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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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十四 洪武二十四年十一月癸未朔,賜國子生襴衫、巾縧。

     丙戌,诏在京各衛軍士初犯笞杖徒流罪,并免一次。

     戊子,思明府署府事故知府黃忽都子黃廣平以服阕,遣知州黃忠奉表,貢馬及方物,诏以廣平襲職,賜冠帶、襲衣及文绮十匹、鈔一百錠。

     己醜,占城國遣太師陶寶加直奉金表,貢犀牛、番奴及布。

    上謂禮部臣曰:“此皆篡逆之臣,其勿受。

    ”先是,占城臣閣勝者殺其王自立,故命絕之。

     賜征南鞑靼官軍妻子六百餘戶白金、鈔錠,官白金二十兩、鈔二十錠,軍士各半之。

     辛卯,旌表黃州民熊谷真妻魏氏、南昌縣民熊從善妻郭氏貞節。

     壬辰,賜遼東定遼等衛軍士八萬九千餘人綿布三十五萬五千疋、綿花十六萬七千斤。

     複賜鞑軍幼子鈔錠。

    初,鞑軍之戍雲南者,诏遣其妻子與俱,其幼子有不能往者,至是,令其親屬送之,各賜鈔十錠。

     癸巳,命禮部谕天下學校生員兼讀诰律。

     甲午,五開、洪州、泊裡、銀濑、巴黃諸洞蠻作亂,命後軍都督府佥事茅鼎率長沙、永州、寶慶、衡州、靖州五衞官軍會前軍都督佥事何福等讨之。

    先是,福領兵讨都勻九名九姓與廣西諸蠻,至是,故有是命。

     乙未夜,辰星、歲星同度在南鬥。

     丙申,宋國公馮勝、涼國公藍玉等遣使入奏,請勒兵巡邊,就讨西番之未附者。

    上遣使報之曰:“朕觀天象未利征讨,慎毋輕舉,爾勝及左副将軍傅友德宜還京師,玉率諸将駐陝西訓練士馬,且多市馬為武備,待其有釁而後取之,朕當有後命也。

    ” 丁酉,賜齊、楚二府鈔各五萬錠。

     己亥,高麗權國事王瑤遣其臣金之铎等送互市馬二千五百至遼東,上命定遼衞指揮佥事張忠送廣甯中護等衞牧養。

     上命五軍都督府及十二親軍於江北去官道二三裡,各置草場牧馬。

    於是錦衣衛、旗手、虎贲左、右、興武、鷹揚、金吾前、後、羽林左、右、龍骧、豹韬、天策、神策、骁騎并府軍中、左、右、前、後,凡二十衞,各置牧馬草場於湯泉及滁州、全椒、賈澗諸處,以牧放焉。

     命賞民間子弟能誦大诰者。

    先是,上令天下府、州、縣民每裡置塾,塾置師,聚生徒教誦禦制大诰,欲其自幼知所循守,閱三歲,為師者率其徒至禮部背誦,視其所誦多寡,次第賞之。

     故元鞑靼王子伯顔忽都十九人自西域撒馬兒罕來朝,貢馬五十二匹。

     庚子冬至,上禦奉天殿受朝賀,大宴群臣。

     辛醜,播州宣慰使楊铿遣同知羅欽貢馬及方物,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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