令赴西角樓,遣中官賷奇單目示之。

    (「遣中官賫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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