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 一個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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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辦報,登記也是一個難關——這登記當然是向香港政府要求的。

    我在事前就聽見說,“外江老”——不是廣東人——尤其是名字被多數人知道的文人,要出面登記,是很不容易通過的,因為他們怕有什麼政治作用。

    這在邏輯上似乎講不通,因為有政治作用的,廣東老也盡有可能,并不限于什麼“外江老”;名字不見經傳的文人也不見得都是馴伏的羔羊。

    但是他們不講這些,他們隻怕由外面來的人有着搗亂的陰謀,使他們的統治發生危險。

    這種心理猶之乎我由歐洲到美國上岸的時候,美國的移民局人員“像煞有介事”地問我有沒有意思要推翻美國政府!香港政府最放心的是本地的商人出來辦報,理由是他的唯一宗旨是在賺錢。

    我既不是廣東老,又不是商人,尤不幸的是名字又不能避免被人知道,所以出面登記是十八九難于通過的。

    但不幸中的幸事是有一位足夠資格的朋友熱心贊助,由他出面去登記。

    登記的手續照例是要親到香港政府裡什麼“華民政務司”洋大人那裡給他問話。

    最要緊的話是問你為什麼要辦報?這位“識相”的朋友要咬定宗旨說是要賺錢。

    要賺錢是他們認為最可欽佩的大志,至高無上的美德,這個難關便這樣地被通過了。

     當然,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下事是終要水落石出的。

    在登記完畢以後,是誰在那裡主辦,終要被香港政府知道的。

    不過英國人素以“法治”自許,在法定的手續完畢之後,除非你在法律上犯了什麼罪名,他們是不好意思随随便便取消你的登記的。

    最糟的是在登記的時候,他們如果已在疑心生暗鬼,便要幹脆地不準許;在已經準許之後,卻不至随随便便取消你的登記。

    這種“法治”的實質究有幾何,姑且不論,但說來好笑,據說住在香港的一般廣東老,遇着與人吵嘴的時候,他常要這樣地警告對手的人:“你不要這樣亂來,這是個法治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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