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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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而準其折贖者悉行寛免十年以天旱
命法司省釋輕罪監犯十三年九月
皇上禦極
诏赦天下十二月
恩诏犯法婦人除十惡不赦外其餘盡行赦免
乾隆元年六月
谕明刑敕法國之大典而肆赦所加原以昭法外之仁也恩诏之頒期以息事甯人使遠迩鹹知遷善改過共為良民以成太平之治乃聞各直省於一切案件仍以提審駁審嚴刑酷夾恣意株連使無辜之人困於囹圄細微之事刻為鍜鍊含寃稱屈所在多有夫罪名未定案情未協或有仍須審詳者但既非犯在不赦則斷谳亦易成招若使合於赦欵之人不得即邀赦免之澤而以酷刑斃命或因拖累破家則後即審明援赦亦已無及是朝廷已生全之有司故戕害之藐視功令殘虐民生莫此為甚且頒诏之後已逾半年而題結咨結批結之案尚屬寥寥遲玩已極着刑部即行令各該督撫速行嚴饬各屬立即詳慎察明遂一詳報歸結省釋如有仍前濫刑擾累及擔延滋弊以沮抑國家德意者一經察出罪有攸歸斷不輕貸即刑部所有案件亦即速為剖晰勿緻沉擱以副朕哀矜庶獄之至意是年奉
旨本年秋審情實人犯着停止勾次【二年五年六年八年九年十一年十
三年十五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六年三十六年四十五年并同】又
谕直省秋審冊内有自康熙五十二年至雍正三年以前皆系緩決者着九卿科道等逐一詳加察核悉心簡閲酌予減等二年三月恭奉
世宗憲皇帝
孝敬憲皇後升祔
太廟禮成
诏赦天下見在定議軍流徒罪人犯未至配所者?與
寛免四月恭奉
世宗憲皇帝配
天禮成
诏赦天下漢軍犯軍流罪者已照舊例以枷責完結其從前發遣在配者該部按其情罪具奏請旨又軍流人犯已到配所者向例遇赦不準放回今特加恩此等人犯内除情罪重大及免死減等實繁兇惡棍徒外其餘因事議遣在配已過三年安靜悔過情願回籍者該督撫具奏請旨準其回籍又以天旱
命清理滞獄
谕雍正四年以後十三年以前所有不赦各案其中或有介于疑似及屢經秋審緩決之犯或未可定着總理事務王大臣會同刑部将秋審朝審招冊詳加覆勘如果有一綫可原應行減等者即酌定請旨四年四月以天旱
命法司将杖徒以下等罪查明請旨減等釋放十一月谕着九卿等将秋審朝審緩決五次以上人犯酌其情罪稍輕尚可貸其生路者逐一分别請旨比照兇盜免死減等之例充發邊遠煙瘴地方至情罪可惡者雖經屢年緩決亦不在減等之例五年五月以天旱
谕刑部見在監禁人犯内有一綫可原者着大學士軍機大臣等會同爾部分别具奏其輕罪人犯亦即減等七年三月以天旱
谕刑部将在部各案有牽連待質者有輕罪可矜原者或應省釋或應末減會同都察院大理寺詳核妥議具奏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目下雨晹不均亦着照此例行嗣後各省凡遇災眚之年着該督撫将清理刑獄之處奏聞請旨八月
谕今年上下兩江被水情形非常年可比見在江蘇安徽兩省人犯中有情有可原當在矜疑之列者或多年緩決不至正法久系囹圄者皆應減等完結着大學士會同刑部詳閲招冊分别妥議具奏十月
谕乾隆四年朕曾降旨秋審朝審緩決五次以上之人犯酌其情罪稍輕尚可貸以生路者比照兇盜免死減等之例充發邊遠煙瘴地方較之可矜減等杖流之例為重較之永遠監禁之犯為輕其情罪可惡者雖經多次緩決亦不在減等之例今已隔數年監禁之犯倍多於前久系囹圄亦屬可憫着大學士九卿仿照乾隆四年之例悉心辦理分别請旨再情實未勾人犯内或有情罪稍輕可以照此辦理者亦着大學士會同刑部分别具奏八年九月
上詣盛京谒
陵禮成
谕自山海關以外及甯古塔等處官吏軍民人等除十惡死罪外其餘已結未結一應死罪皆着減等發落軍流以下悉予寛免【十九年四十三年四十八年并同】十年四月以雨澤愆期
谕刑部堂官将徒杖以下等犯核明情節或應釋放或應減等即行具奏其尋常案件亦速為完結并行令直督一例辦理【十五年十八年二十三年二十四年谕旨并同三十六年三十九年四十八年四十九年則 谕令京師直隸軍流以下等罪減等四十三年并及河南省四十九年并及山東省】十一年正月
诏赦天下奉
谕古帝王治天下之道以省刑薄賦為先朕臨禦以來愛育黎庶惟日孜孜於茲十年矣仰荷
天
祖眷佑海宇乂安萬民樂業朕心慶慰特沛曠典與民休息念各省獲罪之犯於上年勾到之後見有羁禁囹圄者雖伊等孽有自作法無可寛而其中情事不同輕重亦有差别國家赦宥之典或因行慶施惠或因水旱為災間一舉行今朕哀矜庶獄不忍令其淹滞圜扉所有刑部及各省已經結案監禁人犯除情罪重大及常赦不原者無庸辦理外其餘着大學士會
同刑部酌量分别請旨減等發落其軍流徒杖以下一并分晰減等完結俾伊等同沾肆赦之恩勉圖自新之路以副朕協中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