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制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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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承矩所書真宗禦詩石本也。
八年三月八日,昭宣使、眉州防禦使、内侍右班都知劉從願贈崇信軍節度觀察留後,以舊侍東宮,再贈大同軍節度使。
皇佑二年二月六日,再贈皇侄齊州防禦使、濟南侯從谠為同州觀察使、馮翊侯。
嘉佑四年十二月六日,長子贈太傅、追封褒懷靖王昉贈太師、中書令、追封魏王,第二子贈太師、中書令、追封豫悼穆王昕贈兼尚書令、追封越王,第三子贈太師、中書令、追封鄂悼懿王曦贈兼尚書令、追封陳王,追封第二女楚國公主周國,第三女唐國公主漢國,第四女越國公主秦國,第五女郓國公主魏國,第七女随國公主吳國,第八女韓國公主燕國。
英宗治平元年閏五月十一日,诏贈皇伯祖贈太師、中書令、尚書令、吳懿王德昭追封越王,贈太師、中書令、尚書令、潭康惠王德芳楚王,天策上将軍、守太師、尚書令、中書令、行雍州牧兼江陵尹、贈河中鳳翔河南牧、潞恭憲王元佐魏王,贈崇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廣平郡恭肅王德隆兼侍中,贈昭德軍節度使兼中書令、颍川郡安簡王德彜太師颍川:原作「穎」,據《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一》改。
,贈護國軍節度使兼侍中、高密郡王德恭兼中書令。
叔祖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行真定牧、潤恭靖王元份追封魯王,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行興元牧、邢文惠王元傑陳王,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行大名牧、蘇恭懿王元墦韓王,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行江陵牧、華恭惠王元撚蔡王,贈宣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廣陵郡康簡王德雍兼侍中,贈保平軍節度使、鄖國公德鈞、贈中軍節度使、江國公德 欽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太尉兼中書令、申恭裕王德文太師,贈武昌軍節度使、紀國公德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天策上将軍、淮南湖南節度大使、守太師、尚書中書令、行荊揚兖徐州牧、燕肅王元俨吳王,贈博州防禦使、博平侯允熙滄州觀察使,贈左衛将軍、代國公元億左衛上将軍、追封安定郡王,贈應州觀察使、金城侯德潤保康軍節度觀察留後,贈涼州觀察使、姑臧侯德願昭化軍節度觀察留後。
伯贈太尉、平陽郡懿恭王允升太師升:原作「叔」,據《宋史》卷二四五《宗室二》改。
,贈安遠軍節度使、密國公允言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鎮江軍節度使兼侍中、郇國公允成兼中書令,贈太尉、信安郡僖簡王允甯太師,贈昭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廣平郡王允懷保靜軍節度使。
叔贈太尉、永嘉郡思恪王允迪太師。
弟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魏懷靖王昉周王,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越悼穆王昕唐王悼:原作「倬」,據《長編》卷一三一改。
,贈太師、中書尚書令、陳悼懿王曦燕王。
追封第二妹周國公主唐國,第三妹漢國公主吳國,第四妹秦國公主楚國,第五妹魏國公主吳國,第六妹魯國公主陳國,第七妹吳國公主燕國,第八妹燕國公主秦國,第九妹楚國公主韓國,并加号長公主。
以上《國朝會要》。
神宗元豐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贈鎮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魏國公宗懿再贈舒王。
以濮安懿王元子也。
八月四日,贈防禦使、濟陰侯、皇伯宗邈再贈建甯軍節度使、越國公。
以其子仲覽等乞優贈也。
六日,贈洺州防禦使、侯平候宗沔再贈武平軍節度使、福國公。
贈洪州觀察使、豫章候宗詠再贈甯海軍節度使、沂國公。
贈密州觀察使、高密侯宗師再贈昭武軍節度使、遂國公。
