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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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十八
洪武二十五年六月辛亥朔。
癸醜,置建昌、蘇州二軍民指揮使司及會川軍民千戶所,調京衛及陝西兵萬五千餘人往戍之。
時上以月魯帖木兒叛,故置衛鎮守,仍谕将士曰:“今僰人、百夷、羅羅、摩赀、西番諸部皆背棄月魯帖木兒,散還鄉裡,宜閱實戶數,戶以一丁編伍為軍,令舊軍領之,與民雜居。
惟有警則赴調,無事則聽其耕牧,從其為亂者悉捕送京師,匿隐者罪之。
若大軍至境,月魯帖木兒必深遁山谷,爾守禦将校能互相應援、設伏出奇、生擒來獻者,賞白金千兩,以馘獻者二百五十兩。
” 戊午,封右軍都督府都督佥事俞淵為越嶲侯。
诰曰:“有功必賞,有罪必誅,此古先哲王不易之道。
然賞罰之道得其當而天下之人皆悅,是謂賞罰也。
朕即位以來,賞罰之行,悉遵古制。
爾骠騎将軍佥左軍都督府事俞淵,父廷玉及爾長兄通海當朕開創之秋,以舟師來附,從渡大江,所向克敵,東征西讨,厥績尤著,報功之典未及舉行,而爾父、兄相繼捐軀于矢石之下。
朕憫其忠誠,當天下大定,論功行賞之時,特贈爾父河間郡公,爾兄虢國公,仍封爾仲兄通源為南安侯,以報爾父兄往昔之勞。
豈意爾仲兄黨附權奸,負若親之恩義,身沒之後,奸謀始露,稽之於古,揆之於律,在所不宥。
然立功者前人也,造罪者後人也,以後人之罪而廢前人之功,朕所不忍。
今特改封爾淵為欽承父業推誠宣力武臣柱國、越嶲侯,食祿二千五百石,子孫世襲,以毋忘爾父兄之功。
於戲!忠以報國,禮以律身,惟忠與禮可以享爵祿於悠久。
爾其敬哉,勿替朕命。
” 癸亥,上谕禮部臣曰:“近聞天下學校生員多驕惰縱肆,淩慢師長,宜重禁之。
爾禮部其著為學規,俾之遵守。
”於是禮部乃條其目,自授業、講讀、進退、出入皆有定法,且令内不違親之命,外不咈師之訓,以至處朋友、待仆隸皆有其道。
又戒以:“毋蔑禮玩法,毋矜能喪志,毋違卧碑以取愆,惟笃志聖賢,潛心古訓,以勉其成,違者罪之。
” 四川闊州同知董文
癸醜,置建昌、蘇州二軍民指揮使司及會川軍民千戶所,調京衛及陝西兵萬五千餘人往戍之。
時上以月魯帖木兒叛,故置衛鎮守,仍谕将士曰:“今僰人、百夷、羅羅、摩赀、西番諸部皆背棄月魯帖木兒,散還鄉裡,宜閱實戶數,戶以一丁編伍為軍,令舊軍領之,與民雜居。
惟有警則赴調,無事則聽其耕牧,從其為亂者悉捕送京師,匿隐者罪之。
若大軍至境,月魯帖木兒必深遁山谷,爾守禦将校能互相應援、設伏出奇、生擒來獻者,賞白金千兩,以馘獻者二百五十兩。
” 戊午,封右軍都督府都督佥事俞淵為越嶲侯。
诰曰:“有功必賞,有罪必誅,此古先哲王不易之道。
然賞罰之道得其當而天下之人皆悅,是謂賞罰也。
朕即位以來,賞罰之行,悉遵古制。
爾骠騎将軍佥左軍都督府事俞淵,父廷玉及爾長兄通海當朕開創之秋,以舟師來附,從渡大江,所向克敵,東征西讨,厥績尤著,報功之典未及舉行,而爾父、兄相繼捐軀于矢石之下。
朕憫其忠誠,當天下大定,論功行賞之時,特贈爾父河間郡公,爾兄虢國公,仍封爾仲兄通源為南安侯,以報爾父兄往昔之勞。
豈意爾仲兄黨附權奸,負若親之恩義,身沒之後,奸謀始露,稽之於古,揆之於律,在所不宥。
然立功者前人也,造罪者後人也,以後人之罪而廢前人之功,朕所不忍。
今特改封爾淵為欽承父業推誠宣力武臣柱國、越嶲侯,食祿二千五百石,子孫世襲,以毋忘爾父兄之功。
於戲!忠以報國,禮以律身,惟忠與禮可以享爵祿於悠久。
爾其敬哉,勿替朕命。
” 癸亥,上谕禮部臣曰:“近聞天下學校生員多驕惰縱肆,淩慢師長,宜重禁之。
爾禮部其著為學規,俾之遵守。
”於是禮部乃條其目,自授業、講讀、進退、出入皆有定法,且令内不違親之命,外不咈師之訓,以至處朋友、待仆隸皆有其道。
又戒以:“毋蔑禮玩法,毋矜能喪志,毋違卧碑以取愆,惟笃志聖賢,潛心古訓,以勉其成,違者罪之。
” 四川闊州同知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