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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黜降官一一
【續會要】
慶元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知宜州留丙放罷。
以臣寮言丙乃故相留正之子,素未嘗經曆州郡,究其實曆,系初任監當資序。
十月二日,廣東提舉徐安國、經略雷潀各降一官。
以谏議大夫姚愈言:「安國信憑告首私監,辄遣林墉收捕,墉本海賊林文之子,乘勢報怨,入海劫掠。
盜賊既作,殺戮民旅,帥臣雷潀全無措置,但務卑辭招撫。
賊徒知其畏懦,恣行殺掠。
」 三日,知資州袁倚主管台州崇道觀,理作自陳。
以四(州)[川]制置使袁說友奏,倚坐視本州島旱傷,唯以吟詩度日。
二十二日,知湖州趙善宣放罷。
以臣僚言:「善宣天資兇狠,怪僻徇私。
昨守常州,專事掊;今任湖州,惟務燕飲。
」 二十九日,朝散大夫、煥章閣待制、知慶元府林大中寝罷與宮觀指揮。
以臣僚論:「大中比任言責,交結僞學,颠倒是非;今帥四明,上下之情不通,民無所訴。
」 十一月二十日,知贛州黃艾放罷,知泉州鄧驲與宮觀。
以臣僚言:「艾天資乖厲,谄媚故相,暨至贛川,略無善狀。
驲内懷狡奸,外肆陰很,締結僞黨,以徼官職。
」 同日,直煥章閣、知慶元府衛泾放罷。
以臣僚言泾天資輕儇,妄自蹇傲。
十二月九日,權知江州汪大定、權知南康軍陳如晦并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姚愈言:「大定庸缪貪污,惟務酣飲,郡事恬不加意;如晦 昏缪不振,蠹弊益甚,郡事悉委親戚,詞狀盡付吏手。
」 十一日,襲封崇義公柴國器罷見任,勒令歸奉祠廟。
以臣僚言:「國器身為主祭,更不親奉祠事,營求外任,以顯不恭。
」 同日,淮東提舉王甯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張釜言甯居官貪黩,所至乖疏。
十二日,朝散大夫、知峽州成欽亮放罷。
以言者訟欽亮凡猥貪墨,加以昏老,濫當郡寄。
四年正月十五日,朝奉大夫、新差權發遣吉州丁常任特降兩官。
以江西提舉韓亞卿奏:「常任前任臨江倅日,擅将收籴軍糧錢為下戶代納官物,以釣名譽。
」 十八日,知臨(将)[江]軍詹掄放罷。
以臣僚言:「掄年已衰老,專事販賣生口,前後起發歸鄉幾六七十舟。
父母相别,哭聲震動,聞者慘然。
」 二十一日,新差知鎮江府潘景珪放罷,與祠祿。
以臣僚言:「景珪兇愎很傲,陰戾貪黩,視郡民如草芥,待僚屬如奴婢。
」 二十九日,朝奉大夫、新知徽州商侑降一官,放罷。
以臣僚言侑素無行檢,所至貪虐。
二月十四日,權發遣蕲州祝禹圭放罷。
以臣僚言:「禹圭得郡蕲春,每出廳,令僚屬公裳相見,号為六參;用刑慘酷,席卷公帑。
」 二十四日,朝請大夫、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鄭如放罷。
以臣僚言:「如昨知荊門軍,未赴中風,其子公庠強其之官,并不出廳,凡狀牒并公庠代之,不問曲直,非錢不行。
根刷坊場,監決流血,人不堪命。
」 同日,降授朝散大夫徐安國追兩官,降授 朝奉大夫、依前直煥章閣雷潀與落職,今後并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臣僚言:「廣州大奚山賊劫民旅,蓋安國輕信妄動,差人收捕,愚民懼罪,肆彰兇惡。
潀遽以酒米撫谕,妄申朝廷,兇徒愈熾。
」 三月十一日,朝散郎、知吉陽軍梁克和特降一官,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知)靜江府張玠言:「克和耽于酒色,以知堡趙勍二女抑為婢妾,凡決民訟,皆付吏手。
