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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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宮觀
鴻慶宮
大中祥符七年正月,诏曰:「睢陽奧壞,藝租舊邦。
應命曆以天飛,創基圖而日新。
朕躬朝渦水,茂集蕃禧;旋幸平台,緬懷積德。
想清都之錫類,慶鴻緒之無疆。
奉真像以颙昂,建靈宮以曲密。
洪惟二聖,敷佑萬方,故當陪仙禦于福廷,俨宸儀于恭館。
南京新修聖祖殿,宜号曰鴻慶宮,仍奉安太祖、太宗像。
」八月,遣都知閻承翰、内侍楊懷古奉像至歸德殿後正位權安。
天聖元年三月,修殿成,诏知制诰張師德奏告南京内城,迎聖像奉安。
四年十月,又奉安真宗禦容。
康定元年六月,經火,别建齋殿供養。
慶曆六年十二月,又诏重修三聖禦容殿。
七年六月,命翰林學士張方平往奉安右奉太祖、太宗、真宗神禦。
《京都雜錄》:東京大内次北有之此條原有眉批「删」。
。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鳳台山宮 鳳台山宮 天聖八年正月,差内侍張懷恩就永安縣紫玉山置宮。
九年閏十一月十五日,宮成,诏遣三司使晏殊、(上)禦藥供奉羅崇勳、江德用自京迎太祖、太宗、真宗聖像至宮奉安,仍改(訾)[紫]玉山為鳳台山。
治平三年九月二日,龍圖閣直學士李柬之相度仁宗神禦殿,乞免鳳台村戶絕地土租稅。
四年十二月三日,戶部副使蘇癡、内侍押班王守規相度英宗神禦,以降真殿第六間奉安,并如其 請。
熙甯二年五月九日,迎奉仁宗、英宗禦容赴文德殿。
十三日,上親行酌獻之禮,乃赴西京。
二十二日,奉安右奉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禦。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上清寶箓宮 上清寶箓宮 (緻)[政]和初,诏于景龍寺東對晨晖門作上清寶箓宮。
五年九月二十日,诏上清寶箓宮隸京城所提舉管轄,仍差蓋從熙充提舉,黃冕充提點。
是年十二月一日,禦制《寶箓宮仁濟輔正亭記》,雲:「辟宮隅外壖東北地,踰頃作室百堵,名之曰上清寶箓宮。
中殿以事高真,号曰始清;西以奉本命,号曰天祥;東以居其徒。
集修身學道羽衣之士請命上帝,以受金箓,行正一靈文玉笥考照法。
又即宮門之西,于臨道衢營屋數拾楹,中建亭曰仁濟,選其徒修潔禁行者,使行其術,以濟萬民。
朕潔精齋戒,洗心凝神,書符水以賜,日以千計,不遑暇逸,勞不自憚于「勞不」句:按此下疑有脫文。
。
攜幼扶老,策杖肩輿,匍匐雜,至者萬有餘衆。
一亭不足容,增其北更為亭,曰輔正。
」 徽宗政和六年二月一日,上清寶箓宮道院奏:乞每歲撥放童行及紫衣師号,及遇天甯節,詣内東門進奉功德疏;乞汴河船一隻西至河陰、汜水東西、淮南、兩浙,般載柴(灰)[炭]米麥雜物;乞免力勝商稅牌一面;乞菜園、墳地共伍頃,于都城外或畿内系官諸色田地内踏逐摽撥;乞銅朱記,申發公文使用。
诏并從之。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龍德宮 龍德宮 徽宗元符三年已即位,未改元。
二月二十四日,诏懿親宅巘邸賜名龍德宮,管勾官令入内〔内〕侍省取旨。
大觀元年十月十二日,上批:「龍德宮五日一次提舉官宿于本廳,日輪提點官一員宿于本廳,勾當官一員宿于廨舍。
已上遇疾患、事故在假,即輪當次官。
」 政和四年三月十五日,侍衛步軍司奏:「提舉龍德宮、直睿思殿、同提舉大晟府楊戬奏:『奉聖旨,侍衛步軍司可特差借宣效六軍兵士二百人,帶行見請諸般請給,日下發遣龍德宮役使,充本宮實占祗應,與免諸處差借、揀選。
體量向去有阙,依此差借。
