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利廣東入城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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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七弦河上釣叟撰 自道光二十三年與英吉利議和,許兵費銀二千一百萬圓,定和約,五年而一易。

    于是二十七年英吉利遂照會兩廣總督耆英易約,既列款要求,且請援福建、上海成事,入城來往。

    此議興,粵民大嘩,振臂一呼,洶洶聚數萬人。

    時已革巡撫黃恩彤、運司趙長齡,昔之成和議者猶在粵。

    夷意主脅取,甫達入城之議,船已薄虎門,進泊十三行,盡逐沿海炮台守兵,毀炮以去。

    總督耆英偕同官集曾為和議諸人出城會議。

    俱激民變,不敢許;懼啟邊釁,不敢不許,議終日不決。

    次日,耆英複出城,則凡所要求事悉許之,而緩入城之約,曰:「俟兩年後。

    」茲議也,耆英主之,黃恩彤、趙長齡成之。

    徐廣缙時為巡撫,葉名琛為布政使,備員而已,不得可否也。

    (耆英時已授大學士,謀者謂:「他款不盡許,則不能緩入城之說,期過緩,恐夷人不我許,惟約以兩年。

    此兩年中,公得内召,可置身事外矣。

    」二十八年,耆英内召入閣,至鹹豐初伏誅。

    趙長齡遂以此複官,累遷至山西巡撫,同治初,始引疾歸。

    ) 二十九年,英吉利以照會來責兩年後入城之約,巡撫徐廣缙方任兩廣總督,夷酋延總督至虎門,面議入城事。

    (聞是時英吉利國主以書,今公使不必定要入城,免啟争端,以通商為主。

    夷酋本無窮兵滋事意,故作迫脅,以觇當事之進退,則其素習也。

    ) 總督單騎往,從行者督糧道柏貴、中軍副将昆壽。

    總督至虎門,登夷舟,夷酋邀入艙,督糧道、副将坐艙下。

    總督見夷酋,為指陳利害,夷酋敦迫再三,總督執不可,聲色愈厲。

    二人聞而起視,夷奴阻之,昆壽盛氣相向,遂卻走。

    登艙則總督方曆數夷罪,夷酋無如何,議亦不決。

    總督入城,與巡撫葉名琛飛章入告,粵民已忿,激發大衆。

    紳士許祥光等,約城内外居民,家出一丁或二三丁,附城村坊同之,号召不下十萬餘人,複令紳耆百數十人至夷房,反覆陳說,夷酋既以官不受脅,且衆怒難犯,因罷入城之議,則遍張告示,言:不必再議入城,兩國永遠和好雲雲。

    時方奉旨:「察看民情,果可相安,亦許入城」矣,旨未下而事先定,遂詳悉具奏以聞。

    得旨嘉獎,給總督徐廣缙一等子爵,巡撫葉名琛一等男爵,皆予世襲,團練紳民賞赍有差。

    (總督徐廣缙将赴虎門,先與巡撫約:「若議不決,請以炮碎夷船,誓與俱燼。

    」持關防授巡撫,巡撫不可。

    巡撫有父志诜,迎養在署,出廳事命巡撫受,巡撫乃許之。

    ) 鹹豐二年八月,有旨:以徐廣缙調湖廣總督,授葉名琛為兩廣總督。

    (旋于五年冬授協辦大學士,六年春授體仁閣大學士。

     名琛木強,勤吏事,顧狃于前功,以粵民銳悍為可常恃。

    冀雪大恥,尊國體。

    馭外夷務嚴,每照會至,辄略書數字答之,或竟不答。

    諸酋鹹怨,然懾其威重,未敢肆也。

     四年,夷船徑入天津,照會直隸總督,以五年易和約為說,直隸總督答以「五口通商,廣督專任,欲來論理,宜赴廣東。

    」夷酋怏怏歸。

    及至廣東,複具照會申是說,值東莞會匪倡亂,省城戒嚴,名琛答以「軍事倥偬,不遑議此,俟事定再行。

    」各國大失望,複積憤于中,及剿匪事定,功日益高,氣日益固,内既自雄,外遂輕敵,而禍機伏于是矣。

    (三點會匪首何六等,以鹹豐四年五月,起事東莞石龍地方,嘯聚二萬人,擄船二百餘号,陷城戕官。

    外則黃阿石、黃十一,由容縣、陸川擾信宜、石城、化州,内則楊文照、蛋家狗、謝汝田、劉八、李亦成、陳榮,相繼為亂,分三路入佛山鎮,遂圍省城,勢甚亟。

    當事有議借夷攻賊者,名琛斥之。

    布政司沈棣輝,時為肇羅道,以辦賊自任,激勵各鄉民團禦賊。

    棣輝以巨绠系身船桅,指揮督戰,先後斃賊數萬,年餘事平。

    棣輝錄在事官紳兵練出力者乞奏保,名琛執不可,棣輝憂憤,疽發背死。

    ) 六年三月,佛山鎮天雨血。

    七月,飓風作,三日夜不息,六榕寺塔圮。

    塔建自唐代,下有石,鑿番夷四以支塔腳,相傳術士制以厭勝者。

     九月,有水師千總梁國定者,因搜劃艇鴉片煙土,獲逸匪十三人,拔艇上旗幟,以獲匪報。

    (劃艇俗呼鬼劃艇,本内地貨船,率領香港夷票,招一二夷人以為護符,漏稅拒捕,自命外國船,外國亦陰庇之久矣。

    ) 英吉利夷酋知之,大恚,照會總督,引和約拿匪須知會彼國,今不與知會而毀旗幟、報獲匪為不合,責歸所獲十三人。

    獲犯方就訊,具供者已七人,未具供者五人,名琛令先還五人,告以「七人實匪黨,已具伏,不當還。

    」夷酋持不可,名琛謂小事何足較,複令縣丞某攜照會并十三人還之,夷酋不受,言必以梁國定往,彼代為定谳。

    縣丞以告,名琛曰:「姑聽之。

    」及二十三日,夷酋忽遣通事來告:「限明日日中,不如約,即攻城。

    」亦置不問。

    是月,将試武闱,巡撫柏貴方入觐,總督兼署巡撫事。

    二十五日,赴校場試馬箭,聞炮聲從東來,忽報夷船入,奪獵德、中流沙炮台。

    府縣将弁相顧駭愕,急以告。

    名琛笑曰:「烏有是。

    日昃彼自走耳。

    」令省河軍船,偃旗勿與戰。

    及暮,炮果止,夷船泊十三行。

    诘旦,炮複作,夷兵趨鳳凰山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