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欲以理财,乃至亡财,此果智者所為乎?爾兵部其以此意谕之。
自今邊将不得以胡人為家奴,所畜馬或千百匹、或四五十匹,不得私鬻,若欲财用,則入馬于官,官給其直。
若朝廷出師征讨,悉以所畜馬分給騎士,師還之日,損者償其直,若馬少不願鬻者聽,此外惟驿傳及太仆寺馬戶得買,餘皆不許。
” 升刑部郎中王良、張春、戶部主事郭資俱為都察院佥都禦史。
丙寅,上谕群臣曰:“凡人所為,不能無過舉,但當平其心,則可以知其過矣。
其心本公,所為之事或謬,此則識見未至,緻有過誤;若緣私意而所行有謬戾者,此特故為耳。
君子、小人之過,于此可見。
然君子之過雖微必彰,小人之過雖大弗形。
蓋君子直道而行,固無所回互;小人巧于修飾,固多所隐蔽。
人君苟不察其微,則君子、小人莫能辨别。
”又曰:“朕觀往昔議論,于廷有忤人主之意者,必君子也,其順從人主之意者,必小人也,以忤己而怒之,以順己而悅之,故小人得幸而君子見斥矣。
人主取人,權衡在己,當兼取于衆論,不可以一時之喜怒為進退爾。
” 己巳,申明學規教條。
上謂禮部臣曰:“太學,育才之地,朝廷厚廪祿,廣學舍,延緻師儒,以教諸生,期于有成,為國家用。
近者,師道不立,學規廢弛,諸生惰業,至有不通文理、不精書筭、不谙吏事,甚者抗拒師長,違越禮法,甚非育材餋賢之道也。
向者,已令條陳學規,俾師生遵守,爾等宜申明之。
”于是複頒學規教條于國子監曰:“各堂教官,所以表儀,諸生必躬修禮度,率先勤慎,毋惰訓誨,使後學有所成就,斯為稱職。
諸生每三日一背書,日讀禦制大诰及本經、四書各一百字,熟記文詞,精解理義,或有疑難,則謙恭質問,務求明白,不許淩慢師長。
若疑問未通,阙疑勿辨,升堂背書,必依班次序立以俟,不許攙越。
每月作本經、四書義各二道,诏诰、章表、策論、判語内科二道,每日習仿書一幅二百餘字,以羲、獻、智永、歐、虞、顔、柳等帖為法,各專一家,必務端楷。
旦暮升堂,必衣冠嚴整,步趨中節;坐堂必禮貌端莊,恭勤誦讀,不得脫巾解衣;往來别班會馔,必敬恭飲食,不得諠嘩;朔望随班谒廟畢,方許與假,出近處遊訪,不得放肆醉飲,颠倒街巷及與人争鬥,有傷風教;一應事務,必先告本班教官,令堂長率領升堂,告于祭酒可否行之。
若有疾病,無妻子者餋病房調治,每夜必在監宿歇。
雖在諸司辦事者亦必回監,并不許群聚酣飲,遇有選人除授及差遣辦事,從祭酒公選差遣,違者罪之。
” 辛未,上謂戶部尚書郁新等曰:“陝西漢中以茶
自今邊将不得以胡人為家奴,所畜馬或千百匹、或四五十匹,不得私鬻,若欲财用,則入馬于官,官給其直。
若朝廷出師征讨,悉以所畜馬分給騎士,師還之日,損者償其直,若馬少不願鬻者聽,此外惟驿傳及太仆寺馬戶得買,餘皆不許。
” 升刑部郎中王良、張春、戶部主事郭資俱為都察院佥都禦史。
丙寅,上谕群臣曰:“凡人所為,不能無過舉,但當平其心,則可以知其過矣。
其心本公,所為之事或謬,此則識見未至,緻有過誤;若緣私意而所行有謬戾者,此特故為耳。
君子、小人之過,于此可見。
然君子之過雖微必彰,小人之過雖大弗形。
蓋君子直道而行,固無所回互;小人巧于修飾,固多所隐蔽。
人君苟不察其微,則君子、小人莫能辨别。
”又曰:“朕觀往昔議論,于廷有忤人主之意者,必君子也,其順從人主之意者,必小人也,以忤己而怒之,以順己而悅之,故小人得幸而君子見斥矣。
人主取人,權衡在己,當兼取于衆論,不可以一時之喜怒為進退爾。
” 己巳,申明學規教條。
上謂禮部臣曰:“太學,育才之地,朝廷厚廪祿,廣學舍,延緻師儒,以教諸生,期于有成,為國家用。
近者,師道不立,學規廢弛,諸生惰業,至有不通文理、不精書筭、不谙吏事,甚者抗拒師長,違越禮法,甚非育材餋賢之道也。
向者,已令條陳學規,俾師生遵守,爾等宜申明之。
”于是複頒學規教條于國子監曰:“各堂教官,所以表儀,諸生必躬修禮度,率先勤慎,毋惰訓誨,使後學有所成就,斯為稱職。
諸生每三日一背書,日讀禦制大诰及本經、四書各一百字,熟記文詞,精解理義,或有疑難,則謙恭質問,務求明白,不許淩慢師長。
若疑問未通,阙疑勿辨,升堂背書,必依班次序立以俟,不許攙越。
每月作本經、四書義各二道,诏诰、章表、策論、判語内科二道,每日習仿書一幅二百餘字,以羲、獻、智永、歐、虞、顔、柳等帖為法,各專一家,必務端楷。
旦暮升堂,必衣冠嚴整,步趨中節;坐堂必禮貌端莊,恭勤誦讀,不得脫巾解衣;往來别班會馔,必敬恭飲食,不得諠嘩;朔望随班谒廟畢,方許與假,出近處遊訪,不得放肆醉飲,颠倒街巷及與人争鬥,有傷風教;一應事務,必先告本班教官,令堂長率領升堂,告于祭酒可否行之。
若有疾病,無妻子者餋病房調治,每夜必在監宿歇。
雖在諸司辦事者亦必回監,并不許群聚酣飲,遇有選人除授及差遣辦事,從祭酒公選差遣,違者罪之。
” 辛未,上謂戶部尚書郁新等曰:“陝西漢中以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