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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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四 洪武二十七年八月戊辰朔,福建泉州府地震。

     辛未,诏免河南府祥符、陽武、封丘三縣水災田租。

    時三縣之田連三歲為河水暴決浸沒,有司不以言。

    上聞之,即遣官核實,免其租,且切責三縣官吏坐視民災之罪。

     壬申,以湖廣全州及灌陽縣隸廣西布政使司。

     癸酉,诏有司免輸明年桑穰。

    先是,以造鈔歲買浙江、河南、北平、山東及直隸鳳陽諸府桑穰為鈔料,民間不免伐桑以供科索。

    至是,上以其不便于民,恐妨蠶作,故免之。

     甲戌,命安陸侯吳傑、永定侯張铨等率緻仕武官往廣東訓練沿海衛所官軍,以備倭寇。

     置廣東青藍守禦千戶所。

     乙亥,遣國子監生及人材分詣天下郡縣,督吏民修治水利。

    上谕之曰:“耕稼,衣食之原,民生之所資,而時有旱澇,故不可已無備。

    成周之時,井田之制行,有潴防溝遂之法,雖遇旱澇,民不為病;秦廢井田,溝洫之制盡壞,議者遂因川澤之勢引水以溉田,而水利之說興焉。

    朕嘗令天下脩治水利,有司不以時奉行,至令民受其患。

    今遣爾等往各郡縣集吏民,乘農隙,相度其宜,凡陂塘湖堰可潴蓄以備旱熯,宣洩以防霖潦者,皆宜因其地勢修治之,毋妄興工役,掊克吾民。

    ”衆皆頓首受命,給道裡費而行。

     丁醜,遣官釋奠于先師孔子。

     戊寅,祭大社、大稷。

     癸未,以尹清為驸馬都尉,尚第十四皇女含山公主。

     乙酉,遣官祀曆代帝王。

     給神策等衛軍士二十一萬七千餘人布絹六十一萬八千餘疋。

     丙戌,祭太歲、風雲雷雨、嶽鎮、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諸神,遣官祭旗纛。

     陝西階文千戶張者等叛,命右軍都督府左都督寗正為平羗将軍,會都督佥事徐凱,率陝西、成都衛兵讨之。

    初,秦州衛令者親率本所軍往兩當聽調,者不聽,命衛遣人逮之,者遂與千戶趙原吉等率所部八百餘人伐木遮道,據守文縣及打江、牛頭關等處,道梗不通。

    事聞,遂命正等率兵一萬八千餘人往讨之。

     诏禁用銅錢。

    時兩浙之民重錢輕鈔,多行折使,至有以錢百六十文折鈔一貫者,福建、兩廣、江西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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