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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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命湖廣布政使陳惟春複任。

    惟春,山西人,初以才谞薦授知府,改試觀察使,繼署通政使司事,升湖廣布政使。

    至是,考滿赴京,命複任。

     是月,思明府知府黃廣成遣其弟威佑奉表,貢馬及方物,诏賜威佑等鈔有差。

     秋七月丙辰朔,享太廟。

     夜,歲星入于井。

     戊午,廣西鎮安府土官岑志綱遣其從兄岑武貢馬及方物。

    先是,向武州知州黃世鐵侵奪鎮安高寨等地,殺掠其人民馬牛,朝廷遣兵平之,以其地屬鎮安,故志綱奉表入貢謝恩。

     己未,廣東惠州衛指揮丁振、王虒、潮州衛千戶彭德興、鎮海衛千戶呂仁下海巡寇,遇賊懦怯,不即進兵剿捕,緻賊殺傷官軍。

    事聞,皆命誅之。

     庚申,上謂侍臣曰:“人之常情,待己厚而待人薄,己之所為有不善,雖大亦隐忍而不露,他人所為或有過失,雖小不能容忍,亦有過在己而怨咎他人者,若此是皆不明之所緻,惟明者責己厚而責人薄,責己厚故能成德,責人薄故得寡怨,昧者責己薄而責人厚,責己薄故德不修,責人厚故人多怨。

    ” 癸亥。

    監察禦史蔡民玉按事陝西還,言:“諸府州縣民以轉輸邊郡道遠苦之,宜于驿道有軍民處置倉,令各處民夫就近地計程接遞運至邊衛給軍為便。

    ”從之。

     丙寅,上觀《唐書》至“宦者魚朝恩恃功玩忽無所憚”,謂待臣曰:“當時坐不當使此曹掌兵政,故恣肆暴橫,然其時李輔國、程元振及朝恩數輩勢皆極盛,代宗一旦去之,如孤雛腐鼠,大抵小人竊柄,人主苟能決意去之,亦有何難?但在斷不斷爾。

    ”又曰:“漢末之時,宦官雖号驕縱,尚無兵權,故凡所為不過假人主之名,以濁亂四海;至唐世以兵柄授之,馴至權勢之盛,劫脅天子,廢興在其掌握,大抵此曹隻充使令,豈可使之當要路執政操權,擅作威福?朕深鑒前轍,自左右服役之外,重者不過俾傳命四方而已,彼既無威福可以動人,豈能為患?但遇有罪,必罰無赦,彼自不敢驕縱也。

    ” 戊辰夜,太白入于角。

     己巳,置泰安衛指揮使司。

    時監察禦史裴承祖言:“山東泰安州東接泰山,西連五道嶺,綿亘深邃,逋逃者多聚其間,時出劫掠,宜于本州置衛,五道嶺立巡檢司以鎮之。

    ”诏從其言,遂命立衛于泰安州。

     遣中使至桂林等府市牛,給南丹、奉議等衛屯田軍士。

     丙子,诏在外未入流官陪祭俱用祭服。

    先是,淮安鹽城縣儒學教谕王孟上言:“公服以朝,祭服以祀。

    今在外凡祀山川諸神,流官具祭服,未入流官具公服,然公服既于朝賀、迎接諸禮用之,而又服以祀神,禮有未宜,且未入流官公服制之,自八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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