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秦本紀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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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
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
周室微,諸侯力政,争相并。
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
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
下令國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 【正義】:即龍門河也。
西霸戎翟,廣地千裡,天子緻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
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甯,國家内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
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栎陽,且欲東伐,複缪公之故地,脩缪公之政令。
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
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
【集解】:地理志天水有獂道縣。
應劭曰:“獂,戎邑,音桓。
” 衛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 【正義】:監,甲暫反,閹人也。
求見孝公。
二年,天子緻胙。
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内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
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争之。
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
乃拜鞅為左庶長。
其事在商君語中。
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
【正義】:在同州澄城縣界也。
八年,與魏戰元裡, 【正義】:祁城在同州澄城縣界。
有功。
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将兵圍魏安邑,降之。
【集解】:地理志曰河東有安邑縣。
【正義】:括地志雲:“安邑故城在绛州夏縣東北十五裡,本夏之都。
” 十二年,作為鹹陽, 【正義】:括地志雲:“鹹陽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鹹陽縣東十五裡,京城北四十五裡,即秦孝公徙都之者。
今鹹陽縣,古之杜郵,白起死處。
” 築冀阙, 【正義】:劉伯莊雲:“冀猶記事,阙即象魏也。
” 秦徙都之。
并諸小鄉聚, 【正義】:萬二千五百家為鄉。
聚猶村落之類也。
集為大縣,縣一令,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縣令長皆秦官。
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皆有丞尉。
” 四十一縣。
為田開阡陌。
【索隐】:風俗通曰:“南北曰阡,東西曰陌。
河東以東西為阡,南北為陌。
” 東地渡洛。
十四年,初為賦。
【集解】:徐廣曰:“制貢賦之法也。
”【索隐】:谯周雲:“初為軍賦也。
” 十九年,天子緻伯。
【正義】:伯音霸,又如字。
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為霸,即太史儋雲“合十七歲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緻伯。
桓譚新論雲:“夫上古稱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
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三王由仁義,五伯以權智。
其說之曰,無制令刑罰謂之皇;有制令而無刑罰謂之帝;賞善誅惡,諸侯朝事謂之王;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謂之伯。
” 二十年,諸侯畢賀。