三年閏九月二十六日,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劉沆再贈兖國公。
贈太尉王堯臣再贈太師、中書令。
六年五月四日,皇伯祖贈保靜軍節度使、蕭國公承幹再贈安定郡王。
以其子克敦進父文集,诏以承幹父子世以藝文儒學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與能之義,宜其寵褒。
同日,贈皇城使宋玠再贈英州刺史。
以其子滋言玠有收複石堡城功,未賞而死也。
哲宗紹聖二年五月十五日,贈左光祿大夫崔台符再贈右銀青光祿大夫。
以子尹躬訴台符在無元佑無罪降官,故命複之。
十一月三十日,贈特進蔡确贈太師,加成、衛二國公。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贈甯海軍節度使、沂國公宗詠再贈餘杭郡王。
贈昭武軍節度使、遂國公宗師再贈益州郡王。
贈建甯軍節度使、成國公宗邈再贈同谷郡王。
贈鎮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國公宗治再贈開府儀同三司、澶淵郡王。
贈武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楚國公宗益再贈開府儀同三司、山陽郡王。
贈洺州防禦使、廣平侯宗沔再贈 崇信軍節度使、漢東郡王。
宗詠等并以嗣濮王宗漢言:諸兄比諸王極有損降,故有是贈。
據诏,宗沔自洺州防禦使、廣平侯上特贈,不言元豐二年已贈節钺、國公階(禦)[銜],二者必有一誤。
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
三月四日,追贈邕王光濟已下三十三人。
并詳具贈官門。
徽宗大觀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韓王似再贈楚王。
贈尚書令兼中書令、徐州牧、燕王佖再贈侍中,追封吳王。
政和三年正月十九日,贈太師、荊國公王安石追封舒王。
五年三月十四日,贈尚書令韓琦追封魏郡王。
诏:「比覽元豐中訓诏,及得故臣之子韓粹彥、文及甫所奏,明其父功。
審聞至和、嘉佑援立之法,定策之勳,所謂功在社稷,久而彌彰。
追往念功,恻然永歎。
琦以其子贈至其品,止緣常(恪)[格],未加褒異。
彥博罪籍未除,舊官未複。
琦可封郡王,彥博可除罪籍,複舊官。
與其所得恩例,仍并付國史院記載其實,以為盡忠任職者之觀。
」 宣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贈太師、成衛二國公蔡确追封清源郡王。
诏:「蔡确力排異意,輔立哲宗,功在社稷。
元佑間遭讒被謗,竄在遐荒五年,終不得還。
雖經褒錄,較無功有罪之人輕重未稱。
其弟碩宣力助确,亦遭捃摭,猶在罪籍,未曾推恩。
比緣确子懋面對,得其詳,為之恻然。
可封郡王,賜第一區百間。
長子懋除延康殿學士、提舉醴泉觀,莊除侍郎,女與淑人,婿二人各轉官一,與堂除升等差遣。
碩與落罪籍,贈徽猷閣待制。
長、次子改合入官,并堂除升等差遣。
次□子未有官,與迪功郎。
女已有封号,遷二等;未有封号,并與封号。
白身者與初品官,已有官轉一官。
燕達、向宗回、李嗣徽、閻守懃皆佐建立謀議,亦可嘉錄,特與本宗有服親初品官一名。
」 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贈感德軍節度使、追封通義侯仲科為開府儀同三司。
六年閏三月二十九日,贈忠州刺史劉範再贈正任觀察使。
欽宗靖康元年二月六日,贈太師、追封楚國公範仲淹可特追封魏國公。
追複右正議大夫司馬光贈太師。
贈少傅張商英特贈太保。
诏曰:「朕獲奉宗廟,即正累日,于四方賢材未暇遠有号召也。
永惟國家大政事,已诏三省、樞密院盡遵複祖宗法,而近世名臣未有褒錄,何以示朕意焉。
」故有是命。
以上《續國朝會要》。
高宗紹興元年九月五日,诏贈通奉大夫梁士能贈正奉大夫。
以元佑黨人贈恤也。
二年四月,诏觀文殿大學士、宣奉大夫、贈太師、相國公韓忠彥追封魏國公。
三年六月十六日,诏承議郎、贈朝請大夫胡端修贈直秘閣。
四年十月,诏贈承事郎陳東、歐陽徹贈朝奉郎、秘閣修撰。
以靖康間上書言事,忠義可嘉,故有是命。
五年三月,诏觀文殿大學士、左正奉大夫、贈特進徐處仁贈 少保。
五月,诏朝議大夫、充寶文閣待制、贈開府儀同三司馬默贈少傅。
六月,诏太尉、知樞密院事、贈開府儀同三司神道贈少保神道:疑為「種師道」之誤。
「知」上疑脫一「同」字。
據《宋史》師道本傳,其人嘗同知樞密院事,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據《建炎要錄》卷九○,師道紹興六年三月加贈少保。
。
六年三月,诏承議郎、殿中侍禦史、贈直龍圖閣龔(史)[夬]贈右谏議大夫。
四月,诏同知樞密院事、贈右銀青光祿大夫趙瞻贈資政殿大學士、銀青光祿大夫。
五月九日,诏贈少師劉摯贈太師。
