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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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萬餘裡,且閩人不耐寒,但令在京居住,給糧贍之。

     蘇州府崇明縣民趙以禮奏:“本縣地居海中,四望皆洪濤巨浪,全倚圩岸捍潮汐以耕稼。

    日者,飓風暴作,堤防就圯,人民墊溺,歲用不登,幸垂轸念,以全民生。

    ”上覽奏,恻然曰:“生民蕩析而複艱食,甚可憫也。

    ”即命戶部運京倉糧三萬石至崇明赈之,仍命蘇州府修其圩岸。

     丙辰,禮部試左侍郎張智實授右侍郎,複以張衡為左侍郎,遷試右侍郎王起東為太常司丞。

     四川會川、建昌二府土官遣其子王保等七人入國子監,诏賜鈔錠、衣衾、靴襪。

     丁巳夜,有大星青白色,光燭地,自梗河東西至近濁沒。

     免山東登、萊、青、兖、濟南五府民糧。

    上谕戶部臣曰:“聞山東之民舊歲被水災,粟麥不收,衣食窘乏,其登、萊等府秋糧宜悉免之。

    ” 二月戊午朔,西域哈梅裡王兀納失遣使請于延安、綏德、平涼、甯夏以馬互市,陝西都指揮使司以聞。

    上曰:“夷狄黠而多詐,今求互市,安知其不觇我中國乎?利其馬而不虞其害,所喪必多,宜勿聽,自今至者悉送京師。

    ” 己未,遣陝西西安右衛及華陽諸衛官軍八千餘人往甘肅屯田,官給農器、谷種。

     庚申,芒部軍民府知府速感、天全六番招讨使高敬嚴、建安州知州也先帖木兒子達失蔔花、建昌府闊州知州普古子祿舍、禮州知州普德子阿白、中縣知縣祿舍及廣西鎮安府東蘭、郍地二州土官、建昌府故女土官師堯夫弟安伯、柏興州知州西天蔔、烏撒軍民府知府蔔穆、會川府知府王春及德昌府土官、永昌州知州王若、隆州知州洪文、姜州知州普德、武安州知州王山、黎溪州知州自保、會理州知州普祐、威龍州知州普習、昌州知州吉七、裡州知州普隻、普濟州知州及碧舍縣知縣趙士賢、麻龍縣知縣盧右等來朝,貢馬及方物,各賜绮帛、鈔錠。

     賜國子監雲南生楊仕賢等十一人衣鈔。

     辛酉,北平府吏民有坐收秋糧受賄者,論當死。

    上宥之,令輸粟于邊。

     壬戌,赈山東高密、栖霞、莒州被水患民萬五千九百餘戶,男女年十五以上者鈔一錠,十歲以上者三貫,五歲以上者二貫,仍命他處被患者視例赈之。

     擢河間府景州儒學正胡季安試國子祭酒。

     癸亥,賜永定侯張铨鈔八千錠,令創造居第。

     以王興、王中、李德成為太常司贊禮郎,俱以孝行選授。

     甲子,置廣西柳州衛中左、中右、中前三千戶所,南甯衛所屬武緣千戶所、福建都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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