」 二十三日,新知雅州張炎放罷。
以炎子汝砺受新都豪民王元二毆死趙道一金,計囑知縣趙炳作病身死,逐緻彰露,從制置使袁說友奏也。
四月二十二日,朝奉郎、知高州趙師滲放罷,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右谏議大夫姚愈言,師滲縱意貪婪,用刑慘酷。
二十七日,朝議大夫、知漢陽軍胡介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岩言岩:原作「嚴」,據《宋史》卷三九六《張岩傳》改。
,介所至髒污,凡經四劾,愈不知悔。
五月十七日,知南恩州李延年放罷,差主管台州崇道觀,理作自陳。
以廣東提舉陳宏規奏:「近降指揮,禁絕銅器,搥毀償價。
延年公然掊斂州縣錢物,不即搥碎,仍給與之,可見營私。
」 二十四日,朝散郎、溫州通判林叔秀放罷。
以言者論其淩蔑郡守,兜攬民詞,擅自判押,公然取賄。
二十七日,建康府簽判譚良顯放罷。
以臣僚言其天資險奸,濟以貪穢,凡所居官,俱無善狀。
六月二十一日,朝請郎、新知辰州魏泳降一官,罷新任。
坐上殿劄子内全不書銜,以顯鹵莽。
同日,知雅州朱願、知崇慶府 吳景并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成都府路監司考察,二人各坐才識昏缪、嗜酒廢事。
七月二十八日,知太平州倪思放罷。
以臣僚言:「思雖嘗曆官清要,而人品猥下,在朝則恣縱筆端,臨政則掊斂害民,用刑慘酷。
」 八月二十三日,前知賀州錢聞禮降一官,罷宮觀。
以知靜江府張玠奏,聞禮拖欠逐年上供買馬錢,收買物貨入己。
二十七日,知通〔州〕葛掞、知邵武軍周玭并放罷。
以言者論各坐貪婪無恥,昏缪不職。
九月七日,降授朝奉郎、差主管台州崇道觀楊方罷宮觀。
以臣僚言方本無學術,濫竊文科,阿附僞學,懷奸誤國。
十月二十七日,太中大夫、顯谟閣待制、知婺州木待問特降兩官。
以臣僚言,本州島發解士子,有不逞輩挾衆淩辱試官,必欲換題。
十一月三日,權發遣融州李興時特降一官。
坐誘引傜人納土,意在邀功。
十一日,新知邵武軍朱俣、知道州蘇森并放罷。
以臣僚言:「俣稔惡甚着,罔上狼籍;森民事懵然,惟務掊斂。
」 十二日,朝奉郎、通判常州徐杞降一官。
坐監試措置無方,以緻擁遏,踏死士人。
十七日,修武郎、知萬安軍張湊降一官,放罷。
以廣西經略司奏:「湊強買客人香貨,不還價錢,及科配民丁,計口賣鹽,規圖剩利,以歸私帑。
」 二十五日,前知複州洪楀日下令出國門。
以臣僚言:「楀治郡酣酒度日,惟聽婦言,專為營私。
」 同日,新知常德府季圭、新知荊門軍孫叔豹并放罷。
以臣僚言:「圭向守普州,政事乖缪,喜怒任情,掊州縣,不恤饑民;叔豹所至兇焰,貪财害物,昔辟黎州,幾惹蠻變。
」 二十六日,知婺州木待問、新除知婺州王溉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待問為守婺郡,子弟寵妾納賂,颠倒是非;溉政事乖缪,諸子狠戾,辄預政事,非賂不行。
」 二十七日,新湖北提舉常平劉坦之特寝新命。
以臣僚言:「坦之天資狡狯,惟恃口才,以濟其私。
頃侍父嵘為監司,固已竊弄權柄,關節交通,今一路重寄,豈可付之」 十二月六日,黃灏新差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指揮寝罷。
以臣僚言:「灏交結僞黨,專事口舌,比因罷斥,遇郊複官,遂幹祠祿,公論弗容。
」 十五日,陳謙複直煥章閣、差知袁州指揮寝罷。
以中書舍人高文虎論:「謙登朝列則巧附相臣,任總饷則席卷财物,既略示懲而快公論,豈宜更冒此寵!」 二十四日,知邵武軍周玭降一官,永不得與知州軍差遣。
以言者論:「玭本州島強盜殺人,法當至死,辄從決配,死者何辜!」 五年正月六日,新差知眉州成繪罷新任。
