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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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田二縣隸黃州府。

     癸亥,以前戶部侍郎程昭為甯國府知府。

     甲子,改興武衛為武德衛。

     乙醜,播州宣慰使楊鑒獻馬,賜文绮、襲衣。

     是月,命陝西布政使司轉運本處倉糧一十二萬石于甯夏、河州。

     大祀殿成。

    初,郊祀之制:冬至祭天于圜丘,在鐘山之陽;夏至祭地于方丘,在鐘山之陰。

    至是,即圜丘舊址建大祀殿十二楹,中四楹,飾以金,餘飾三采,正中作石台,設上帝、皇祗神座于其上。

    每歲正月中旬擇日合祭,上具冕服行禮,奉仁祖淳皇帝配享殿中。

    殿前為東西庑三十二楹,正南為大祀門六楹,接以步廊,與殿庑通,殿後為庫六楹,以貯神禦之物,名曰天庫,皆覆以黃琉璃瓦。

    設廚庫于殿東少北,設宰牲亭井于廚東又少北,皆以步廊通道。

    殿兩庑後缭以周牆,至南為石門三洞,以達大祀門内,謂之内壇,外周垣九裡三十步。

    石門三洞南為甬道三,中曰神道,左曰禦道,右曰王道,道之兩旁稍低為從官之道。

    齋宮在外垣内之西南,東向。

    于是敕太常曰:“近命三公率工部役梓人于京城之南,創大祀殿以合祀皇天、後土,冬十月告功已成,特命禮部去前代之祭,期以歲止一祀。

    古人祀天于南郊,蓋以義起耳,故曰:‘南郊祀天,以其陽生之月;北郊祭地,以其陰生之月。

    ’孰不知至陽祭之于陰月,至陰祭之于陽月,于理可疑?且掃地而祭,其來甚遠,蓋言祀地尚實而不尚華,後世執古而不變,遂使天地之享反不己人之享,若使人之享亦執古而不變,則當污尊而抔飲,茹毛而飲血,巢居而穴處也。

    以今言之世,果可行乎?斯必不然也。

    今命太常每歲合祭天地于春首正三陽交泰之時,人事之始也。

    ”其後,大祀殿複易以青琉璃瓦雲。

     山西邊将遣人送所獲故元平章完者不花至京師。

    完者不花者,故元丞相驢兒部屬也。

    上遣使歸之于驢兒,且以玺書谕之曰:“十一年六月至九月,三遣使北行,兩為吊祭,一為緻禮于卿,既而使者俱不返,存亡不可知。

    乃者,邊将以卿部屬平章完者不花送京師,朕怒邊将,以為方遣使通好,乃執其平章,豈不失信于卿?今特遣内臣送之抵丞相營,宥之、罪之、放逐之,卿自為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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