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 【集解】:徐廣曰:“開封東北有逢澤。
”【正義】:括地志雲:“逢澤亦名逢池,在汴州浚儀縣東南十四裡。
” 朝天子。
二十一年,齊敗魏馬陵。
【正義】:虞喜志林雲:“濮州甄城縣東北六十馀裡有馬陵,澗谷深峻,可以置伏。
”按:龐涓敗即此也。
二十二年,衛鞅擊魏,虜魏公子卬。
封鞅為列侯,号商君。
【正義】:商州商洛縣在州東八十九裡,鞅所封也。
契所封地。
二十四年,與晉戰雁門, 【索隐】:紀年雲“與魏戰岸門”,此雲“雁門”,恐聲誤也。
又下雲“敗韓岸門”,蓋一地也。
尋秦與韓、魏戰,不當遠至雁門也。
【正義】:括地志雲:“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二十八裡,今名西武亭。
” 虜其将魏錯。
【正義】:七故反。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
【索隐】:名驷。
是歲,誅衛鞅。
鞅之初為秦施法, 正義為,于僞反。
法不行,太子犯禁。
鞅曰:“法之不行,自於貴戚。
君必欲行法,先於太子。
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
”於是法大用,秦人治。
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
【集解】:漢書曰:“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其爵名:一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内侯,二十徹侯。
” 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
二年,天子賀。
三年,王冠。
【正義】:冠音館。
禮記雲年二十行冠禮也。
四年,天子緻文武胙。
齊、魏為王。
【索隐】:齊威王、魏惠王。
五年,陰晉人犀首 【集解】:犀首,官名。
姓公孫,名衍。
【索隐】:官名,若虎牙之類。
姓公孫,名衍,魏人也。
【正義】:犀音西。
地理志雲華陰縣,故陰晉,秦惠王五年,更名甯秦,高祖八年更名華陰。
為大良造。
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甯秦。
【集解】:徐廣曰:“今之華陰也。
” 七年,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将龍賈,斬首八萬。
八年,魏納河西地。
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
【集解】:地理志二縣屬河東。
【正義】:渡河東取之。
括地志雲:“汾陰故城俗名殷湯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也。
皮氏在绛州龍門縣西一裡八十步,即古皮氏城也。
” 與魏王會應。
正義應,乙陵反。
括地志雲:“故應城因應山為名,古之應國,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裡。
左傳雲‘邘、晉、應、韓,武之穆也’。
” 圍焦,降之。
【正義】:括地志雲:“焦城在陝州城内東北百步,因焦水為名。
周同姓所封,左傳雲虞、虢、焦、滑、霍、陽、韓、魏皆姬姓也。
”杜預雲八國皆為晉所滅。
按:武王克商,封神農之後于焦,而後封姬姓也。
十年,張儀相秦。
魏納上郡十五縣。
【正義】:今鄜、綏等州也。
魏前納陰晉,次納同、丹二州,今納上郡,而盡河西濱洛之地矣。
十一年,縣義渠。
【正義】:地理志雲北地郡義渠道,秦縣也。
括地志雲:“甯、原、慶三州,秦北地郡,戰國及春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周先公劉、不窋居之,古西戎也。
” 歸魏焦、曲沃。
【正義】:括地志雲:“曲沃在陝州縣西南三十二裡,因曲沃水為名。
”按:焦、曲沃二城相近,本魏地,適屬秦,今還魏,故言歸也。
義渠君為臣。
更名少梁曰夏陽。
十二年,初臘。
【正義】:臘,盧盍反,十二月臘日也。
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故雲初臘。
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
風俗通雲:“禮傳雲‘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蠟,漢改曰臘’。
禮曰‘天子大蠟八,伊耆氏始為蠟’。
蠟者,索也。
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飨之。
” 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
【正義】:魏襄王、韓宣惠王也。
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