如有拘礙,特依今來指揮。
』」今诏割移名糧充龍德宮清衛阙額。
欽宗靖康元年四月七日,以太中大夫、門下侍郎耿南仲為正奉大夫,資政殿學士、朝散大夫王易簡為中大夫,中書舍人譚世績、李熙靖并為顯谟閣待制,提舉醴泉觀、主管龍德宮。
五月一日,宰臣徐處仁等言:「陛下躬聽機政,不得侍上皇于别宮,視膳問寝之念每形辭旨。
乞诏提舉龍德宮官日具道君起居平安以聞,庶慰聖孝晨夕企慕之意。
」從之。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神霄玉清萬壽宮 神霄玉清萬壽宮 徽宗政和七年二月十三日,诏:「神霄玉清萬壽宮如小州、軍、監無道觀,以僧寺改建。
如有道觀處,止更名,仍于殿上設長生大帝君、青華帝君像。
」二十三日,臣僚言:「州、府、軍、監内以僧寺為神霄玉清萬壽宮,乞從有常住,并殿宇圓備、有莊産寺改充。
」從之。
五月一日,诏天下神霄玉清萬壽宮歲度童行、紫衣,并未改宮以前數日降賜。
如元無額,即并賜歲度童行、紫衣各一道。
二十二日,知杭州徐鑄奏:「乞神霄玉清萬壽宮添撥田共二十頃,于浙西逐州有管諸司堪好田内摽撥應副。
」诏依,如違,以大不恭論。
六月二十八日,尚書省言:「諸州将寺院改建神霄玉清萬壽宮,舊有莊田、賃屋合依天甯萬壽觀已降指揮,免納夏秋二稅及房廊賃錢。
」從之。
七月二十二日,诏諸路州軍:「應改寺作神霄玉清萬壽宮大州軍,并先期告谕,即半月遷徙。
如接便搔擾,許人告,賞錢三百貫,犯人決配千裡。
」九月十六日,中書省言:諸神霄玉清萬壽宮與免支移折變。
從之。
八年二月二十日,诏曰:「朕嗣(嗣)守大位,賴帝博臨,高真屢降,祥應沓至,萬邦鹹甯。
深惟修報之誠,無得而稱,诏天下作神霄玉清萬壽宮,奉上帝君大君之祀,以嚴報稱,與天下祈福。
将期年于茲,而三數州玩弛弗虔,曾不肅給。
明宮齋廬,或粗設貌像,或僅容數士,弊陋不蠲,弗稱明靈,羽流陳訴,辄被刑戮, 豈所望哉!其令諸路提刑、廉訪、巡按所至,躬詣新宮瞻視考驗,究其避就,觀其廢舉,察其施設,具奏,将有考焉。
」 五月二日,诏諸州神霄玉清萬壽宮并依在京宮觀體例。
同日,诏兩浙路漕臣詹度差提舉本路神霄玉清萬壽宮,通判帶「同」字。
七月三日,诏:「宰臣可兼神霄玉清宮使,執政官充副使,判官聽旨差。
自改官制,不置使名,候道教興隆,宮宇悉備,即罷。
」四(月)[日],開封尹盛章奏:「乞依天下州軍知州,帶『管幹神霄玉清萬壽宮』字,以嚴聖主崇奉上真之意。
」诏府尹充管判、少尹充管幹在京神霄玉清萬壽宮。
十四日,诏:天下神霄玉清萬壽宮門可視至聖文宣王廟立戟,以稱崇奉。
十五日,河東路轉運判官王似言:「本路神霄玉清萬壽宮有本州島見無戶絕折納田去處,欲于鄰近他州有戶絕折納田處貼撥。
候本州島有田日,逐旋卻行改撥。
」從之。
八月二十九日,提舉上清寶箓宮王诏言:欲逐州差親民文臣專切管幹神霄玉清萬壽宮。
诏本路提舉、漕臣于逐州軍并縣鎮選擇寄居宮觀、年六十已下、通判資序已上人一員,申尚書省,就差管幹。
閏九月四日,左右街道錄院言:「折可求奏,乞降賜道教法物及《先天紀》文字。
看詳道教法物系在《先天紀》文字内,今先乞下醴泉觀藏經内關借抄錄到一部,計三十六卷。
」诏付所屬官司頒降。
十月二十二日,廣南東路轉運判官燕瑛言:「道教方興,宜立殿最之法。
應今 後知、通并十日一詣神霄宮檢察,仍以所檢察事置籍書之。
其提舉本宮官歲遍所部,其當職官奉行優劣以聞。
」從之。
十一月十日,诏諸路漕臣提舉神霄玉清萬壽宮,鑄造銅印一面給付,以「提舉某路神霄玉清萬壽宮印」為文。
宣和元年四月十一日,诏:「天下神霄玉清萬壽宮已賜田産、房廊、道業,并交割付本宮掌首置曆支用,更不隸州郡掌管。
前後所降知、通檢察考課指揮更不施行。
」 八月二十三日,以宮成,降德音于西京諸道。
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诏:「今後應神霄宮知、副有阙,聽逐處于道士内,不以有無官品,推舉實學業