十一月二日,诏尚書左丞、贈延康殿學士範純禮贈資政殿學士。
七年十一月,诏殿中侍禦史、贈直龍圖閣陳師錫贈谏議大夫。
九年,贈直龍圖閣趙叔近贈集英殿修撰。
以建炎初秀州軍賊作過被害故也。
十月,诏左光祿大夫、贈特進陳彥修贈開府儀同三司。
十年八月,诏左武大夫,吉州刺史、統領泾原路軍馬、昭化軍節度使張達贈開府儀同三司。
靖康二年間,與金賊大兵鬥尌敵戰殁故也。
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武信軍承宣使、贈保靜軍節度使張宗顔,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泸川軍承宣使、贈武甯軍節度使劉寶并贈檢校少保。
十月二十七日,诏入内内侍省高班、贈率府副率李繼元贈武節郎。
入内内侍省東頭供奉官、贈修武郎李僅贈武德郎。
時以皇太後回銮,繼元、李(僅)嘗侍宮闱有勞也。
三十年十一月六日,诏贈左正議大夫曹輔贈左光祿大夫。
輔建炎元年五月七日辛未經贈官,因郊恩贈左正議大夫,至是始加贈焉。
以上《中興會要》。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
九月二十三日,诏贈左宣奉大夫、資政殿學士魏良臣贈左光祿大夫。
先是,良臣知潭州,因賣官田賞當轉一官。
至是收使,特與再贈。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少師、安武軍節度使、(附)[驸]馬都尉、康國公、贈太師、追封鄧國公錢景臻追封德陽郡王。
孝宗幹道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诏太師、甯遠昭慶軍節度使、追封蕲春郡王楊存中追封和王。
四年五月十一日,诏揚武翊運功臣、太傅、鎮南武安甯國軍節度使、通義郡王、贈太師韓世忠追封蕲王。
詳見《贈官雜錄》。
五年二月十一日,诏少師、保信軍節度使、魏國公、贈太保張浚贈太師。
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贈宜州觀察使蔣世忠贈昭化軍節度使,贈武義大夫、高州團練使謝甯贈均州觀察使。
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昭和衆輔國功臣、太傅、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揚國公、贈太師劉光世追封安城郡王。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诏故禮部尚書、端明殿學士、贈資政殿學士蘇轼贈太師。
以上《幹道會要》。
儀制宋會要輯稿儀制一三内侍追贈
八年三月八日,昭宣使、眉州防禦使、内侍右班都知劉從願贈崇信軍節度觀察留後,以舊侍東宮,再贈大同軍節度使。
皇佑二年二月六日,再贈皇侄齊州防禦使、濟南侯從谠為同州觀察使、馮翊侯。
嘉佑四年十二月六日,長子贈太傅、追封褒懷靖王昉贈太師、中書令、追封魏王,第二子贈太師、中書令、追封豫悼穆王昕贈兼尚書令、追封越王,第三子贈太師、中書令、追封鄂悼懿王曦贈兼尚書令、追封陳王,追封第二女楚國公主周國,第三女唐國公主漢國,第四女越國公主秦國,第五女郓國公主魏國,第七女随國公主吳國,第八女韓國公主燕國。
英宗治平元年閏五月十一日,诏贈皇伯祖贈太師、中書令、尚書令、吳懿王德昭追封越王,贈太師、中書令、尚書令、潭康惠王德芳楚王,天策上将軍、守太師、尚書令、中書令、行雍州牧兼江陵尹、贈河中鳳翔河南牧、潞恭憲王元佐魏王,贈崇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廣平郡恭肅王德隆兼侍中,贈昭德軍節度使兼中書令、颍川郡安簡王德彜太師颍川:原作「穎」,據《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一》改。
,贈護國軍節度使兼侍中、高密郡王德恭兼中書令。
叔祖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行真定牧、潤恭靖王元份追封魯王,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行興元牧、邢文惠王元傑陳王,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行大名牧、蘇恭懿王元墦韓王,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行江陵牧、華恭惠王元撚蔡王,贈宣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廣陵郡康簡王德雍兼侍中,贈保平軍節度使、鄖國公德鈞、贈中軍節度使、江國公德 欽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太尉兼中書令、申恭裕王德文太師,贈武昌軍節度使、紀國公德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天策上将軍、淮南湖南節度大使、守太師、尚書中書令、行荊揚兖徐州牧、燕肅王元俨吳王,贈博州防禦使、博平侯允熙滄州觀察使,贈左衛将軍、代國公元億左衛上将軍、追封安定郡王,贈應州觀察使、金城侯德潤保康軍節度觀察留後,贈涼州觀察使、姑臧侯德願昭化軍節度觀察留後。