十四年,更為元年。
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齧桑。
三年,韓、魏太子來朝。
張儀相魏。
五年,王遊至北河。
【集解】:徐廣曰:“戎地,在河上。
”【正義】:按:王遊觀北河,至靈、夏州之黃河也。
七年,樂池 【正義】:樂音嶽。
池,徒何反。
裴氏音池也。
相秦。
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
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将申差, 【正義】:修魚,韓邑也。
年表雲秦敗我修魚,得韓将軍申差。
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奂,斬首八萬二千。
八年,張儀複相秦。
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
【索隐】:蜀西南夷舊有君長,故昌意娶蜀山氏女也。
其後有杜宇,自立為王,号曰望帝。
蜀王本紀曰:“張儀伐蜀,蜀王開戰不勝,為儀所滅也。
” 伐取趙中都、西陽 【集解】:地理志太原有中都縣。
【正義】:括地志雲:“中都故縣在汾州平遙縣西十二裡,即西都也。
西陽即中陽也,在汾州隰城縣東十裡。
地理志雲西都、中陽屬西河郡。
”此雲“伐取趙中都西陽”。
趙世家雲“秦即取我西都及中陽”。
年表雲“秦惠文王後元九年,取趙中都、西陽、安邑。
趙武靈王十年,秦取中都安陽”。
本紀、世家、年表其縣名異,年歲實同,所伐唯一處,故具錄之,以示後學。
十年,韓太子蒼來質。
伐取韓石章。
【正義】:韓地名也。
伐敗趙将泥。
【集解】:徐廣曰:“将,一作‘莊’。
”【正義】:趙将名也。
伐取義渠二十五城。
十一年,醿裡疾攻魏焦,降之。
敗韓岸門,斬首萬,其将犀首走。
公子通封於蜀。
【集解】:徐廣曰:“是歲王赧元年。
”【索隐】:華陽國志曰:“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莊為相。
”徐廣所雲,亦據國志而言之。
燕君讓其臣子之。
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
庶長疾攻趙,虜趙将莊。
張儀相楚。
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将屈匄,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裡,置漢中郡。
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到滿 【正義】:滿,或作“蒲”。
秦将姓名也。
助魏攻燕。
十四年,伐楚,取召陵。
丹、犁臣,蜀 【正義】:二戎号也,臣伏於蜀。
蜀相殺蜀侯,并丹、犁二國降秦。
在蜀西南姚府管内,本西南夷,戰國時蜀、滇國,唐初置犁州、丹州也。
相壯 【集解】:徐廣曰:“一作‘狀’。
” 殺蜀侯來降。
惠王卒,子武王立。
【索隐】:名蕩。
韓、魏、齊、楚、越 【集解】:徐廣曰:“一作‘趙’。
” 皆賓從。
武王元年,與魏惠王會臨晉。
【集解】:徐廣曰:“表雲哀王。
”【正義】:按:魏惠王卒已二十五年矣。
誅蜀相壯。
張儀、魏章皆東出之魏。
伐義渠、丹、犁。
二年,初置丞相, 【集解】:應劭曰:“丞者,承也。
相,助也。
” 醿裡疾、甘茂為左右丞相。
張儀死於魏。
三年,與韓襄王會臨晉外。
【正義】:外謂臨晉城外。
“外”字一作“水”。
南公揭卒,醿裡疾相韓。
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窺周室,死不恨矣。
”其秋,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
【正義】:在河南府福昌縣東十四裡,故韓城是也。
此韓之大郡,伐取之,三川路乃通也。
四年,拔宜陽,斬首六萬。
涉河,城武遂。
【集解】:徐廣曰:“韓邑也。
”【正義】:按:此邑本屬韓,近平陽。
韓世家雲“貞子居平陽,九世至哀侯,徙鄭”。
楚世家雲“而韓猶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
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裡,故知近平陽。
魏太子來朝。
武王有力好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
王與孟說舉鼎,絕膑。
【集解】:徐廣曰:“一作‘脈’。
”【正義】:膑音頻忍反。
絕,斷也。
膑,胫骨也。
八月,武王死。
【集解】:皇覽曰:“秦武王冢在扶風安陵縣西北,畢陌中大冢是也。
人以為周文王冢,非也。
周文王冢在杜中。
”正義括地志雲:“秦悼武王陵在雍州鹹陽縣西北十五裡也。
” 族孟說。
武王取魏女為後,無子。
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
【索隐】:名則,一名稷。
昭襄母楚人,姓琇氏,号宣太後。
