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 到捕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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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我到樓下的另一間辦公室,也許是巡長室吧,裡面有個櫃台,櫃台裡面坐着一個穿制服的法國人(也許是巡長),還有個穿便服的法國人跑出跑進。

    離櫃台略遠處有個欄杆,這欄杆裡面大概是預備犯人立的地方。

    他們就叫我立在這欄杆裡面。

    房門口有安南巡捕守着。

    我在那裡大概立了一小時左右,有個穿西裝的中國職員押着史律師進來。

    他們叫她站在櫃台和欄杆之間,我們仍不許談話,隻能遠遠地點頭微笑而已。

    再等一會兒,有一個安南巡捕和一個好像“茶房”模樣的中國人進來。

    這中國人問我犯什麼罪,我說犯“救國罪”,他也莫名其妙,土頭土腦地走了。

    這個安南巡捕就開始向我身上搜查,用兩隻手在我衣上摸了一遍,又伸進各個衣袋裡檢查了一下,然後取出我的裝錢的小皮夾子,取下我西裝領上的扣子,取下我的領帶,取去我的吊襪帶,取下我的手表,取下我皮鞋上的帶,取下我吊褲子用的吊帶(吊西裝褲子用的),取去我縛在裡褲上的帶,取去我不能一刻離的眼鏡!他們對我說這是必須經過的手續,我當然沒有話說,隻得聽任他大取而特取!不過最後取到我的近視眼上的眼鏡,卻使我感到太不方便了,我就提出抗議,要把眼鏡留住,他們不肯。

    這時史律師遠望着我那副樣子,她竟臨時做起我的“辯護律師”了,對監視她的那個穿西裝的中國職員說,某先生(指我)是社會上有地位的人,不必這樣搜查,眼鏡也應該讓他留用,并叫他把這個意思轉達給櫃台裡的那個巡長聽。

    結果沒有達到目的,我的眼鏡當然是照脫下來了,這時隻有對着我的臨時“辯護律師”苦笑。

    我的近視雖不算怎樣厲害,但是沒有了眼鏡,看較遠的東西便有些模糊,舉起步來便有些飄飄欲仙的感覺!這又有什麼辦法呢?隻有暫時做做“仙”罷了!其實我的這位臨時“辯護律師”自己也吃了苦頭,後來我們同到高三分院的待審室裡,據她說,她那夜身上的褲帶也被取去!她還說着笑話,說幸而她穿的是西裝褲,否則不免有傷風化了! 這種手續大概是預防犯人要暗尋短見吧。

    但是我們都要留着這有用之身為救國努力,誰願尋短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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