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欽定滁陽王廟碑歲祀冊(敕賜滁陽王廟碑)(明)不著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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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滁陽王廟碑歲祀冊 (欽定滁陽王廟碑歲祀冊,一卷,不著輯者名氏。

    明初,追封郭子興為滁陽王,建廟滁洲,命有司歲時奉祀。

    本卷前列洪武十五年敕諭一通,其載祀典規條及寺廟人戶。

    後為太常寺丞張羽所撰滁陽王廟碑文。

    張羽,字來儀,後以字行。

    洪武中曾任太常寺丞。

    羽文章精潔有法,長于詩,與高啟、楊基、徐賁齊名,稱「吳中四傑」。

    明史卷一七三有傳。

    ) 欽定滁陽王廟碑歲祀冊 敕賜滁陽王廟碑 ○欽定滁陽王廟碑歲祀冊 皇帝制諭滁陽千百戶王傑等:自古豪傑之士,有大功於天地人神者,生雖不獲其福,死必血食廟祀焉,所謂死而不亡,名傳永世者也!惟滁陽王,定遠之民,當元運將終,羣雄並起,王亦乘時倡義,旋克濠城,拒守二載。

    時朕從事,恩禮甚厚。

    癸巳,王行兵盱眙。

    甲午,移駐環滁。

    乙未,南巡和陽,嬰疾而薨。

    先是,命朕率兵鎮禦和陽,及王薨,王子不能馭諸豪英,兵且乏食,朕率眾渡江,秣馬厲兵,東征西討,凡十有三年,帝業乃成。

    朕追念舊恩,特封滁陽王,立廟於州,歲時奉祀。

     洪武十五年秋,召守滁陽千百戶等免徵田租者二十員名,永供時祀,其宥氏首率而祀之。

    故茲制諭。

     一、祭祀日期,用四孟月: 正月初三日 四月初三日 七月初三日 十月初三日 前件四孟之祭,係是古禮,其餘俗節不行。

     一、祭祀禮物,每祭合用: 山羊一羫(三十斤) 豬一口(三十斤) 香一炷 燭一對(一斤重) 菓子隨時不拘多少 酒四瓶 饅頭粉湯照神位 紙一千張 一、奉祀人員二十戶,照依田數多者多出,少者少出,買辦祭物。

     官十七戶: 王傑(田地二頃九十七畝五分正,米麥一十七石五鬥九升五合。

    ) 何眾(田地二頃五十三畝四分正,米麥一十石五鬥二升七合。

    ) 黃忠(田地三頃四十四畝六分正,米麥一十八石一鬥三升三合。

    ) 陳良(田地一頃六十八畝六釐正,米麥七石二鬥八升一合五勺。

    ) 郭才(田地三頃四十九畝八分五釐正,米麥一十七石七鬥二升二勺五抄。

    ) 費誠(田地二頃六十三畝一分四釐四毫正,米麥一十二石七鬥一升五合八勺。

    ) 駱聚(田地二頃一十二畝二分正,米麥九石三鬥九升九合。

    ) 許貴(田地二頃二十九畝五分正,米麥一十一石一鬥一升五勺。

    ) 楊和(田地一頃九十二畝九分七釐正,米麥八石七鬥五升四合一勺五抄。

    ) 宋用(田地二項八十八畝九分三釐四毫正,米麥一十三石九鬥七升三勺五抄。

    ) 紀通(田地一頃九十五畝正,米麥一十一石一鬥三升七合五勺。

    ) 曹勝(田地一頃七十五畝正,米麥九石六鬥八升二合五勺。

    ) 朱英(田地一頃三十三畝八分六釐一毫正,米麥七石六鬥二升七合六勺八抄。

    ) 陳興(田地一頃七十四畝正,米麥一十石二鬥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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