伯贈太尉、平陽郡懿恭王允升太師升:原作「叔」,據《宋史》卷二四五《宗室二》改。
,贈安遠軍節度使、密國公允言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鎮江軍節度使兼侍中、郇國公允成兼中書令,贈太尉、信安郡僖簡王允甯太師,贈昭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廣平郡王允懷保靜軍節度使。
叔贈太尉、永嘉郡思恪王允迪太師。
弟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魏懷靖王昉周王,贈太師、中書尚書令、越悼穆王昕唐王悼:原作「倬」,據《長編》卷一三一改。
,贈太師、中書尚書令、陳悼懿王曦燕王。
追封第二妹周國公主唐國,第三妹漢國公主吳國,第四妹秦國公主楚國,第五妹魏國公主吳國,第六妹魯國公主陳國,第七妹吳國公主燕國,第八妹燕國公主秦國,第九妹楚國公主韓國,并加号長公主。
以上《國朝會要》。
神宗元豐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贈鎮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魏國公宗懿再贈舒王。
以濮安懿王元子也。
八月四日,贈防禦使、濟陰侯、皇伯宗邈再贈建甯軍節度使、越國公。
以其子仲覽等乞優贈也。
六日,贈洺州防禦使、侯平候宗沔再贈武平軍節度使、福國公。
贈洪州觀察使、豫章候宗詠再贈甯海軍節度使、沂國公。
贈密州觀察使、高密侯宗師再贈昭武軍節度使、遂國公。
三年閏九月二十六日,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劉沆再贈兖國公。
贈太尉王堯臣再贈太師、中書令。
六年五月四日,皇伯祖贈保靜軍節度使、蕭國公承幹再贈安定郡王。
以其子克敦進父文集,诏以承幹父子世以藝文儒學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與能之義,宜其寵褒。
同日,贈皇城使宋玠再贈英州刺史。
以其子滋言玠有收複石堡城功,未賞而死也。
哲宗紹聖二年五月十五日,贈左光祿大夫崔台符再贈右銀青光祿大夫。
以子尹躬訴台符在無元佑無罪降官,故命複之。
十一月三十日,贈特進蔡确贈太師,加成、衛二國公。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贈甯海軍節度使、沂國公宗詠再贈餘杭郡王。
贈昭武軍節度使、遂國公宗師再贈益州郡王。
贈建甯軍節度使、成國公宗邈再贈同谷郡王。
贈鎮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國公宗治再贈開府儀同三司、澶淵郡王。
贈武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楚國公宗益再贈開府儀同三司、山陽郡王。
贈洺州防禦使、廣平侯宗沔再贈 崇信軍節度使、漢東郡王。
宗詠等并以嗣濮王宗漢言:諸兄比諸王極有損降,故有是贈。
據诏,宗沔自洺州防禦使、廣平侯上特贈,不言元豐二年已贈節钺、國公階(禦)[銜],二者必有一誤。
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
三月四日,追贈邕王光濟已下三十三人。
并詳具贈官門。
徽宗大觀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韓王似再贈楚王。
贈尚書令兼中書令、徐州牧、燕王佖再贈侍中,追封吳王。
政和三年正月十九日,贈太師、荊國公王安石追封舒王。
五年三月十四日,贈尚書令韓琦追封魏郡王。
诏:「比覽元豐中訓诏,及得故臣之子韓粹彥、文及甫所奏,明其父功。
審聞至和、嘉佑援立之法,定策之勳,所謂功在社稷,久而彌彰。
追往念功,恻然永歎。
琦以其子贈至其品,止緣常(恪)[格],未加褒異。
彥博罪籍未除,舊官未複。
琦可封郡王,彥博可除罪籍,複舊官。
與其所得恩例,仍并付國史院記載其實,以為盡忠任職者之觀。
」 宣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贈太師、成衛二國公蔡确追封清源郡王。
诏:「蔡确力排異意,輔立哲宗,功在社稷。
元佑間遭讒被謗,竄在遐荒五年,終不得還。
雖經褒錄,較無功有罪之人輕重未稱。
其弟碩宣力助确,亦遭捃摭,猶在罪籍,未曾推恩。