以四川總領權安節奏:「繪前守成州,貪饕無術,今命眉州,必不改前非。
」 二月十五日,朝請大夫彭龜年追三官勒停,朝奉郎曾三聘追兩官。
以右谏議大夫張釜言二人最為汝愚腹心,今尚逃憲綱,公論籍籍。
二十三日,新知湖州趙亮夫、新知徽州趙伯桧并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二人惟務貪婪,所至席卷。
同日,朝請大夫、直秘閣劉光祖特落職,送房州居住。
以臣僚言:「光祖在州郡則挾私黩貨,在朝列則阿附罔上。
」 二十四日,新江西提舉莫若晦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岩言:「其人品凡庸,自污不恥,複畀皇華之寵,豈足以慰十州父老之望!」 三月十五日,朝請大夫、知贛州薛叔似與宮觀,理作自陳;孫逢吉差知贛州新命追寝。
臣僚言:「二人陰符故相,恬于無君,(令)[今]各與郡,衆論沸騰。
」 二十八日,知彭州楊緯、知英德府王正邦并放罷。
以臣僚言:「緯凡四為郡,俱無善稱;正邦掊克民财,用刑慘酷。
」 四月二十三日,知象州朱震、知容州章鎬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廣西提刑張埏奏:「震率意妄作,科擾屬縣;鎬年齒寖衰,智識愈缪。
」 二十五日,福建提舉陳放罷。
以言者論持節閩倉,惟貪貨财,惟事宴飲。
二十七日,知泉州林思齊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岩言:「思齊持節福建,民訟全不介意,若使守泉,民事何所赴愬」 五月二十三日,太中大夫、顯谟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樓鑰禠職罷祠。
以臣僚言其曩者職在封駁,汝愚拜相,朝路知非,辄于制祠盛稱其美。
六月二十一日六月二十一日:原無「月」字,徑補。
或當改「二」作「月」,俟考。
,新知興化軍王自中放罷。
以臣僚言自中守上饒日偷竊貪污。
二十三日,前知溫州王渙彥特降三官放罷官:原字有缺筆,且似為「守」字,茲據文意改。
,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臣僚言:「渙彥為守永嘉,減克軍糧,幾緻生變,豈可複任親民!」 九 月十六日,新知複州徐柟放罷,依舊奉祠。
以臣僚言:「柟積惡素着,屢見白簡,将漕廣東,随行二醫招權納賄,豈宜複守凋郡!」 二十日,新知德安府李謙放罷。
以臣僚言其迂僻偏執,殊不曉事,豈可任之千裡。
二十七日,福建提舉張經放罷。
以臣僚言:「經褊躁乖疏,為守三衢,民遭漂蕩,坐視莫捄。
」 十月二日,前知蕲州祝禹圭新差知郡指揮寝罷。
以臣僚言:「禹圭前知蕲州,傾險刻深,簡傲忿戾,今複與郡,豈改前非!」 七日,新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黃由指揮寝罷,除華文閣直學士,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締結僞黨,谄媚權臣,全蜀所領四路,豈可任未曆州郡之人! 十一月十九日,崇慶府鄧如愚、隆慶府姚艮、巴州萬永肩、新州何俊傑并放罷。
以臣僚言四人素履既無賢稱,臨政又無善狀,各已衰暮,恬不知退。
同日,知雷州姚筠、廣南提舶趙公紹并罷新任。
以右正言程松言:「筠前知賓州,公紹前知郁林州,各肆奸貪,略無忌憚。
」 二十二日,知興化軍錢孜放罷。
以言者論孜性資狠愎,所治乏廉,用刑慘酷,貪污不已。
十二月五日,知瓊州萬良耜放罷。
以廣西安撫李大異奏:「良耜不理民訟,營私黩貨,差吏入峒騷擾,遂緻黎民劫掠。
」 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利州路轉運判官王沇、提刑洪邃并放罷。
