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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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三 洪武十五年閏二月辛巳朔。

     癸未,置馬驿二十三:安慶府五,桐城縣二,曰呂亭,曰陶沖,潛山縣一,曰清口,太湖縣一,曰小池,宿松縣一,曰楓香;湖廣十七,黃州府八,黃梅縣一,曰停前,廣濟縣二,曰雙城,曰廣濟,靳州一,曰西河,蕲水縣二,曰浠川,曰巴水,黃岡縣二,曰臨臯,曰李坪,武昌府七,江夏縣三,曰将台,曰東湖,曰山坡,鹹甯縣一,曰鹹甯,蒲圻縣三,曰官塘,曰鳳山,曰港口,嶽州府臨湘縣二,曰長安,曰雲溪;北平永平府一,曰泾河。

     甲申,命禮部定諸司文移式。

    先是,以六部轄各布政使司,察院轄各按察司,五軍都督府分轄各都司衛所,惟金吾等十二衛指揮使司系親軍,王府、長史司及護衛俱無統屬,文移未定其式。

    至是,禮部定議六部及親軍諸衛欲移文,護衛皆由都督府行于本國境内,都指揮使司轉達;若五軍都督府及親軍并在京各衛欲移文長史司者,皆由六部行于本國境内,布政使司轉達,其護衛及長史司回文亦如之;其六部及京衛文移在外都指揮使司并直隸衛所,由五軍都督府行之;五軍都督府于各布政使司并直隸府州,由六部行之;其于按察司,皆由察院行之。

    著為令。

     南雄侯趙庸率兵讨陽山、歸善等縣蠻寇,平之,又克燈心、龍湖、龍歸、大牛、成家塘、潭源洞等砦,生擒賊首萬戶營長都公、少公等數十人,斬首千餘級,招降二千九十戶。

    事聞,命賞将士有功者绮帛各有差。

     丙戌,日中有黑子。

     改雲南威遠蠻棚府為威遠州。

     夜,有流星初出大如雞子,赤色,起自亢宿,南行五尺許發光大如盆,至遊氣中沒。

     戊子,改黃平衛指揮使司仍為黃平千戶所,平越千戶所為平越衛指揮使司。

     壬辰,貴州宣慰使霭翠來朝,貢馬二十七匹及氊衫、環刀等物。

    诏賜霭翠衣帽及從者衣服、鈔錠,既還,複加賜衣、鈔。

     甲午,遣使詣雲南,賜各土酋冠帶,給以诰敕,使任本州知州等官。

    仍谕征南将軍頴川侯傅友德等曰:“初命将軍令各土酋入朝,諸蠻必生疑懼,或遁入山寨,負險不服,若複調兵,損傷必多,莫若順而撫之,示以恩信,久則自當來朝矣。

    ” 置楚雄衛指揮使司,以羽林右衛指揮同知袁義為指揮使。

     戊戌,敕谕征南将軍頴川侯傅友德、左副将軍永昌侯藍玉、右副将軍西平侯沐英曰:“近者,指揮何福至京,得報,知摧堅撫順之方、運籌決勝之略。

    然雲南自漢以來,服屬中國,惟宋不然,胡元則未有中國,已下雲南。

    近因彼肆侮朝廷,命卿等讨平之,今諸州已定,惟大理未服,尚生忿恨,當即進讨,故命福馳回,谕諸将軍。

    夷性頑犷,詭詐多端,阻山扼險是其長計,攻戰之策,諸将軍必籌之熟矣,若頓師宿旅,非我之利,要在出奇制勝,乘機進取,一舉而定,再不勞兵可也。

    所奏事宜,悉從爾請。

    ” 己亥,改曲靖千戶所為曲靖軍民指揮使司。

     辛醜,敕光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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