比緣确子懋面對,得其詳,為之恻然。
可封郡王,賜第一區百間。
長子懋除延康殿學士、提舉醴泉觀,莊除侍郎,女與淑人,婿二人各轉官一,與堂除升等差遣。
碩與落罪籍,贈徽猷閣待制。
長、次子改合入官,并堂除升等差遣。
次□子未有官,與迪功郎。
女已有封号,遷二等;未有封号,并與封号。
白身者與初品官,已有官轉一官。
燕達、向宗回、李嗣徽、閻守懃皆佐建立謀議,亦可嘉錄,特與本宗有服親初品官一名。
」 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贈感德軍節度使、追封通義侯仲科為開府儀同三司。
六年閏三月二十九日,贈忠州刺史劉範再贈正任觀察使。
欽宗靖康元年二月六日,贈太師、追封楚國公範仲淹可特追封魏國公。
追複右正議大夫司馬光贈太師。
贈少傅張商英特贈太保。
诏曰:「朕獲奉宗廟,即正累日,于四方賢材未暇遠有号召也。
永惟國家大政事,已诏三省、樞密院盡遵複祖宗法,而近世名臣未有褒錄,何以示朕意焉。
」故有是命。
以上《續國朝會要》。
高宗紹興元年九月五日,诏贈通奉大夫梁士能贈正奉大夫。
以元佑黨人贈恤也。
二年四月,诏觀文殿大學士、宣奉大夫、贈太師、相國公韓忠彥追封魏國公。
三年六月十六日,诏承議郎、贈朝請大夫胡端修贈直秘閣。
四年十月,诏贈承事郎陳東、歐陽徹贈朝奉郎、秘閣修撰。
以靖康間上書言事,忠義可嘉,故有是命。
五年三月,诏觀文殿大學士、左正奉大夫、贈特進徐處仁贈 少保。
五月,诏朝議大夫、充寶文閣待制、贈開府儀同三司馬默贈少傅。
六月,诏太尉、知樞密院事、贈開府儀同三司神道贈少保神道:疑為「種師道」之誤。
「知」上疑脫一「同」字。
據《宋史》師道本傳,其人嘗同知樞密院事,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據《建炎要錄》卷九○,師道紹興六年三月加贈少保。
。
六年三月,诏承議郎、殿中侍禦史、贈直龍圖閣龔(史)[夬]贈右谏議大夫。
四月,诏同知樞密院事、贈右銀青光祿大夫趙瞻贈資政殿大學士、銀青光祿大夫。
五月九日,诏贈少師劉摯贈太師。
十一月二日,诏尚書左丞、贈延康殿學士範純禮贈資政殿學士。
七年十一月,诏殿中侍禦史、贈直龍圖閣陳師錫贈谏議大夫。
九年,贈直龍圖閣趙叔近贈集英殿修撰。
以建炎初秀州軍賊作過被害故也。
十月,诏左光祿大夫、贈特進陳彥修贈開府儀同三司。
十年八月,诏左武大夫,吉州刺史、統領泾原路軍馬、昭化軍節度使張達贈開府儀同三司。
靖康二年間,與金賊大兵鬥尌敵戰殁故也。
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武信軍承宣使、贈保靜軍節度使張宗顔,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泸川軍承宣使、贈武甯軍節度使劉寶并贈檢校少保。
十月二十七日,诏入内内侍省高班、贈率府副率李繼元贈武節郎。
入内内侍省東頭供奉官、贈修武郎李僅贈武德郎。
時以皇太後回銮,繼元、李(僅)嘗侍宮闱有勞也。
三十年十一月六日,诏贈左正議大夫曹輔贈左光祿大夫。
輔建炎元年五月七日辛未經贈官,因郊恩贈左正議大夫,至是始加贈焉。
以上《中興會要》。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
九月二十三日,诏贈左宣奉大夫、資政殿學士魏良臣贈左光祿大夫。
先是,良臣知潭州,因賣官田賞當轉一官。
至是收使,特與再贈。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少師、安武軍節度使、(附)[驸]馬都尉、康國公、贈太師、追封鄧國公錢景臻追封德陽郡王。
孝宗幹道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诏太師、甯遠昭慶軍節度使、追封蕲春郡王楊存中追封和王。
四年五月十一日,诏揚武翊運功臣、太傅、鎮南武安甯國軍節度使、通義郡王、贈太師韓世忠追封蕲王。
詳見《贈官雜錄》。
五年二月十一日,诏少師、保信軍節度使、魏國公、贈太保張浚贈太師。
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贈宜州觀察使蔣世忠贈昭化軍節度使,贈武義大夫、高州團練使謝甯贈均州觀察使。
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昭和衆輔國功臣、太傅、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揚國公、贈太師劉光世追封安城郡王。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诏故禮部尚書、端明殿學士、贈資政殿學士蘇轼贈太師。
以上《幹道會要》。
儀制宋會要輯稿儀制一三内侍追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