以臣僚言:「二人治郡,俱無善狀,暴迹穢聲,播聞西州,今畀蜀節,誠為失當。
」 閏二月五日,知金 州陳奕放罷,前知嚴州朱起宗,并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臣僚言;「奕仕官乖缪,惟務哀刻;起宗居鄉無産聲,試郡則贓污。
」 五月二十七日,浙東提刑李洪、知房州趙彥洸并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程松言二人天資慘酷,所至貪污。
三十日,新知武岡軍趙公砬放罷。
以臣僚言:「志趣貪污,備見白簡,今武岡小壘,豈堪誅求!」 六月三日,權知南恩州韋翌、知處州高持并放罷。
各坐非法慘酷,貪殘生事,以侍禦史林采奏故也。
七月十二日,新複煥章閣待制林大中寝罷職名,依舊朝請大夫緻仕。
以臣僚言:「大中比因阿附僞黨,削職畀祠,今因謝事而還舊班,何以下厭人心!」 九月十二日,太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謝源明罷宮祠。
以臣僚言:「源明囊任瑣闼,專務刺探朝廷,既遭白簡,故态不改。
」 二十二日,知常州王聞禮放罷。
以臣僚言聞禮養痾郡庭,全不事事。
同日,新知建甯府黃由放罷,與宮觀。
以臣僚言:「建甯有壯縣七,物繁地大,豈可以不曆州縣者一旦驟臨其上!」 十月十五日,朝請大夫、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萬良耜罷宮觀,通判邵州陳友聞、通判建康府趙善珍并放罷。
以臣僚言:「三人各以賊污,白簡放罷,今良耜複得奉祠,而友聞、善珍複為郡貳,殊郁公論。
」 十一月三日,新湖南運判劉誠之放罷。
以臣僚言:「誠之比為郡守,席卷而去,監司清職,何以供其誅求!」 二十一日, 新知廣州黃夏放罷。
以臣僚言夏民訟不理,專事貪饕。
二十二日,新差知巴州李指揮寝罷。
以臣僚言:「操心頗僻,備見彈章。
既(枚栻)[抆拭]以祠祿,今乃巧求試郡,俾其臨民,殃及千裡。
」 二十三日,知婺州趙伯放罷。
以臣僚言:「伯為守婺女,訟牒積壓,盜賊旁午。
」 二十五日,趙彥新任常州指揮寝罷,差主管台州崇道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彥昨任南康,席卷公帑。
今常州講行荒政,必得賢二千石,始可分顧憂。
」 十二月十五日,新知撫州王沅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坐奏對率略。
嘉泰元年正月七日,知嚴州毛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徐柟特降一官。
以臣僚言:「入則缪玷清班:原作「密」,據前述改。
,出則酖酒弛事;柟奉祠居裡,長惡不悛。
」 十七日,浙東提刑周珌放罷,差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任便居住,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珌持節一路,不能澄清屬部。
十九日,知彭州史容特降一官,知永康軍趙彥霈特降兩官,并放罷。
以容守彭州,用親随冒請軍糧,交通關節,夾造私醞貨賣;彥霈為政慘酷,遇事羅織富民。
為四川制置劉德秀奏故也。
二十三日,提點坑冶鑄錢司徐輝放罷,新差廣東提舉市舶曾懿指揮追寝。
以侍禦史陳谠言:「輝為泉司,肆為侵暴;懿有聩疾,至老益甚,其于貪鄙,尤不可言。
」 二月十八日,知瓊州趙彥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陳谠言:「彥恃酒任 氣,為守巴州,羅織富家,掊取财物。
