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衛康叔世家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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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康叔
【索隐】:康,畿内國名。
宋忠曰:“康叔從康徙封衛,衛即殷墟定昌之地。
畿内之康,不知所在。
”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
其次尚有厓季,厓季最少。
武王已克殷纣,複以殷馀民封纣子武庚祿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
為武庚未集, 【索隐】:集猶和也。
恐其有賊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以和其民。
武王既崩,成王少。
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
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
【索隐】:成周,洛陽。
其時周公相成王,營洛邑,猶居西周鎬京。
管、蔡欲搆難,先攻成周,於是周公東居洛邑,伐管、蔡。
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馀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
【索隐】:宋忠曰:“今定昌也。
”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
”告以纣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纣之亂自此始。
為梓材, 【正義】:若梓人為材,君子觀為法則也。
梓,匠人也。
示君子可法則。
故謂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
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說。
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賜衛寶祭器, 【集解】:左傳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旂、少帛、綪茷、旃旌、大呂。
”賈逵曰:“大路,全路也。
少帛,雜帛也。
綪茷,大赤也。
通帛為旃,析羽為旌。
大呂,锺名。
”鄭衆曰:“綪茷,旆名也。
”以章有德。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
【索隐】:系本康伯名髡。
宋忠曰:“即王孫牟也,事周康王為大夫。
”按:左傳所稱王孫牟父是也。
牟髡聲相近,故不同耳。
谯周古史考無康伯,而雲子牟伯立,蓋以不宜父子俱谥康,故因其名雲牟伯也。
康伯卒,子考伯立。
考伯卒,子嗣伯立。
嗣伯卒,子榅 【集解】:史記音隐曰:“音捷。
”伯立。
【索隐】:系本作“摯伯”。
榅伯卒,子靖伯立。
靖伯卒,子貞伯立。
【索隐】:系本作“箕伯”。
貞伯卒,子頃侯立。
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
【索隐】:按:康诰稱命爾侯于東土,又雲“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則康叔初封已為侯也。
比子康伯即稱伯者,謂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為伯也。
故孔安國曰“孟,長也。
五侯之長,謂方伯”。
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孫祖恆為方伯耳。
至頃侯德衰,不監諸侯,乃從本爵而稱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頃侯賂夷王而稱侯也。
頃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饹于彘,共和行政焉。
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馀立為君。
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 【索隐】:音延。
延,墓道。
又音以戰反。
恭伯名馀也。
自殺。
衛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
【索隐】:和殺恭伯代立,此說蓋非也。
按:季劄美康叔、武公之德。
又國語稱武公年九十五矣,猶箴誡於國,恭恪于朝,倚幾有誦,至于沒身,謂之叡聖。
又詩著衛世子恭伯蚤卒,不雲被殺。
若武公殺兄而立,豈可以為訓而形之于國史乎?蓋太史公采雜說而為此記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
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
五十五年,卒,子莊公揚立。
莊公五年,取齊女為夫人,好而無子。
又取陳女為夫人,生子,蚤死。
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而生子完。
【索隐】:女弟,戴妫也。
子桓公完為州籲所殺,戴妫歸陳,詩燕燕于飛之篇是。
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 【索隐】:子之,謂養之為子也。
齊女即莊姜也。
詩碩人篇美之是也。
立為太子。
莊公有寵妾,生子州籲。
十八年,州籲長,好兵,莊公使将。
石碏谏莊公曰: 【集解】:賈逵曰:“石碏,衛上卿。
”“庶子好兵,使将,亂自此起。
”不聽。
二十三年,莊公卒,太子完立,是為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籲驕奢,桓公绌之,州籲出饹。
十三年,鄭伯弟段攻
宋忠曰:“康叔從康徙封衛,衛即殷墟定昌之地。
畿内之康,不知所在。
”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
其次尚有厓季,厓季最少。
武王已克殷纣,複以殷馀民封纣子武庚祿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
為武庚未集, 【索隐】:集猶和也。
恐其有賊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以和其民。
武王既崩,成王少。
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
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
【索隐】:成周,洛陽。
其時周公相成王,營洛邑,猶居西周鎬京。
管、蔡欲搆難,先攻成周,於是周公東居洛邑,伐管、蔡。
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馀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
【索隐】:宋忠曰:“今定昌也。
”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
”告以纣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纣之亂自此始。
為梓材, 【正義】:若梓人為材,君子觀為法則也。
梓,匠人也。
示君子可法則。
故謂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
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說。
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賜衛寶祭器, 【集解】:左傳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旂、少帛、綪茷、旃旌、大呂。
”賈逵曰:“大路,全路也。
少帛,雜帛也。
綪茷,大赤也。
通帛為旃,析羽為旌。
大呂,锺名。
”鄭衆曰:“綪茷,旆名也。
”以章有德。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
【索隐】:系本康伯名髡。
宋忠曰:“即王孫牟也,事周康王為大夫。
”按:左傳所稱王孫牟父是也。
牟髡聲相近,故不同耳。
谯周古史考無康伯,而雲子牟伯立,蓋以不宜父子俱谥康,故因其名雲牟伯也。
康伯卒,子考伯立。
考伯卒,子嗣伯立。
嗣伯卒,子榅 【集解】:史記音隐曰:“音捷。
”伯立。
【索隐】:系本作“摯伯”。
榅伯卒,子靖伯立。
靖伯卒,子貞伯立。
【索隐】:系本作“箕伯”。
貞伯卒,子頃侯立。
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
【索隐】:按:康诰稱命爾侯于東土,又雲“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則康叔初封已為侯也。
比子康伯即稱伯者,謂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為伯也。
故孔安國曰“孟,長也。
五侯之長,謂方伯”。
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孫祖恆為方伯耳。
至頃侯德衰,不監諸侯,乃從本爵而稱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頃侯賂夷王而稱侯也。
頃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饹于彘,共和行政焉。
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馀立為君。
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 【索隐】:音延。
延,墓道。
又音以戰反。
恭伯名馀也。
自殺。
衛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
【索隐】:和殺恭伯代立,此說蓋非也。
按:季劄美康叔、武公之德。
又國語稱武公年九十五矣,猶箴誡於國,恭恪于朝,倚幾有誦,至于沒身,謂之叡聖。
又詩著衛世子恭伯蚤卒,不雲被殺。
若武公殺兄而立,豈可以為訓而形之于國史乎?蓋太史公采雜說而為此記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
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
五十五年,卒,子莊公揚立。
莊公五年,取齊女為夫人,好而無子。
又取陳女為夫人,生子,蚤死。
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而生子完。
【索隐】:女弟,戴妫也。
子桓公完為州籲所殺,戴妫歸陳,詩燕燕于飛之篇是。
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 【索隐】:子之,謂養之為子也。
齊女即莊姜也。
詩碩人篇美之是也。
立為太子。
莊公有寵妾,生子州籲。
十八年,州籲長,好兵,莊公使将。
石碏谏莊公曰: 【集解】:賈逵曰:“石碏,衛上卿。
”“庶子好兵,使将,亂自此起。
”不聽。
二十三年,莊公卒,太子完立,是為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籲驕奢,桓公绌之,州籲出饹。
十三年,鄭伯弟段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