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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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石,皆給與俸鈔三百貫,正五品二百二十石,從五品一百七十石,俸鈔皆一百五十貫,正六品一百二十石,從六品一百一十石,俸鈔皆九十貫,正七品百石,從七品九十石,俸鈔皆六十貫,正八品七十五石,從八品七十石,俸鈔皆四十五貫,正九品六十五石,從九品六十石,俸鈔皆三十貫。

     庚辰,賞四川所屬從征将校二萬五千七百餘人绮帛、銀鈔各有差。

     辛巳,太師韓國公李善長以年老養疾,奏還原,給儀仗戶二十家,上從之。

     壬午,命禮部尚書偰斯:“凡賢良、方正、孝弟、力田、文學之士舉至京者,月給廪饩,以主事一人掌之。

    ” 丙戌,罷江陰守禦千戶所。

     保靖軍民宣慰使彭萬裡遣其弟萬通來朝,貢馬。

     丁亥,戶部奏定文移減繁之式。

    凡天下郡縣,如歲終所報戶口,戶絕者明言其故,有析合者有司裁定之,不必申請,但五年一具冊申部。

    若租稅、課程則通類申部,徵收既足,則别具通關申報,改科者則具所由,其各衛所給軍士糧草則以簿籍軍士之名,及聽支之數,有司庫藏所收,每以歲終起解至京,畿内郡縣徑送内藏達數于部,在外稅課司局官考滿,就以任内所徵課數申呈郡縣,郡縣稽其籍以次申部注代。

    天下有司倉庫金榖錢帛,其陝西、北平、四川、山東、山西五布政司供給軍需者,兩月一報其餘,布政司并直隸府州半年一報。

    大軍鹽糧、口糧、學生、樂舞生食米按月齊支,各衛軍士凡有賜給之物,都府籍其名數送部,轉下倉庫支給,如轉輸糧儲,各布政司會計缺糧之處,以鄰近有餘者撥運,不須申請,惟以所撥郡縣之數具報。

    從之。

     戊子,罷藍靛所。

     己醜,召故真人張正常子宇初赴阙。

    敕曰:“爾祖自漢至今,名傳海内不泯者,以有禦災捍患之功,故國家崇重錫以褒封。

    今爾服制已終,當起領教事。

    敕至,率其徒以來,能不貳乃心,則朕将爾嘉矣。

    ”宇初既立,命嗣為正一嗣教道合無為闡祖光範真人。

     辛卯,诏預刊明年《大統曆》,仍以十月朔進,其諸王及在京文武百官、直隸府州俱于欽天監印造頒給,十二布政司則欽天監預以曆本及印分授之,使刊印以授郡縣,頒之民間,自是歲以為常。

     給山西、陝西諸衛将校萬九百餘人鈔有差。

     三月壬辰朔,命戶部減蘇、松、嘉、湖四府重租糧額。

    上謂之曰:“天地生物,所以養民,上之取民,不可盡其利也。

    夫民猶樹也,樹利土以生,民利食以養,養民而盡其利,猶種樹而去其土也。

    比年,蘇、松各郡之民衣食不給,皆為重租所困,民困于重租而官不知恤,是重賦而輕人,亦猶虞人反裘而負薪,徒惜其毛,不知皮盡而毛無所傅,豈所以養民哉?其賦之重者,宜悉減之。

    ”于是舊額田畝科七鬥五升至四鬥四升者減十之二,四鬥三升至三鬥六升者俱止徵,三鬥五升以下仍舊,自今年為始,通行改科。

     置德州守禦千戶所。

     癸巳,诏以京衛軍士充公侯儀仗戶。

    韓國公李善長、魏國公徐達皆二十戶,曹國公李文忠等皆十九戶,侯皆十五戶。

    先是,以京民充之,近因善長以老疾辭儀從,故命易以軍士,仍給之。

     丙申,以故甯河武順王鄧愈子鎮襲封申國公。

    诰曰:“朕聞昔列聖之馭宇内,必賢能以輔之,是以佐命創業,摧堅撫順,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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