今為瓊州,慘酷尤甚。
」故有是命。
既而廣西提刑王正功言彥奸贓不法,恣橫酷刑,遂特降兩官,永不得與知州軍差遣。
同日,降授朝奉郎、郢州通判姜處廣特更降一官,仍照已降指揮放罷,不得與親民差遣。
臣僚言:「處廣攝郡,支破官錢,廣造器且,又追漆匠劉振兄鞭棰寄禁,以緻溺死。
」 三月十三日,瓊州通判曾放罷。
以臣寮言丙乃故相留正之子,素未嘗經曆州郡,究其實曆,系初任監當資序。
十月二日,廣東提舉徐安國、經略雷潀各降一官。
以谏議大夫姚愈言:「安國信憑告首私監,辄遣林墉收捕,墉本海賊林文之子,乘勢報怨,入海劫掠。
盜賊既作,殺戮民旅,帥臣雷潀全無措置,但務卑辭招撫。
賊徒知其畏懦,恣行殺掠。
」 三日,知資州袁倚主管台州崇道觀,理作自陳。
以四(州)[川]制置使袁說友奏,倚坐視本州島旱傷,唯以吟詩度日。
二十二日,知湖州趙善宣放罷。
以臣僚言:「善宣天資兇狠,怪僻徇私。
昨守常州,專事掊;今任湖州,惟務燕飲。
」 二十九日,朝散大夫、煥章閣待制、知慶元府林大中寝罷與宮觀指揮。
以臣僚論:「大中比任言責,交結僞學,颠倒是非;今帥四明,上下之情不通,民無所訴。
」 十一月二十日,知贛州黃艾放罷,知泉州鄧驲與宮觀。
以臣僚言:「艾天資乖厲,谄媚故相,暨至贛川,略無善狀。
驲内懷狡奸,外肆陰很,締結僞黨,以徼官職。
」 同日,直煥章閣、知慶元府衛泾放罷。
以臣僚言泾天資輕儇,妄自蹇傲。
十二月九日,權知江州汪大定、權知南康軍陳如晦并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姚愈言:「大定庸缪貪污,惟務酣飲,郡事恬不加意;如晦 昏缪不振,蠹弊益甚,郡事悉委親戚,詞狀盡付吏手。
」 十一日,襲封崇義公柴國器罷見任,勒令歸奉祠廟。
以臣僚言:「國器身為主祭,更不親奉祠事,營求外任,以顯不恭。
」 同日,淮東提舉王甯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張釜言甯居官貪黩,所至乖疏。
十二日,朝散大夫、知峽州成欽亮放罷。
以言者訟欽亮凡猥貪墨,加以昏老,濫當郡寄。
四年正月十五日,朝奉大夫、新差權發遣吉州丁常任特降兩官。
以江西提舉韓亞卿奏:「常任前任臨江倅日,擅将收籴軍糧錢為下戶代納官物,以釣名譽。
」 十八日,知臨(将)[江]軍詹掄放罷。
以臣僚言:「掄年已衰老,專事販賣生口,前後起發歸鄉幾六七十舟。
父母相别,哭聲震動,聞者慘然。
」 二十一日,新差知鎮江府潘景珪放罷,與祠祿。
以臣僚言:「景珪兇愎很傲,陰戾貪黩,視郡民如草芥,待僚屬如奴婢。
」 二十九日,朝奉大夫、新知徽州商侑降一官,放罷。
以臣僚言侑素無行檢,所至貪虐。
二月十四日,權發遣蕲州祝禹圭放罷。
以臣僚言:「禹圭得郡蕲春,每出廳,令僚屬公裳相見,号為六參;用刑慘酷,席卷公帑。
」 二十四日,朝請大夫、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鄭如放罷。
以臣僚言:「如昨知荊門軍,未赴中風,其子公庠強其之官,并不出廳,凡狀牒并公庠代之,不問曲直,非錢不行。
根刷坊場,監決流血,人不堪命。
」 同日,降授朝散大夫徐安國追兩官,降授 朝奉大夫、依前直煥章閣雷潀與落職,今後并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臣僚言:「廣州大奚山賊劫民旅,蓋安國輕信妄動,差人收捕,愚民懼罪,肆彰兇惡。
潀遽以酒米撫谕,妄申朝廷,兇徒愈熾。
」 三月十一日,朝散郎、知吉陽軍梁克和特降一官,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知)靜江府張玠言:「克和耽于酒色,以知堡趙勍二女抑為婢妾,凡決民訟,皆付吏手。