應命曆以天飛,創基圖而日新。
朕躬朝渦水,茂集蕃禧;旋幸平台,緬懷積德。
想清都之錫類,慶鴻緒之無疆。
奉真像以颙昂,建靈宮以曲密。
洪惟二聖,敷佑萬方,故當陪仙禦于福廷,俨宸儀于恭館。
南京新修聖祖殿,宜号曰鴻慶宮,仍奉安太祖、太宗像。
」八月,遣都知閻承翰、内侍楊懷古奉像至歸德殿後正位權安。
天聖元年三月,修殿成,诏知制诰張師德奏告南京内城,迎聖像奉安。
四年十月,又奉安真宗禦容。
康定元年六月,經火,别建齋殿供養。
慶曆六年十二月,又诏重修三聖禦容殿。
七年六月,命翰林學士張方平往奉安右奉太祖、太宗、真宗神禦。
《京都雜錄》:東京大内次北有之此條原有眉批「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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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鳳台山宮 鳳台山宮 天聖八年正月,差内侍張懷恩就永安縣紫玉山置宮。
九年閏十一月十五日,宮成,诏遣三司使晏殊、(上)禦藥供奉羅崇勳、江德用自京迎太祖、太宗、真宗聖像至宮奉安,仍改(訾)[紫]玉山為鳳台山。
治平三年九月二日,龍圖閣直學士李柬之相度仁宗神禦殿,乞免鳳台村戶絕地土租稅。
四年十二月三日,戶部副使蘇癡、内侍押班王守規相度英宗神禦,以降真殿第六間奉安,并如其 請。
熙甯二年五月九日,迎奉仁宗、英宗禦容赴文德殿。
十三日,上親行酌獻之禮,乃赴西京。
二十二日,奉安右奉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禦。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上清寶箓宮 上清寶箓宮 (緻)[政]和初,诏于景龍寺東對晨晖門作上清寶箓宮。
五年九月二十日,诏上清寶箓宮隸京城所提舉管轄,仍差蓋從熙充提舉,黃冕充提點。
是年十二月一日,禦制《寶箓宮仁濟輔正亭記》,雲:「辟宮隅外壖東北地,踰頃作室百堵,名之曰上清寶箓宮。
中殿以事高真,号曰始清;西以奉本命,号曰天祥;東以居其徒。
集修身學道羽衣之士請命上帝,以受金箓,行正一靈文玉笥考照法。
又即宮門之西,于臨道衢營屋數拾楹,中建亭曰仁濟,選其徒修潔禁行者,使行其術,以濟萬民。
朕潔精齋戒,洗心凝神,書符水以賜,日以千計,不遑暇逸,勞不自憚于「勞不」句:按此下疑有脫文。
。
攜幼扶老,策杖肩輿,匍匐雜,至者萬有餘衆。
一亭不足容,增其北更為亭,曰輔正。
」 徽宗政和六年二月一日,上清寶箓宮道院奏:乞每歲撥放童行及紫衣師号,及遇天甯節,詣内東門進奉功德疏;乞汴河船一隻西至河陰、汜水東西、淮南、兩浙,般載柴(灰)[炭]米麥雜物;乞免力勝商稅牌一面;乞菜園、墳地共伍頃,于都城外或畿内系官諸色田地内踏逐摽撥;乞銅朱記,申發公文使用。
诏并從之。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龍德宮 龍德宮 徽宗元符三年已即位,未改元。
二月二十四日,诏懿親宅巘邸賜名龍德宮,管勾官令入内〔内〕侍省取旨。
大觀元年十月十二日,上批:「龍德宮五日一次提舉官宿于本廳,日輪提點官一員宿于本廳,勾當官一員宿于廨舍。
已上遇疾患、事故在假,即輪當次官。
」 政和四年三月十五日,侍衛步軍司奏:「提舉龍德宮、直睿思殿、同提舉大晟府楊戬奏:『奉聖旨,侍衛步軍司可特差借宣效六軍兵士二百人,帶行見請諸般請給,日下發遣龍德宮役使,充本宮實占祗應,與免諸處差借、揀選。
體量向去有阙,依此差借。
如有拘礙,特依今來指揮。
』」今诏割移名糧充龍德宮清衛阙額。
欽宗靖康元年四月七日,以太中大夫、門下侍郎耿南仲為正奉大夫,資政殿學士、朝散大夫王易簡為中大夫,中書舍人譚世績、李熙靖并為顯谟閣待制,提舉醴泉觀、主管龍德宮。