武王死時,昭襄王為質於燕,燕人送歸,得立。
昭襄王元年,嚴君疾為相。
【正義】:蓋封蜀郡嚴道縣,因号嚴君。
疾,名也。
甘茂出之魏。
二年,彗星見。
【正義】:彗,似歲反,又先到反。
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
【集解】:徐廣曰:“迎婦於楚者。
” 悼武王後出歸魏。
三年,王冠。
與楚王會黃棘, 【正義】:棘,紀力反。
蓋在房、襄二州也。
與楚上庸。
【集解】:地理志漢中有上庸縣。
【正義】:括地志雲:“上庸,今房州竹山縣及金州是也。
” 四年,取蒲阪。
【正義】:括地志雲:“蒲阪故城在蒲州河東縣南二裡,即堯舜所都也。
” 彗星見。
五年,魏王來朝應亭, 集解徐廣曰:“魏世家雲會臨晉。
”【正義】:應音乙陵反。
複與魏蒲阪。
六年,蜀侯煇反, 【索隐】:煇音晖。
華陽國志曰:“秦封王子煇為蜀侯。
蜀侯祭,歸胙於王,後母疾之,加毒以進,王大怒,使司馬錯賜煇劍。
”此煇不同也。
司馬錯定蜀。
庶長奂伐楚,斬首二萬。
泾陽君 【索隐】:名市。
質於齊。
日食,晝晦。
七年,拔新城。
【正義】:楚世家雲:“懷王二十九年,秦複伐楚,大破楚軍,楚軍死二萬,殺我将軍景缺。
”年表雲:“秦敗我襄城,殺景缺。
”括地志雲:“許州襄城縣即古新城縣也。
”按世家、年表,則“新”字誤作“襄”字。
醿裡子卒。
八年,使将軍羋戎攻楚,取新市。
【集解】:晉地記曰:“江夏有新市縣。
” 齊使章子,魏使公孫喜,韓使暴鸢 【索隐】:韓将姓名。
共攻楚方城,取唐眛。
趙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齊。
魏公子勁、韓公子長為諸侯。
【索隐】:别封之邑,比之諸侯,猶商君、趙長安君然。
九年,孟嘗君薛文來相秦。
奂攻楚,取八城,殺其将景快。
十年,楚懷王入朝秦,秦留之。
薛文以金受免。
【正義】:金受,秦丞相姓名。
免,奪其丞相。
樓緩為丞相。
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共攻秦, 【正義】:蓋中山此時屬趙,故雲五國也。
至鹽氏而還。
【集解】:徐廣曰:“鹽,一作‘監’。
”【正義】:括地志雲:“鹽故城一名司鹽城,在蒲州安邑縣。
”按:掌鹽池之官,因稱氏。
秦與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
【正義】:年表雲:“秦與魏封陵,與韓武遂以和。
”按:河外陝、虢、曲沃等地。
封陵在古蒲阪縣西南河曲之中。
武遂,近平陽地也。
彗星見。
楚懷王走之趙,趙不受,還之秦,即死,歸葬。
十二年,樓緩免,穰侯 【正義】:括地志雲:“穰,鄧州所理縣,即古穰侯國。
” 魏厓為相。
予楚粟
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
周室微,諸侯力政,争相并。
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
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
下令國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 【正義】:即龍門河也。
西霸戎翟,廣地千裡,天子緻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
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甯,國家内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
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栎陽,且欲東伐,複缪公之故地,脩缪公之政令。
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
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
【集解】:地理志天水有獂道縣。
應劭曰:“獂,戎邑,音桓。
” 衛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 【正義】:監,甲暫反,閹人也。
求見孝公。
二年,天子緻胙。
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内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
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争之。
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
乃拜鞅為左庶長。
其事在商君語中。
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
【正義】:在同州澄城縣界也。