」 二十三日,新知雅州張炎放罷。
以炎子汝砺受新都豪民王元二毆死趙道一金,計囑知縣趙炳作病身死,逐緻彰露,從制置使袁說友奏也。
四月二十二日,朝奉郎、知高州趙師滲放罷,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右谏議大夫姚愈言,師滲縱意貪婪,用刑慘酷。
二十七日,朝議大夫、知漢陽軍胡介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岩言岩:原作「嚴」,據《宋史》卷三九六《張岩傳》改。
,介所至髒污,凡經四劾,愈不知悔。
五月十七日,知南恩州李延年放罷,差主管台州崇道觀,理作自陳。
以廣東提舉陳宏規奏:「近降指揮,禁絕銅器,搥毀償價。
延年公然掊斂州縣錢物,不即搥碎,仍給與之,可見營私。
」 二十四日,朝散郎、溫州通判林叔秀放罷。
以言者論其淩蔑郡守,兜攬民詞,擅自判押,公然取賄。
二十七日,建康府簽判譚良顯放罷。
以臣僚言其天資險奸,濟以貪穢,凡所居官,俱無善狀。
六月二十一日,朝請郎、新知辰州魏泳降一官,罷新任。
坐上殿劄子内全不書銜,以顯鹵莽。
同日,知雅州朱願、知崇慶府 吳景并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成都府路監司考察,二人各坐才識昏缪、嗜酒廢事。
七月二十八日,知太平州倪思放罷。
以臣僚言:「思雖嘗曆官清要,而人品猥下,在朝則恣縱筆端,臨政則掊斂害民,用刑慘酷。
」 八月二十三日,前知賀州錢聞禮降一官,罷宮觀。
以知靜江府張玠奏,聞禮拖欠逐年上供買馬錢,收買物貨入己。
二十七日,知通〔州〕葛掞、知邵武軍周玭并放罷。
以言者論各坐貪婪無恥,昏缪不職。
九月七日,降授朝奉郎、差主管台州崇道觀楊方罷宮觀。
以臣僚言方本無學術,濫竊文科,阿附僞學,懷奸誤國。
十月二十七日,太中大夫、顯谟閣待制、知婺州木待問特降兩官。
以臣僚言,本州島發解士子,有不逞輩挾衆淩辱試官,必欲換題。
十一月三日,權發遣融州李興時特降一官。
坐誘引傜人納土,意在邀功。
十一日,新知邵武軍朱俣、知道州蘇森并放罷。
以臣僚言:「俣稔惡甚着,罔上狼籍;森民事懵然,惟務掊斂。
」 十二日,朝奉郎、通判常州徐杞降一官。
坐監試措置無方,以緻擁遏,踏死士人。
十七日,修武郎、知萬安軍張湊降一官,放罷。
以廣西經略司奏:「湊強買客人香貨,不還價錢,及科配民丁,計口賣鹽,規圖剩利,以歸私帑。
」 二十五日,前知複州洪楀日下令出國門。
以臣僚言:「楀治郡酣酒度日,惟聽婦言,專為營私。
」 同日,新知常德府季圭、新知荊門軍孫叔豹并放罷。
以臣僚言:「圭向守普州,政事乖缪,喜怒任情,掊州縣,不恤饑民;叔豹所至兇焰,貪财害物,昔辟黎州,幾惹蠻變。
」 二十六日,知婺州木待問、新除知婺州王溉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待問為守婺郡,子弟寵妾納賂,颠倒是非;溉政事乖缪,諸子狠戾,辄預政事,非賂不行。
」 二十七日,新湖北提舉常平劉坦之特寝新命。
以臣僚言:「坦之天資狡狯,惟恃口才,以濟其私。
頃侍父嵘為監司,固已竊弄權柄,關節交通,今一路重寄,豈可付之」 十二月六日,黃灏新差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指揮寝罷。
以臣僚言:「灏交結僞黨,專事口舌,比因罷斥,遇郊複官,遂幹祠祿,公論弗容。
」 十五日,陳謙複直煥章閣、差知袁州指揮寝罷。
以中書舍人高文虎論:「謙登朝列則巧附相臣,任總饷則席卷财物,既略示懲而快公論,豈宜更冒此寵!」 二十四日,知邵武軍周玭降一官,永不得與知州軍差遣。
以言者論:「玭本州島強盜殺人,法當至死,辄從決配,死者何辜!」 五年正月六日,新差知眉州成繪罷新任。