五月一日,宰臣徐處仁等言:「陛下躬聽機政,不得侍上皇于别宮,視膳問寝之念每形辭旨。
乞诏提舉龍德宮官日具道君起居平安以聞,庶慰聖孝晨夕企慕之意。
」從之。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神霄玉清萬壽宮 神霄玉清萬壽宮 徽宗政和七年二月十三日,诏:「神霄玉清萬壽宮如小州、軍、監無道觀,以僧寺改建。
如有道觀處,止更名,仍于殿上設長生大帝君、青華帝君像。
」二十三日,臣僚言:「州、府、軍、監内以僧寺為神霄玉清萬壽宮,乞從有常住,并殿宇圓備、有莊産寺改充。
」從之。
五月一日,诏天下神霄玉清萬壽宮歲度童行、紫衣,并未改宮以前數日降賜。
如元無額,即并賜歲度童行、紫衣各一道。
二十二日,知杭州徐鑄奏:「乞神霄玉清萬壽宮添撥田共二十頃,于浙西逐州有管諸司堪好田内摽撥應副。
」诏依,如違,以大不恭論。
六月二十八日,尚書省言:「諸州将寺院改建神霄玉清萬壽宮,舊有莊田、賃屋合依天甯萬壽觀已降指揮,免納夏秋二稅及房廊賃錢。
」從之。
七月二十二日,诏諸路州軍:「應改寺作神霄玉清萬壽宮大州軍,并先期告谕,即半月遷徙。
如接便搔擾,許人告,賞錢三百貫,犯人決配千裡。
」九月十六日,中書省言:諸神霄玉清萬壽宮與免支移折變。
從之。
八年二月二十日,诏曰:「朕嗣(嗣)守大位,賴帝博臨,高真屢降,祥應沓至,萬邦鹹甯。
深惟修報之誠,無得而稱,诏天下作神霄玉清萬壽宮,奉上帝君大君之祀,以嚴報稱,與天下祈福。
将期年于茲,而三數州玩弛弗虔,曾不肅給。
明宮齋廬,或粗設貌像,或僅容數士,弊陋不蠲,弗稱明靈,羽流陳訴,辄被刑戮, 豈所望哉!其令諸路提刑、廉訪、巡按所至,躬詣新宮瞻視考驗,究其避就,觀其廢舉,察其施設,具奏,将有考焉。
」 五月二日,诏諸州神霄玉清萬壽宮并依在京宮觀體例。
同日,诏兩浙路漕臣詹度差提舉本路神霄玉清萬壽宮,通判帶「同」字。
七月三日,诏:「宰臣可兼神霄玉清宮使,執政官充副使,判官聽旨差。
自改官制,不置使名,候道教興隆,宮宇悉備,即罷。
」四(月)[日],開封尹盛章奏:「乞依天下州軍知州,帶『管幹神霄玉清萬壽宮』字,以嚴聖主崇奉上真之意。
」诏府尹充管判、少尹充管幹在京神霄玉清萬壽宮。
十四日,诏:天下神霄玉清萬壽宮門可視至聖文宣王廟立戟,以稱崇奉。
十五日,河東路轉運判官王似言:「本路神霄玉清萬壽宮有本州島見無戶絕折納田去處,欲于鄰近他州有戶絕折納田處貼撥。
候本州島有田日,逐旋卻行改撥。
」從之。
八月二十九日,提舉上清寶箓宮王诏言:欲逐州差親民文臣專切管幹神霄玉清萬壽宮。
诏本路提舉、漕臣于逐州軍并縣鎮選擇寄居宮觀、年六十已下、通判資序已上人一員,申尚書省,就差管幹。
閏九月四日,左右街道錄院言:「折可求奏,乞降賜道教法物及《先天紀》文字。
看詳道教法物系在《先天紀》文字内,今先乞下醴泉觀藏經内關借抄錄到一部,計三十六卷。
」诏付所屬官司頒降。
十月二十二日,廣南東路轉運判官燕瑛言:「道教方興,宜立殿最之法。
應今 後知、通并十日一詣神霄宮檢察,仍以所檢察事置籍書之。
其提舉本宮官歲遍所部,其當職官奉行優劣以聞。
」從之。
十一月十日,诏諸路漕臣提舉神霄玉清萬壽宮,鑄造銅印一面給付,以「提舉某路神霄玉清萬壽宮印」為文。
宣和元年四月十一日,诏:「天下神霄玉清萬壽宮已賜田産、房廊、道業,并交割付本宮掌首置曆支用,更不隸州郡掌管。
前後所降知、通檢察考課指揮更不施行。
」 八月二十三日,以宮成,降德音于西京諸道。
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诏:「今後應神霄宮知、副有阙,聽逐處于道士内,不以有無官品,推舉實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