八年,與魏戰元裡, 【正義】:祁城在同州澄城縣界。
有功。
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将兵圍魏安邑,降之。
【集解】:地理志曰河東有安邑縣。
【正義】:括地志雲:“安邑故城在绛州夏縣東北十五裡,本夏之都。
” 十二年,作為鹹陽, 【正義】:括地志雲:“鹹陽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鹹陽縣東十五裡,京城北四十五裡,即秦孝公徙都之者。
今鹹陽縣,古之杜郵,白起死處。
” 築冀阙, 【正義】:劉伯莊雲:“冀猶記事,阙即象魏也。
” 秦徙都之。
并諸小鄉聚, 【正義】:萬二千五百家為鄉。
聚猶村落之類也。
集為大縣,縣一令,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縣令長皆秦官。
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皆有丞尉。
” 四十一縣。
為田開阡陌。
【索隐】:風俗通曰:“南北曰阡,東西曰陌。
河東以東西為阡,南北為陌。
” 東地渡洛。
十四年,初為賦。
【集解】:徐廣曰:“制貢賦之法也。
”【索隐】:谯周雲:“初為軍賦也。
” 十九年,天子緻伯。
【正義】:伯音霸,又如字。
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為霸,即太史儋雲“合十七歲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緻伯。
桓譚新論雲:“夫上古稱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
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三王由仁義,五伯以權智。
其說之曰,無制令刑罰謂之皇;有制令而無刑罰謂之帝;賞善誅惡,諸侯朝事謂之王;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謂之伯。
” 二十年,諸侯畢賀。
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 【集解】:徐廣曰:“開封東北有逢澤。
”【正義】:括地志雲:“逢澤亦名逢池,在汴州浚儀縣東南十四裡。
” 朝天子。
二十一年,齊敗魏馬陵。
【正義】:虞喜志林雲:“濮州甄城縣東北六十馀裡有馬陵,澗谷深峻,可以置伏。
”按:龐涓敗即此也。
二十二年,衛鞅擊魏,虜魏公子卬。
封鞅為列侯,号商君。
【正義】:商州商洛縣在州東八十九裡,鞅所封也。
契所封地。
二十四年,與晉戰雁門, 【索隐】:紀年雲“與魏戰岸門”,此雲“雁門”,恐聲誤也。
又下雲“敗韓岸門”,蓋一地也。
尋秦與韓、魏戰,不當遠至雁門也。
【正義】:括地志雲:“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二十八裡,今名西武亭。
” 虜其将魏錯。
【正義】:七故反。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
【索隐】:名驷。
是歲,誅衛鞅。
鞅之初為秦施法, 正義為,于僞反。
法不行,太子犯禁。
鞅曰:“法之不行,自於貴戚。
君必欲行法,先於太子。
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
”於是法大用,秦人治。
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
【集解】:漢書曰:“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其爵名:一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内侯,二十徹侯。
” 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
二年,天子賀。
三年,王冠。
【正義】:冠音館。
禮記雲年二十行冠禮也。
四年,天子緻文武胙。
齊、魏為王。
【索隐】:齊威王、魏惠王。
五年,陰晉人犀首 【集解】:犀首,官名。
姓公孫,名衍。
【索隐】:官名,若虎牙之類。
姓公孫,名衍,魏人也。
【正義】:犀音西。
地理志雲華陰縣,故陰晉,秦惠王五年,更名甯秦,高祖八年更名華陰。
為大良造。
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甯秦。
【集解】:徐廣曰:“今之華陰也。
” 七年,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将龍賈,斬首八萬。
八年,魏納河西地。
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
【集解】:地理志二縣屬河東。
【正義】:渡河東取之。