以四川總領權安節奏:「繪前守成州,貪饕無術,今命眉州,必不改前非。
」 二月十五日,朝請大夫彭龜年追三官勒停,朝奉郎曾三聘追兩官。
以右谏議大夫張釜言二人最為汝愚腹心,今尚逃憲綱,公論籍籍。
二十三日,新知湖州趙亮夫、新知徽州趙伯桧并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二人惟務貪婪,所至席卷。
同日,朝請大夫、直秘閣劉光祖特落職,送房州居住。
以臣僚言:「光祖在州郡則挾私黩貨,在朝列則阿附罔上。
」 二十四日,新江西提舉莫若晦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岩言:「其人品凡庸,自污不恥,複畀皇華之寵,豈足以慰十州父老之望!」 三月十五日,朝請大夫、知贛州薛叔似與宮觀,理作自陳;孫逢吉差知贛州新命追寝。
臣僚言:「二人陰符故相,恬于無君,(令)[今]各與郡,衆論沸騰。
」 二十八日,知彭州楊緯、知英德府王正邦并放罷。
以臣僚言:「緯凡四為郡,俱無善稱;正邦掊克民财,用刑慘酷。
」 四月二十三日,知象州朱震、知容州章鎬并與宮觀,理作自陳。
以廣西提刑張埏奏:「震率意妄作,科擾屬縣;鎬年齒寖衰,智識愈缪。
」 二十五日,福建提舉陳放罷。
以言者論持節閩倉,惟貪貨财,惟事宴飲。
二十七日,知泉州林思齊放罷。
以監察禦史張岩言:「思齊持節福建,民訟全不介意,若使守泉,民事何所赴愬」 五月二十三日,太中大夫、顯谟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樓鑰禠職罷祠。
以臣僚言其曩者職在封駁,汝愚拜相,朝路知非,辄于制祠盛稱其美。
六月二十一日六月二十一日:原無「月」字,徑補。
或當改「二」作「月」,俟考。
,新知興化軍王自中放罷。
以臣僚言自中守上饒日偷竊貪污。
二十三日,前知溫州王渙彥特降三官放罷官:原字有缺筆,且似為「守」字,茲據文意改。
,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臣僚言:「渙彥為守永嘉,減克軍糧,幾緻生變,豈可複任親民!」 九 月十六日,新知複州徐柟放罷,依舊奉祠。
以臣僚言:「柟積惡素着,屢見白簡,将漕廣東,随行二醫招權納賄,豈宜複守凋郡!」 二十日,新知德安府李謙放罷。
以臣僚言其迂僻偏執,殊不曉事,豈可任之千裡。
二十七日,福建提舉張經放罷。
以臣僚言:「經褊躁乖疏,為守三衢,民遭漂蕩,坐視莫捄。
」 十月二日,前知蕲州祝禹圭新差知郡指揮寝罷。
以臣僚言:「禹圭前知蕲州,傾險刻深,簡傲忿戾,今複與郡,豈改前非!」 七日,新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黃由指揮寝罷,除華文閣直學士,與宮觀。
以臣僚言其締結僞黨,谄媚權臣,全蜀所領四路,豈可任未曆州郡之人! 十一月十九日,崇慶府鄧如愚、隆慶府姚艮、巴州萬永肩、新州何俊傑并放罷。
以臣僚言四人素履既無賢稱,臨政又無善狀,各已衰暮,恬不知退。
同日,知雷州姚筠、廣南提舶趙公紹并罷新任。
以右正言程松言:「筠前知賓州,公紹前知郁林州,各肆奸貪,略無忌憚。
」 二十二日,知興化軍錢孜放罷。
以言者論孜性資狠愎,所治乏廉,用刑慘酷,貪污不已。
十二月五日,知瓊州萬良耜放罷。
以廣西安撫李大異奏:「良耜不理民訟,營私黩貨,差吏入峒騷擾,遂緻黎民劫掠。
」 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利州路轉運判官王沇、提刑洪邃并放罷。
以臣僚言:「二人治郡,俱無善狀,暴迹穢聲,播聞西州,今畀蜀節,誠為失當。
」 閏二月五日,知金 州陳奕放罷,前知嚴州朱起宗,并永不得與親民差遣。
以臣僚言;「奕仕官乖缪,惟務哀刻;起宗居鄉無産聲,試郡則贓污。
