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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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函中,以小事大之誠,果如是乎?爾之所恃者,以滄海之大、重山之險,謂我朝之兵亦如漢、唐耳。

    漢唐之兵長于騎射,短于舟楫,用兵浮海,或以為難;朕起南服江淮之間,混一六合,攘除胡虜,騎射舟師,水陸畢備,豈若漢、唐之比哉?百戰之兵,豪傑精銳,四方大定,無所施其勇,帶甲百萬,舳舻千裡,水繇渤澥,陸道遼陽,區區朝鮮,不足以具朝食。

    汝何足以當之?雖然際天所覆,皆朕赤子,明示禍福之機,開爾自新之路。

    爾能以所誘千戶女直之人送京師,盡改前過,朕亦将容爾自為聲教,以安夷人。

    若重違天道,則罰及爾身不可悔。

    ” 乙未,城廣西南甯衛貴縣守禦千戶所。

     丁酉,以徐增壽為左軍都督府都督佥事,李增枝為右軍都督府都督佥事,沐晟為後軍都督府都督佥事。

    增壽,故魏國公達次子;增枝,故曹國公文忠次子;晟,故西平侯英次子。

     申明錦衣衛鞫刑之禁,凡所逮者俱屬法司理之。

     擢肇州吏目諸葛伯衡為陝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伯衡,金華蘭溪人。

    洪武初,以秀才舉,擢北平寶泉局大使,改雜造局大使,遷福建鹽運司廣盈庫大使。

    凡典錢币十餘年,守法奉職,人稱其廉。

    後改雲南大理府肇州吏目,操持益勵。

    時左春坊大學士董倫知其賢,會倫出為河南參議,乃上書薦伯衡于朝,即召至京師,擢陝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甫數月,丁母憂。

    服除,改廣東參議,以疾卒。

    伯衡事親孝,操行甚笃,拔自下僚,參佐大藩,尤以能官聞。

     戊戌,升戶部右侍郎郁新、工部右侍郎嚴震直俱為本部尚書,儀禮司正田春為工部右侍郎,遷刑部左侍郎周志清為戶部左侍郎,以任勵複為刑部左侍郎。

    勵時坐庫藏出納不明,系都察院獄,上特命宥之,俾複其職。

     夜,有星大如椀,青赤色,光燭地,自郎将西北行至近濁沒。

     己亥,诏習匠軍人老弱殘疾無子孫者于餋濟院存餋。

     庚子,遷刑部右侍郎祁著為戶部右侍郎。

     開蔔筮禁。

    先是,京師蔔筮者多假此妄言禍福,特下令禁之。

    至是,敕欽天監:“凡瞽目及陰陽人,仍聽其蔔筮,諸人不許妄詞讦告。

    ” 辛醜,命禮部申嚴公侯制度僣侈之禁。

    敕曰:“曆代聖君賢臣,必謹禮節循法度者,所以畏神明也。

    蓋知畏神明,則知守禮法,一或不謹,則鬼神鑒之,将假手于人而禍患作矣。

    朕自即位之初,稽古定制,凡爵祿、禮儀等殺皆著為令,俾勳臣之家世守之。

    朕觀前代受封皆為虛号,其于祿食止給缯布,我朝賜以膏腴土田,所以待有功者不為不至,尚有不知分限以速罪戾者。

    已命翰林曆考漢、唐宋、故事,輯為《稽制錄》,頒之勳臣,使有所遵守。

    爾禮部其申明之,仍将公侯食祿及服舍、器用等殺著為定式,俾不至奢僣,亦保全勳舊之道也。

    ” 壬寅,命禮官重定朝賀傳制等儀。

    上以立國以來,幾三十年,制度典章雖曰備具,然官制既多更定,而禮文屢有損益,故欲因繁就簡,立為中制,以成一代令典。

    于是禮官及群臣定議:凡正旦朝會,前期一日,尚寶司設禦座于奉天殿及寶案于禦座之東,設香案于丹陛之南,教坊司設中和韶樂于殿内之東西,北向。

    其日清晨,錦衣衛陳鹵簿儀仗于丹陛及丹墀之東西,設明扇于殿内東西,列車辂、步辇于丹墀,東西相向,鳴鞭四人左右,北向,教坊司陳大樂于丹陛之東西,北向,儀禮司設同文玉帛案于丹陛之東,金吾衛設護衛官于殿内及丹陛之東西,陳甲士于午門外、奉天門外及丹墀東西,錦衣衛設将軍于奉天門外、丹陛、丹墀及奉天門,列旗幟于奉天門外東西,典牧官陳仗馬、犀象于文武樓南,東西相向,欽天監設司晨郎報時位于内道東近北立,紏儀禦史二人于丹墀北,東西相向,内贊二人于殿内,外贊二人于丹墀北,東西相向,設傳制、宣表等官位于殿内,東西相向。

    鼓初嚴,文武官具朝服,齊班于午門外。

    次嚴,引禮引百官由左右掖門入詣丹墀東西,北向立。

    鼓三嚴,執事官詣華蓋殿伺候。

    内官跪奏,皇帝具衮冕,升座,鐘聲止。

    儀禮司官跪奏各執事官行禮,贊“五拜”禮畢,贊“供事、執事各就位”。

    儀禮司官跪奏“請升殿”,駕興,樂作,奏《聖安》之曲,尚寶司官捧寶前行,導駕官前導扇開廉卷,尚寶官置寶于案,樂止。

    鳴鞭,司晨郎報時唱曉,對贊唱“排班”,班齊,贊禮唱“鞠躬”,大樂作,贊四拜,平身,樂止。

    典儀唱“進表”,大樂作,給事中二人詣同文案前,導引序班舉案由東門入,置殿中,樂止。

    内贊唱“宣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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