括地志雲:“汾陰故城俗名殷湯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也。
皮氏在绛州龍門縣西一裡八十步,即古皮氏城也。
” 與魏王會應。
正義應,乙陵反。
括地志雲:“故應城因應山為名,古之應國,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裡。
左傳雲‘邘、晉、應、韓,武之穆也’。
” 圍焦,降之。
【正義】:括地志雲:“焦城在陝州城内東北百步,因焦水為名。
周同姓所封,左傳雲虞、虢、焦、滑、霍、陽、韓、魏皆姬姓也。
”杜預雲八國皆為晉所滅。
按:武王克商,封神農之後于焦,而後封姬姓也。
十年,張儀相秦。
魏納上郡十五縣。
【正義】:今鄜、綏等州也。
魏前納陰晉,次納同、丹二州,今納上郡,而盡河西濱洛之地矣。
十一年,縣義渠。
【正義】:地理志雲北地郡義渠道,秦縣也。
括地志雲:“甯、原、慶三州,秦北地郡,戰國及春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周先公劉、不窋居之,古西戎也。
” 歸魏焦、曲沃。
【正義】:括地志雲:“曲沃在陝州縣西南三十二裡,因曲沃水為名。
”按:焦、曲沃二城相近,本魏地,適屬秦,今還魏,故言歸也。
義渠君為臣。
更名少梁曰夏陽。
十二年,初臘。
【正義】:臘,盧盍反,十二月臘日也。
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故雲初臘。
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
風俗通雲:“禮傳雲‘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蠟,漢改曰臘’。
禮曰‘天子大蠟八,伊耆氏始為蠟’。
蠟者,索也。
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飨之。
” 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
【正義】:魏襄王、韓宣惠王也。
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
十四年,更為元年。
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齧桑。
三年,韓、魏太子來朝。
張儀相魏。
五年,王遊至北河。
【集解】:徐廣曰:“戎地,在河上。
”【正義】:按:王遊觀北河,至靈、夏州之黃河也。
七年,樂池 【正義】:樂音嶽。
池,徒何反。
裴氏音池也。
相秦。
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
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将申差, 【正義】:修魚,韓邑也。
年表雲秦敗我修魚,得韓将軍申差。
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奂,斬首八萬二千。
八年,張儀複相秦。
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
【索隐】:蜀西南夷舊有君長,故昌意娶蜀山氏女也。
其後有杜宇,自立為王,号曰望帝。
蜀王本紀曰:“張儀伐蜀,蜀王開戰不勝,為儀所滅也。
” 伐取趙中都、西陽 【集解】:地理志太原有中都縣。
【正義】:括地志雲:“中都故縣在汾州平遙縣西十二裡,即西都也。
西陽即中陽也,在汾州隰城縣東十裡。
地理志雲西都、中陽屬西河郡。
”此雲“伐取趙中都西陽”。
趙世家雲“秦即取我西都及中陽”。
年表雲“秦惠文王後元九年,取趙中都、西陽、安邑。
趙武靈王十年,秦取中都安陽”。
本紀、世家、年表其縣名異,年歲實同,所伐唯一處,故具錄之,以示後學。
十年,韓太子蒼來質。
伐取韓石章。
【正義】:韓地名也。
伐敗趙将泥。
【集解】:徐廣曰:“将,一作‘莊’。
”【正義】:趙将名也。
伐取義渠二十五城。
十一年,醿裡疾攻魏焦,降之。
敗韓岸門,斬首萬,其将犀首走。
公子通封於蜀。
【集解】:徐廣曰:“是歲王赧元年。
”【索隐】:華陽國志曰:“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莊為相。
”徐廣所雲,亦據國志而言之。
燕君讓其臣子之。
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
庶長疾攻趙,虜趙将莊。
張儀相楚。
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将屈匄,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裡,置漢中郡。
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到滿 【正義】:滿,或作“蒲”。
秦将姓名也。
助魏攻燕。
十四年,伐楚,取召陵。
丹、犁臣,蜀 【正義】:二戎号也,臣伏於蜀。