」 五月二十七日,浙東提刑李洪、知房州趙彥洸并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程松言二人天資慘酷,所至貪污。
三十日,新知武岡軍趙公砬放罷。
以臣僚言:「志趣貪污,備見白簡,今武岡小壘,豈堪誅求!」 六月三日,權知南恩州韋翌、知處州高持并放罷。
各坐非法慘酷,貪殘生事,以侍禦史林采奏故也。
七月十二日,新複煥章閣待制林大中寝罷職名,依舊朝請大夫緻仕。
以臣僚言:「大中比因阿附僞黨,削職畀祠,今因謝事而還舊班,何以下厭人心!」 九月十二日,太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謝源明罷宮祠。
以臣僚言:「源明囊任瑣闼,專務刺探朝廷,既遭白簡,故态不改。
」 二十二日,知常州王聞禮放罷。
以臣僚言聞禮養痾郡庭,全不事事。
同日,新知建甯府黃由放罷,與宮觀。
以臣僚言:「建甯有壯縣七,物繁地大,豈可以不曆州縣者一旦驟臨其上!」 十月十五日,朝請大夫、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萬良耜罷宮觀,通判邵州陳友聞、通判建康府趙善珍并放罷。
以臣僚言:「三人各以賊污,白簡放罷,今良耜複得奉祠,而友聞、善珍複為郡貳,殊郁公論。
」 十一月三日,新湖南運判劉誠之放罷。
以臣僚言:「誠之比為郡守,席卷而去,監司清職,何以供其誅求!」 二十一日, 新知廣州黃夏放罷。
以臣僚言夏民訟不理,專事貪饕。
二十二日,新差知巴州李指揮寝罷。
以臣僚言:「操心頗僻,備見彈章。
既(枚栻)[抆拭]以祠祿,今乃巧求試郡,俾其臨民,殃及千裡。
」 二十三日,知婺州趙伯放罷。
以臣僚言:「伯為守婺女,訟牒積壓,盜賊旁午。
」 二十五日,趙彥新任常州指揮寝罷,差主管台州崇道觀,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彥昨任南康,席卷公帑。
今常州講行荒政,必得賢二千石,始可分顧憂。
」 十二月十五日,新知撫州王沅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坐奏對率略。
嘉泰元年正月七日,知嚴州毛放罷,與宮觀,理作自陳。
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徐柟特降一官。
以臣僚言:「入則缪玷清班:原作「密」,據前述改。
,出則酖酒弛事;柟奉祠居裡,長惡不悛。
」 十七日,浙東提刑周珌放罷,差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任便居住,理作自陳。
以臣僚言珌持節一路,不能澄清屬部。
十九日,知彭州史容特降一官,知永康軍趙彥霈特降兩官,并放罷。
以容守彭州,用親随冒請軍糧,交通關節,夾造私醞貨賣;彥霈為政慘酷,遇事羅織富民。
為四川制置劉德秀奏故也。
二十三日,提點坑冶鑄錢司徐輝放罷,新差廣東提舉市舶曾懿指揮追寝。
以侍禦史陳谠言:「輝為泉司,肆為侵暴;懿有聩疾,至老益甚,其于貪鄙,尤不可言。
」 二月十八日,知瓊州趙彥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陳谠言:「彥恃酒任 氣,為守巴州,羅織富家,掊取财物。
今為瓊州,慘酷尤甚。
」故有是命。
既而廣西提刑王正功言彥奸贓不法,恣橫酷刑,遂特降兩官,永不得與知州軍差遣。
同日,降授朝奉郎、郢州通判姜處廣特更降一官,仍照已降指揮放罷,不得與親民差遣。
臣僚言:「處廣攝郡,支破官錢,廣造器且,又追漆匠劉振兄鞭棰寄禁,以緻溺死。
」 三月十三日,瓊州通判曾放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