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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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

    然此特權時處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诰,并不許用黥、剌、剕、劓、閹割之刑。

    蓋嗣君宮生内長,人情善惡未能周知,恐一時所施不當,誤傷善良。

    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又曰:“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颉颃,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

    以後嗣君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又曰:“皇親國戚有犯在,嗣君自決,惟謀逆不赦,餘犯輕者與在京諸親會議,重者與在外諸王及在京諸親會議,皆取自上裁。

    其所犯之家,止許法同舉奏,并不許擅自逮問合議。

    親戚如皇後家、皇妃家、東宮妃家、王妃家、郡王妃家、驸馬家、儀賓家、魏國公、曹國公、信國公、西平侯、武定侯之家,朕皆已著之祖訓。

    爾五府、六部等衙門,以朕言刊梓,揭于官署,永為遵守。

    ” 普定西堡土官阿傍誘集蠻民二千餘人叛入山箐,時出剽掠,命貴州都指揮同知顧成等領兵讨之。

     庚寅夜,有星大如椀,青白色,光明燭地,自天囷東南行至近濁沒。

     辛卯,上謂侍臣曰:“論禮樂者必原于德,此至論也。

    蓋德盛者禮樂明備,否德則禮樂不興,三代之德盛,故禮樂達于天下,後世德不如古,禮樂有其名而無其實。

    王通雲:‘如有王者出,三十年而後,禮樂可稱。

    ’此本孔子必世而後仁之說。

    朕居位已三十年矣,禮樂之文粗備而政治不能如古,揆德涼薄故也。

    ”侍臣對曰:“陛下武定禍亂,文緻太平,天下翕然同風,鹹蒙至化,所謂‘十年平之,十年富之,十年和之’,真有奇效矣。

    而聖德謙沖,不有其有,此其跨越于前代也。

    ” 秋七月壬辰朔,享太廟。

     癸巳,命翰林院編修馬京署通政使司事。

     甲午,置會川衛軍民指揮使司巴松、大龍、黎溪、會川四驿。

     廣西都指揮使韓觀率兵捕獲宜山等縣蠻寇二千八百餘人,斬僞大王韋召、僞萬戶趙成秀、韋公旺等,傳首詣京師。

    時嶺南盛暑,官軍多病瘴,上命觀班師,觀還軍廣西。

     昏刻,有星如杯大,青白色,有先起自庫樓,南行至近濁沒。

     乙未,山東布政使楊镛奏:“青、兖、登、萊、濟南五府民五丁以上及小民無田可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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