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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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四 洪武十三年冬十月戊午朔,享太廟。

     敕四輔官王本等曰:“自胡惟庸不法之後,特召天下賢材,而有司又多泛舉,尚書範敏獨能薦卿等以輔朕。

    朕視卿等皆年高笃厚,故九月告于太廟,議立四輔,以王本、杜佑、龔敩為春官,杜敩、趙民望、吳源為夏官,惟秋、冬官缺,以本等攝之。

    是年自春徂秋,天災疊見,維秋之暮,天氣尚暄,嘗谕本等沐浴緻齋,精勤國務,以均調四時,本等奉命盡誠,逮立冬,朔風釀寒,以成冬令。

    嗚呼!天其兆吉人乎?感應之機,如響斯答。

    古者三公、四輔論道經邦,理陰陽,順四時,其或有乖戾,則曰公輔失職,蓋人事有不齊則天應之,有如此者,卿等尚當竭忠誠,以勤厥職,庶幾感格天心。

    苟在己之誠,一有不至,則不足以動人,況于動天乎?可不慎欤?” 辛酉,敕吏部尚書阮畯等曰:“比遣使遍谕有司,各舉才能,以備任使,而有司不體朕意,往往以庸才充貢。

    已嘗敕所司按之以法,爾吏部宜申谕有司,用心咨訪,務得真才,舉非其人,加罰無貸。

    ” 遣使诏儒士張叔廉、陳貞、宋讷、教谕石璞、楊盤、訓導曹文壽、張羽弋、李睿,用四輔官王本等薦也。

     命江陰侯吳良廣青州舊城。

     壬戌,罷諸王相府及長史司錄事,升長史司為正五品,置左、右長史各一員,典簿一員,正九品,更定王府孳牲所倉庫等官俱為雜職。

     遣使召教谕王正民、訓導韓均耀、史清、王景範、儒士武彧,用給事中董希顔、劉知微薦也。

     高郵州大水,诏免民田租。

     乙醜,起前戶部尚書徐铎試湖廣右布政使。

    先是,铎以罪免,至是複起用之。

     丁卯,置廣西平樂千戶所。

     戊辰,以山西都指揮使周立為陝西都指揮使。

     給賜浙江濱海衛所士卒四萬二千餘人綿布各三匹。

     上谕吏部臣曰:“天下之務,非賢不治,求賢之道,非禮不行,故湯緻伊尹由于三聘,漢徵申公安車束帛。

    近朝臣為朕舉賢,朕皆徵用之,所舉者多名實不稱,徒應故事而已。

    夫披沙将以求金,掘井在于獲泉,薦士期于得賢,今所舉皆非,豈昧于識人耶?抑賢才之果難得也?爾吏部其以朕意再谕天下有司,盡心詢訪,必求真材,以禮敦遣。

    ” 己巳,真臘國王參答甘武者持達志遣其臣坤明昭奉金表,貢方物,賜坤明昭鈔及绮帛。

     召魏國公徐達還京。

     賜谏院官衣。

     癸酉,賜京衛軍士米,人一石。

     命吏部汰天下巡檢司,凡非要地者悉罷之,于是罷三百五十四司。

     甲戌,雷電。

     罷四川白渡、納溪二鹽馬司及阜民司,仍以白渡、納溪之鹽易綿布,遣使入西羗市馬。

     乙亥,遣使敕谕江陰侯吳良曰:“上天垂象,主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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