蜀相殺蜀侯,并丹、犁二國降秦。
在蜀西南姚府管内,本西南夷,戰國時蜀、滇國,唐初置犁州、丹州也。
相壯 【集解】:徐廣曰:“一作‘狀’。
” 殺蜀侯來降。
惠王卒,子武王立。
【索隐】:名蕩。
韓、魏、齊、楚、越 【集解】:徐廣曰:“一作‘趙’。
” 皆賓從。
武王元年,與魏惠王會臨晉。
【集解】:徐廣曰:“表雲哀王。
”【正義】:按:魏惠王卒已二十五年矣。
誅蜀相壯。
張儀、魏章皆東出之魏。
伐義渠、丹、犁。
二年,初置丞相, 【集解】:應劭曰:“丞者,承也。
相,助也。
” 醿裡疾、甘茂為左右丞相。
張儀死於魏。
三年,與韓襄王會臨晉外。
【正義】:外謂臨晉城外。
“外”字一作“水”。
南公揭卒,醿裡疾相韓。
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窺周室,死不恨矣。
”其秋,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
【正義】:在河南府福昌縣東十四裡,故韓城是也。
此韓之大郡,伐取之,三川路乃通也。
四年,拔宜陽,斬首六萬。
涉河,城武遂。
【集解】:徐廣曰:“韓邑也。
”【正義】:按:此邑本屬韓,近平陽。
韓世家雲“貞子居平陽,九世至哀侯,徙鄭”。
楚世家雲“而韓猶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
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裡,故知近平陽。
魏太子來朝。
武王有力好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
王與孟說舉鼎,絕膑。
【集解】:徐廣曰:“一作‘脈’。
”【正義】:膑音頻忍反。
絕,斷也。
膑,胫骨也。
八月,武王死。
【集解】:皇覽曰:“秦武王冢在扶風安陵縣西北,畢陌中大冢是也。
人以為周文王冢,非也。
周文王冢在杜中。
”正義括地志雲:“秦悼武王陵在雍州鹹陽縣西北十五裡也。
” 族孟說。
武王取魏女為後,無子。
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
【索隐】:名則,一名稷。
昭襄母楚人,姓琇氏,号宣太後。
武王死時,昭襄王為質於燕,燕人送歸,得立。
昭襄王元年,嚴君疾為相。
【正義】:蓋封蜀郡嚴道縣,因号嚴君。
疾,名也。
甘茂出之魏。
二年,彗星見。
【正義】:彗,似歲反,又先到反。
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
【集解】:徐廣曰:“迎婦於楚者。
” 悼武王後出歸魏。
三年,王冠。
與楚王會黃棘, 【正義】:棘,紀力反。
蓋在房、襄二州也。
與楚上庸。
【集解】:地理志漢中有上庸縣。
【正義】:括地志雲:“上庸,今房州竹山縣及金州是也。
” 四年,取蒲阪。
【正義】:括地志雲:“蒲阪故城在蒲州河東縣南二裡,即堯舜所都也。
” 彗星見。
五年,魏王來朝應亭, 集解徐廣曰:“魏世家雲會臨晉。
”【正義】:應音乙陵反。
複與魏蒲阪。
六年,蜀侯煇反, 【索隐】:煇音晖。
華陽國志曰:“秦封王子煇為蜀侯。
蜀侯祭,歸胙於王,後母疾之,加毒以進,王大怒,使司馬錯賜煇劍。
”此煇不同也。
司馬錯定蜀。
庶長奂伐楚,斬首二萬。
泾陽君 【索隐】:名市。
質於齊。
日食,晝晦。
七年,拔新城。
【正義】:楚世家雲:“懷王二十九年,秦複伐楚,大破楚軍,楚軍死二萬,殺我将軍景缺。
”年表雲:“秦敗我襄城,殺景缺。
”括地志雲:“許州襄城縣即古新城縣也。
”按世家、年表,則“新”字誤作“襄”字。
醿裡子卒。
八年,使将軍羋戎攻楚,取新市。
【集解】:晉地記曰:“江夏有新市縣。
” 齊使章子,魏使公孫喜,韓使暴鸢 【索隐】:韓将姓名。
共攻楚方城,取唐眛。
趙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齊。
魏公子勁、韓公子長為諸侯。
【索隐】:别封之邑,比之諸侯,猶商君、趙長安君然。
九年,孟嘗君薛文來相秦。
奂攻楚,取八城,殺其将景快。
十年,楚懷王入朝秦,秦留之。
薛文以金受免。
【正義】:金受,秦丞相姓名。
免,奪其丞相。
樓緩為丞相。
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共攻秦, 【正義】:蓋中山此時屬趙,故雲五國也。
至鹽氏而還。
【集解】:徐廣曰:“鹽,一作‘監’。
”【正義】:括地志雲:“鹽故城一名司鹽城,在蒲州安邑縣。
”按:掌鹽池之官,因稱氏。
秦與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
【正義】:年表雲:“秦與魏封陵,與韓武遂以和。
”按:河外陝、虢、曲沃等地。
封陵在古蒲阪縣西南河曲之中。
武遂,近平陽地也。
彗星見。
楚懷王走之趙,趙不受,還之秦,即死,歸葬。
十二年,樓緩免,穰侯 【正義】:括地志雲:“穰,鄧州所理縣,即古穰侯國。
” 魏厓為相。
予楚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